2

濮阳市经济适用房(濮阳市经济适用房如何补差价)

河南濮阳,一黑衣男子到小超市买东西,突然见财起意控制老板娘要求给钱,老板娘口鼻被捂住,无法叫唤,场面相当危险。

(案例来源:头条热榜)

事发在1月3日,黑衣男子进店铺后,佯装买烟和一瓶矿泉水,付完钱装入袋子,准备离开。

当他转身之际,四处张望,感觉店内只有老板娘一人。男子回头又拿了很多方便面,老板娘就去拿袋子给装一下。

就在这一刻,黑衣男子突然闯进柜台内,将老板娘推倒在桌椅上。老板娘不听叫唤,黑衣男子用双手捂住其口鼻,表示“不要喊,否则杀了你”,而后找老板娘要钱。

随后,另一男顾客进来说要买烟,黑衣男子让其自己拿,老板娘借机使劲挣脱,大喊救命,黑衣男子害怕被抓,赶紧松开双手逃离现场。

目前,女子已经报警,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老胡说法】

黑衣男子实在太可怕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到路边小店实施抢劫,虽然其已经潜逃,但是依然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1、众所周知,男子的行为属于抢劫,依法应以抢劫罪对其定罪处罚。

说起抢劫,就像视频中显示那样,令人可怕。

犯罪者,一般实施暴力行为,这种暴力是刑法意义上最为严厉的暴力,目的是压制反抗。

老板娘惊魂未定,在这个过程中,她的人身权存在被严重的侵犯的风险。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另一个名顾客出现,案件肯定会进一步升级。

换句话说,老板娘时刻存在生命危险,很多抢劫犯,谋财目的没达成,都会害命。这足以说明抢劫罪是重罪。

因为,只有压制了他人反抗,才能提出索要钱财的诉求。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的,最低要判处3年以上,这彰显了法律对严重暴力犯罪,予以严厉打击的态度。

2、黑衣男子属于入户抢劫吗?

刑法意义上的户,和普通大众心目中的家的含义差不多。户指生活的住所,需要与外界相对隔离。

家是一个温暖而安全港湾,到他人的家里实施抢劫,体现犯罪对法律彻底的蔑视,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彻底的践踏,应予以严惩。

但是,本案发生的地点是小卖部,其能否评价为刑法意义上户呢?

一般的小卖部,用于卖东西,其不具备生活和居住的基础,同时小卖部随时可能有人进,让他人知晓的概率较大,如果是“户”,他人没事是很少前来的。

据此,本案难以认定黑衣男子属于“入户抢劫”,不能适用抢劫罪的加重情况,只能选择3年到10年法定刑起点。

3、黑衣男子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犯罪的结果可以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完成形态就是实施了罪名所有的期待,而未完成形态则恰恰相反。

很显然,黑衣男子没有抢劫到任何财物,他的犯罪并没有完成。根据原因,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为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

根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黑衣男子基于害怕,放弃了犯罪,但是这种放弃不具备主动性,不属于犯罪中止,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

无论基于什么原因,黑衣男子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其都应当判刑接受改造,而抢劫罪属于情节严重的暴力犯罪,一般不判处缓刑。

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女店主凌晨遭黑衣男子捂嘴掐脖#

河南濮阳,一家超市的店主遇到惊魂一幕。一天夜里,女店主独自在小超市看店,这时候店里进来一名年轻男子,男子要一瓶水和一盒烟,付款之后男子准备离开,临走时,男子回头看了一眼,直接把女店主推倒在椅子上,威胁说不想死的话拿钱出来。

事发这天晚上,女店主独自一个人在自家的超市看店,这时候店里来了一名年轻人,要了一瓶水和一盒烟,付款之后男子准备离开,可是男子转头看了店里只有一名女子,于是便谎称再买一些方便面,就在女店主转身拿袋子的时候,男子直接把女店主推倒在座椅上。

随后男子掐住女子的脖子捂住了她的嘴巴,威胁说如果不想死的话,就把钱拿出来,并询问钱放在哪里,女子惊慌失措表示在里屋,男子按着女子走进了里屋准备拿钱。

就在此时,店里走进来一名男顾客要买烟,男子说你自己拿,就在这时候女子挣脱开男子,直接跑到男顾客处求助,随后店主跑出屋外向隔壁酒店求助。

男子一看情况不对扭头就跑,隔壁酒店的男老板也没有追上嫌疑人,目前,女店主已经报了警,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万幸,真的是不幸中的万幸,遇到了进店买东西的顾客,不然的话,还不知道女店主会面临什么样的危险。

那么从本案来看,男子是一种什么行为,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当男子看到女店主独自一人在店里看店,将其推倒在座椅上,并掐住了脖子和捂住了对方的嘴巴,那么显然这是一种暴力行为,这种暴力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压住受害人的反抗。

同时,由于男子压制住受害人反抗之后,便向其询问钱放在哪里,说明男子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男子的行为是一种抢劫行为。

但是,由于这时候店里进来一名顾客要买烟,导致了女店主挣脱男子跑出来求助,那么嫌疑人虽说没有抢到钱,但是并不意味着男子的行为就是未遂。

这是因为按照《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所以,涉事男子只要是造成了女店主轻伤以上的后果,即便没有抢到一分钱,也会被认定为抢劫既遂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本案发生在店里,这是否属于入户抢劫呢?

所谓的入户抢劫,指的是进入他人以生活居住为目的的住处,以及这个住处与外界相对隔离,在这种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入户抢劫,本案中虽然发生的地点在超市内,但是并非所谓的入户抢劫,因此在量刑时,就要按照一般抢劫来处理。

女店主惊慌失措时,虽然进行了反抗但是却被压制住,随后进来的男顾客看到了这一幕,女店主才挣脱后跑到男顾客前求助,那么此时并不是说抢劫就结束了,只能算是暂时的中止状态,那么男顾客或者是隔壁店的老板上前追赶涉事男子的行为,都是属于一种正当防卫的合法行为。

不过只能说这名男子胆子真的是太大了,竟然敢抢劫超市,难道不知道抢劫是重罪吗?不过这件事情还是提醒了大家,临近年关,一定要注意财产安全。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女店主凌晨遭黑衣男子捂嘴掐脖#

男子便利店购物起歹心,直接变抢劫!1月3日晚,河南濮阳,一家便利超市内,仅有60岁的老板娘一人在店内。

一男子进来显示购买了一瓶水和一包烟,支付了16元。但是男子到了门口拐角处,没有走出门。而是悄悄的脱下外套,假装问老板娘有什么吃的,他要赌博时吃。

老板娘告诉他有零食,男子假装去随便抱了一堆零食到柜台结账,就在老板娘给他找袋子装零食的时候,男子突然上前掐住老板娘的脖子,将其按在一堆货物上,随后逼问到“不想死就告诉我钱放在哪里”。

六旬老妇,哪里是男子的对手,毫无反抗之力。无奈告诉对方钱在后面房间。男子接着就试图将女子拖进后面房间。

幸运的是此时进来一名男子购买香烟,行凶男子见状松开老板娘,老板娘也趁机跑到购烟男子身后寻求帮助。

行凶男子见状便拿起衣服走出店门逃离,随后购烟男子及附近一名饭店老板一起追赶。目前警方已经展开调查,身份信息已经确认,待抓捕归案。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法律有道头条热榜

1、真可谓胆大包天,虽然是晚上,那也是人来人往的法治社会,还敢如此明目张胆行凶抢劫,必须施加严惩。

2、男子构成何种违法犯罪,如何处罚?

我们很清楚看到,男子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对受害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试图抢走其财物,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犯罪。

按照《刑法》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入户抢劫、多次抢劫、抢劫致人重伤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从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抢劫罪的严厉惩处力度,起步刑期就是三年。同时还要看到,刑法对抢劫罪并没有数额的限制,也就是说不管抢多少钱,都将涉嫌抢劫犯罪。

这也是与盗窃明显不同的。至于有没有抢到手,抢的多还是少,只能是作为具体量刑时的考量情节。

另外,本案虽然发生在室内,但是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户”,刑法所说的入户,指的是进入他人生活的私人空间。

此处室内属于经营公共场所。之所以如此规定,也是考虑到入户抢劫和公共场所抢劫的危害性不同。从本案就可以看出,正是因为公共场所,女子才能够获得救助的机会。

本案中,男子虽然实施了抢劫,但是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也没有抢到财物,也没有法定的入户抢劫等情节,相对而言情节较轻。

如果能够自首,相信能够在三年以内量刑。

3、够烟男子及饭店老板帮助追赶凶手,属于见义勇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从购烟男子进入店内,行凶男子已经停止继续实施犯罪,此时已经不存在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和紧迫性。

故而不能对男子实施暴力反击,但可以对其进行扭送,这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见义勇为行为。

但如果行凶男子在购烟男子进店后,继续对老板娘实施暴力威胁试图抢劫,此时购烟男子或者任何第三人,都可以对其实施正当防卫,甚至造成其必要的死伤,亦不用承担责任。

因为《刑法》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特别是对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甚至可以适当使用无限防卫。

4、希望警方尽快抓获犯罪分子,这个年以及后面几个年,他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也提醒大众,临近年关,防范安全也至关重要。

关注@法律有道一起析案说法。#律师来帮忙##知识创作人第八季##头条创作挑战赛#

#女店主凌晨遭黑衣男子捂嘴掐脖#

“你想不想死?”河南濮阳,深夜,某小超市,来了一名男子,买了一盒烟和打火机。付完帐后准备离开时,突然回头看了一下。见店内只有老板娘一人,便趁老板娘不备,突然从背后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摁在椅子上,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反复问“想不想死?”

女老板十分恐惧,连连说不想。这时,男子问老板娘钱在哪里?老板娘称“在里面”,男子便掐着她脖子,带着她去后面拿钱。这时,又来了一名男子来买烟。女老板见机会来了,趁对方不备,突然挣脱并大喊救命。掐他脖子的男子,一看大事不妙,仓皇逃跑。女老板在男子的帮助下报警。

目前,警方以“寻衅滋事”立案调查,但现在还没有抓到该男子。据了解,老板娘和该男子素不相识,她的身体没有受到伤害,但精神受到了强烈刺激,至今不能正常上班。她们一家希望警方尽快抓获那名男子。而且认为男子是抢劫、是蓄意谋杀,必须受到严惩。

太可怕了!如果不是后面买烟的男子及时出现,老板娘趁机挣脱,后果真的不敢设想。对于歹徒而言,即便拿到钱也有可能担心老板娘报警,所以极有可能会杀人灭口。

那么,该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首先,警方是以寻衅滋事立案的,确实值得商榷。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以挑衅社会、寻求刺激、取乐发泄为目的,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男子显然不是为了寻求刺激,而其主观目的是十分明确的,就是要非法获取老板娘的财物。所以,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其次,本案应当定性为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男子掐住老板娘的脖子,让她交出钱,属于当场使用暴力、且以违法占有为目的,是典型的抢劫罪。

需要注意的是,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暴力抢劫的行为,不论是否抢到钱,均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网友问,是否构成入户抢劫呢?

这要结合超市是否和老板娘的休息的地方相连。如果超市是纯粹的营业场所,那就不构成入户抢劫。如果超市兼具居住功能,那就有可能认定为入户抢劫。一旦认定,那就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了。

再次,老板娘一家认为凶手涉嫌蓄意杀人,是否有道理呢?从目前的情况看,尚得不出男子有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所以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确认。

最后,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立案,属于初步侦查确定的一个罪名。如果经调查确系抢劫罪的,会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最后,希望警方尽快将涉案男子抓获归案,毕竟这种暴力性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极大。也希望老板娘一家保护好自己、尽快康复。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挣快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了,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人不要妄想走捷径挣钱,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女店主凌晨遭陌生男子掐脖捂嘴# 头条热榜#濮阳头条# #律师来帮忙#

———————————————————————————————————————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你想不想死,钱在哪?”,河南濮阳,发生一起令人愤慨的案件,就在几天前,深夜超市内一男子买东西,趁女老板不注意,掐住老板脖子捂住其嘴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视频内容显示,一黑衣男子将一女子推倒凳子上,用手掐住她的脖子,该女子不断蹬腿挣扎,发出喊叫声。男子不但没有收手,还用力捂住女子的嘴。

知情人士介绍,幸好当时有人进来买烟,被害人趁其不备挣脱出来,向买烟的顾客求救,“后来那个人扭头就跑,两个年轻孩子都没追上他”。

目前,被害人已经报警。

(素材来源于九派新闻,笔者稍作整理)

#2022生机大会# #律师来帮忙#

小伙子太傻了吧?监控下还这么嚣张,真是要过年了,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对于嫌疑男子的作案动机,有不少网友猜测,可能是因为疫情冲击,收入下降,被迫铤而走险,

但是,不管怎么样,大家都应该知道,目前这种治安环境之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是很难逃脱的,比如说,本案中,店里在明显位置已经安装多个摄像头和大喇叭并联网110,110调度中心喊话威摄不法分子,并迅速出警缉拿。

第一,本案中,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讲,这名嫌疑男子行为该如何评价?

实际上,就案发视频来看,嫌疑男子将超市老板按在凳子上,一手掐着脖子,一手捂着嘴,并要求老板交出财物,这就是典型的抢劫行为。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抢劫和盗窃的行为,均属于最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对于嫌疑男子来说,如果情节较轻的,只是治安违法行为的话,最高将面临15日的行政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讲,嫌疑男子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大概率已触犯《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

也就是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嫌疑男子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犯罪行为,极有可能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的。

此时,从量刑层面来分析,依据《刑法》二百六十三条,抢劫公私财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来说,嫌疑男子如果涉嫌抢劫罪的,至少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了。

第二,那么,对于嫌疑男子,目前最佳的选择是什么呢?

由于案发后,被害人已经选择报警,并且现场监控视频已经完整的记录嫌疑人的作案经过,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潜逃在外,逃脱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很小。

那么,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自首的规定的嫌疑男子应该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作案经过,争取获得从宽处罚。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奉劝那些违法犯罪之徒及时收手!

#女店主凌晨遭黑衣男子捂嘴掐脖# #濮阳头条# #2022生机大会# #律师来帮忙#

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

感谢点赞、转发、关注@何律普法 ,我们一起交流,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儿童房之女儿房❤

儿童房怎样做?宝宝很小的时候要跟着爸爸妈妈,长大点就不喜欢幼稚的装修。怎样装修才真正实用呢?看看下面这几款,换个床品又是另一种风格,会长大的儿童房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儿童房❤#装修##濮阳工匠装饰##濮阳装修##濮阳装饰##儿童房##女儿房#

河南濮阳,一男子到一家便利店购物时,因见老板娘一个人在看店,于是心生歹意,遂采用掐脖子的方式,逼问老板娘钱放在哪里。此时正好有客人来买烟,发现男子的行为。老板娘挣脱后向客人求助。随后该男子落荒而逃,老板娘报警求助。

一女子在便利店看店时,突然进来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声称自己要买一瓶水和一包烟,男子支付货款后走向店门口,并往门外和店内扫了一眼。

确认门外没人、只有女子一人在看店后,男子突然脱掉上衣并拿了一堆方便面放在台面上,女子以为男子还要购物,没多想就去给对方找袋子。

可不曾想,男子此时却突然间扑向女子、坐在其身上,并掐住女子的脖子说道“你想不想死?不想死就告诉我,钱放在哪里”。女子根本无法反抗,只好求饶并告诉对方,钱就放在房间里。

随后该男子掐着女子的脖子,拽着其进房间找钱。过程中,刚好有一名男性顾客进店买烟,男子发现后叫男顾客自己拿烟,女子见对方分散注意力后,迅速挣脱并向男顾客求救。

随后女子又到旁边饭馆处求救。男子见状迅速逃离现场,事后女子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1、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敢在监控底下明目张胆暴力抢劫,真是胆大包天!必须严惩!

2、毫无疑问,男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关键其行为该如何处罚?

首先,抢劫罪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等手段,违背他人意志,意图将他人财物强行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抢劫罪侵害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权。因此,刑法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

刑法第263条规定,构成抢劫罪,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只要实施抢劫行为,起步量刑就是3年以上。

其次,抢劫罪不仅仅是数额犯,同时还是行为犯。

具体而言,抢劫行为其犯罪所得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意思就是说,即便是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只能从轻处罚,不会免予刑事处罚。

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表示,抢劫未遂的可以减少40%以下基准量刑。注意!这里所指是以下,并非一定是40%,具体多少要看犯罪情节及所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最后,对于侵占他人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只要罪名成立,不论是否既遂,均需判处1000元以上罚金。

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依法判处1000元以上罚金。

也就是说,虽然男子因欲而不能犯罪未遂,但由于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因此法院在量刑时,不仅会判处其刑罚,同时还会判处其缴纳1000元以上罚金。

换而言之,男子最终不仅什么也没得到,却换来3年以上刑事处罚,且还要缴纳罚金。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女店主凌晨遭黑衣男子捂嘴掐脖#头条热榜

简约风,重实用有颜值!136平的四口之家,入户整面墙的柜子,收纳力超强,柜子中间的置物区,打破常用的原色木板,采用大理石纹路木板,新颖有档次~

客厅舍弃了茶几,沙发也不按传统方式摆放,留出更多空间,给家人互动。电视墙留出部分空间给钢琴安身。还有一个专门房间作为舒适的休闲区。最爱儿童房,粉粉的,又可爱。仿佛看到了美丽的小公主。就连厨房也有小创意❤#濮阳工匠装饰##濮阳装饰##濮阳装修#

河南濮阳,1月9日,男子凌晨买烟时,发现女老板一人在店内,遂心生歹意,捂嘴掐住脖子,逼问女老板拿钱。

视频显示,该男子在店内买到一包烟,并付款。随后,该男子走到门口,观察了一下,发现附近没有人后,再次走回店内。

男子故意在货架上选了许多方便面,要求女老板用袋子装。就在女老板转身准备拿袋子时候,该男子突然上前将她压在凳子上,问她想活命还是想要钱。

就在这时,店内来了一位买东西的客人,该男子放手并迅速逃离。随后,女店主报警。

根据女老板女儿表示,目前警方还没有将该男子抓获。

1、太恐怖了,如果没有顾客买东西,女老板不是人身受到伤害就是钱被洗劫一空。

有网友说,凌晨一点钟还一个人在店里卖货,女老板的安全意识不高呀。

还有网友说,自己曾经一个人卖货时被抢,当时害怕极了。从此以后再也不敢一个人待在店里!

确实如此,听到视频中老板被掐住脖子后绝望的呐喊声后,明显能够感觉到此时她的恐惧。

这种经历肯定没有人想再来一次。

2、男子的行为,法律上到底应该怎样评价呢?

该男子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该按照此罪进行处罚。

《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抢劫罪保护的是两个法益即财产权和人身权,只要行为人对其中一个造成侵害,就构成抢劫罪的既遂。

也就是说,即使一分钱没有抢到,也可能会构成抢劫罪的既遂。

本案中,此男子强行捂住女老板的嘴巴,掐住其脖子,导致其呼吸困难,差点断气,明显造成了人身损害,属于犯罪既遂。

该男子构成此罪应该如何处罚呢?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是《刑法》重点打击的对象,起刑就是3年。

本案中,此男子一分钱没有抢到,但是至少会在监狱进行3年的改造。

3、该男子现在还没有被抓获归案,如果此人想从轻、减轻处罚,应该及时自首。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自首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本案中,如果该男子自首,按照以上的幅度计算,3年有期徒刑的,至少可以减少1年2个月。

目前,我国无论乡村还是城市,已经布满摄像头,想逃跑很难。希望此人认清形势,及时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最后,希望所有夜间从业者,一定要注意安全,最好不要一个人单独行动。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

@娓娓道法,用真实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头条创作挑战赛##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女店主凌晨遭陌生男子掐脖捂嘴#

女店主凌晨遭男子捂嘴掐脖

须严惩。一名男子在河南濮阳一家便利店购物时,看到老板娘一个人在看店。于是,他心怀叵测,通过掐脖子的方式逼老板娘问钱放在哪里了。

这时,来了一位客人买烟。发现一个男人的行为。挣脱后,老板娘向客人求助,随后男子逃走。

抢劫罪是指行为人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等手段实施的行为。强行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

首先,抢劫罪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权。

所以刑法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刑法第263条规定。构成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只要犯了抢劫罪,最初的刑期都在三年以上。

其次,抢劫罪不仅是数额犯罪,也是行为犯罪。具体来说,抢劫罪的犯罪所得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其行为性质。

也就是说,即使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失败,也只能从轻处罚,并不能免除刑事处罚。#我要上头条#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113523/
1
上一篇夫妻买房(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征信要几个人的)
下一篇 潘一千(潘一超资料)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