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花5300余万建仿古城门等,时任书记和县长被处分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不顾实际使用大额财政资金建设景观工程问题被通报。
2016年至2019年,榆中县耗资5300余万元在县城北出口修建两座仿古城门、两个小广场和一座雕塑,没有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改善民生,而是将本应服务群众的城市基础设施建成了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造成不良影响。时任县委书记王晓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时任县长王林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榆中县北入口景观
2019年1月,住建部曾发布《关于甘肃省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和陕西省韩城市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有关问题的通报》指出,甘肃省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存在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
甘肃省榆中县在栖云北路与312国道交汇处和栖云北路入城口处(间距不到500米)建设两座高达28米、宽达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一座大型雕塑以及两个远离居住区的景观广场,投入资金6200万元,平均造价达3425元/平方米。住建部指出,榆中县属于国家贫困县,没有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而是举债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门”,盲目立项、搞“形象工程”。
但在北青报记者的采访中,榆中政府部门的有关人士对于“城门”一事却并不愿意提及,这与此前对外宣传的态度大相径庭。
按照此前榆中对外宣传的口径,榆中县城北门是榆中新的文化地标性建筑,继承了榆中历史文化的精髓和灵魂,必将更好地秉承榆中文化、展现榆中风貌、体现榆中品格、凝结榆中精神,必将使榆中焕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在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和建设国家旅游城市的大背景下,对于创建历史文化名城,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实现文化资源优势向产业发展优势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也是2016年榆中获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后,大力倡导的“秦风汉韵、山水田园、崇文尚德、开放包容、创新实干”的榆中精神,“打造秦汉风格的文化名城同恬淡舒适的休闲慢城相结合,按照秦汉风格对县城进行改造,新建建筑全部按秦汉风格设计,为城市融入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的个性和品位”。
2017年9月,《兰州日报》一篇文章中提及,“人民对修建县城北大门呼声高、夙愿久,榆中县结合北出口整治筹资4200万元按秦汉风格修建两座城门,配套的蒙恬飞骑斥匈奴雕塑落成,建成了从县门到城区的宽40米投资12487.85万元的迎宾大道……”
榆中县斥资建造秦汉仿古城门等项目的背后,是整个县城向秦汉风格城市风貌靠拢的谋划。2016年,榆中县以公元前214年蒙恬北斥匈奴拓疆扩域设榆中县为据,确定了县城风貌为秦汉风格。中国甘肃网报道指出,榆中县从秦汉风格的南北城门开始,改造榆中县城原有建筑外貌,新建的阡陌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朝阳学校、博雅小学,以及市区东出口整治改造,全部按秦汉风格建设,形成秦汉风格城市风貌。
此次通报提及的秦汉仿古城门分为南北两座,分别于2017年6月和5月完成主体建设。据当地媒体报道,北城门由城门和城墙组成,城门由城门、城门楼和四个阙组成。建筑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1.80亩),总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其中古建建筑面积850平方米。南城门由城门和城墙组成,城门由城门、城门楼、和四个阙组成。建筑占地面积2250平方米(合3.37亩),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其中古建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 在榆中县投资6200万元的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中,这两座相距不足500米的城门总造价为4200万元。
2019年1月18日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甘肃省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和陕西省韩城市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有关问题的通报》指出,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存在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通报发出后,榆中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通报精神,分析存在问题,深刻反思,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措施。
榆中县诚恳接受住建部通报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严肃性,积极配合省市纪委监委相关调查的同时,以最积极的态度,最稳妥有效的方式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停建未建项目,对县城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未开建工程,全部停建。二是严格落实住建部及省市整改要求,针对已建成的县城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完善功能,尽快启动运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效益。三是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全县各项工作的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全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重案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