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广西小县城现有许多人在城里买房了,原来是因为小孩读书,现在我们这农民很多人有钱了,存款超过50万多的是,座标:桂北某县
“小心中介,小心刷脸”!广西南宁,一名房产中介以帮房产主人刷脸查档为由,将房子偷偷过户。在几个月内,中介伙同另外两人用同样方法疯狂作案29起,涉案资金4000多万,坑害几十个家庭。
买卖房屋是件大事,谁都知道要谨慎。可怎么就出现这种被盗卖的事呢?而且还是多起?
据悉,当地房产交易部门为了便民,便将自主开发的一款APP软件用于房屋交易过程中“人脸识别”,但这款APP并没有语音和文字提示。
操作很方便,被骗也容易!比如陆某及其母亲轻而易举的在中介指引下刷脸认证,以查档为由,可却料想自己的房子已经被韦某以“70”元的价格过户了。这可是市值数百万的133平的房子。
第一次轻易得手后,韦某及同伙一发不可收,继续疯狂作案,并屡屡得手,共计骗了29户,获利四千多万。房主们得知被骗后纷纷报警求助。
这事儿能瞒天过海?很快,警方将韦某等三人抓获归案,并依法查封了29套涉案房产。随后,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名起诉,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韦某、曾某、许某均构成盗窃罪,并分别判处三人无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15万、10万元。
坏人得到了严惩,而29个家庭了惊吓及数月的煎熬。
这个案子坏人忽然可恶,可我们应该拷问一下:为什么?
房屋管理部门的软件是否设计存在严重缺陷?不仅起不到安全保护房主的作用,而恰恰还给了不法分子以便利?被大众网友们骂成“帮凶”也不过份吧?如果骗子们拿钱跑路了,那几十个家庭岂不是更加悲惨?不值得反思和警醒吗?
1、几个骗子的罪名为什么定盗窃?
诈骗罪是指利用被害人处于错误认知的骗取,而盗窃罪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窃取。因此,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定性是没问题的。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5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买房人属于善意取得吗?
数百万的房子以几十元成交这怎么可能是善意?纯属恶意串通。所谓的买房都是骗子找的挂名人配合演戏,拿一点好处罢了。几个骗子属于无权处分,买方不是善意,最后一定是物归原主。
根据《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或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等原因获取除外。
很庆幸的是这29户都拿回了房子。
在此提示:希望本案可以起到重要的案警示作用,相关部门履行职务时即要便民也要注意安全保障;同时提醒广大民众:不管办理什么业务遇到刷脸认证的,一定要问清楚看明白,要全程自己操作,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多一分警惕就少一分风险。
对此案您有啥看法?欢迎留言!
#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中介“刷脸”骗取业主房产被判无期#
#广西小张# 小张九月买房你该高兴,这就代表他会和你离婚,要是我有十几万我也会存银行,长利息也好
地产中介大多人品差,满口谎言。
娟姐看法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广西南宁,一名中介伙同两名债务人以帮房产主人刷脸查档为由,在房产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过户。事后将房产抵押套取现金。七个月内,三人作案29起,涉案资金4000多万元。那么本案是诈骗还是盗呢?最终法院这样判。
“APP刷脸转移房产”太疯狂了,广西南宁,中介利用职务骗取业主房产,防不胜防,八个月作案29起,涉及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
案件中:是由中介韦某,伙同曾某、许某等人(以上均是化名),利用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 APP 的"漏洞" 以查询房屋档案为名给卖家刷脸,私自将房产转移到买家或代持人名下,再用该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并将抵押款转入指定账户。
在短短几个月当中(2020年3到10月),三人在南宁市辖区共疯狂作案一共29起,涉案金4000多万元。
在过去了八个月时间才将三人抓获,公安机关马上将其立案。
2021年底,南宁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将三人诉至南宁市中级法院。
等到一审开庭又过去快一年时间了,也就是2022年10份。
23年元旦前对三人作出判决,盗窃罪,处罚分别是无期徒刑12年和有期徒刑11年。
中介一等人这一行为太坏了,必须严惩不贷,严查严办,除恶务尽!房子物归原主,归还到业主们。
看到这里发现有一个问题所在:
一个牵扯到公民财产而且是大额财产APP,居然不进行系统漏洞验证?房管局和开发公司对风险不进行评估,过度进行违规操作,故意绕过国家法律必要过户硬性规定,就是故意和联合不法人员,违法转移公民财产,对所有参与者,应当进行赔偿和重罚。
这个很好地提醒了广大朋友保护好自己人身财产,像这种都没有见过的APP交易,特别还是交易金额巨大的!多留几个心眼,可以避免上当受骗 !
大家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雨晨可可
“太可恶了!居然想到利用系统漏洞……”,广西南宁,发生一起令人愤慨的案件:某中介韦某(化名)伙同曾某(化名)等人,利用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APP的“漏洞”,以查询房屋档案为名给卖家刷脸,私自将房产转移到买家或代持人名下,再用该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并将抵押款转入指定账户。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3月至10月,三人在南宁市辖区共作案29起,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目前本案法院已经作出判决,认定构成盗窃罪,并对嫌疑人韦某等三人做出了11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处罚。
(素材来源于北青深一度,笔者稍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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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案中,韦某、曾某等人为何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本案中,就客观行为来讲,嫌疑人韦某的行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盗窃行为;
但是,依然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占有财物转为已有的构成要件,简单来说,韦某是优居房产加盟商,其利用中介的身份便利,在相关平台获取大量房源信息,并从中挑选全款购买的优质房产。
在此之后,韦某、曾某等三人以“零首付购房”的噱头吸引购房买家,或支付好处费招揽代持人,安排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获取双方信息。
尤其是,签约后,韦某会当场支付少量定金给卖家,随即以查档为名欺骗卖家在“邕e登“APP上刷脸,并冒充房主签名,秘密将房产过户到买家或代持人名下。
在这个过程中,韦某等人实际上违背了实际房主的主观意愿,将他人房产过户大买家或者代持人名下,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已经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除此之外,房产过户后又再要求买家配合向他人抵押借款,所借款项打入韦某指定的银行账户由其支配,该行为又构成合同诈骗罪。
但是,这里的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只是为了实现盗窃的目的,简单来说,三人的盗窃行为与合同诈骗行为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即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二,在庭审过程中,曾某、许某等人辩称并没有参与盗窃主观意图,只是按照嫌疑人韦某的安排来实施相关行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其实,这里是涉及到共同犯罪认定的问题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而在本案中,就整个作案经过来看,嫌疑人韦某负责寻找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过户,可以说扮演的主要角色,而在此其中,曾某和许某寻找“金主”进行抵押贷款并陪同看房、办理贷款流程,所得资金由韦某控制支配。
实际上就是,本案系韦某、曾某、许某三名事先预谋、分工合作、分步实施的,并且三人也共同分配违法利益所得,三人同时构成盗窃罪。
第三,考虑到涉案金额,尤其是三名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角色,最终法院分别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从量刑的层面来讲,盗窃罪是典型的数额犯,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有三个不同的档位:其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此时面临的法律责任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并且,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嫌疑人作案情节、角色认定主犯从犯。最终,法院认定韦某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曾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许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第四,除了涉及刑事问题而言,对于买主来说,因韦某等人的犯罪行为遭受损失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救济。
实际上,买主与卖主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韦某的诈骗行为无效,不能发生物权变动效果;
也就是说,对于涉案查封的房产,系韦某盗窃所得,原房主无任何过错,应当按照原房主刷脸前的状态返还原房主。并且,由于于房产系盗窃所得,本案中抵押权设立无效,代持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不享有对房产的处分权;也就是说,本案中,由于韦某等人犯罪的对象是原房主的房产,房产应依法返还原房主,“金主”的损失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手段予以救济。
#中介“刷脸”骗取业主房产被判无期#
#南宁头条# #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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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那么大,买房选哪里?
南宁20个楼市板块实探报告终于开始更新了,首发板块,良庆桥南,因为里头的很多内容你迟早会用得上,我常说买对房,从看懂板块开始,那板块如何看呢?主要看它的城市功能定位,良庆桥南之所以这么叫,主要是因为这个板块在良庆大桥的南边,在地理位置上是比较有识别度,从功能定位出发,这个板块也可以叫做广西体育产业城板块,受广西体育中心和相关产业辐射,是以体育产业加居住功能为主的,这么一个复合型的板块,板块内的路网等设施的建设都是以广西体育产业城XX路网来命名的。
那这种性质的城市功能并非意味着什么呢?
主要有两点:
第一,体育产业附加值相对更高,对板块的带动能力也相对更强,比如2023年的青运会等等。
第二,生活类的配套,它的密度更大,更宜居,生活类的配套主要指的是交通、教育、商场、医疗、休闲以及文体等设施,那以交通为例,良庆桥南板块内外路网发达,东南西北可以快速到达龙岗五象南总部基地和凤岭那,在以休闲设施为例,板块内规划的公园就有三个,分别是五象、二湖,五湖以及杨峰公园,在区位优势和功能定位的加持下,良庆桥南自2015年天誉花园开售以来,就一直是楼市的热点板块儿,在2021年,板块内更迎来了轨道御玺君临湾,客天下幸福荟,大唐雍景世家以及保利和阳光城的新项目,这五大新盘可以说是强势补货,良庆桥南板块也终于从天誉花园的1.0时代檀府印象,龙光玖誉湖,万科公园里的2.0时代迈入,群雄逐鹿的良庆桥南人居3.0时代。
广西某小城最坑人,最可笑地产项目没有之一,四年前的铁定交房至今已四年有余,依然烂尾于市中心区域。
#广西##南宁#21年12月01日卫星拍下南宁,南宁的老城区比较杂乱,新城区土地空间较多,老城的城中村还有不少,南部良庆都是工地,发展发向很明显。买房的参考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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