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未关门便起步 下车女子摔伤#
确实危险!8日,湖北黄石一名公交车司机未关车门便起步行驶,由于观察不周导致正在下车的受害人倒地摔伤。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位受害人有权要求公交公司进行赔偿。
这名司机太粗心了,如果造成乘客摔下公交车死亡的,那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是简单的民事赔偿了,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
#公交司机未关门便起步 下车女子摔伤#
确实危险!8日,湖北黄石一名公交车司机未关车门便起步行驶,由于观察不周导致正在下车的受害人倒地摔伤。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位受害人有权要求公交公司进行赔偿。
这名司机太粗心了,如果造成乘客摔下公交车死亡的,那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是简单的民事赔偿了,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