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最新速递!晚间A股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资讯公告汇总如下:
【上市公司事项公告】
1、汇金通: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影响较大 二季度盈利能力改善趋势已现。
2、科大讯飞:投资成立硅谷服务平台。
3、麦格米特: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订单增速较快。
4、臻镭科技:公司产品可以应用于卫星互联网消费终端。
5、康龙化成:未来3-5年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小分子研发服务领域的领导地位。
6、金河生物:人民币贬值会增加公司的汇兑收益。
7、TCL科技:面板厂端库存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8、宁德时代:预计接下来储能业务毛利率会有所改善。
9、华灿光电:公司GaN电力电子器件产品可应用于新能源逆变器、光伏逆变器等市场。
10、天津普林: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对公司成本下降有好处。

11、利欧股份:投资成立新公司,经营范围含物联网技术研发。
12、汤姆猫:与小鹏汽车、AITO等多家新能源车企达成合作。
13、能辉科技:控股公司正在开展熔盐储能相关业务。
14、奥来德:公司OLED 6代线性蒸发源是国内独家供应。
15、浙江美大:房地产市场波动对公司而言影响不太大。
16、蓝思科技:湘潭园区建立FA中心,在9、10月分别会有不同客户的试做样品。
17、微光股份:磷酸铁锂项目处于试产阶段。
18、凯迪股份:光伏支架产品目前正在试产中。
19、盛新锂能:投资成立新公司,经营范围含电池销售。
20、富临精工:预计2022年底车载电驱动减速器将形成66万台/套年产能。
21、ST安信: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控股股东1个月内转让持有的安信信托全部股权。
22、美吉姆:股东俞洋拟减持不超0.997%。

23、长高电新:子公司合计中标1.23亿元国家电网项目。
24、天下秀: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14亿元 用于新媒体营销培训基地等项目。
25、九洲药业:拟以5000万元-1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26、孚日股份:子公司电池级VC产品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27、牧原股份:现阶段品猪完全成本在15.5元/kg左右。
28、普利制药:美索巴莫注射液获得美国FDA批准通知。
29、金花股份:股东世纪金花拟协议转让8.04%公司股份。
30、金达莱:联合中标瑞昌市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
31、达刚控股:股东深圳市聆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减持不超3%。
32、伊利股份:子公司出资1亿美元设立境外私募股权基金。
33、拓新药业:成立医药科技新公司,注册资本1.25亿。
34、极米科技:拟以2000万元-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35、电子城:参股子公司燕东微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审核通过。

36、浦东建设:子公司中标多项重大工程项目 金额总计12.22亿元。
37、福龙马:8月预中标4个环卫服务项目 合同总金额915.71万元。
38、金城医药:目前已有合成尼古丁销售。
39、久吾高科:股东南工大资产公司拟减持不超3.7671%。
40、祥鑫科技:收到项目定点意向书 预计交易金额为50-60亿元。
41、北汽蓝谷:SiC电机控制器正在进行第三轮可靠耐久测试。
42、北大医药:股东合成集团拟减持不超1%。
43、万华化学:子公司匈牙利宝思德化学公司装置复产。
44、莱美药业: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45、德邦股份:京东卓风全面要约收购期满 股票停牌。
46、奇德新材:持股7.45%股东粤科汇盛拟减持不超2%。
47、宁波韵升:拟与中矿资源设立合资公司。
48、联得装备:公司与华为之间有业务关系。

49、长城汽车:旗下坦克300车型宣布涨价 最高上调3000元。
【重要资讯公告】
1、深水海纳与哈尔滨新区管委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赛力斯问界第二款车型完成首批交付 新车型搭载宁德时代麒麟电池。
3、交通银行与华为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
【游资看点】
技术面上,大盘直接低开在5日线下,就奠定了当天走势的基调。随后一路下挫直接破位3200点,盘中大金融权重股开启护盘,午后拉动了大盘回升,但是资源股以及科技股一路下挫,权重股也无力回天。不过3200点支撑位还是较为有效的。
板块来看,燃气、电力这些能源股持续下挫,比亚迪的闪崩也带动了新能源板块,还有前期涨幅过高的消费电子、汽车、半导体纷纷走低。反倒是白酒因为前期调整到位以及双节效应的影响,有所拉升。

整体来看,大盘稳定性不足,稍微风吹草动就容易恐慌下挫,每次不是权重护盘就会大跌。创业板今天跌破2600点,赛道股回调幅度加大。所以短期对于炒作过度的板块需要规避,静待权重股能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8月,大盘整体下探51.10点,跌幅为1.57%,远远小于7月的4.28%,说明跌幅有所收窄,成交量也略高于7月。说明大盘调整有效果,正在一步一步回调,往好的方向发展。#股票##我要上头条##微头条日签##微头条名师团##我要上微头条#
2020年,湖南身家千万的老板娘42岁的刘莉莉闲来无事刷抖音 ,却意外发现自己送给丈夫的价值千元的围巾竟然围在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身上。顿时疑窦丛生火冒三丈。为了揭开真相 ,刘莉莉对50岁的丈夫方强展开一番明查暗访。
刘莉莉在抖音中无意中刷到一个叫王亚丽的年轻女子,发现她系的围巾居然和自己送给丈夫的围巾,大到款式花色 ,小到图案黑点都一模一样。尤其是她买的围巾上有一块挂丝的地方也相同,所以刘莉莉断定:丈夫把自己送他的围巾转送给了别的女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

随后,刘莉莉查出了丈夫给王亚丽的微信转账记录 :520元 ,1314元 。除了这些暧昧的数字之外,还有丈夫签名的酒店开房记录。丈夫已经出轨 ,仿佛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刘莉莉通过调查发现这个叫王亚丽的女人是江西九江瑞昌人 ,生于1989年11月。刘丽丽曾经给王亚丽通过电话 ,让她不要介入自己的家庭 。而王亚丽回复“管好你的男人” 。甚至说刘莉莉是个老女人 。王亚丽挑衅的语言,彻底点燃了刘莉莉的妒火 。
刘莉莉把手机中刘亚丽 的照片给寻情记者看,并且解释说刘亚丽除了比自己年轻之外 ,哪一点也不比自己长得好 。想当年自己也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 ,上门说媒的多达七八个 ,但是自己就选择了年长八岁的方强 。刚强刚刚做生意的时候 ,资金周转不够 ,自己不仅拿出了多年的积蓄 ,而且把娘家的房产证做抵押,贷款帮助他渡过难关 。谁知道现在他却这样没有良心 。

刘莉莉觉得抓到了铁证,可方强却坚决矢口否认 ,甚至为此当街对妻子大打出手 。刘莉莉绕着车子一边跑一边骂,方强有劲儿使不上 ,气得像火山爆发一样 。丝毫不顾及自己身价千万药材老板的形象。
方强告诉寻情记者自己从来没有主动做过任何对不起妻子的事儿。一切都是妻子凭空臆造的。
方强说妻子整天吃饱了没事儿干 ,一直跟踪监督自己,查看自己的手机。甚至在朋友面前诋毁自己 ,让自己很没有面子 。这还不说,刘莉莉暴力暴躁,起码砸了六部手机。方强说着从自己的口袋中拿出一部伤痕累累的手机给寻情记着看 ,这部手机价值12000 ,被妻子用刀砍了 。妻子多次对自己拔刀相向。甚至在砍伤自己的手臂。方强脱下自己的外衣 把疤痕展示给记者看。和妻子一起睡觉,她在床头柜里都放着两把刀。刘莉莉听到这里的时候 ,向记者解释说 :“都是因为他经常打我 。”

方强解释说,他跟王亚丽只是生意上认识的普通朋友,且王亚丽一直在外地。自己每天在外打拼 ,多大的压力,都自己一个人顶着 。而对妻子,动辄上万元的包 ,想买就买 。名贵化妆品 ,想买就买 。自己总是尽一切力量满足妻子的物质要求 。而她整天无所事事 ,除了找自己出轨的证据就是在朋友面前诋毁自己的声誉,让自己在外几乎无法做人 。
如今儿子已经满了16岁 ,正是叛逆的时期 。儿子本来很优秀 ,因为夫妻总是吵架 ,于是让儿子选择住校 ,避开家庭的纷扰 。可是正当他说起儿子的时候 ,老师却打电话来让方强把孩子接回家,因为儿子在学校不服管教 ,老师拒绝他住读 。如果孩子住在家里 ,眼巴巴的看着父母天天吵架 ,这将给孩子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 ?
妻子的多疑 ,儿子的叛逆 ,已经让方强 筋疲力尽 。方强扬言“即使付出血的代价 ,也要离开这个家 。”

刘莉莉曾主动向方强提出离婚,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规定:方强支付给刘莉莉300万元,分居期间每月支付刘莉莉3万元,儿子毛毛则由方强抚养,但是为了儿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完整,方强并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刘莉莉称这都是你逼的 )
方强坦言 ,自己从来没有嫌弃过妻子 ,曾经一起共患难 ,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其实自己非常珍惜这个家 。希望妻子做一个好女人 。
刘莉莉突然问:“那个女的(指王亚丽)有个四五岁的小孩子,我不知道是不是他的?”
这一句话,彻底激怒了方强。他二话不说 ,拿起行李包收拾行李就要出门。 表示自己真的累了,厌倦了这种被猜疑 ,被跟踪,被监视的日子 。
最终在寻情小组的劝说下,刘莉莉与方强决定冷静一段时间,再给彼此给这个家庭一个机会。
男人不给女人安全感,女人会心生猜忌。女人没有自己的事业根本就缺乏自信,就会幻想出许多情敌。女人的这种病 ,都是闲出来的 。

最高法司伟法官:工程施工中,如何区分挂靠关系和转包关系?
■ 裁判要旨:
一般而言,区分转包和挂靠主要应从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有没有参与投标和合同订立等缔约磋商阶段的活动加以判断。
转包是承包人承接工程后将工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实际施工人,转包中的实际施工人一般并未参与招投标和订立总承包合同,其承接工程的意愿一般是在总承包合同签订之后。
而挂靠是承包人出借资质给实际施工人,挂靠关系中的挂靠人在投标和合同订立阶段一般就已经参与,甚至就是其以被挂靠人的代理人或代表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因此,一般而言,应当根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和资金来源、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是否以承包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有没有与发包人就合同事宜进行磋商等因素,审查认定属于挂靠还是转包。

■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中信公司与白德强之间并非挂靠关系,而系转包关系。一般而言,区分转包和挂靠主要应从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有没有参与投标和合同订立等缔约磋商阶段的活动加以判断。转包是承包人承接工程后将工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实际施工人,转包中的实际施工人一般并未参与招投标和订立总承包合同,其承接工程的意愿一般是在总承包合同签订之后,而挂靠是承包人出借资质给实际施工人,挂靠关系中的挂靠人在投标和合同订立阶段一般就已经参与,甚至就是其以被挂靠人的代理人或代表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此,一般而言,应当根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和资金来源、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是否以承包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有没有与发包人就合同事宜进行磋商等因素,审查认定属于挂靠还是转包。

本案中,中信公司中标在前,白德强与中信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在后,实际施工人白德强并未以承包人中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也没有与发包人瑞昌公司就合同事宜进行磋商,故认定中信公司与白德强为挂靠关系,没有事实依据。因此,二审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之规定,认定发包人瑞昌公司在其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白德强承担工程款及利息支付责任,并无不当。
■ 案件索引
(2019)最高法民申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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