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头条#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县城,小城市很少有烂尾楼,而大城市烂尾楼却非常多?
按说大家伙买的新房都是期房,贷款手续也完整,大家伙的钱被有关部门监管着 ,怎么就烂尾了呢?
我的老家因为恒大破产,第一次听说了烂尾楼,老家的人去政府部门投诉,政府响应挺积极的,专门成立了个队伍管理恒大烂尾楼。
重新招标装修队,有卖房的亲戚不住的去看,发现过了几个月原来的烂尾楼已经封顶了!
而像我干姐姐买的大兴正荣府这样的明星地产商竟然也会迟迟不交房。业主们去找政府,政府回复协商处理,现在的大兴正荣府施工进度缓慢,从墙外听寂静一片,只有悉悉索索零星的打气枪的声音,干姐姐都有点担忧房子的质量了!
合同写的今年12月31日前交房!只不过买房合同均是一纸荒唐言,把业主的责任写的清清楚楚,而把自己需要担的责任均打着斜杠,不晓得若干年后,这会不会成为一个可笑的笑话[笑哭]
已经超过了交房日期,大兴正荣府给业主们发了告示:因为疫情交房推迟到4月30日之前!
只要有回应也算体谅普通群众买房不易啊,但愿明星企业正荣在推迟了四个月后能顺利交房,让买房的普通群众顺利入住他们辛辛苦苦工作换来的一个窝窝!有了窝才会有一种家的感觉,才会感觉到终于在大城市安家落户的感觉,才会感觉到自己是这个城市的一员了!
城市套路太深了[捂脸]
西安楼盘烂尾8年,被告知:想入再交20万?
西安一烂尾楼“易合坊”,烂尾整整8年。业主无奈只能住在无配套的楼里维权。
现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给案子判完了,要把房子给业主抵债?办产权证时,居然要求业主缴纳“续建费”,一平方米最高为1800元,算下来需要掏近20万元。
我都看傻了,你法院脑子有包吗?人家业主已经交完钱了,你还让人家交一次钱?
法官这是喝了多少,能这么判?
再说了,业主也有毛病,当初你买房子不能看看名字吗?明显不懂啊?“易合坊”就这个名字的小区你也敢买?
小区的名字都是有说到的,比如说啊
XX坊:用地类型有问题,多为工业地建住宅
XX馆:小规模,没绿化,没配套,插建房
XX城:大规模,在郊区,有配套,便宜
XX村:农村回迁楼,城中村,结合部
XX苑:棚户回迁楼,物业差,人员杂
XX园:地角好,房子好卖,环境一般
XX庭:物业较贵,房价较贵,定位较高
XX府:轻奢,房价小贵,物业小贵
XX岛:在交通枢纽附近,房价高,吵
XX广场:市中心,商圈内,公寓式
XX港:能看见海
XX湾:能看见河,湖,海
XX山庄:山顶上,山腰上,山沟里
XX世家:本地小开发商搞得楼盘
XX国际:开发商自认为洋气,自己觉的高端
XX都,XX郡:旁边是政府
XX墅:小户型别墅,轻奢,比庄园低
XX庄园:大别墅,论套卖,400平以上
最近购房者头疼的事愈演愈烈,不过这次西安率先出手,首个烂尾楼官方防范政策出台,我认为是比较系统的问题解决方案,从土地出让、项目建设过程、预售许可管理、预售资金监管、交付环节、信用管理等环节加强监管,防范楼盘烂尾。确保项目安全监督,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只要用点心,把购房者放在心里,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当然政策出来了,还要做好执行落地。
西安最牛的烂尾楼,跨越了世纪,产权纠缠了近30年,硬是把当初荒芜的高新区陪到人潮涌动的今天。南边是人民银行,西边是高新国际,斜对角是中国电信大楼,可惜了这个金角的地皮了。
95年施工99年资金断链停摆,而后产权纠纷,整栋大楼,搁置几十年。当初也算是西安数一数二的高楼了,当初就是不盖,地皮圈着到如今都不知道翻了多少倍了,结果掏了钱,起了楼,钱没了。
好消息:停工的楼盘可以复工了。
坏消息:每户业主需要再交续建费1800元/平,也就是约20万元。
请问你是开心呢,还是不爽呢?
这是西安灞桥区易和坊小区业主的真实遭遇。
该小区2011年开售,原本2015年得交房,结果2014年烂尾了。
今年3月,近300名小区业主住进烂尾楼的消息,还曾引发全国关注。
现在开发商又来上一出“复工可以,先交续建费”,也是挺离谱的——当初业主们购房的钱已经给了,房子烂尾,责任不在他们,在于开发商乱来和监管部门失责,凭什么要求他们二次掏钱?
再说了,就像很多业主顾虑的,你之前就已经把钱卷跑了,现在又提续建费,谁知道你会不会把钱再卷跑?
某种程度上,开发商烂尾就是失信和违约,这时候,想要恢复信任关系,还得靠开发商这边的诚意表露,而不是急着让业主再掏钱。
否则,很容易给人以“对着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的观感。
#烂尾楼重启要交20万续建费# 头条热榜
“烂尾楼修好后,要交20万续建费?”陕西西安,一男子在2012年,买了某小区的房子,合同约定2015年6月交房,不料,该楼盘在2015年下半年就停工烂尾了。后来开发商经过破产重整,终于在2021年开始复工修建,但男子准备接房时,傻眼了,开发商让他们交20万元的续建费!
案涉楼盘2011年开始出售,当时的价格比较低,4600元一平米,李先生是2012年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李先生问置业顾问,大概多久能交房,对方告诉李先生,快的话,2013年就能向业主交房,但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5年6月。
李先生以为这是开发商给自己留有余地,怕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故意这样设定。李先生当时觉得开发商太小心了,结果2013年问置业顾问多久能交房,对方推说出了点小问题,要2014年才能交房。到了2014年,又推说合同约定的是2015年6月,这个时间之前,肯定会向业主交付房产。
李先生左盼右盼,终于盼到合同约定的最晚接房时间,万万没想到,他等到的不是接房的通知,而是案涉楼盘停工的消息。李先生顿时傻眼了,几十万元买的房子,打水漂了吗?李先生很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
这房子是李先生贷款购买,每个月要还2800元的月供,李先生很想断供,但又怕断供后上了失信人名单,影响到孩子,所以这些年,李先生一直在咬牙坚持。
案涉楼盘烂尾八年来,李先生一直和其他业主一起维权,终于在2021年开始复工修建,并准备向业主交房。
让李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开发商拿出了法院的破产重整裁决书,好消息是,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启动房屋交付程序,交付条件为房屋验收合格。坏消息是,李先生等购房债权人,需在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时,补交重整受理后发生的续建成本。
补交的续建价格暂定为1800元一平米,李先生家大概要补交20万余元,看到法院的裁决书后,李先生表示不解,“案涉楼盘烂尾8年,开发商不仅不赔偿,还要业主交20万续建费,这真的合理吗?”
从情理上讲,五证齐全的房子,不能按期交房,烂尾多年,业主想要住房,还要承担所谓的续建费,没有这样的道理,这不禁让人想到开发商说他们是弱势群体的事情。
也有网友说,业主付了钱,应该理所当然享受的如期交房,为什么要继续交续建费用?开发商让业主交钱,属于流氓行为,但从法律上讲,续建费这事能说通,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开发商因资不抵债,对案涉楼盘停工,且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情形。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申请开发商破产。
但需注意的是,破产是对开发商的资产进行清算,相当于砸锅卖铁,实践中除非有优先受偿权,否则得到清偿的比例极低,甚至连十分之一都没有。
企业破产法第7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破产重整,是对破产楼盘进行清算,将不良的、没用的资产剥离,留下优良的,有用的资产,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
其中,企业破产法第75条第2款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换而言之,对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可以通过借款等方式,对烂尾楼盘进行复工,最后达到向购房者交付的目的,可问题是,借款由谁来还呢?
有网友说,应该由开发商偿还,现在的问题是,开发商处于破产状态,没钱还!有钱的话,也不会破产重整了。
这次法院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由所有业主承担复工的费用,也就是裁决书中说的续建费!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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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买房笔记# 高新9年烂尾楼重生 当时付了多少现在2倍退还
2013年,高新锦业二路和丈八六路转角,高新VV时代均价5000,售楼部承诺年底交房,可在一些购房者交了钱,签了《认购书》后,很快就停工了,之后置业顾问和开发商都找不见了。
9年后,这个楼盘前几天复工了,当时的买房人去找开发商协商,答复是“不可能按照原来的价出售了,可以退款,当时付了多少,现在2倍退还。”
据媒体介绍,开发商发过一个关于退款的协议,但购房者表示,其没有盖章,也不说多久把钱退到位,也不签订书面的东西,曾经的购房者担心,这房子开盘卖完后,售楼部撤了,该找谁去?
11月14日上午,“锦悦府”售楼部开放,置业顾问称,项目的确是刚复工的,预计21日左右线上登记,“160多套房,两个户型,均价17200元,现在五证齐全。”开发企业为陕西三泽实业有限公司。“锦悦府”置业顾问表示,无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
天眼查显示,陕西三泽实业有限公司曾多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曾是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公司。此外,该公司的部分股权处于出质状态。
律师说:是否接受开发商的解除条件,业主可自行选择。只要该开发商的民事主体资格依法继续存在,并且案涉楼盘已经取得“五证”,购房者完全可以要求该开发商依照内部认购协议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开发商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依法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PS:原来5千,现在1万7,站在利益角度来说,按合约执行或是按两倍退款,双方都难满意,但是吧,咱们的营商环境,不得从遵从“契约精神”谈起么,吃瓜的群众来集合,这里,有瓜。
西安的烂尾楼到底谁来负责,?开发商死猪不怕开水烫了,难道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打了水漂了吗?
好消息、西安的开发商在房子延迟交付及烂尾期间:停止其在拿地已购土地暂停新开工程直至履行完已签订的合同;
降低其信誉等级并纳入拿地条件;
再次出现延期交房及烂尾楼时
规定今后不允许其在本地从事房地产开发。
希望通过以上措施解决烂尾楼问题!
#西安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