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签系统是什么?
所有二手房交易都需要通过网签系统录入网签合同,也就是说这是官方平台,如果没有录入网签合同的,是没有办法过户的[灵光一闪]
那么新网签系统又有什么新说法呢?
就是要在源头上面进行监管。所有意向出售的房源都要把房源信息预录进这个系统,意向买房的客户信息也预录进这个系统。
为什么这样做呢?
传统中介模式是“一手托两家”就是一个中介即为业主找客户,又为客户找房子。即没办法完全为了某一方的利益着想,又有很大的“差价”“私单”操作空间。
新网签系统出来后,把传统的模式改变为“单边委托”,客户业主各付各费,中介各为其主。也把整个市场的中介“融为一体”不分你我,大大提高了成交概率,又大大降低了对业主客户的打扰。
什么意思呢?就是业主可以委托三家中介机构,按照优先级排序,每家60天,到期后可以续约30天。在任何一家代理期间,其他行家有客户只需要和代理行家发起合作就可以成交,这样不同中介也可以合作成交。业主付佣金给代理方,客户付佣金给客户经纪人,简单明了。
所以长期来看,这个新网签系统是能够促进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也是能够最大程度去保障客户,业主以及中介方的利益的。
以上都只是小佟个人对这个新系统的理解,啥都不代表哈[奥特曼]
下课![草泥马]
深圳估计今后“先买后卖”走不通了!!
因为深圳二手房已经有一个规定,
就是从7月16号开始,录网签合同时需要先审核客户的购房资质,需要先提供客户的家庭所有成员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社保或个税证明)。
啥意思?
意思说,以前啊,很多人买了二手房,先和买家签约,
如一个投资客买了一套装修差的房子,
和业主签约了,
后面等了几个月,或者拖几个月再备案过户,这样这过程可以装修卖给另个人,赚了差价。
话说啊,这种赚钱的方式,还是可以赚几十万的。
不过这个规定后,就不能这么做了,
为啥,
因为,
不备案就无法过户。以前是买二手房,交易合同不需要备案,如今需要先备案核验,才能网签,这样,
就一定要备案。
一旦备案,合同不能修改,这套房子就不能再录入网签了。
代表不能短时间转手几个人。
代表,
现在买二手房,需要先核验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签订网签,如果不规定签约,就作废重新来。
也代表,
没资格购房的人,想先签合同,再等资格备案过户,不可能了。
以此看来,深圳真正在对付炒楼客了。
不过通过国家的方法,可以看出,炒楼客真是无孔不入的感觉。
人家赚钱的方法太高明了,
也难怪人家发达了。#深圳头条##买房##社会百态#
对于上海这次的房价调控,我作为刚需老百姓的直观感觉就一条和我有关,增值税改变。之前满2的非普通住宅是差额征税。大概是(网签价-当初的买入价)/1.05*5.55% 这里为什么写网签价大家自己理解。现在2-5年的改成了全额计算。其实2-5年的就是次新房。现在说说我的理解:
二手房交易默认所有税费买家承担,原本你的钱刚好够买房的,现在又不够了吧。最少得再辛苦搬砖一年吧。你们这些人再等等吧。而那些条件好一些的,即使税费涨了也无关痛痒的,看着现在行情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上车。所以,挡住了一批好不容易有房票,钱将将够的人。再想想今年的人才政策,政府的意思我觉得已经很明显了。
#青岛头条# 快讯快讯,@青岛人,请大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了!特别大的好消息来了!
某媒体报道青岛楼市再次迎来了新的调整:新房网签满5年、二手房拿证满2年即可上市交易,这真是不错的感觉呀!
小编通过网络了解到就在7月18日讯,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回复市民提问时特别强调并且还是表示:
可靠消息透露只要在本市的范围内,新建的商品住房如果满了5年方可上市进行交易,并且上市交易的时限可以自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开始起算,当然了,如果是二手住房必须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进行交易,真是太好的消息了!
听到这里感觉这样的意思就是这意味着,青岛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限售的计算时限由“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变为“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
确实不错的感觉,太给力了!
可靠消息显示目前来看二手住房则由“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变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即可上市交易。
真是太好的房产政策措施了,新房,二手房只要满足需求都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交易了!
这对于老百姓们来说太好的选择了!
#青岛楼市发布新政#
“签一份保密协议竟然损失30万,太坑了!”长沙的杨女士花30万首 付买了一套房,在核对缴费单据时,却发现开发商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了3万元服务费。杨女士找到开发商理论,结果对方接下来的一波操作让她崩溃了!
杨女士在某开发商的售 楼部付了30万首 付并签订了购 房合同,事后杨女士把拿到的缴费收据一项一项核对,却发现有一笔高达3万元的支出,写的是服务费。杨女士对这笔收费感到疑惑,因为自己对此毫不知情,于是她找到了开发商。
开发商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个服务费是作为内部人员的开销,因为报到总部后费用很难批下来。可能工作人员是想逃避公司的制度,私自将这笔钱作为售 楼部的内部支出,但是对于开发商的解释,杨女士很生气觉得不能接受。
杨女士认为,工作人员的工资应该由公司发放,为什么要从购 房者的买房钱里面扣呢?杨女士感觉自己被坑了,于是要求退房退款。开发商则表示,退房退款可以,但是杨女士要和他们签订一个保密协议。
一心想要退房退款的杨女士以为,只要自己签订了保密协议,开发商就能把30万退给自己了,但事实却并没有这么简单。
杨女士签完协议后,开发商工作人员收回了她手上的所有票 据,还在合同上画了一个大叉,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合同作废了,但开发商却闭口不提退款的事。
杨女士很气愤,动手和工作人员打了起来,但对方人多势众,杨女士根本打不过,杨女士被对方扯着头发殴打,头上的一大块头皮被直接扯了下来。
之后两个月时间过去了,杨女士依然没有拿到自己的30万元,开发商也没有给她办理相关的退房手续,因为房子是贷 款购买,所以杨女士每个月还得还3000元的贷 款,无奈之下杨女士找到了记者进行调解。
记者随杨女士来到了售 楼部,面对记者的一系列问题,售 楼部工作人员一直在打马虎眼儿,没有做出直面回应。两个月过去了,网签没办下来,还把购 房合同作废了,也不给杨女士退款,这售 楼部做的事情真是让人太无语了!
蕞后在媒体的帮助下,开发商才将杨女士的30万退还了。
@筝小钱 开发商的套路太深了,防不胜防,不敢想象如果不是借助媒体的帮助,杨女士出的30万元难道就这样打水漂了吗?
该售 楼部工作人员的做法真是让人无语,就像杨女士说的一样,工作人员的工资就应该公司发啊,不能因为公司难审批就从客户身上拿钱,这是毫无道理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三条,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必 须明码标价,所以开发商收取所谓的“服务费”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那么既然开发商是在杨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服务费,还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那他们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 效呢?
根据《民法典》第 一百四十三条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 效的条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 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而杨女士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并不是她真实意思的表示,所以是违法的。当事人在签合同时必 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但是我觉得如果开发商在合同里明确提出了要收取所谓的“服务费”,用于工作人员的内部开支的话,杨女士肯定是不会签订这个合同的,所以该合同违反了杨女士的真实意思表达,属于无效合同。
买房对购 房人来说是大事,特别是在现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很多人买房其实是刚需,也有很多人付不起全款,需要贷 款才能买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所以,我们在买房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和警惕,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看,对于明码收费之外的费用要拒绝支付,也要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子##真知新坐标##话题大发明家#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只签订网签合同的不动产能否成立让与担保?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标的物转移给他人,当债务不履行时,他人可就标的物受偿的一种非典型担保。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71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让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到期清偿债务,债权人将该财产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对财产拍卖、变卖、折价偿还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可见让与担保法律关系的成立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拥有的财产来对债务人所负债务到期履行设定担保意思表示的合意。
本案中,虽然在债务人雄风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怡桃与债权人蔡日东之间达成了以金海名苑A幢1806号、2406号房产作为其债务履行担保的合意,但上述房产是否属于周怡桃所拥有的房产,周怡桃是否有权利进行处分是关键所在。
金海名苑A幢1806号、2406号房产虽先后网签至周怡桃以及蔡日东名下,但并未进行法律规定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案涉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金顺公司所有。蔡日东主张金顺公司将空白合同交由周怡桃并协助办理蔡日东关于案涉房产的网签手续系金顺公司已知并认可以案涉房产为标的物对宝庆投资公司、雄风公司向蔡日东所负债务进行担保的意思表示。
但上述行为的发生并不必然产生让与担保的法律效果,且根据金顺公司一审答辩意见以及二审庭审中的陈述,金顺公司对于雄风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怡桃将案涉房产变更网签至蔡日东名下以担保该公司与蔡日东借贷关系的担保行为不予认可,亦没有要为宝庆投资公司、雄风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因此蔡日东的再审申请主张并无充分事实依据支撑,原判决认定蔡日东与金顺公司之间以案涉房产为标的物的让与担保法律关系不成立,并无不当。
案例索引:蔡日东、怀化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权确认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16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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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月二手房网签成交量跌破2000套也许是好事,因为深圳需要人才不需要泡沫。
格隆汇报道8月二手房网签跌破2000套,创近年新低。
米国拜登扬言与中国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竞争,意思很明显。
万科王总说万科时代已过去,现在是华为时代。说明我们房地产发展已经饱和,现在要在高科技领域发力。
美国对我们的房地产和电商繁荣不以为意,对我们发展高科技很着急。它门儿清,知道哪些价值高,哪些价值低。
这说明高科技才能真正强国,而发展高科技靠人才!
深圳的房价被炒出天际泡沫价,这样是留不住人才的。现在调控,让房产泡沫下降,回归理性,人才才能安心在深圳搞高科技,这样的深圳将更有力量,更有前途。
所以,深圳二手房成交量回归理性是好事。大家认为呢?
#深圳头条# #社会# #房价#
图片来源:海峡新干线/凤凰weekly/格隆汇,可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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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图书策划编辑芳菁外国有句谚语:莫让你的舌头抢先于你的思考。今天亲自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这几天居家办公,因为是周一下班后临时接到通知的,许多稿件、电子版合同都在公司电脑了。只好让同事帮着在电脑里面找到后发给我。可是昨天公司也封了。今天我负责的一本书在社里过了初审,需要签合同盖章,疫情期间快递不通。社里就说先网签,让我们把合同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后拍照发过去,等解封后再快递。因为公司不能去,我就联系老板,他在他家附近找了一上午,发现所有的打字复印店都关了。
#天津# #房产# 我个人是很反感这种宣传,不知道要表达啥意思?专业人做专业事吗?这个没体现出来。
在天津买房,定金3-5万,最多10万。其他的资金一概走资金监管就行了!要找个交易不成退代理费的公司!必须能写进合同。
交易前一定查权属,二抵的尽量规避(不是绝对)。单身的房本主人必须来,结婚了的不管写谁名字网签过户必须一起来。
贝壳交易在三方洽谈时都会有录音录像,能说的不能说的自己提前想好,不要说了自己不承认,这个铁证如山。
最重要找个靠谱的经纪人,事半功倍。
这种都快成马赛克的内容,我是不会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