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什么的?如今挑担进城的已经不多。在菜场租一摊位,用微型面包车送一些有特色的菜,不至于这样艰辛。
1994年时北京街头的一辆小型出租面包车。
如果你愿意放下面子去赚钱,你这样做一次收入2000左右,而且还不怕货卖不出去。
首先你找一部车,面包车,小货车最好,用做拉货方便用,你在你生活的城市去了解那个地方经常可以摆摊的,什么时候可以摆,如果是星期六星期天是摆摊日就一定要出摊,除非下雨。
了解市场后,你就在你的城市寻找玩具尾货处理的,质量好你就找他进货,最好是有盒子装着的玩具,一个十块钱,你进一百个也才一千块钱。这个数量也刚好装的下车。
你找到可以摆摊的地方,和人家负责人谈好租一天多少钱,一般几十块钱,搞定好你就早上去出摊了,开始已经了解市场那个街日人多,那个地方的街日大。那么就选择你觉得可以的出摊了。
你还要买一个神器,就是一个挂在腰上的扩音器,有个麦那种,把玩具摆好后,你就说,厂家清货,走过路过别错过,29左右一个,50左右两个随便挑随便选。
家有小孩那些,长辈看见这么便宜的大玩具,一部分会选择买一个两个回去,主要是带着小孩出街的爷爷奶奶,小孩看见了就不想走,硬要买给他了才走,看见小朋友经过在看,你就要说话挽留,说小朋友买两个29元一个随便挑随便选
这样你的一百个玩具很快就卖完了,一天赚3000—4000,找到好项目,赚几万一月很简单,打工也一年才搞几万。
总结一下,根据我这边了解过的市场,星期六星期天,非常多大人带小孩出来逛,平常就少些。所以星期六星期天一定要出摊。
做这个生意,要放下面子,不能害羞,不然做不成。
现在的货拉拉全是些忽悠新手抢小单,知道小单没人做,老司机挂B都不抢,那些个明星司机谁给你的勇气说多做小单量上来流水就上来了。有这功夫微面起步价你去包了吧。微面28到手25,路上20分钟,免侯40分钟。一小时干一单,一天十二小时开车最多干八单。一天只有200块钱,车租100,充电30,房租水电20,早歺喝水中午下午吃饭38,会员25,话费5块。这样算下来有什么?说这话你不脸红?扫个地还有一二千,你一月下来连条裤衩都买不起。小单没人接靠忽悠新手有用吗?谁也不是傻子,最好的办法取消40分钟免费等候时间,谁还不愿意去接小单,个个抢着做,好的一单几分钟送到谁不抢?
我已准备加入货拉拉。然后去咨询了下陪练是150每小时。20小时就要3000元。想租个车在凌晨自己在马路上慢慢练。可是我发现打开租车app都是自动挡的,因为我准备买面包车,同时去卖五菱专卖店看了一下,没有自动挡,都是手动挡。
有没有推荐就是比较便宜点的陪练。80左右每小时能接受。毕竟一个人练还是有点寒火,拿到驾照之后还没摸过车,全忘记了。
“这是我花钱买的车位,我想怎么停就怎么停。”一小区的停车场聚 集了多个业主,十分崩溃。原因是他们的大门被一辆面包车堵住了,车子与门的距离只有拳头那么大,更别说过人了,业主们苦不堪言,那车子的主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业主们说,这辆面包车车停在这里很多天了,大家每天出入都很不方便,又不知道是谁的车,物业说也联系不上车主,于是才找来了记者,希望帮忙解决这个事情。
有个业主告诉记者,车主肯定是故意而为之,也是一个老司机,如果他可以往这边挪一点点,至少人是可以通过的。
记者走近这辆面包车,车子紧紧挨着门,只留出十厘米的距离。车子看起来更像是一辆报废车,轮胎都没气了,而且玻璃也没有了,专门用塑料胶带粘起来,车子里面也是脏乱不堪,方向盘还用大铁链锁起来,根本没法动。仔细一看,这里竟是一个私家车位。
通过物业,记者拿到了车主的电话,可是车主也是一肚子的委屈,气愤不已。
原来,车主也是这个小区的业主,这个车位靠近业主的单元门,相当于业主都要通过他的车位出入,给他带来了诸多不变。当初买车位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给他说明这个车位的情况,入住后才发现这个问题,于是车主找到物业,要求换车位或者退钱,多起协商无果,车主才想到这个办法。
记者建议车主先把车开走,再和物业商量调节一下车位的问题。
可是车主表示,自己再也不相信物业了,每次都是拖着不给解决,只要把车开走,就又会继续忽悠。车主说,他的诉求很简单,要么就把钱退给他,要么就把车停在那里。并直言自己也是受害者,这个车位根本就是设计不合理。
对于这件事情,小区的业主表示,这个车位的问题,应该由车主和物业去沟通,而不应该拿整个小区的业主的生命开玩笑,如果发生险情,这就是大家的逃生通道,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件事情。
功夫不负有心人,车主也不想把事情闹大,终于答应当面和小区物业沟通,也联系到卖方和社区的工作人员,物业也表示会和卖方协商,并承诺这个车位也尽量不再出 售,避免造成业主通行不便。希望蕞后的结果能够达到车主的满意。
1、其实这个车位应该是人防车位,也就是不能销售的。在新民法典中,地下人防车位是属于人防设施,就是人 民防空的一部分。它的所有权既不属于物业,也不属于业主,没有产权自然而然的就不可以买卖,如果协议进行买卖,签订的协议也就是无效了。受益者如果因为这个协议而取得的财产,要给予返还。
由此可见,车主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这个车位的钱,或者换一个车位。
2、民法典对人防车位的规定为: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是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人防车位是由人 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3、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中的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拥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的需求情况下,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以出 售,使用期限为20年,到期后才可以继续租,开发商可以收取一定的租费,如果国家发生战争的时候,就要无条件给国家征用。
所以,开发商将这个车位进行售卖,本身及就是不合法的,所以买卖合同自然也就无效,综上,车主找开发商退还这笔钱也是合情合理。
这件事情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看到实际的位置,并让开发商出具设计图纸,看看这个车位是否属于人防车位,避免日后产生各种纠 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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