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

关于【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今天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 内容导航:
  • 1、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
  • 2、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罗尔斯正义论的两个原则

1、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

罗尔斯坚定认为,人们除了重视自己的利益,同时亦有正义感的能力,能够作出道德判断并自愿遵从合理的道德原则。正义原则最重要的是体现一种公平的精神,得到自由平等的参与者的合理接受。所谓互惠必须是在一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的结果,而非由现实社会中各方不平等的位置来决定。

  “正义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就像真实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一样……”再读罗尔斯《正义论》,每每看到写在扉页上这段睿智话语时,我的思绪总久久不能平静。

  人类数千年文明社会的发展史中,曾产生过无数划时代的思想文化巨人。他们洞察世界、追求真理、把握历史、卓有创新,其思想学说和著述揭示了某一方面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人类不同阶段智慧的升华和总结,曾直接影响着人类历史的进程。这些宝贵的精神遗产仍在影响着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主观世界。罗尔斯就是这样一位真诚地思考人类命运的伟大思想家。他以自己的《正义论》一书唤醒了人们对社会制度的道德和理性的思考。

  约翰·罗尔斯(1921-2002年),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契约论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正义论》的主要理论贡献表现在政治哲学上重新采用社会契约论和自然法学说,全面论述了自己“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基本理论,并对功利主义作了相当深刻而全面的批评。他所反复论述的两个正义原则既突出了公民在秩序良好的社会中应当享受的基本平等及其理论含义,同时又对如何处理经济与社会差别提出了独特的理论标准,并对正义理论的伦理基础作了颇有新意的论证。

  《正义论》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建构一个在道德上值得追求,同时在实践上可行的正义原则,以此规范社会的基本结构,决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及合理分配社会合作中的利益与承担。他提出了两条原则:第一,在与其他人的自由兼容的情况下,每个人有平等的权利享有一系列基本自由;第二,社会及经济的不平等分配,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它必须对社会中最弱势的人最为有利(差异原则);在公平的平等机会的条件下,职位与工作向所有人开放。“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公正的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他认为,一个满足这两条原则的社会,是一个公正的社会。

  在政治光谱上,罗尔斯的理论常被界定为自由左派又或自由平等主义,最大特点是强调个人权利的优先性,及更为平等的社会资源分配。

  他的正义理论,体现了他坚持的两个最深的道德信念。第一,他深信,人性最独特的地方,是每个个体均有能力选择关乎一己福祉的人生目标。每个人是自己的主人,并有权主宰自己的生活。由此引申出,政府有责任保护公民发展这种个人自主的能力。第二,罗尔斯认为,社会不平等的最深根源,不是源于自由竞争,而是由于人们的天赋差异和所属社会阶级及家庭背景不同所致。在我们的社会中,既有人天生聪颖,也有人天生残障,既有人出自富有家庭,自小接受最好的教育,也有人来自低下阶层,基本生活条件也难以满足。这两方面的不平等使得人们无法站在同一起点上进行公平竞争。罗尔斯认为,这些幸与不幸,从道德观点看,都是随意的,是自然博彩的结果。因此,在考虑正义原则时,我们需要将这些不相干因素排除出去。

  在关于“正义的原则”时,罗尔斯这样论述,正义原则是关于社会基本制度的原则。缺乏合理而稳定的正义原则,社会迟早会解体。社会是一个为了相互利益的合作冒险,这种合作同时具有利益一致和利益冲突的特点。一方面,我们活在一个自然及其他资源适度匮乏的世界中,彼此合作较独自生存,对所有人都有更大的好处;另一方面,合作者有不同的人生计划,对何谓美好人生各有不同的理解。由于他们都重视自己的人生目标,因此总希望从合作所得中多分一些。在这种正义环境之下,社会合作既有必要亦有可能,但我们却需要一组正义原则,规定社会合作的模式及利益分配的合理准则,并裁决人们各种相冲突的诉求。

  他提醒我们留意,正义环境的出现,并不意味人人都是理性的自利主义者,参与社会合作只为极大化一己利益,并视得出的原则纯粹是各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因为严格来说,这样的原则并不是道德原则,而只是各方迫于现实而作的暂时妥协而已……

  显而易见,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中的理论充满理想主义色彩,即使今天西方福利社会和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和他的正义原则有相当大的距离,但罗尔斯深信,他的理论是一个能够实现的乌托邦,通过人类不断的努力,一个更加正义的社会总有可能实现。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信仰是创造的动力。“正义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就像真实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一样。”阅读这些罗尔斯发自肺腑的箴言,我不由得联想,这不也正是我们检察人的第一美德吗?

新闻来源:正义网

2、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罗尔斯正义论的两个原则

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介绍当代著名哲学家,迈克尔·桑德尔的哲学思想。今天的内容依然非常抽象,但这是桑德尔批判罗尔斯正义论的关键一期,大家耐心仔细看完。前面我们介绍了“原初状态”是罗尔斯“正义论”的核心,罗尔斯通过对原初状态各种条件的设定和解释,推导出了人们在原初状态中,必然会选择两个正义原则。

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

罗尔斯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论证从原初状态到正义原则的合理性。而罗尔斯“原初状态”的设想实际上来源于康德式的先验自我,或者说是对先验自我的经验化,但他试图在经验的范围内依然保留其理论的道德力量,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就是“原初状态”,而原初状态的重要目的是实现了:自我和目的的分离。让自我可以优先于任何外在的目的而存在。

前面我们介绍了,在罗尔斯设定的原初状态中,我们拥有自我意识,但是这个自我独立于外界的一切经验因素和功利性目的,比如这个自我不知道自己的地位、种族、性别、阶级、财产,也不受任何天赋、价值观和环境因素的影响,显然,在罗尔斯“无知之幕”的思想实验的“原初状态”中设定的自我,类似于康德道德哲学中的“先验自我”,好像是一个纯粹的自我意识。

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

通过这种方式,罗尔斯实现了自我和目的的分离,同时让自我优先于任何外在的目的。进一步,罗尔斯推导出来了,自我的权利优先于外在“目的的善”。这个自我就是一个拥有他所选择的各种目的的主体,同时这个主体,也把善的观念看成是一种值得承认的观念,所以,罗尔斯实际上把这个主体看成了一个道德主体。因此,罗尔斯说:作为道德主体,我们并不是由自己的目的所界定,而是由自己的选择能力所界定。这句话很重要,实际上罗尔斯是确立了自我主体和目的的分离,并确立了主体的优先性。

但桑德尔指出,罗尔斯在原初状态中设定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唯意志论的行为主体,并没有摆脱先验论的范畴,或者说,这个主体并具有真正的自我,而是一个作为占有主体的自我。桑德尔说,这个自我具有双重性。首先,它完整占有了自我的主体,完全决定了我是谁,让我们失去了自我认知和反思的能力,我们没有身份,没有价值观和任何目的,“我是谁”被完全预设了。桑德尔指出,实际上真正的自我的力量恰恰体现在,因其目的而产生的能力上。

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

其次,桑德尔认为,这种占有完全分离了自我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把自我独立于目的,让自我具有某种优先性,但是也因此失去了真正的自我,因为,这时候的自我,是一个没有任何目的的存在者。桑德尔说,如果把自我看成是优先于目的的存在者,那么这个自我就不具有认知能力,也不具有反思能力,是被预先给定的,被占有了主体的自我。这种占有实际上让我们失去了真正的自我。

桑德尔举了一个例子,当一个人被造物者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比如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等等,我们可以说这个人是自由的,他占有了这些权利,但是我们也可以说这个人被限定在这些权利之中,一个人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权利,而只能享受他自己的权利。当我们说我们占有一些东西,实际上我们也被一些东西所占有,这种关系是相互的。就像一个小孩越想得到一件玩具,这种心思和欲望就越是占据了他的心智。总之,桑德尔指出,罗尔斯所设定的在“原初状态”下独立自我,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我。

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

罗尔斯解释说,在原初状态中构想一个相互之间没有利益关系,也没有任何目的动机的主体,是为了确保正义原则不依赖于强假设,能够在不依赖于任何特殊善观念的前提下产生正义的原则。但桑德尔指出,罗尔斯的这种假设恰恰是一种“强假设”。

因为,这种观念认为“正义”应该产生于一个没有利益相关的环境中,尤其是他排除了或者说贬低了比如仁爱、利他主义和共同体情感等等动机的价值,这是一种强烈的个人主义的偏见,这句话也非常重要。罗尔斯“原初状态”的预设恰恰不是一种中立的环境,而是带有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偏见的观念。根据这种观念,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好的希望莫过于自由自在地做自己的事情,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总之,桑德尔认为,罗尔斯对“原初状态”的设定,并不是一种中立的设定,而是带有强烈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倾向。

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

虽然罗尔斯曾经反驳过这种个人主义的偏见,认为一个有序的社会不应该首先鼓励个人主义价值,个人不应该只追求自己的路,而对他人毫不关心,共同体的价值也可以由个人选择去追求。但毫无疑问,罗尔斯的观念是个人主义的,罗尔斯的“自我”不仅是一个占有的主体,而是一个“先在个体化的主体”,且总是与其所拥有的利益具有某种距离。这种距离将自我置于超越经验的位置,让它变得无懈可击。

但是桑德尔指出,如此彻底独立的自我,排除了任何目的和善的观念,排除了任何依附关系的可能性,它也排除了一种公共生活的可能性,排除了一切共同体的价值,但实际上生活中,参与者的身份和利益是至关重要的。

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

罗尔斯在“无知之幕”中,预设了一个自由而独立的自我,不受任何先在条件的约束,能够自主地为自己选择各种目的。唯一约束我们的道德责任的来源,并不是习俗、传统或继承状态,而是每一个个体的自由选择。这种思想强调,甚至过度夸大了个人的权力,而忽视了共同体的价值和集体责任。

这种自由主义的自由观和伦理观的薄弱之处,与它的吸引力密切相关。如果我们把自己看成自由的、独立的自我,不受任何未经我们选择的道德纽带的束缚,那么我们就不能理解很多,我们通常认可甚至奖励的道德和政治义务。这包括团结和忠诚的义务、历史性的记忆等等。

哲学家麦金泰尔说:“一些年轻的德国人相信,在1945年后出生就意味着,纳粹对犹太人所做的一切与他和同辈犹太人的关系,没有任何道德关联。”,麦金泰尔说,在这种观点中,我们看到了一种道德上的肤浅。

本文关键词:简述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罗尔斯对正义的基本原则的阐述,对罗尔斯正义论最恰当的描述是,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是,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是什么。这就是关于《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理解,再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正义绽放灿烂的光芒》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107343/
1
上一篇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含金量
下一篇 静压式液位变送器,静压式液位计原理图解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