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与乡村基层干部聊天(六)—— 提高三农自组织化水平,做什么?怎么做?
农村基层干部真正要做的第一正事,就是不断提高三农自组织化水平,持续增强农民及村社主体性,激发三农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自主乡村发展和治理,振兴社会主义新乡村。
如果没有农民及村社自主的三农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这个前提,振兴乡村的一切举措都只是为了新型主体的“和平演变”,振兴社会主义新乡村就是骗人的口号。因此,基层干部领导农民及村社重新组织起来,唯此为大!具体内涵是什么呢?
就是把农民及劳动力、土地等资产资源、钱和信用、生产生活需求、销售和服务、产业链、城乡关系等都重新组织起来。
我国农村基本的组织是党支部领导的村社组织,土地是村社集体所有。“村社组织+土地村社集体所有”是中国共产党革命所取得的伟大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乡村的制度基石,不断提高三农自组织化水平,要基于这个基石,要不断巩固这个基石,而不是以毁掉这个基石为代价去搞什么新型主体建设。否则,咱乡村基层干部就是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彻底背叛。
农民及劳动力重新组织起来,就是把农民重新组织回村社,建设农民的村社及共同富裕事业;土地等资源资产重新组织起来,就是把土地等生产资料重新组织回村社,巩固土地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把需求和供给组织起来,就是由村社组织重新把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集合起来,并提供统一采购和供给服务、提供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服务等,最终把产业链组织起来,由村社组织自主“重塑一产、改造二产、主导三产”,自主形成产业链闭环及闭环内服务金融化,这才是“五大振兴”的全部及根本;城乡关系重新组织起来,就是村社组织联合起来进入城市社区,同城市社区的消费合作社一起开超市,与此同时,欢迎城市社区居民下乡共同建设新乡村,把新乡村建设成“共享家园”。
笔者1982年毕业分配到人民公社工作,经历了“分、卖、转、走、空、衰”这绝大多数农民及村社组织1982年以来所经历的过程,这是丧失主体性的过程,也是基层干部在体制内越来越弱势的过程,这个过程更不是广大农民及村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
提高农民自组织化水平,提升农民及村社组织自主性,在操作层面其实不难。笔者2000年离开体制,有条件对近20年的乡村工作做总结和反省。
最近十多年,我及创建的乡建院在全国150多个县市区协助党委政府探索乡村振兴——开展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以“一社N部”村社及联合社体系建设为基础的乡村综合发展与治理实验,有了一些成绩和心得,具体做法如下。
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简称“村社”)内部,建立第一个部门——信用合作部,它相当于是村民自己的“银行”,农户承包地可以在信用合作部抵押贷款,承包地可以变成农户发展所需的现金流。还可以支持村社统一采购、土地收储整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收储及加工、甚至产业链闭环内的服务金融化等。这个部门的收益,优先用于孝敬本村老人。
二、建立第二个部门——消费合作部,以信用合作部支持消费合作部,把村民所有生产生活需求组织起来,实行统一采购,送货上门。这是走向专业班组以责任制方式“统耕统种”的关键步骤,也是农民及村社“重塑一产、改造二产、主导三产”的关键步骤。
三、建立土地合作部、房宅合作部、农机合作部、品牌部……重构村社组织内以专业班组责任制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
四、建立“粮食银行”“苹果银行”……把主要农产品统一收储、加工和销售做起来。
五、由村社组织主导产业链闭环构建及闭环内服务金融化,追求农业全产业链各环节的增值收益。
六、走向城市,和城市主体合作发展。
把各个空壳村社变成“一社N部”村社,进而在乡镇或县市区内把各个“一社N部”村社联合起来,形式“一社N部”村社联合社,这就实现了高水平的“全要素组织化、全域组织化、全产业链组织化”,这个过程就是农民及村社自主“重塑一产、改造二产、主导三产”的过程。
这是在干什么?是在不断提高三农自组织化水平,是在激发农村农业内生发展动力,是在自主乡村发展与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这才是乡村基层干部要干的正事,要完成的使命!
假如咱基层干部忘了上述正事、使命,即使一辈子再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又如何呢?基层干部,从人民群众中来,有初心、有使命,如果咱们见到一点诱惑就忘了被初心和使命,那咱们和蚂蚁有什么区别呢?
咱的基层干部们工作一辈子,当回首往事时,有几人(包括笔者我)能自问对“为人民服务”问心无愧?乡村基层干部要谨记:提高三农自组织化水平,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实现农民及村社自主乡村发展和治理,唯此为大,唯此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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