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交友群(交友群公告文案怎么写)

看看再下载

@甜伴交友:本区的女人群,35~65岁女性,可约会

辽宁沈阳,一男子在某交友群里发布虚假征婚信息,承诺有两套房年收入50万,并对自己的感情负责。群里一个女的申请加好友,第二次见面就和一个男的发生了关系,导致怀孕。男方逃避责任,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来源:裁判文书网)

2021年5月12日,董在“某交友群”发布征婚信息。婚姻信息的主要内容有:男、女;1987年出生;年薪50W;两套房子,一套160平,另一套142平;宝马X5,奔驰E;找年龄90-97,身高165以上,对感情负责,不去酒吧夜店,两年内结婚,三年内生孩子。

吴女士是微信群的一员。董发布信息的当天,双方就成了朋友。同年5月20日,双方第一次见面。之后,在微信聊天中,董表达了对吴女士的爱意,吴女士称董为“老公”。

7月9日,吴女士再次到沈阳与董某见面,并在某宾馆与董某发生关系。8月1日,吴女士因生理周期异常到医院检查。经过验血,吴女士怀孕了。此后,双方在微信中就怀孕一事相互沟通未果。

8月11日,吴女士到医院检查,确诊为早孕。治疗意见:(无痛)人工流产。之后,吴女士在医院做了人流手术。

1.原告吴女士将董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董某支付其人身损害赔偿金9533元。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5月12日在微信交友群相识。在沟通过程中,被告欺骗原告介绍其出生于1987年(实际为1997年)。经过几个月的沟通,原告想法简单,没有识破被告的欺骗,以结婚为目的与被告约会。2021年7月9日,原告第一次发生性行为,被告拒绝采取避孕措施,承诺如果怀孕会联系原告。8月1日,原告因经期怀孕。她通知家人和被告,被告拒绝承担责任,不履行结婚承诺。之后原告做了人流手术,但被告故意逃避责任,拒绝接电话,也不回微信。原告感情受到伤害,情绪低落,被诊断为焦虑抑郁。现在被告拒绝与原告沟通,不承担赔偿。因此,他诉至法院。

二、被告董辩称相识过程中无异议,但原告称我怀孕后拒绝交往,不实。原告告诉我怀孕的时候,我第一时间买了水果去看望原告,但是因为原告要上班,我就回沈阳了。后来因为工作忙,没有再找原告。我之所以没有回复原告的电话和微信,是因为原告在各种网络平台上辱骂我,原告的诉讼费是不会支付的。

三。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1.这个案子是人格权纠纷。根据原告提交的聊天记录、流产病历等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原告1997年出生,但其发布虚假结婚信息,在与原告的交往中未告知真实年龄。他以“怀孕就结婚”的方式使原告错误地期望与被告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误导了原告对其性权利的处分,导致原告怀孕流产。被告的行为明显违背了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以及诚实、信用和道德准则。应认定为主观过错,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

2.虽然被告否认原告怀孕与其有关,但考虑到原被告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和原告告知被告自己怀孕的时间,原告的主张极有可能,故对被告的抗辩不予支持。

3.论原告的赔偿请求。

①关于医疗费用,原告人工流产的症状与被告怀孕有关。结合原告的门诊票据,确认医疗费数额为3233.41元,原告主张3233元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支持。

②关于失去的时间。人工流产后,原告遵医嘱休息两周,故误工天数为15天。因原告无其他证据证明误工费,故本院按照居民服务行业标准计算误工费,原告误工费为2225.5元。

③关于原告主张的交通费,100元交通费应根据原告体检的次数确定。

④关于营养费。手术对女方身体的不良后果毋庸置疑。原告术后还应加强营养恢复健康,故酌情营养费500元。

⑤关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抚慰金。因为原告的出轨行为被误导,进而与被告发生关系导致怀孕、术后患病、感情受挫,都对原告造成身心伤害。因此,原告要求赔偿健康权附带的损害是合理的,酌情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2000元。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董赔偿吴女士医疗费3233元、误工费2225.5元、交通费100元、营养费500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共计8058.5元。

这个案例也提醒大家,快年底了,相亲期间要擦亮眼睛!

相亲交友群

抖音群规九条:

1.本群为交友聊天涨粉群,提倡友好交流,鼓励群友多发言,多互动

2.群内不得发广告,或者谩骂他人

3.所有一切金钱交易不要相信,如出现问题自己负责,与群主无关

4.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5.交流中,禁止诋毁他人、单位、政府、党的形象,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视频,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6.交流中凡有争执,双方必须转入私下交流协商,协商不成私信群管理或群主裁定。

7.为了保证群活跃度,群管理会定期清理活跃度低的群友,请大家积极发言。

8.有兴趣的群友可以拉活跃度高的抖音好友进群,交友聊天涨粉。

9.入群即代表同意以上群规,如有违反立即请出群聊。

文/司马涛

一个交友群,尽然有人说出这样的话,简直颠覆了我的三观和认知。

这个叫迷途陌颜的群友,说出来的话真的无语,如今社会即使女人经济独立,也不应该变得这么飘了吧,飘得越高,会摔得越疼的。

即使这位女群友的身边的女性朋友,遇到一些男人欺负女人这样的一些案例,也不能就认定所有男人都不是好人,以偏概全太偏激。

所以说找老婆,找老公,人的三观、认知、圈子,家庭,接近婚姻和家庭才会和和睦睦。

辽宁沈阳,一男子在相亲交友群发布虚假征婚信息,承诺有两套房,年收入50万,对感情负责。群内一女子申请加好友,第二次见面就与男子发生关系导致怀孕,男子逃避责任,女子诉至法院索赔。

(来源:裁判文书网)

2021年5月12日,董某在“某相亲交友群”发布征婚信息,征婚信息主要内容为:性别男;生于1987年;年薪50W;住房两套,一套160平,一套142平;车宝马X5,奔驰E;寻年龄在90-97年,身高165以上,对感情负责任,不泡酒吧,不去夜店,两年内结婚,三年内要孩子。

吴女士是该微信群成员,董某发布信息当日,双方互加好友。同年5月20日,双方第一次见面,之后双方在微信聊天中董某表示喜欢吴女士,吴女士将董某称呼为“老公”。

7月9日,吴女士再次到沈阳与董某见面,并在某酒店与董某发生了关系。8月1日,吴女士因生理周期异常到医院检查,经血液检验,吴女士系怀孕。此后,双方在微信中针对怀孕事宜多次沟通未果。

8月11日,吴女士到医院进行检查,诊断为早孕,治疗意见:(无痛)人工流产术,后吴女士在医院进行了人流手术。

一、原告吴女士将董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董某向其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9533元。其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5月12日在微信相亲群结识,交往过程中,被告欺骗原告介绍其为八七年出生(实际为九七年出生),两人经过几个月交往,原告想法单纯,未识破被告的欺骗,以结婚为目的的与被告交往,且在2021年7月9日双方发生关系,原告为初次性行为,被告拒绝采取避孕措施,承诺如果原告怀孕就与原告结婚,8月1日,原告因月经到期未来,检查发现怀孕,告知家属以及被告,被告拒不承担责任,不履行结婚承诺,后原告进行流产手术,而被告故意躲避,不承担责任,不接电话,不回微信,原告感情受伤,精神抑郁,经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现被告拒不与原告沟通,不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诉至法院。

二、被告董某辩称:相识过程无异议,但原告所述怀孕后我拒绝沟通,情况不属实,当原告告诉我怀孕之后,我第一时间买水果去看望原告,但因为原告要上班,我就回沈阳了,后期因为工作繁忙,我就没有再找原告。我之所以不回复原告电话和微信,是因为原告在各网络平台对我进行辱骂,原告的诉请不予赔付。

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本案系人格权纠纷,根据原告提交的聊天记录、流产病历等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原告本是1997年出生,却发布虚假征婚信息,并在与原告的交往中并未告知其真实年龄,以“怀孕就结婚”的自我承诺方式,使原告错误的期待与被告建立合法婚姻关系,误导了原告对其性权利进行处分导致原告怀孕并流产,被告的行为明显有悖于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亦有失诚实信用及道德准则,应当认定主观过错,其行为侵害了原告人格权下的性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虽然被告否认原告怀孕与其有关,但结合原被告发生关系的时间以及原告告知被告怀孕的时间来看,原告的主张具有高度盖然性,故被告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

3.关于原告主张赔偿的问题。

①关于医疗费,原告人工流产后出现的病症与被告导致其怀孕具有关联性,结合原告门诊票据,确认医疗费金额为3233.41元,原告主张3233元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支持。

②关于误工费。原告人工流产术后遵医嘱休息二周,故确定误工天数为15天。因原告未有其他证据证明误工损失,故误工损失本院参照居民服务业标准计算,原告的误工费为2225.5元。

③关于原告主张的交通费问题,根据原告就诊复查次数情况,酌定交通费100元。

④关于营养费。手术给女方身体带来的不良后果是毋庸置疑的,原告术后亦应加强营养恢复身体健康,故酌定营养费500元。

⑤关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抚慰金。原告因被告的欺骗行为受到误导,进而与被告发生关系导致怀孕,术后病症及感情受挫等,均给原告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了伤害,故原告依附于健康权的损害提出赔偿有其合理性,酌定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2000元。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董某赔偿吴女士医疗费3233元,误工费2225.5元,交通费100元,营养费500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共计8058.5元。

此案也提醒大家,快到年了,相亲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啊!

关注@法海看法 每天分享案例,看人生百态,学习法律知识。

#我要上 头条# #沈阳头条#

#湛江头条# 话88元参加一个露营飞盘的户外交友群,女多男少,你们会参加吗?!

扩大交友群吧!然后努力想法挣钱!没钱,就算结婚了都[再见]

#徐州头条# 坐标徐州市铜山区偏远乡镇。今天我突然心血来潮想建立一个婚恋交友群,专门为大龄青年和中老年朋友服务,为他们婚恋和交友提供方便,当然这种服务是免费的。不知道我的想法能否实现,条友们有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欢迎不吝赐教。

其实我的这种想法很突兀,也很简单,就是单纯为大龄青年和中老年提供服务。之前我写过几篇有关中老年婚恋交友的微头条,没想到反响不错。歪打正着成全了一对中年朋友,他们特地向我道谢,并希望我能坚持下去。

我们这里有不少婚恋交友的场所,但收费太高,动辄数千元甚至万元以上,令许多大龄青年和中老年朋友望而却步。

我承诺:一旦我的婚恋交友群建立,保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当然也会为当事人保守秘密,非诚勿扰!现在我想真诚地听听条友们的意见和建议。#秋日生活打卡# #头条创作挑战赛#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105893/
1
上一篇永泰地产(永泰地产老板是谁)
下一篇 温塘(温塘农家酒楼)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