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80平米,120万!这样的房子在广州你会不会买呢?
说实话,如果是我的话,我估计会买。毕竟这样的价格真的是太便宜了,算下来房价只有1.5万元。在目前县城房价都破万的背景下,广州这么便宜的房子,就算是凶宅估计也很抢手。
毕竟凶宅住起来就是在心理上会有阴影,但跟真金白银比起来,这一点心理压力根本不算什么,只要在家里贴上“24字真言”,我不信还有什么牛鬼蛇神敢出来闹事。
【买房后得知10年前煤气中毒死过人,买家以“凶宅”为由诉请退房被驳回】江西新余市民孙某在今年3月购买了一套学区房,入住后才得知10年前有1人在这屋内因煤气中毒死亡,孙某觉得自己买到了“凶宅”,就申请退房,但遭到了房东的拒绝,便将房东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司法实践中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通常指凶杀或自杀事件,而煤气中毒死亡属于意外事件,世事无常,应认定煤气中毒死亡事件属于正常死亡,该事件未能达到普通民众无法接受的程度,故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了原判。(新法制报)
#如何看待凶宅售卖火爆#
在中国的楼市环境中,“凶宅”无疑是一个十分小众而且特殊的品类,房地产圈内流行着一句话:没有卖不出去的房子,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包括凶宅。
有一说一,没有什么封建迷信的论调,但是对于讲究吉利,长期文化习惯在生活各个方面都追求好意头的中国社会来说,凶宅的定义,光看字面,都能引发一种难以言语的恐惧和厌恶。
不过现实中,凶宅因为经济环境中的特殊表现,近几年依赖逐渐由原来的人见人怕,人见人嫌,最后变为如今的炙手可热:
2018年,南京一套凶宅别墅拍卖,当时市场价1200多万,但是因为是凶宅,拍卖的起拍价只有435万,足足比起市场价少了800万之多,但是放在阿里拍卖之后,依旧是现场有14人激烈竞拍,最终整体加价65次,以786万的价格成交。
2019年的广州越秀区的一套凶宅出售,也是在广州越秀较为优越的一个地段,附近都是好的学校,也有着配套的幼儿园和医院,一共66平米左右,楼价均价为3万一平米左右,周边的楼群价格为4~6万一平米,但是当天放盘之后没多久,200万瞬间就被人买了;
此外还有深圳的凶宅拍卖,同样是192万起拍,最后以258万总价成交,每平米价格约为两万九左右,这个在深圳,其实却是算是相当实惠了。
……
咳!说白了,用一句热门的网络调侃说法来解释最到位:“穷都不怕,还怕什么凶宅!”
便宜,性价比高,是经济环境最大的驱动力。
那如何来看待这种凶宅售卖火爆的现象?谈三个维度:
1、本质上,凶宅的说法是信息差之下的价值表现影响,唯物科学思想之下,价差注定吸引人。
现实生活中,多数真正最终买到“凶宅”的人,往往不知道自己买的是凶宅。
因为凶宅特有的产品属性,决定了它的这一层“凶”的特点,信息传播渠道相对有限,有的是入住之后通过邻居聊天得知,有的是成交以后中介口误透露,总之,在多数情况下,只要你的信息来源没那么丰富,了解得没那么多,所谓的“凶宅”,也许你根本就不知道。
况且,有的项目,施工过程中建整栋楼的时候,也出过事故、出过人命,难道能说一整栋楼都是凶宅吗?
2、扎心看经济社会的价值观:
凶宅之所以在某些城市遇冷(特别是经济相对差,规模相对小的城市),是因为利益还没有足够大到让人启动理智思维模式;
而同样的道理,凶宅在某些城市之所以售卖火热,那本质上也是因为利益足够大到让人无所畏惧。
有价差,现成确定性看得见的房子,在寸土寸金的地方,放个几年,用个几年,用时间去抹平市场和记忆的偏见,从理性角度来看,这是安全性极高,回报看的见的绝佳投资!
3、看清楚凶宅的本质:
大部分凶宅,都是因为发生了刑事案件,或者发生了人命案,而且大部分都是非正常死亡,如果是正常的老人离世或者寿终正寝,其实这种类型的房子并不能称之为凶宅,但是如果这栋房子发生了一些类似于凶杀,自杀,谋杀,跳楼,上吊等等非正常死亡的事件,那么这栋房子就毫无疑问的属于凶宅了!
那么,问大家这么一个很现实理性的问题:这样的非正常死亡,和这个房子本身,特别是以多个家庭为单位的现代化楼房(不是那种独门独院的单体房屋),有没有直接,必然,可被证实的因果关系,现实关联?
基于以上三个维度的理性分析,其实所谓凶宅售卖火爆的现象,也就并没有什么神秘色彩可言了,中国古典智慧里面不是也说了吗?
撑死胆大的,富贵险中求,经济社会,现代文明,沉迷封建迷信能改变命运,增加财富吗?
相信科学,尊重现实,远离迷信,看清本质,心中无鬼,何惧凶宅?
这其实是好事,神神叨叨没必要,算命看风水讲迷信的说法,在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市场了。对了,讲究风水的中国香港,凶宅市场同样旺盛!
#360多万买到凶宅法院判退房赔钱#【傻眼!360多万竟买到凶宅,买家能否退房索赔?法院判了:退房、赔款】363万买到的房子竟然是“凶宅”?卖家在房产中介工作却隐瞒了身份和房屋信息,该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买家能否退房索赔?日前,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一则审判案例显示,2017年12月9日,李卖(卖方)、王买(买方)(均为化名)以及广州市番禺区某地产咨询服务部(经纪方)共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为363万元。各方依约交易后,王买取得房屋《房地产权证》。
2018年3月,王买以李卖隐瞒其房产中介人员身份,隐瞒涉讼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其与李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房定金、房价款、契税、中介服务费、按揭服务费等费用;参照成交价10%承担违约过错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王买限期将房屋交还给李卖管业;李卖向王买返还定金与购房款,支付赔偿损失、中介服务费等;驳回李卖全部反诉请求。李卖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LX)网页链接
【363万买的房竟是命案“凶宅”,法院判卖家构成欺诈】2017年12月9日,李卖(卖方)、王买(买方)与房产经纪共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为363万元。各方依约交易后,王买取得房屋《房地产权证》。
2018年3月,王买以李卖隐瞒其房产中介人员身份,隐瞒涉讼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件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已支付相关费用;参照成交价10%承担违约过错责任。
法院根据王买申请向房屋辖区派出所发函询问,确认涉讼房屋原业主报案称其儿子于2015年5月20日在涉讼房屋走廊处上吊自杀。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王买限期将房屋交还给李卖;李卖向王买返还定金与购房款,支付赔偿损失、中介服务费等;驳回李卖全部反诉请求。李卖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男子隐瞒凶宅出售被判欺诈#(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郑怀勇、林北征、张家齐)
广州的刘女士看中了一套价值127万元的二手房,打算买下作为婚房。为了购买这套房子,除了花去了父母多年的积蓄外,还从亲戚朋友处借了不少的钱。可是当过户之后,无意中却从别人嘴里得知这个房子是个“凶宅”,刘女士找到房主想要退款,谁知房主说:“你没问,我没说!”
@沐梓Singer与您分享:
这房主的一句“你没问,我没说”把刘女士气得够呛。什么叫做“你没问,我没说”?难道购买房子的时候,必须要问一下你这房子是凶宅吗?我想,如果买房人如果这么问一句,卖房的人一定会破口大骂的,这么一句让人膈应的话,是谁都不可能问出口的。
再试想一下,即使刘女士问了,房主会如实告知吗?显然,房主是胡搅蛮缠的。
买房子可是件大事,许多买房的人都应该非常忌讳这类发生过命案的房子的,不管这个房子是有多么的便宜,也不会贪图便宜来购买的。如果房主真心想卖掉这处房子,应事先告知买房的人在这处房子发生过的事情,再以低于市场正常的价格出售,给忌讳的买房之人一个心理平衡及安慰。
刘女士购买这个房子是为了做婚房使用的,本是一件喜事,寓意着自己将会有一个幸福美满安稳的家。谁知花了这么多的钱,却遇到了这么一个”凶宅“。
而这个房主为了卖出去却有意隐藏了这么重要的事实,对刘女士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刘女士决定选择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解约并赔偿相关的损失。
房主的这种行为已构成欺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返还刘女士的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沐梓Singer小编建议购房房子的时候,应该多打听一下关于房子和房主的事情,千万别只是看房子本身的位置和户型,如果房主本人是个老赖或者欠债之人,那么也会给买房的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你怎么看呢?
我是@沐梓Singer,如果喜欢我的作品,请关注我,我会带您一起看世间百态!
#我要上微头条##女子婚房买到凶宅房主:你没问我#
广州,刘女士花了127万买了一套二手房,准备当做自己结婚的婚房。办了过户手续后,一个意外的消息让刘女士寝食难安,直接找到房主要退款,但房主的一句话让刘女士怒不可遏,直接告到了法 院。
对于结婚用的婚房,大家都会精挑细选,无论是位置还是楼层都想一次性买到一套合心意的房子。
刘女士在一番挑选后很快看重一套各方面都觉得不错的房子,很快交了钱办了过户。但没想到,过了户后,她却添了心病,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刘女士意外得知自己购买的这套房子发生过凶杀案,这房子也就成了大家口中说的“凶宅”,刘女士气愤地找到卖她房的房主,谁知房主却说:“你没问,我就没说。”
房主轻描淡写地解释让人很愤怒,刘女士将卖房者告上了法庭,好在法律给了刘女士一个公正的评判。
好不容易东拼西凑凑够买房的钱,结果到手的却是套“凶宅”,搁谁也不可能痛快。而卖家无所谓的态度无异于火上浇油,这让刘女士更是怒不可遏。
房屋买卖是大事,买家不问就有理由不说吗?再说了,这种事情直接问不妥当,很容易惹怒卖家。
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不说,显然是卖房者的不对,日常生活人们对凶宅很是忌讳,住在里面也会让人不舒服,因此本着诚信原则,卖房者也应该主动坦白房子的情况,以免日后发生纠 纷。
而对于买房者,建议多了解房子的情况,买房不容易,选房也需谨慎!
我是@爱叨叨的棉花糖 对于这个新闻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女子婚房买到凶宅 房主:你没问我#
#广州头条#
近日。广州发生了一件发人深省的事。刘女士借了父母和亲戚的钱,买了一套婚房,过户之后发现该房之前发生过凶案。刘女士与原房主沟通,谁知原房主的一席话让刘女哑口无言。于是诉讼要求解约,及赔偿相关损失。
刘女士打算结婚,于是借父母和亲戚的钱付了房子的首付。过完户之后,发现该房之前发生过凶案。
@京城螺丝粉
买房的,尤其是买婚房的。都愿买到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称心如意的房子。希望自己和家人生活得幸福快乐。
过完户刘女士发现,该房之前发生过凶案。知道这一消息,全家人犹如晴天霹雳。随后刘女士和原房主沟通。谁知原房主就说了一句:“你没问,我也就没说。”
卖房的人之所以卖。就是有需求:要么是房子用不上想变现。要么是有别的投资,急需这笔钱,还有就是这种事故房。总之卖房的人肯定希望自己的房子快速出手,并且卖一个好价钱。
那关于自己房子的缺点和不好的秘密,不可能告诉买房的人。
刘女士一家无法接受。随后把原房主告上了法庭。法院宣判协议解除,原房主归还刘女士首付款及所有税费。
@京城螺丝粉
凶宅是不是封建迷信?很多人会说是,世上就没有鬼神,全是人们心里杜撰出来的。
但是老祖宗流传了那么久,必然有其道理的一面,古人无法解释,直至现在有些也没法用现有的科学理论去解释。
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说明任何事物之间是有联系的。
【势】好的势就是好的牵引,反之相反;环境影响人,大家都知道,房屋的整体结构,摆设,以及外部水源,磁场,光线等等因素影响了人的居住环境,影响到人的心理更严重的还能影响到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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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京城螺丝粉 陪你一起观世相,悟人生,喜欢就关注我哦[比心][比心][比心]。
#广东头条# #广州# #广州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女子婚房买到凶宅房主:你没问我#
#广州头条# 一中介在朋友圈发华侨新村的售卖信息:183平方米的独栋别墅只要2900万!老罗心中哆嗦:现在还有人敢买华侨新村的房子吗?
要售卖的这栋别墅的情况是:华侨新村,独栋别墅,在售2900万,建面183平,两层半,带天台。花园占地300平米,可停10部,华侨学位不占用。
我看到有个朋友评论道:“华侨新村不是有鬼屋吗?谁敢买?”看来华侨新村的鬼屋,依然是那么深入人心啊。
据民间传闻,华侨新村的鬼屋是华侨新村和平路7号那套独栋别墅。网上有人称这栋别墅为“灵异凶宅”、“广州十大邪地之华侨新村:和平路7号”、“广州和平路7号,最猛的鬼屋”、“广州十大最猛鬼之地,胆小慎点”……
网上传得还真是邪乎。不过,从这个中介发的别墅照片来看,感觉这个别墅确实挺旧挺老的了,估计很长一段时间没人住过了,再看看别墅周边的墙,也是老旧不堪。
老罗一直有个问题很好奇:“住在这种别墅,是不是不太安全啊,感觉盗贼可以轻而易举地翻墙入室呢,和平路7号那栋鬼屋的四口之家,之前就是被盗贼翻墙入室杀害的……”
有去过或路过华侨新村和平路7号的吗?这栋别墅真的很瘆人吗?#羊城身边事# #本地达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