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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住房公积金查询(咸阳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是什么)

#咸阳头条#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自2022年6月30日17:00起,将关闭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单位网厅、秦务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线上业务渠道。7月1日9:00线上业务办理恢复正常↓↓↓

#咸阳# #咸阳身边事# #咸阳头条# 11月23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咸阳宏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咸阳市民朱女士在咸阳宏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工作,却一直没有住房公积金,“我和男朋友准备今年结婚,没有公积金,买房压力很大。”刚入职时,我曾经咨询过待遇等问题,得到的答案是尽快帮我缴纳公积金,结果一拖就是9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重要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符合条件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希望咸阳市政府帮帮我们,早日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贵网舆情调查函收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进行处理,就热心网友“好家风”反映“咸阳宏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不给职工交住房公积金”问题核查处理如下:

经查,咸阳宏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16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中铁七局三公司办公楼四楼。该公司一直没有为单位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登记手续。

2020年7月以来我中心就接到多起投诉,2020年9月23日,市中心资金归集科约谈了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宣讲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当场发放了《整改通知书》(编号:(2020)04号),要求企业在10月10日前完成缴存登记等手续。2020年10月16日,中心继续发送第二步法律文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决定书》(编号:(2020)04号)。2020年11月6日,中心向该企业发送第三步法律文书《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编号:(2020)04号)。2020年11月18日,继续向该企业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0)04号)。2021年4月15日,中心再次约谈咸阳宏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两名相关工作人员,告知住房公积金政策要求,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回去汇报领导后还需研究解决。因在规定的时间内该企业未回复是否接受行政处罚,依照催建催缴程序,应转入申请法院强制缴存阶段。

近期,我中心联合市住建局责令咸阳宏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进行整改,2021年11月18日发送《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通知》(咸住建发〔2021〕319号),要求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若在告知期限内仍不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市中心将继续联合市住建局,严格履行行政职责,按规定程序全力催建催缴,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非常感谢西部网及网友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维护好广大职工合法利益。

#咸阳# #咸阳头条# #咸阳身边事# 7月29日,中共咸阳市委督查室就想咨询一下咸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回复!

尊敬的领导,

你好,想咨询一下,因为我看之前也有人咨询过,说咸阳市高新区购房融创御河宸院的可以支持公积金贷款,想详细问一下,我是2021年12月份在置业顾问推荐的浦发银行办理的贷款购买的融创御河宸院,直到2021年3月份才办理下来,当时确实置业顾问银行都是一口咬定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只有商业贷一个选项,我当时还很纳闷,很不理解既然不支持为何国家还要实行公积金政策,公积金不就是为了购房使用?我看到官方后来回复说经过约谈整改后现在可以公积金贷款了,我想问一下两个问题:①就是我在西安高新区缴纳的公积金,是否也适用于咸阳高新区?②如果支持认可那我之前被忽悠已经商业贷款的这一部分群体,(因为可能也是再约谈之前在浦发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现在是否可以变更?有没有这样的先例或者通道?如果没有领导是否可以为我们这些人开辟通道允许变更贷款合同支持购房组合贷款,因为这个对于年轻群体很重要,商业贷款压力太大了,不堪重负,也为这一部分人剩下很多无辜的贷款利息,望领导一定一定解答一下!

中共咸阳市委督查室回复: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1、依据《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申请异地贷款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你缴存地在西安高新区,如满足配偶缴存地在咸阳或者夫妻任一方户口在咸阳行政区划内,在咸阳高新区买房就可以正常申请异地贷款,反之则不可以。

2、目前咸阳未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而且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处于高位,刚需购房的资金需求依然强烈,资金流动性愈发紧张,故暂时也不会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3、我市“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业务已列入“为民办实事”清单,我中心正全力落实,目前尚处于研究探讨阶段,待具体办理流程及实施方案确定并按程序报审通过后,即可正式开办。但组合贷款的贷款对象是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相关规定,办理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又需要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职工,贷款资金是在职工购房时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直接发放给售房单位(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作人员多次拨打你所留电话均被挂断)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2021-07-29 12:12

评价:

很满意

解决程度:4 分办理态度:5 分办理速度:5 分

谢谢领导回复!非常满意回答的比较详细了!希望早日通过可行性研究!

今天继续分享陕西省咸阳市直属学校某小学教师在编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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