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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租房(广元租房信息网)

四川广元,蔡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因长期未进行性生活,喝酒后便产生找人发生性关系的想法,蔡某遂想到在其吃饭的食堂二楼租房居住的刘某,遂步行至刘某租住房处,敲其窗户和房门,刘某打开房门后,蔡某未经刘某允许便进入刘某房内并将房门关闭,将自己的上衣脱掉,强行拥抱刘某。

刘某反抗并用手将蔡某的胳膊抓伤,同时拿起房间里的凳子朝蔡某打去,让其离开,蔡某退至门口,脱掉自己的裤子,将其生殖器裸露,并称给刘某拿钱,刘某遂用脚踢蔡某,并威胁蔡某再不离开就拿刀,蔡某见不能得逞,遂将其裤子穿好离开。   

经鉴定中心鉴定:蔡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其作案时有刑事责任能力。蔡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蔡某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蔡某已经着手实施强奸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提起公诉。

终极社恐人!

四川广元苍溪县男子2020年往成都务工,他从小性格孤僻,长大后“本性难移”,始终无法融入团队,从许多家公司辞职,辞职后没有收入,他只得回老家,但他的自尊心太强,难道就这样回家了吗?不行,他在离家不远的一处洞穴“隐居”了下来,像当年王重阳那样,一个人住洞里“修仙了道”。

家人也知道他出门务工后失联了,今年10月,他突然电话联系老妈,让老妈给他转钱,老妈急忙报警。警方沿着附近租房“地毯式搜索”,了无音信,直到他又给老妈打来一通电话,警方根据电话判断他可能住在山洞里,在洞穴找到了他,自2020年离家“修道”,至今已“修仙”三年,他还不想回家,警方耐心劝说,他终于重返红尘,面对现实,逃避终归解决不了问题,他放下执念,完璧归赵,与老妈归家了,祝贺他们一家团圆。

现实中真有这样社恐的人[石化],宁愿住在洞穴,也不和任何人接触,一些有社恐的网友表示理解他,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不想和任何人交流,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待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哪怕是个洞穴,也安之若素,远离勾心斗角,远离社交应酬,不用讨好任何人,不用害怕说错话得罪人,没有心理负担。

我觉得社恐可能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有时候真没必要管那么多,大家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壳,没有谁三头六臂,何必那么在意别人怎么说呢?那样会很累[捂脸],村口的大爷大妈不知道一天说长论短多少回[呲牙],谁没被背后说过[笑哭]!

有没有结过婚的四川老哥

来帮我分析分析这个问题

我和对象在一起3年了,我97年的,她比我大一岁

她去年提出结婚,说再过两年都老了,肯定不能太晚结婚

考虑女生确实会担心感情付出时间成本太多,所以同意了,开始和父母交涉

交涉过程并不顺利,妈妈觉得对象家庭情况不是很好,到最后经过一番拉扯还是同意了

然后就遇到第一个问题:彩礼

父母本身是不想出这个钱,我觉得彩礼也算正常流程,最后敲定在6.6W,不过父母提出酒席钱他们出了,其他婚纱照,婚房布置什么的就让我们两自己搞定,我同意了并告诉了她,当时没有什么反应

对了,买了三金【戒指,耳环,手链】大概1.6W,钻戒是我自费买的,30分5K左右,丈母娘给买了个对戒5K左右

然后我们就正常领结婚证,然后等长辈去算婚期【因为长辈说头年不算二年婚,所以一直等到过完年才去的】

然后就遇到了第二个问题:婚礼

最近得知婚期之后我就告诉了她,然后我们两自己开始梳理当天流程,需要准备的东西。父母看了一个酒店(偏农家乐),我们觉得:

1.一楼厕所附近有异味

2.茶楼通风较差,烟味重且闷

3.当天还有另外两台婚礼,人有些杂乱

所以重新再选择地方,最后看重一个市区酒店,预估成本会增加2-3W但也在预算范围【13W左右】内,于是我表示婚纱照钱实在不行就我们自己出,跟家里人商量选择市区酒店,她表示“如果家人觉得婚纱照5-6K就贵了那就不用结了,婆婆舍得给娘家人定酒店住宿,回60一户的红包,不舍的给婚纱照钱,伴娘红包【3个伴娘,一人120,商量的时候家长说我们自己给了就完了】”经过一中午争论无果,我同意这个事情回去跟家人商量

下午上班,告诉我丈母娘问了家里的习俗,给了个清单【之前就有说让问问娘家有没有什么习俗,一起商量】,大概是:

下车费6666

弟弟开门红包1200

送亲红包600/人

送亲烟10条,大概4000

送亲酒6瓶,大概2400

父母礼品4000

改口费(女方)10001

合计:31867

改口费(男方)1200

我现在也不知道说这回事,不知道对大家来说这个情况是正常的吗?

普通家庭,父亲痛风病退,母亲退休无业,退休工资大概1.3W,在三环附近有一套房【有我的名字】大概140平套四,郊县买了一套房,但产权有问题一直拿不下来,大概90平,均价3K左右,父母和爷爷住在三环这边。

父母离异,母亲在企业工作,和弟弟住一起,房子90平左右,是弟弟的名字,广元有一套房子是她的名字。

目前我们两是搬出来租房子住,我去年换了工作,目前收入1W左右,她换到了银行做银保,目前没业绩收入3K左右,目前房租生活都是我在付【5K左右】,然后商量每个月存2K在她哪儿作为家庭存款,剩下的我需要作为其他工作或娱乐开支

去年尝试自由职业2-3个月,当时房租生活费基本是平摊,如果不够她会垫付一些,在自由职业之前都是摊房租,大概我1.2K她600这样

近日,因长期遭到多名男同学言语暴力和拳打脚踢,四川广元年仅12岁的小怡在农资店购买除草剂之后,没有犹豫便迅速喝下。虽然老师知道后立刻将小怡送至医院洗胃,但据医生称,情况仍然比较危险,目前仅能简单开口说话,进食流质食品。

又是一起因校园霸凌而引发的悲剧,从小怡家中的墙上可以看到多项奖状,可以想像平时的小怡成绩优异,乐观努力,然而这一切却没能阻止小怡的轻生选择,可见小怡之前遭受了多么严重的生理和心理的打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为人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从小怡的年龄来看,如果对其辱骂和殴打的三、四名男同学与其年龄相仿,不满十四周岁的话,非常遗憾,根据上述法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只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虽然如此,但是由于男同学们主观上存在故意和过错,欺凌辱骂和殴打的行为间接造成了小怡不堪忍辱,服食农药自杀的结果,构成一般侵权。

从民法角度来说,男同学们的父母作为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为此对小怡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同时,据小怡自述,在进入初中后即遭到这些男同学的欺凌,足见校园霸凌行为已经持续一段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见,学校在这段时间内已知欺凌事实存在,但教师却认为同学之间的打闹很正常,没有对此引起足够重视和制止,未尽到教育及管理的职责,故此,学校应对此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此外,在事发前,小怡曾请求母亲在学校旁租房,这样自己就可以不住校,但被其母亲拒绝。父母作为小怡的法定监护人,对小怡的生活和状态应有所关心和了解,把孩子送进寄宿学校后,便对孩子的生活不闻不问,直到事发后才从孩子口中得知,其在学校被长期欺凌,父母对此是否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呢?

很多未成年人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导致校园霸凌问题常常被众人所关注。

近年来校园霸凌中的施暴者的年龄日趋低龄化,这不得不引起社会、学校、家长,以及立法的反思,制定相关的反校园霸凌的法案迫在眉睫。

#初中女生喝除草剂自杀 警方介入# #广元头条# #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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