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起,提高或开征施工扬尘和烟粉尘排污收费
■ 5月底前,配齐全市290个街镇870名专职网格监督员
■ 6月1日起,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记者昨天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获悉,针对本市大气污染特点,本市今年后三季度将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通过采取逐日逐月把握空气质量,实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空气质量月排名、区县综合指数和重污染过程影响四个方面的明显下降。具体量化指标为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降幅须达到15%以上,相应地所有区县,特别是所有国控点位,今年后三季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须逐个达到15%以上。据了解,按照新的目标和要求,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重新调整了2015年的计划任务,由原来的236项增至318项,主要采取7个方面15项措施。
压减燃煤。在全面关停陈塘庄热电厂煤电机组的基础上,今年10月底前,再淘汰180座燃煤锅炉,实现中心城区燃煤供热锅炉全部改燃并网,全年减煤496万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全面启动居民供暖煤改电工作,10月底前,和平区率先完成并全面实现无煤化。6月底前,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餐饮企业炊事用煤全部实现液化石油气替代。更换24万台先进民用炉具,全市散煤洁净化替代达到210万吨。全面加快煤炭清洁化利用,完成6家燃煤电厂11套煤电机组改造,使全市1000万吨电煤污染排放达到燃气标准。
控车节油。较原计划提前半年,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淘汰全市剩余黄标车。在今年1月1日起已全面实施国五机动车汽、柴油基础上,自6月1日起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同时,完成天津港、海河内河船舶岸基供电试点,全面加快船舶燃油污染防治进程。
治污减排。今年10月底前,实施完成全市6家石化、化工企业60套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和6家钢铁联合企业15套装置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5月1日起,提高或开征施工扬尘和烟粉尘排污收费,年底前制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并实行差别化收费,奖优罚劣。
淘汰关闭污染企业120家,搬迁或关停外环线周边及以内区域污染和危化企业5家。对重点区域全部污染源一源一策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重点污染源实行专人盯守。
清洁降尘。严格落实围挡、苫盖、车辆冲洗、地面硬化和土方湿法作业“五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标准,开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施工工地监督执法,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确保扬尘措施落实到位。新购置1059辆机扫洗路车,从4月起,实现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全覆盖,确保每日机扫水洗至少一次。对全市612.3万亩土地秸秆禁烧实施专人管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至90%以上。在全市组织开展裸露地面限期治理。
严控新项目。对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2倍量替代。
精细化管理。严格基层网格员培训考核,5月底前,配齐全市290个街镇870名专职网格监督员,形成考核四级、协调三级、上报二级的工作机制。强化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应急对重污染天气的消峰作用。定期对污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分析和模拟预测,调整优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排名和通报问责制度,将各项治理措施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区县和责任人,压实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