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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说明)

【#河北修订土地管理条例#】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案)》(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使用工作,在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贡志刚表示,相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我省土地管理的科学性、稳定性和实效性,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资源保障。(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彭文君)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被废止,两公告一登记,没了!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决定废止征收土地公告办法。政策解读中指出,这是为新修订土地管理法施行所采取的必要步骤。多年来,长期主导农村征地程序的两公告一登记,自此退出历史舞台。广大农民朋友们从这一重大变化中,要注意理解以下三件事。一是要把精力更多的放在征地依法报批前的提出意见,要求听证补偿登记、预签协议等环节上,切勿继续一味等待见到省政府的征地批复。在考虑采取行动。二是要密切关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重新确立对征地补偿安置不满时的主要权利救济方式。尤其是要明确可复议、可诉讼的行政行为。三是要特别注意自己在征地启动阶段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行使状况。加强对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务监督和村务公开要求,避免重要的救济期限,因不知情而轻易错过。导致权力救济机会的丧失。

废四改三,一大波自然资源部规章开始清理,还在继续……

北京史西宁律师 2020-03-29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的决策部署,推动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全面实施,加快落实机构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废止4部规章,打包修改3部规章。

为了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地,自然资源部将会对越来越多的规章进行改动,史律师为大家带来最新政策解读,关于此次改动,相关工作围绕下述三方面重点开展:

01

清理与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不符的内容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在土地征收程序方面作出了重大的完善和调整,规定地方政府在申请土地征收前应当完成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听证、登记、签订补偿协议等程序,因此,原《征收土地公告办法》所规定的“两公告一登记”的主要制度等内容已不再适用,需要及时废止。

02

贯彻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精神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的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了改革完善,因此,原有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已不再符合改革实践的要求,需要及时废止。

03

对行政执法、听证方面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整合

围绕自然资源部组建两年以来的工作实践,根据职责履行需要,对原“一部两局”制定的有关规章进行精简合并和修改,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等重要改革精神,增加了新的内容和工作要求。据此,废止《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的解释》,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修改为《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

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将全面清理部门规章作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重构“化学反应”的重要举措,2019年7月以来已组织完成了两批部门规章清理工作。两次清理结束后,自然资源部部门规章总数由52部减少至40部。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重点围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全面修订及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的实践,继续做好规章立改废释工作,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化水平。

【#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条例》规定,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新华社)

违法使用土地处罚规定来了,请农民朋友注意。

2021年7月30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方案,规定对违法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9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对在基本农田上开挖鱼塘,种植林果的行为重点打击,一经发现,限期整改,规定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处于2—5倍开垦费用的罚款。

二,在临时土地搞建筑要处罚。如果发现在临时土地上搞建筑,将限期拆除,并处于5—10倍复垦费的罚款。

三,在耕地上建坟,建房,建窑的或者随意开发土地,对原有土地造成破坏的,要限期改正并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阻止国家合法征收土地的要处罚。拒不上交土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坚决打击钉子户。

五,对于侵占农民宅基地的要给予处罚。#农村# #土地#

咱们国家一直强调对土地违法零容忍,实施最严厉的处罚。这次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呢,这种趋势啊,明显加强,违法用地呢,要罚的倾家荡产。比如呢,修订前的条例对违法占地的处罚额度啊,是每平方米30元以下,这次提高到了100到1000元,折合成每亩啊,最高罚款就可达到66.7万元,提高了33.3倍。再比如呢,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呢,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呢,

l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此前的十元到30元每平米,提高到了100元到500元每平米。还有关于农民啊,擅自将集体土地出租给其他人建厂房的处罚额呢,也有违法所得的5%-20%,提高到了10%-30%,大幅提高了。对违法占地、违法转让等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额度,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我们呢,对此是大力支持的。当然了,咱们正在流转土地的老铁们也一定要认真学习这部新的法律法规,防止触犯法律的红线。

越南媒体报道,在土地法修订草案中,政府对用地多、房屋多、投机、慢用或闲置的人规定了较高的税率。

在刚刚提交国会的关于土地法草案(修订)的报告中,政府评估说,土地法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法律,影响到社会经济生活、国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

特别是,新政策包括完善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和土地用途变更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土地划拨和土地租赁的实施规定主要是通过土地使用权拍卖和用地项目招投标等方式。

9月22日上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土地法修订草案发表意见。

国会主席王廷惠强调, 修改土地法 绝对避免将当前的违法行为合法化,并非所有有意见和建议的组织和个人都被纳入法律。

根据政府的报告,该法草案根据为国家和公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性质,规定了征地的具体情况,其中补充了城市和城市地区的项目。

此外,草案对征地80%以上人口批准的项目补充了征地案例。

根据政府的报告,这是一个不同意见的问题。除了共识意见外,还有建议在收回土地用于城市项目建设和商品房建设时,要认真考虑和评估,确保土地使用者的权利。

鉴于此,应允许投资者与土地使用者就接受转让、改变项目实施的土地使用目的达成协议;限制征地实施,避免征地投诉。

对此内容进行验证,经济委员会主席武红青指出,国家对城市和商品房项目土地回收的规定将极大地影响土地使用者的权利。

“市区和商品房的主要项目是商业性质的,虽然总体上会影响社会经济发展,但会给业主带来直接的利益。投资实施项目”,Thanh先生强调。

另一方面,中央第18号决议提出的任务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继续落实人民和企业自行协商的机制,实施城镇商品房和商品房项目”。

因此,经委常委会表示,城市商品房项目征地是不合适的。

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还提出,明确国家为国家和公共利益收回土地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准和条件,避免滥用和收回土地。

此外,经济委员会主席还建议考虑国家收回土地的情况,“其他项目得到80%以上的土地被收回的人批准”。

国会主席指出,修改法律的过程应坚持党的政策,直接符合第18号决议,并通过法律规定将其具体化,而不是重复该决议。

国会主席强调,在制定第18号决议时,有19组不同的重大问题提出征求意见。然而,当政治局将其提交中央委员会时,它被缩减为只有16个小组。

因此,他提出,对中央决议中尚不明确、尚未成熟、没有足够依据的问题,“绝对没有纳入法律”。

中国房价上涨的脉络史:

1998年发生了两件大事,城市土地的真正价值才开始显现。第一是单位停止福利分房,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房和房地产时代的大幕拉开。1997—2002年,城镇住宅新开工面积年均增速为26%,五年增长了近4倍。第二是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基本上锁死了农村集体土地的非农建设通道,规定了农地要想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征地后变成国有土地,这也就确立了城市政府对土地建设的垄断权力。

1999年和2000年这两年的国有土地转让收入并不高,因为尚未普遍实行土地“招拍挂”(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当时的土地转让过程相当不透明,基本靠开发商各显神通。

2001年,为治理土地开发中的腐败和混乱,国务院提出“大力推行招标拍卖”。

2002年,国土部明确四类经营用地(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采用“招拍挂”制度。于是各地政府开始大量征收农民土地然后有偿转让,土地财政开始膨胀。

土地出让收入从2001年开始激增,2003年就已经达到了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55%。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在财政和信贷政策的共同刺激之下,土地转让收入再上一个台阶,2010年达到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68%。

最近两年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土地转让收入的绝对数额还在上涨,2018年达到62910亿元,比2010年高2.3倍。

2018年“土地财政”收入相当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89%,是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楼市微鉴#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迎来大修#】2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近30年来又一次进行“大修”。与现行法律相比,修订草案明确就业性别歧视主要情形,规定学校和用人单位对性骚扰应当采取的预防和制止措施,增加对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保护措施以及基层政府责任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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