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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房屋出租(集美办公楼出租)

#厦门头条# 杏锦路某发时代天境的租赁公寓外立面看起来不错,是自持的还是给地铁的?高度跟龙湖天街差不多(120-130米),普通住宅部分年底交房,租赁公寓和商场啥情况?

#厦门新鲜事# #集美#

#厦门身边事#【厦门市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通告】经市政府办公厅同意,本周市长专线电话接听专题安排如下:

1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由集美区领导介绍集美区停车场建设有关情况。

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由市住房局领导解读市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政策。

欢迎市民、企业人士届时就以上专题向12345政务热线电话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25岁女孩遭中介杀害 对方曾表白被拒#福建厦门,集美某小区出租房内发生一起命案。一名25岁外地来厦的女孩 ,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租房搬至该小区居住,不料被房产中介一员工杀害,惨死出租房内,手脚有被捆绑过的痕迹,卡中的2万元现金被转走。

据悉,嫌疑人是受害女子的房屋中介,曾帮女子租房、搬过家,对女子非常了解,而且还曾向女子表白,但遭到了女孩的拒绝。于是攀爬窗户入室抢劫,因担心被害人报警遂将其杀害后潜逃。

警情通报显示,该嫌疑人因欠外债无力偿还,于是借房产中介的工作,物色适宜的单身目标下手,并且在动手前将监控破坏,可见其对实施抢劫是事先有预谋和计划性的,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警方将此案初步定性为入室抢劫。

根据最高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认为: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室抢劫是抢劫罪中情节比较严重的,入室抢劫杀人,性质就更加恶劣。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情通报只是警方初步判断,案件是否另有隐情,需要警方侦查终结后才能有最终结论,最后希望单身在外的男孩女孩,提高安全意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厦门头条#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可自愿互换啦

全市房源互换平台已上线,翔安区东方新城二期寻求互换。意向互换翔安洋塘,林前,集美滨水。

这是很好的消息,具体怎么换,户口岛外只能换岛外还是岛内可以换岛内,还不清楚。

“脸上都是伤,到处是血。”10月1日22时许,在厦门集美区一小区,一名25岁女子被发现在出租屋内被害身亡。警方调取监控发现,当天凌晨5时许,一名男子将监控破坏。目前该嫌疑男子已被警方抓获。据家属介绍,嫌疑男子为房屋中介,案发前几天曾向被害女子表白遭拒。被害女子脸上、颈部有伤,手腕有被捆绑的痕迹,卡内2万多元钱被转走。#25岁女孩遭中介杀害 对方曾表白被拒#

【叶律说法】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该男子心胸狭窄,表白不成,竟然迁怒于女孩,产生报复心理,将年轻女孩杀死,还冒充她和家人联系,企图掩盖犯罪事实,实在是丧心病狂。

 

该男子将监控破坏,目的是为了不让人发现是他作案,说明他是有预谋地犯罪。本案是性质较严重的恶性持刀伤人事件,无论是造成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的结果,都在犯罪嫌疑人故意范围内,应当以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定罪。犯罪嫌疑人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涉嫌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是由婚恋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与发生在社会上的其他恶性案件有所区别。但是,该男子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应当被判处死刑。

案发后,该男子将被害人微信钱包钱转走,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该男子的盗窃数额超过了三千元,数额较大,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恋爱结婚,一定要看清对方的真实面目,避免遇人不淑,酿成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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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叶帅浩律师,带你看尽世间百态,避开法律陷阱。

#厦门# #厦门头条# #厦门身边事# #厦门爆料# 5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就二手房东涨出了天价房租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黄庄村二手房东今年从岛内来到黄庄,承包了一手房东的房子,简单粉刷了下,从原来的单间300直接到600,一室一厅从550直接到1000,两室一厅从原来650涨到1100,这里的工厂平均工资为4000,我们外来人员生活成本已经远远的超过了收入水平,一年下来我们相当于颗粒无收,认识的很多同事都因为承受不住房租高涨选择了回老家就业了,可是我们孩子在这里上学,不是一句回老家就可以的

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欢迎给厦门市市长留言!您留言反映“二手房东涨出了天价房租”问题,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回复如下:

经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以及灌口派出所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利用 “房东千群”平台,告知房东注意市场需求,切勿随意涨房租,加强租房市场的有序管理。

经市住房局调查处理,今年来,因岛内城中村拆迁和疫情缓解后的复工潮及毕业季各大院校毕业生人口流入等因素,我市部分区域出现租赁住房短期供需矛盾,造成了我市部分区域租金价格上涨,市场总体呈现区域性不平衡。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属地区政府、住房、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工作。市住房局已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约谈我市17家住房租赁企业,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合法经营,承诺不参与哄抬租金、抱团涨价、损害租户合法权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并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等部门联合约谈我市重点区域56名“二房东”,引导其合理制定租金价格。同时,市住房局正通过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发展试点工作,多渠道加大租赁房源供给、强化市场监管、加强租金监管。

下一步,市住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加大房源筹集供应和市场监管力度,有效缓解租赁市场供需矛盾,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对恶意涨租、囤积房源、驱赶租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露头一起,打击一起,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让厦门这座城市更有温度、更有热度。

感谢您对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住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回复了网友留言反映“二手房东涨出了天价房租”问题#厦门头条#

网友留言: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黄庄村二手房东今年从岛内来到黄庄,承包了一手房东的房子,简单粉刷了下,从原来的单间300直接到600,一室一厅从550直接到1000,两室一厅从原来650涨到1100,这里的工厂平均工资为4000,我们外来人员生活成本已经远远的超过了收入水平,一年下来我们相当于颗粒无收,认识的很多同事都因为承受不住房租高涨选择了回老家就业了,可是我们孩子在这里上学,不是一句回老家就可以的

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网友:

    您好,欢迎给厦门市市长留言!您留言反映“二手房东涨出了天价房租”问题,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回复如下:

    经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以及灌口派出所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利用 “房东千群”平台,告知房东注意市场需求,切勿随意涨房租,加强租房市场的有序管理。

    经市住房局调查处理,今年来,因岛内城中村拆迁和疫情缓解后的复工潮及毕业季各大院校毕业生人口流入等因素,我市部分区域出现租赁住房短期供需矛盾,造成了我市部分区域租金价格上涨,市场总体呈现区域性不平衡。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属地区政府、住房、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工作。市住房局已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约谈我市17家住房租赁企业,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合法经营,承诺不参与哄抬租金、抱团涨价、损害租户合法权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并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等部门联合约谈我市重点区域56名“二房东”,引导其合理制定租金价格。同时,市住房局正通过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发展试点工作,多渠道加大租赁房源供给、强化市场监管、加强租金监管。

    下一步,市住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加大房源筹集供应和市场监管力度,有效缓解租赁市场供需矛盾,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对恶意涨租、囤积房源、驱赶租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露头一起,打击一起,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让厦门这座城市更有温度、更有热度。

    感谢您对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住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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