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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现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这段时间一直有朋友向我我咨询这个问题,所以我就给大家查阅了一下相关资料,最后得出了一定的结论,下面我就把结论给大家总结一下,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1、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要看经济适用房是否满5年。

2、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按照市场价出售的,需要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而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者由政府相关的部门收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3、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

4、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了解了这些后,我们还要了解买经济适用房时应该注意什么,因为只有明确这一点,我们才能买到合适的经济适用房。

比如我们要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各方面进行一个综合考虑,然后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的经济适用房,其次我们还要到现场进行考察,了解经济适用房周围的配套设施,然后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

经济适用房的审批是比较严格的,而且还有相关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只有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人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不符合相关申请条件,是没有办法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针对这个限制条件,很多人都会被排除开外,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我们就不要去瞎折腾了。

除此之外,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要需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购买后才发现有共有人,那么这次的交易就会变得特别麻烦,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千万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不然后期有你后悔的时候!

以上就是经济适用房是否能买卖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前,能够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在买房的过程中遇到相关的麻烦,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吗?

重启房企股权融资

今天第一天情绪一致很正常

但研究后就知道

此政策下房企在资本市场融不到多少钱

融资只能用于保交楼和经济适用房等民生项目不得拍地开发新楼

且融资条件来讲

问题房企没机会

优质房企没必要

但政策的意义妙就妙在

优质房企可以融资取得问题房企的项目

甚至股权

行业实现上下整合与优劣整合

戴相龙:住房贷款要支持对住房的梯度需求,在商品房的建设中配建长租房,开发新婚青年的中小户型房以及新市民的经济适用房,并支持县域城镇居民改善住房,对有条件的农户发放修房、建房贷款。虽然单项贷款不多,但是要普遍发展起来,还是很大的需求。

#武威##武威头条#2021年3月25日,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就网友"关于经济适用房过户政策"的留言进行了答复。#武威身边事#

网友

尊敬的书记好,我是武威市凉州区,武威市对于经济适用房房过户,多咨询政务大厅都答复是没有政策,由于工作,娃娃上学等原因不能继续居住,买卖过程中不能过户是百姓真正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希望政府体谅百姓难处,尽快能予解决,急昐给予答复,非常感谢!

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网友:

       您好!你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经济适用住房过户政策,现回复如下:

       2020年10月19日,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发〔2020〕67号),根据该文件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购房人向县区住建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和房款缴纳凭证等资料到县区住建部门登记,填写申请表格;

       (二)县区住建部门对购房人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权属、面积、购房时间、房款和维修基金交纳等情况进行核实;

       (三)收到购房人的申请后,由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30%收取土地收益价款,出具缴款通知书;市县住建部门核定补缴免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出具缴款通知书;

       (四)购房人凭核定的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银行完成缴款并打印缴款票据,县区住建部门核验购房人的缴款票据后出具办理完全产权意见;

       (五)购房人持县区住建部门出具的办理完全产权书面意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完全产权。

       根据该文件第三章第八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购房人自愿上市交易;(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三)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待您按上述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后,即可进行上市交易。

       武威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通过联系电话向您就经济适用住房过户政策进行了解答,您表示满意。

       您若有其他不清楚事宜,可致电武威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935-2213727)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即墨区很多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业主其实完全买得起商品房,他们很多都开BBA,那这种条件是怎么批上的经济适用房的呢?原因大家应该都清楚!经济适用房也叫关系房,价格便宜,甚至没有公摊,多好!

我去过龙山街道龙山景苑小区和环秀街道环秀景苑小区,里面开豪车的确实有,都是做生意的!想申请的申请不上,不差钱的抢着要!

南宁威宁世纪花园经济适用房申请火爆,到目前为止,只剩余300多套房源可申请,可见报名申请的人挺多的。[呲牙]

首付几万,月供不超过2000,我想很多人都能承受,正因为便宜所以引来很多人围观[酷拽][酷拽]作为南宁三塘镇的我,属于南宁本地人,在南宁某企业上班,虽然说家乡有几栋楼,但是几栋楼都是父母名下,我自身一无所有。想去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也非常符合。[呲牙]可政策有限制:你拥有了经济适用房,你就不能办理其他不动产证了,家里的几栋楼未来就无法继承和办理不动产,想到这些。还是不要申请吧。[流泪][流泪]想想非常遗憾,在南宁市没有能力买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家里的房目前又不是自己的,经济适用房诸多申请限制,这次只能遗憾错过了。人生无常啊。

#西安头条# 今天突然在网上看到西安经济适用房,可在网上申请,线下审核,主要位于灞桥区,而且均价才6000多,看着700多套房了不知道好不好申请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日期截至到12月26号,如果有需要的可以去申请#西安生活#

#南阳头条#3月4日至14日,卧龙区地方铁路局经济适用房(三期)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

该项目位于北京大道东、十二里河北,实用面积28000多平米,容积率有点低,绿化率还行。

问: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究竟是否有效?

答:对于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需要区分两种情形:

一、购买五年内转让的合同无效。虽然《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住建部等七部委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但体现了国 家对低收入群体的权益保护,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

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经济适用房申购人与他人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的,或者约定五年后再行过户的,由于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的目的,扰乱了社会 秩序,损害了其他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应认定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该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的,该行为应予以撤销。

二、购买五年后转让的合同有效。购买经济适用房五年后,申购人再行转让房屋的,此时经济适用房已可以流通,因此,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当事人要求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

对于经济适用房应当注意与拆迁安置房的区别,对于拆迁安置房,有的地方也称为经济适用房,规定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但性质上而言,拆迁安置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经济适用房属于不同性质房屋,两者的政策目的及保护的法益不同。

从性质上看,拆迁安置房系对被拆迁人的整体补偿,具有对价性;而经济适用房系保护城市低收入人群利益,具有保障性。从保护群体看,拆迁安置房包括农村房屋安置和城镇房屋安置,而经济适用房立足于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安置。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并不涉及到扰乱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应当认定为有效。只是不满五年转让的,具有不能履行的情形,当事人要求五年内过户的,不予支持。

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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