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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发票税率(地税 发票)

赏析上世纪30年代的老税票

《福建安溪县房铺宅地税税单》

这是一张1941年福建安溪县的房地税的老税票,虽然残破红印不清,但格式印制内容完整,包括提示纳税人的权利,足可赏析怀旧。

当年安溪是抗战的后方,每项税收都是支撑抗战的力量。从税费只有叁元陆角,而且起止半年看,不大可能是房宅地税,那就只能是铺税。

下面照抄格式项目如下:

1941年《福建安溪县房铺宅地税税单》吕乙字第032号

(在格式框内)

纳税人姓名 陈诗兴(或典)、住址 第二区蓬莱镇彭格村○甲、税额 国币零拾叁元陆角整、税款期份 三十年一月份起 六月份止(第○期)、征收机关 安溪县政府经征处、经收人 (红印) 月 日 填 、中华民国三十年 月 日

(在格式框外右侧):注意:税单字迹如有涂改 纳税人得拒绝接受

(在格式框外骑缝):蓬莱吕乙字国币零拾叁元陆角整

(在格式框外底部):此联为纳税人收执

不再预征!劳务报酬必须代扣个税!企业未按规定代扣将被罚!

一、什么是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是个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了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收入,老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于劳务报酬的界定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和工资薪金相比,劳务报酬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

二、劳务报酬个税的最新规定

按照最新个税法,劳务报酬同工资薪金合并应该按照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最终适用于3%——45%的超额累进税率。但企业在发生劳务报酬支出时如何进行个税扣缴一直是一个问题,按照56号公告是这样的:

1、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计算应税收入额

预扣费用减除同汇缴一样,劳务报酬执行20%费用扣除,如果每次收入低于4000元,直接按照800元减除费用。

2、应税收入额计算预扣税款

计算出应税收入额后乘以对应的预扣税率计算出预扣税款。关键在于预扣税率,文件规定如下:

个税改革前,劳务报酬税率也不过20%,现在新政中预扣率最低20%,最高40%,着实令人无语。举个栗子来看看:

张先生是自由职业者,从A企业每月取得劳务报酬10000元,全年取得120000元,按照上述规定,预扣税款为:

10000*80%*20%税率*12个月=19200元

如果次年个税汇算清缴应该缴纳多少税款呢?

在我们设定的这种情况下,张先生被预扣19200元税款,但年末汇算清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带来了极大的麻烦,需要申请退税。

三、各省纷纷出台文件:代开发票不再预征劳务报酬个税

以前劳务报酬个人到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常常会被预征个税,预征率一般在1%—2%左右,实务中带来一个问题,国税预征后企业是否还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虽然按照规定还是应当继续代扣代缴,但实际操作大多数企业直接拿到发票入账,不再履行扣缴义务。

国地税合并的新形势下,个税法对于代扣代缴义务也再次做了强调,这样的背景下,各省税务机关纷纷出台文件,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典型的如黑龙江、广西、湖南等,以广西为例: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公布)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代开发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由纳税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总而言之,企业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要取得合规的票据入账,要按时申报,要履行预扣预缴个税的义务。

中国国家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虽然不是财务,但一定要有财税意识。

说到税收,除了个人之外,可以说这也是所有企业需要考虑的一个大问题。就连马云和刘强东也在其中。否则,马云怎么可能没有工资,刘强东的年薪只有一元?

大招频出,昨天央行首套房利率可以下浮,今天财政部又来一个跨越到明年的利好政策。

改变预期提振信心的政策相信还会推出。

财政部发布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个个人所得税原来不低,也是二手房买卖中一个重点,经常有卖家会跟中介等沟通好尽量避税。以下是计算方式: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增值税等合理费用)×20%。

举例:如果卖方出卖不满是“满五少有:的房子,计税价格为200万,原值发票、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70)×20=26万。当然发票不齐全不明确的话,是按照交易总额的百分之一收取。

这一次力度确实不小。相信跌到谷底的房地产会有改变了!各地年底房交会可以有收获了。(征探快评)

为什么大企业都喜欢捐款呢

比如你公司收入是290W

翻倍要缴23%企业所得税也就是80W

你可以大手一挥

给灾区捐出去30W

这30W可以地税

直接320W收入抵掉30W

就成了290M不超过100W部分

只需缴纳5%所得税

超过100W不足300W的部分只需要缴纳10%

那最终只需缴纳24W所得税

加上捐出去的30W节省了26W

富人越富是因为他们花的是税前的钱

穷人越穷除了本身没有赚到那么多钱

他们也是花的税后的钱

【劳务费到底列表还是凭#发票#入账?】#财税热点#

问:

公司根据合同需要外聘专家并一次性支付给专家的个人的劳务报酬(有代扣代缴个税),我司可否列表支出专家劳务报酬?还是需要发票入账?如需发票,如何开具?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请看以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没有取得合法凭证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不可扣除。涉及需具体判断的事项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二、有关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请您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或向相关会计部门进行咨询。

三、您的提问不够清晰,如您指的是个人提供劳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三)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因此,若符合上述规定的个人,可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1.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粤财法〔2011〕109号)的规定,我省增值税起征点自2011年1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规定,经国、地税局协商,可由国税局为地税局代征有关税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现行规定需由主管国税局为其代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主管国税局应当在代开发票并征收增值税(除销售免税货物外)的同时,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因此,如个人(自然人)提供劳务达到上述增值税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并由国税局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率问题,以及个人是否还需在地税缴纳其它税种的问题,请向地税部门进行咨询。

更多相关内容,可至【在e企】APP/公众号查看。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沪地税函〔2015〕3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的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现将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自2015年9月1日起,外省市建筑安装的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在沪新办登记的工程项目,其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或者劳务派遣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软件可在上海税务网“下载中心”专栏下载。

对2015年9 月1日以前已在市税务三分局办理登记的工程项目,可按原核定征收办法执行至该工程项目结束为止,也可改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并根据操作规程中的“事项名称一”有关方法办理。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原《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二〔2004〕11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外省市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办理工程项目确认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二〔2006〕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9月9日

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事项操作规程(试行)

事项名称一: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纳税申报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分局工作要求:

(一)审核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1.扣缴义务人范围为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

2.扣缴义务人申报资料:

(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首次申报时提供);

(2)《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外地建筑安装企业在沪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复印件(首次申报时提供);

(3)《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电子信息或纸质)。

(二)工作期限:当场办结。

(三)工作流程:受理窗口。

(四)导入或录入“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明细申报信息并打印税单。

事项名称二: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纳税申报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分局工作要求:

(一)审核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1.扣缴义务人范围为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

2.扣缴义务人申报资料:

(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首次申报时提供);

(2)《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外地建筑安装企业在沪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复印件(首次申报时提供);

(3)建设方付款证明。

(二)工作期限:当场办结。

(三)工作流程:受理窗口。

(四)录入申报信息并打印税单。

为什么有钱的大老板们特别爱捐款呢?难道只是出于道德高度吗?

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一家公司今年赚了310万,光算企业所得税的话就得交77.58万啊,可是假如捐给贫困山区的孩子,捐个10万的话,企业所得税就由原来的77.5万变成了25万,整整是少了52万啊

为什么一下就能减少那么多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慈善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这下明白为什么了吧,具体的咱们可以有时间慢慢查

再讲个案例,假如你年薪是50万,光是个税差不多就得交10万吧,那怎么合理的避税呢?方法呢,也是很简单啊,你可以把跟公司的雇佣关系改为合作关系,成立一个工作室,这样呢,你还跟原来的公司合作,而且还能给原来的公司开发票,而你的个人所得税啊,也能按公司经营核定到1%,就是50万的年薪就只需要交5000块钱的税啊就可以了,一下子就省了9.5万

最后还告诉大家一点,房子最好不要直接租出去,为什么呢?假如你那一层楼房是100万直接租出去啊,光房产税就得交12万啊,因为根据规定啊,房产税是由产权所有人去缴纳的,而对于转租者呢,不得征收房产税。

那该怎么办呢?你可以先给10万块钱把房子租给你信任的中介,然后让中介给你租出去,这个时候的房产税只有1.2万了,是不是省下了十多万呢?

为什么杨幂、范冰冰等明星啊,都抢破头排队要去霍尔果斯那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注册公司呢?原因其实也很简单,霍尔果斯呢,是全国第一个五年国税地税所得税增值税全免的地方,第二个五年呢,也都是减半的,简单点说,就是霍尔果斯相比其他地方,简直就是所有公司的避税天堂也不为过

目前呢,已经有200多个明星还有导演都去过那里注册公司了,而且据说已经超过了500多家公司了,连黄渤,赵本山,刘涛还有大家熟悉的导演韩寒都在内,那这里面的道道你现在明白了吗?#避税#

秦二世时期的田赋(也就是土地税)是二一,也就是农业的一半产出归国家。西汉建立以后高祖在吸取秦代倾覆的基础上把这个税率调节到了十五分之一,汉文帝更进一步降到了三十分之一,甚至出现了连续十三年免征田赋的情况。文景之治以后,西汉的田赋也没有出现非常大的变化,一直保持到了这个政权灭亡。​从数字上来看,西汉农民的负担应该会很轻,但实际上这是一种税收结构不明产生的假象。

在工商业现代化之前,​古代王朝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业税再辅之以盐税等杂税,而农业税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丁税和地税,地税指的就是田赋,而丁税则代表了政府按人头数量征收的赋税,在西汉时期国家丁税又分为两类,未成年人的叫口赋,成年人的叫算赋。从土地兼并的角度上讲,西汉的社会矛盾就是从丁税问题上逐渐衍生出来的。

秦末之后,中原地区人口因经历战乱和饥荒而减少,大量土地被荒废,加上汉高祖加封功臣的需要,西汉政府进行了全国性的“授田”,从高级公侯到庶民都分到了一定数额的田(法律上讲关内侯是95顷,庶人是1顷,但这只是规定所分土地的上限,实际上平民所分土地往往只有这个法定数字的百分之三十到四十)。

​所以“授田”行为虽然让绝大多数人都获得了生产资料,但是从数额规定中可以看出不同人群土地占有量的多寡是极不平衡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小农的不稳定性很高,他们长期自给自足而没有太多的商品交换行为,这样的模式让自耕农缺乏物质积累,一场天灾就足以让成千上万的小农破产,活不下去的农民必须出售自己所有的土地给那些抗风险高的地主大户,土地兼并加剧就成为了一个趋势。虽然西汉中央政府也采取了多重措施打击豪强,但没有办法从根本上逆转全国经济形势的恶化和自然灾害的日益频繁。

​这个时候地税和丁税的矛盾就暴露出来了,随着土地兼并对社会侵蚀作用不断深入 ,在地税一直稳定在三十分之一的情况下,人少田多的豪族交的税少,人多地少的农户缴的税多。在汉武帝时期,为了应对不断扩大的边界战事,中央政府把七岁起征收的口赋下调至三岁,农民不堪重负,户口数量锐减。一旦农民们为了应对灾害把自己土地出售完了也养活不了自己,就需要租地主的土地成为佃户,而租金往往是二分之一,相当于秦时的税率。如果租不到土地那么农民连佃户都做不成,为了活命就不得不卖身为奴婢。更糟糕的是,很多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为了流民,随着社会上失业流民的增加,他们就可能在大灾之年成为中国历史上的重要环节:农民起义。

​社会上自耕农群体被不断压缩,而佃户和流民的增加都在破坏国家税基,加大不安定因素。

汉宣帝死前注意到了流民增加治安崩坏的问题,但他还没找到解决方法就撒手人寰了,而西汉中叶的这一切社会问题不断累积,终于在王莽篡汉之后因为更大的天灾集中爆发了。

#落马女厅官给国家造成近亿元损失# 头条热榜【只有区块链才管得住“财与税”】

作为山东省税务总局原总会计师高萍,其权力之大可想而知。

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5600余万元,涉嫌不征少征税款9100余万元。

这是典型的以征税权谋利。

也有财务方面以财务资金分配权谋利的。重庆商人、西双版纳共语咖啡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某为套取与中梁山公司开展咖啡豆购销合作时的货款,向该国企监管人员胡国强、李渝新分别行贿140万元和100万元,套取国有资金7800余万元。

我1986-2003年在中南财大财税学院教书,看到这些财税方面的违法案例特别不舒服。

只有通过区块链来解决这个问题。

去年年底,多地税务局发布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是以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和新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标签化、要素化、去版式、授信制、赋码制为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

金税三期,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这就形成了“不能偷逃税”的格局。

#媒体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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