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重庆一个楼盘做置业顾问,她叹气说:从去年到现在,总共卖了五套房子,要是往些年,一个月都不止卖五套,楼市行情一日不如一日了。
朋友告知,去年上年,生意还可以,售楼部客户不断,每个月成交三五套是常事,一个月至少有一万多的收入。去年上半年总的成交了9套房子,收入十来万。
从去年7月份开始,市场行情急转直下,售楼部客户一下就减了一大半。到了今年,生意更是惨淡。有时候几天都接不上一个客户。从去年下年到现在,总共才成交了五套房子,收入锐减。很多同行因为没有客源,挣不到钱,纷纷转行卖车去了。朋友说她也在混日子,如果实在混不下去,也只能改行了,但是改行做啥,还是一个问题,关键是不知道干啥呀!
大家说,房地产市场还会好起来吗?
做了15年的置业顾问,告诉你买房时只需认准这3个“黄金楼层”就够了:
1、凤凰层(次顶层)
喜欢高楼层的人,强烈建议选择凤凰层,也就是我们说的次顶层。
它可以享受顶层的没有噪音、采光、通风、视野等条件,而且没有顶层的闷热、漏水等缺点。
算是标准的集多种优点于一身,不过也会有一些高楼层的小烦恼。
2、中高层
买房的时候,可以考虑中高层,也就是一栋楼当中的2/3楼层。
就拿一栋总层高30层的楼房来举例,中高层就在10层-20层。
中高层可以远离地面,避免噪音、蚊虫、粉尘的侵扰。
而且,采光、通风、视野等条件都不算差,住起来让人感觉心旷神怡。
3、中等偏下楼层
就拿总层高30层的楼房来举例,中等偏下就在15层-10层左右,甚至下到8层都没问题。
这个位置的房子,不用担心噪音、蚊虫等问题。
虽然说光线不是非常棒,但是遮挡并不会很多,即便没有阳光折射,但是光线并不会差。
通风条件也不会差,住着舒服,出行也很方便,不管是爬楼梯还是等电梯,都不会麻烦。
而且,中等偏下楼层的价格比较实惠,比中高楼层的房价一平米要便宜好几百,性价比也是非常高的。
总之,想要出行方便,想要节省一些费用,或者有恐高的情况,尽量选择中低楼层。
喜欢采光、通风、视野条件好,优先考虑次顶层,然后就是中高层。
所谓的“黄金楼层”只能规避一些明显的缺点。
#买房##购房#
朋友昨天正式辞职不干了,她是在万科售楼处当置业顾问的,真的干不下去了,一个月三千五的基本工资都拿不到。
她干了十五年了。最多的拿了六十几万一年,到17年平均下来有三十万年薪。疫情三年公司还不错給基本工资。但今年更差连基本工资都不保了。半年下来了一套房子都没卖出去。
她说今年买房的人突然就不见了,首付降了,利率也调了,降价也没人买,成交量低迷,来看房的都是中介带来的,
她就想不通了,难道大家都共同入了一个群,在群里商量好了一起不买房吗?房子不都是要住吗?以前高价不买,现在低价了还不买?
她现在最苦恼的是 孩子要小升初了,老公是开网约车的 现在收入也不高。这两年其实也没余下多少钱,辞职后都不知道能干什么?
湖北荆州的苏女士在武汉光谷买房时,营销中心莫名其妙的收了6万元居间服务费,等她发现问题询问时,得到答案却是:不服!可以打官司,公司奉陪到底!太气人了!
苏女士在2020年8月看中一套69.3平方米的公寓。经置业顾问王某的介绍,如果当天认购可享受交6万元定金减免12万元房款再打折的优惠,在置业顾问王某的催促下,她签下了实际成交价为81万元的认购单。
苏女士自称,王某带她到财务交钱,第一笔刷了6万元,第二笔刷了75万元,总共81万元。她以为6万元就是定金。直到2021年11月,苏女士到营销中心拿购房合同时,才发现合同上标明房价是75万元。
苏女士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明明交了81万元,合同上房价却是75万元,那多出的6万元是什么费用?这部分钱又去了哪里呢?带着疑问苏女士再次来到了营销中心。
此时接待苏女士置业顾问王某已经离职,接任王某工作的置业顾问只是和苏女士微信聊了几次后直接将她拉黑。苏女士又找到了营销中心经理沟通,对方表示有争议的那6万元给了渠道,那什么是渠道呢?
房地产渠道营销是指房地产商品投放市场进行交换需要的通路,营销学称为营销渠道。说白了通俗一点就是开发新客户,通过电话、拜访、传单等方式专门找一些人来买房。
苏女士更纳闷了,“我是直接来营销中心买的房,从未委托第三方交易,也没接到任何人的推荐,怎么会有渠道一说?”苏女士气愤之余,希望开发商给个合理的解释说法。
苏女士也曾按合同上显示的电话,打给了开发商,接待人员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直接声称此事解决不了,还虚情假意的提醒她,以后再买房时要吸取教训。
不甘心的苏女士再次来到营销中心讨说法,这次接待她的是开发商的项目经理张某,张某称无论有没有找过渠道,买房人都要交6万元的居间费,如果不交居间费,只可能会花更多钱,不可能便宜。
苏女士称自己已通过多种方式,咨询了所谓的居间服务费,根本就是乱收费,也没有这项费用。张某撂下一句:如果不服气,可以走诉讼程序,公司一定奉陪到底,说完就离开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苏女士是直接到营销中心买的房,置业顾问的全程陪同接待,不存在第三方中介的介入,她所交6万元的也是购房款,并非中介费,她也没有委托第三方协助买房,不存在居间费。
财务人员让苏女士将钱打入完全不知情的公司账户,也未提前说明告知,相当于她一直被蒙在鼓里,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她的知情权。
开发商的张经理还一口扬言,如果不服气可以走诉讼程序,一副爱咋咋的态度,我就纳闷了,作为专业人员,为何这么有勇气做出这么低级不专业答复。
明码标价、诚信无欺,是起码的生意之道,做事准则。在消费者毫不知情又无告知的情况下暗箱操作,有违知名企业的名誉,让消费者失去了信心。
商道即人道,无德必无财;小胜靠智,大胜靠德;要做大生意,先有大德行,靠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不可能把生意做大做强。希望开发商敢于承担,和气处理此事。
对于开发商的做法,你有何看法?买房过程中是否被要求交过其他不合理费用?
刚刚看到一个微头条,大概意思是:置业顾问离职以后为什么不愿意做中介,只是单纯因为置业顾问赚得比中介多吗?
本来我是想去评论一下置业顾问只不过比中介稳定,实际上收入并不会比中介高,而且中介比置业顾问需要懂的知识面要多很多,置业顾问只不过需要了解自己售的楼盘,本区域,跟一小部分竞比楼盘而已,很多东西都不需要自己做了,就比如我自己带过去楼盘的客户,我只需要她们给我销控价格折扣体系,其他部分我自己全部搞定,因为我自己的客户情况客户要什么,客户有什么,我自己比她清楚,所以我一般不愿意别人打乱我的节奏。
但是我看到评论区两方人马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