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合肥房产局(合肥房产局要素大市场)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45000元。

“房住不炒”稳楼市,各地有关部门仍在行动,陆续发布房产新政。

4月15日,合肥市房产局和合肥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具体情况进行了规定。网页链接

【摇号规则变动 合肥发布新措施】

财联社7月26日讯,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司法局7月26日上午联合发出通知,即日起对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进行调整。通知显示,为加快选房节奏,增加购房人选房购房机会,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房〔2021〕17号)第五条“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调整为“摇号资格公示结束,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不含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

檀评:合肥这个措施感觉和前阵子南京的差不多,让“打新”受到限制,从而调整新房市场,当然这种效果治不了本,还是等着看房企拿地被限后的效果吧。

送您20元折扣券【头条专栏】

【合肥调整新房摇号销售政策】7月26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司法局发布通知。通知明确,为加快选房节奏,增加购房人选房购房机会,经研究,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房〔2021〕17号)第五条“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调整为“摇号资格公示结束,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不含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

#合肥市缩短摇号登记周期# #摇号资格公示结束即可报名其他楼盘# #1026快讯# 刚刚,合肥市房产局和合肥市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为加快选房节奏,增加购房人选房购房机会,经研究,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房〔2021〕17号)第五条“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调整为“摇号资格公示结束,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不含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合肥调整新房摇号销售政策!

7月26日上午,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即日起对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为加快选房节奏,增加购房人选房购房机会,经研究,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房〔2021〕17号)第五条“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调整为“摇号资格公示结束,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不含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合肥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履职尽责,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的利益,在全国带了好头,值得点赞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095090/
1
上一篇东门茂业百货(东门茂业百货68小时不打烊时间)
下一篇 香樟园(香樟园林应用)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