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红火火过大年#
在景洪的第n天,骑个电动车从江北到江南,温度适宜,舒服极了,西双版纳确实是一个适合避寒的暖都,原因如下:
1、这里的房价不高,房屋售价在6000-1.1万左右,公寓有点十几万起,当然高价的也有;
2、租房价格一个月最低的有500元左右的,1500就能租一个相当不错的地方,当然过年期间房租高一些。
两者对比一下,实际上个人就支持租房而不是购房。
3、北纬21度区域,东南亚热带风情,对于北方人是有相当吸引力的了;在冬季和北方温差40-50度。在这里避寒确实很好的
“我女朋友连衣服都没穿,他们就进来了。” 重庆江北,小陈和女友正在出租屋内睡觉,结果,一名男中介直接闯进了屋内,直接掀了小陈和女友的被子。小陈女友当时并未穿衣服,对方这一行为把她吓坏了!
事情是这样的,小陈今年4月15日在某中介租了一处房子,双方约定押一付三,小陈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和押金,并且拎包入住。
但随后,因为个人原因,小陈不打算再续租这个房子了,房租到期之后搬走。但是,6月21日,距离房子到期还有20多天的时候,中介要求小陈交房租,要不然就搬出去。
“房子还有20多天到期,我凭什么搬?”小陈感觉中介很霸道无理,表示自己要住满期限再搬。而中介则以小陈违约为由,步步紧逼,要求小陈立马搬走。
在协商未果后,中介人员于6月22日晚强行清退,闯进了小陈的卧室,上来就要掀小陈的被子,要他搬走。
但是小陈和女友当时都在床上,而且女友还没有穿衣服。中介这一举动把小陈女友吓得够呛。
随后,中介和小陈便再房间内扭打在了一起,两人挥拳相向,小陈头发被扯下来的一撮,导致头皮血肿。两人随后报警,警察最终以互殴对两人处以100元和500元罚款。
这个事件中,有以下问题:
1、 陈先生是不是违约了?
陈先生和中介的租房合同是这样约定的:小陈应当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季度的房租,否则中介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提前一个月清退,将押金和剩余房租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很多人感觉这个合同很不公平,明摆着对陈先生有很多坑,可是这个合同是基于中介公司和陈先生的真实意愿签订的,双方意思一致,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是有效的。所以陈先生确实是违约了。
2、中介是否可以强行暴力清退?
虽然陈先生违约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中介可以强行暴力清退。中介这样直接暴力清退,尤其是在陈先生和女友还在睡觉的时候,直接掀开被子,强行清退,已经侵犯了个人隐私,并且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种行为违法了,这样的清退方式肯定是不行。
针对陈先生的违约,中介一方完全可以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追究。
3、 陈先生女友受到惊吓怎么办?
中介这种强行闯入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陈先生及女友的个人隐私权。针对这种情况,他女友可以选择维权。
4、 为什么小陈挨打了,也受到了100元罚款?
一码归一码,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情节较轻,处5日以下的拘留和罚款。小陈和中介双方当时属于互殴,两人都受伤了。
无论如何,两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直接选择了斗殴解决,这是肯定不行的。所以两人都受到了处罚。
这件事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陈先生和其女友也在积极地维权,不过这件事对于外出打拼的租房人也够闹心的!
陈先生的经历也告诉给外出在外租房的人们提了个醒,租房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有疑问当场提出来,千万不要稀里糊涂地签了合同,最后产生纠纷闹心!
#情侣出租屋内遭中介掀被子催租#
哈尔滨江北的一对夫妻。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夫妻二人特别苦恼。
两个人平时在工厂上班,工资加一起有六七千块钱。生活还算过得去。在江北名流新城买了一套楼房。每月去了还贷生活的也算很有滋味。基本上每周都有应酬。饭店酒店都常去。买衣服从来都买品牌的。
在2016年开始。生活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因竟然是: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女,夫妻二人特别高兴。现实却又要让他们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由于父母没有时间来照顾孩子。他爱人只好下来专职照顾两个孩子。这一下子家庭的收入就变成了只有三四千块钱。而且又多了两口人吃饭。母亲母乳根本不够两个孩子吃。一个月买奶粉的钱差不多1000多块钱。没有办法,夫妻二人买掉了楼房,又过起了租房子的日子。丈夫也不在工厂上班了。借了点钱买了个出租车。这样收入能多一些。但也只能勉强维持。
夫妻二人感叹这样的日子看不到头。而且随着孩子的长大,花销会越来越大。夫妻二人已经好久没有买新衣服了。
这真是应了那句话。欢喜一时,痛苦一世啊!
重庆江北,陈先生和女友正在家中睡觉,突然闯进了4名中介人员催讨房租,陈先生称,其中一人在自己和女友没有穿衣服的情况下,强行掀被子殴打自己,对此中介人员董某表示,是陈先生违约在先,事发时陈先生辱骂自己,发现门没锁,才进入了房间。
陈先生称自己和中介签了一年合同,交了3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但是管家告诉自己要提前一个月交租金,否则就要搬出去,此前有过协商但是没有达成一致,于是就发生了中介闯入的事情。
事发后,中介人员董某退还了陈先生押金和房租,但遭到了拒绝,陈先生提出了5万赔偿要求,而陈先生、中介人员董某分别被警方处以罚款100元、500元的处罚。
虽然中介与陈先生签署的租房合同,但是此时的中介不是中介的地位,而是合同一方,是二房东性质,那么此时中介和陈先生之间的租房合同,如果已经征得了原房东的同意,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本案中,由于双方签订合同期限是1年,房租每3个月交一次,下一季度房租在到期前一个月支付,那么当陈先生延迟支付租金或者拒不支付租金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了,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延迟超过3日,就是根本违约了,对此中介是有权单独解除合同的。
同时中介约定了1个月房租和押金作为违约金,实际上来讲,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与受到的损失相一致,如果中介无法举证受到了2个月的损失,对此是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下调违约金的。
本身来讲,这件事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陈先生是一点理都占不到。但是,中介却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处理此事,就是上门讨说法,进而发生了肢体冲突,那么警方对双方进行了罚款处理,也就是说认定为了互殴,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
其实,上门讨说法确实简单粗暴,毕竟如果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要一段时间才能结束,如果违约方拒不履行判决,还有强制执行的问题,因此,就选择了这样的方式,本身是占据优势的一方,最终还需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了。
虽然陈先生提出了5万的赔偿要求,但是要满足这个赔偿数额,确实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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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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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的对面有一个挺大的菜市场,买起菜的还是很方便的。所以尽量找一个让做饭的酒店。//@冰城东姐旅居生活:我们去年去的时候是在他们的曼斗村,对个儿应该是属于江北。地段租的一个酒店,离他们东南亚最大的星光夜市大约两站多的距离。地点还是挺方便的,就是酒店不让做饭的,您注意一下是否需要自己做饭吃。//@分享快乐瞬间:跟我想法一致,出门不能太对付,要有品质,不然还不如在家呢!东姐给个建议,在版纳哪里租房适合我们东北人,同时出行购物方便.又兼生活安静
昨天接到了一个位网友的留言,问我东姐,你今年还来不来西双版纳了?看到这个留言,我心里真的好感动,这是我去年在西双版纳旅居的时候认识的一位女友,她跟我年龄相仿,也是刚退休之后就开始旅居生活的。说句实话,我们东北一到上冬的时候,天气一天就比一天冷了,我还真的特别想往南方温暖的气候。但是今年我想跟候鸟们说一说,自己心里的感悟吧。我个人的感觉是出门旅居在外,吃住行各方面的档次一定要高于自己老家的档次,那样你生活的才会舒适一些,也才更有旅居的意义。去年的时候,我就由于没有做好准备,使得自己在南方的生活没有达到一个理想的效果。去年我们是在网上找到的西双板纳一个酒店的电话。到那里住了三天之后我们就开始找房子,后来找到了江南的一家酒店。
“这是个圈套!你就是有意让我掀你女友被子的!”近日重庆江北区,中介的董先生遇到了一个大麻烦。他被租客陈先生索赔5万元封口费,起因是他掀了陈先生女友的被子,还被拍下来了。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董先生作为中介,在4月18日和陈先生签了租房协议。
当时,那套房子的租金是900元一个月,押一付三。后来陈先生不想续租了,他认为自己是交到7月份的,就准备住到7月底再搬走。
而董先生认为他毁约了,让他提起搬走,但是陈先生不同意,房东还和陈先生大吵了起来,双方当时就报警了,闹得不可开交。
这天,房东和董先生以及另外两个中介的同事又来到了这套房子门前,双方发生了冲突。
董某说:“当时我敲门敲了5分钟他才开门,对我进行了各种人格侮辱和言语辱骂,故意激怒我。我就下意识握着门把手想进门,结果发现这个门居然没有上锁。从这点上来看就挺奇怪的,这不是故意让我进去的吗?当我进去以后,他就故意引诱我做出了过激行为,并偷偷录像。”
陈先生的描述是:
这天,陈先生与女朋友在家中正呼呼大睡,突然来个四个壮年男子。
陈先生被他们惊醒了,就先出去看看。
他们一进门不由分说就把陈先生的鞋和鞋架扔到门外去了。
陈先生大喊起来:“你们怎么能随便扔我东西呢?”
他们冲着陈先生大喊:“你毁约了!你现在就得搬走!”
这个时候,中介的董某突然走进了房间,一把掀起了被子。
“啊——”陈先生的女友立马就尖叫了起来。
当时,陈先生的女友没穿衣服,用被子把头蒙了起来。
陈先生一看这一幕,就火冒三丈,赶紧伸手去拉被子。
而董某朝着陈先生头上、脸部打了3拳。
陈先生就和他撕打在一起,咬了董某的胳膊。
然后董某就薅住了陈先生的头发,生生拽掉了一小撮头发和头皮。
后来陈先生报警了,也去医院做了检查。
根据医院检查报告显示,陈先生头发被抓掉不少,左颞头皮血肿。
公安机关给的处罚结果是:双方被认定为互殴,中介公司被罚款500元,陈先生被罚款100元。
对此,陈先生感到不满。
我们先来看看陈先生和中介租房上的矛盾。
陈先生是4月18日和中介签的一年的租房合同,先交了3个月的,还有1个月的租金。他认为他的租金是交到7月18号的,他有权住到7月18号。
但是中介认为合同上注明每一季度都要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合同上约定了提前一个月的续租方式,写清了续交房租的时间分别为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按照合同,陈先生应该在6月18号交下一季度的房租,既然没有交,而且陈先生又提出不续租,那就是违约了,必须马上搬走,合同上也注明毁约需要提前一个月搬走。
对于警方的处理结果,陈先生是不满的。
他认为董某掀被子侵犯了自己女友的隐私权,也涉嫌猥亵。
而董某的解释是当时房间没有开灯,光线太暗了,他没有发现床上有人。
关于他的解释,从视频上确实能看到当时房间内光线比较暗。
另外,关于陈先生拍摄视频的事情,以及出现董某掀陈先生女友被子的事情,董某认为这是陈先生故意设下的一个圈套。
因为,正常人不会在那个时候拿起手机录像的。
目前,陈先生就以董某侵犯了自己女友的隐私权为由,向中介索赔5万元封口费,称如果不给这5万元封口费,就把中介曝光。
现在,陈先生说:“我和女友暂住在宾馆,这件事情给她心理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就连外卖员敲门送外卖,都感到惧怕。”
这个结局,倒是很让人意外。
5万元哪,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假如陈先生当时真是让中介在门口待了5分钟,而陈先生也和中介吵了5分钟,那陈先生的女友难道就不能把衣服穿一下吗?
正常人应该第一反应是赶紧把衣服穿一下吧,毕竟有人找上门来了,待会总要出去应对的呀!
可是陈先生的女友不光没有穿衣服,她或陈先生还在卧室的某一个位置放上了手机录像。
这点让人很难不认为他们是提前策划好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情侣出租屋内遭中介掀被子催租#
“我没到期凭什么走”重庆,情侣正在睡觉,突然进来声称是中介的员工,以催缴房租为由强行进屋,随后双打发生殴打。中介:他违约在先,不能断章取义。
根据视频显示:6月22日下午2时许,事发时屋内光线昏暗,租住在重庆市江北区陈先生与女友正在家中睡觉,突然间屋外传来一阵敲门声,随后房门被打开。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朝屋内看了看,并说:你交不交房租,你要是不交房租,房子肯定住不了。
陈先生以房租未到期为由并称自己不续租了。在听到陈先生不续租的回答后,董某开始往外面扔东西,并上前拉开被子,随后视频里传来一名女子的叫声,陈先生起身反抗却被董某按倒在床上,随后视频画面一片漆黑,传来双方争执的声音。
根据陈先生陈先生女友拍摄的另一个视频显示,陈先生被按在床上后,董某要求陈先生的女友把手机收起来,但随董某进来的另外三名男子没有动手。
原来今年4月18日陈先生和中介签的一年的租房合同,当时是押一付三,按陈先生说应该是到7月18日,这一个季度的房租才算到期。可到了19日中介提出要求缴纳下个季度的房费,如果不交那就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已经发生过冲突,当时警察让私下协商,没两天就发生这样的事了。
而董某认为是陈先生违约在先,我是被套路了。董某称当天下午我们去催租,多次敲门,对方不给开门,并破口大骂,故意激怒我,当时我发现门并没有上锁,就拉开了门,因为光线黑暗,我没有直接进入屋里,陈先生拍的的事情是“掐头去尾”的,他故意挑逗,并偷偷录像。我去拽被子时候,才发现床上还躺着一个女孩,而不是我知道床上有一个女孩才去拽被子的。陈先生看到我拽被子后,就立马扑过来使劲咬他的手臂,自然反应就拽了陈先生的头发,虽然此事已经过去几天,但胳膊上的咬人牙痕依然可见。
对于董某所称的辱骂行为,陈先生声称每次都给予回应,并未对其辱骂,也没有允许对方进入房间。
随后中介拿出双方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租赁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租金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陈先生应根据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的支付方式。
此外,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内租客应无需甲方通知,按时向指定账户汇入房租,如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此房,若未搬离则视为租客自动放弃屋内设施及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屋接纳新租户入住,租客所缴纳保证金和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
对于上述合同规定,陈先生称,当时租房时比较匆忙,没有细看具体条款。但他认为,对方制定的合同属于不利于租客条款,合同的合理性存疑。此外,对方冲进房屋扔东西的行为不合法,这种暴力行径不能接受。
事后,陈先生报警处理此事。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警察的协调下,董某已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但遭到了陈先生的拒绝。他以录有视频,要对我和公司进行网暴,不给5万封口费不删视频。
陈先生表示,当时他是曾提过5万元的赔偿,不过目前还要看伤情的鉴定,觉得5万块钱太便宜他们了。
董某表示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在此事件中,中介和租户发生了催收矛盾,中介的做法是否合理呢?陈先生有没有过错呢?
1.首先董某有催收的权利,即便陈先生违约,中介方也无权强行闯入房间对陈先生进行驱赶,只有在中介方尽到单方通知解除义务后,双方的租赁合同才正式解除,中介方才享有将陈先生“驱离”的权利,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采取必要合理的方式,不可采取暴力手段,也必须要给陈先生预留合理必要的时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第三条规定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来看,陈先生有按时提前预付房租的义务,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日的,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的通知当日搬离房屋。
如果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要求减少。因此房屋租赁违约金不能确定一个明确数额的限额,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对方的损失大小,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杉姐吐泡泡 中介是专业机构,它的条款你要认真阅读,大部分条款对它是有利的。你不认同的条款,可以与它商量,写入合同内,违约的代价是大的。
#重庆头条# #重庆#
哈尔滨中介也把哈尔滨糟蹋够呛了,我的房子都在好位置,小区也不错,去中介想卖或者租,中介的说法就是不值钱,我们的房子都在江南,也不旧怎么就不值钱呢,不值钱也要有价格吧,也不可能倒找你钱吧,后来我发现我们邻居也都在自己租房卖房,因为中介把买房的都带去看新房,要是我,我肯定不买新的,烂尾的,配套忽悠的,再说咱是地道的哈尔滨人,都乐意在老城区这边,我们这不值钱,那些比如化工路地段的楼值钱?那化工厂那些烟,冬天多吓人,江北值钱?无度的扩张最终结果,再就是中介呀,哈尔滨咋滴你们了,说它不值钱,啥也不是,我的确也在南方,可是大家都捧着来,没有这么干的
重庆,一套建面146平,套内129平的三室两厅房,硬生生地被隔成了10间房,房间外面整整安了十一台空调外机,每天晚上12点后,房间内的各种叫喧声、水流声和空调噪音等,让家住大学城师大苑小区2楼的曾女士苦不堪言,3年来,时常整夜整夜的难以入睡。想想夏天到了,天气逐渐热起来,这十一台空调外机启动,巨大的噪音无疑就是曾女士的“噩梦”。
这样的出租房叫“群租房”,不仅在大学城有,南岸、沙坪坝、江北等重庆主城各个区都存在着这样的“群租房”。以大学城师大苑小区为例,但凡是“单间出租”的都是这种“群租房”,这个小区就没有单间的户型。被隔成的小房间分别以550、600、650、700等不等的价格出租,一方面业主可以多收租金,另一方面单价比单间便宜可以满足部分人的需求,很多考研的学生就选择了这样的房间。
这样的“群租房”合规吗?
曾女士认为,这些“群租房”有的把厨房改成了卫生间,破坏了房屋原有的结构;电线乱搭乱接,存在消防隐患;同时,小区一户人住七八个,八九个,甚至十多个严重影响了小区其它业主的利益。
物业认为,他们拿到这样的“群租房”也很头疼,接到的投诉不断,上门协调,很多业主并不理会,他们没有破坏承重墙,作为服务功能的物业,没有执法权,他们也没有其它办法。
“群租房”业主认为,如果是噪音问题,接到投诉肯定会处理,不听劝的撵走就是;租房子,又没有经营跟消防没得任何关系,他们把天然气都停了的;至于生活上正常的居家发出的噪声,哪家屋里发出都很正常吧;至于合不合规,小区内太多,重庆也太多……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按照规定,向这样的“群租房”已经更改了原有设计的房间,违反了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规定。高新区建设局房管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大家如果遇到类似这样的事可以怎么处理呢?
一方面可以投诉,另一方面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排除妨碍,停止侵权等。如果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抚慰金等。
这些不合规的“群租房”、“钟点房”、“日租房”等在各大商圈,人流量大、学校多的地方很多很多。小区有了这些的出租行为,确实给小区其它业主带来了或多或少的影响,也给小区带来了各种安全隐患。不仅业主苦不堪言,也给小区保安、保洁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他们对这样的出租行为也是深恶痛绝。
“群租房”、“钟点房”、“日租房”为什么会有市场,为什么老板会这么有底气地“撵走”不听招呼的租客?对这件事,你怎么看。不合规的“群租房”、“钟点房”、“日租房”又何时休?
#重庆头条# #21天图文打卡挑战(第二期)# #小区“群租房”肆虐 业主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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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想要发展,我认为招商引资和吸引人口来新区定居创业同样重要,据我所知松北区736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上全口径人口数大概为30万人,人口越多,求职者与工作机会越容易匹配,社会复杂性更高,容易孕育新的工作机会。如果中国人口只有现在的1/5, 那么教师、零售人员、出租车司机这些职位只有现在的1/5,但航天、高铁这些人口大国才能支撑的行业的职位可能就不存在了。因此,减少人口可能加重就业困难。孩子从出生到成年,要经历生长、学习、婚恋、养育等过程,这一切需求都是工作机会的源头。低生育率下,许多这样潜在的工作机会消弭于无形,整个经济缩减,规模优势下降。而且,低生育率会减少年轻人的比例, 恶化人口结构。一个年轻人越来越少的社会,除了医疗、养老、殡葬外,还有多少行业不是夕阳行业?只有就业机会能够集聚人口,盖房子是积聚不了人口的。工业制造业也不再能积聚人口,因为,制造业正迅速由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接下来只有服务业能够大规模积聚人口,而它的方向就是集中,集中,再集中。
努力打造发达的现代通讯设施、便捷的交通网络、优美鹭港的人居环境。要创造条件积极引进高级专业人才,大力培养具有专门技能的服务人员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松北区房价普遍低于江南老城区房价,交通状况大大好于江南的拥堵情况,我们还有很多优势,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吸引有购房刚需意愿但没有能力在江南老城区购买房屋的人群、退休人员及相对低收入的人群,还可以面向全省,把农村人口利用土地流转到大型农业联合体,以土地收益作为进城后生活来源的一部分,由政府将区内闲置房产统一租赁过来免费为进城农民提供公租房,仅供居住不能交易买卖,鼓励进城农民从事个体经营或服务行业。一方面去松北区房屋空置总量的库存,一方面人口增加可以刺激加大对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的投入,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机关后勤服务设施都要面向社会开放。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营利性的后勤服务机构都应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
人口增加、城区规模增大可以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是减少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加快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增加就业、扩大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的重大举措。现代服务业具有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等特点,主要以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个人消费服务三类服务为载体。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与我区实际结合,即积极发展文化、体育健身、旅游、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按照深化体制改革,压缩财政供养人员的原则,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让干净的人、有意愿、有能力做事的人让有更多干事的机会,让干事的人有更干净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