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头条#【济宁公积金贷款额度问题 官方回应】
领导好,现在多个地区已经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比如临沂市贷款额度为公积金余额的25倍,济宁近期是否也有上调意向,梁山水泊商场公积金缴费基数较低是1550元,此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济宁地区工资较低,对于缴费基数较低职工贷款不利,贷款金额较少,为下一步服务民生谢谢
回复济宁留言办理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人民网留言!您反映的问题已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问题。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鲁建金字〔2017〕7号)规定:“为保障资金安全,防范各类资金风险,对个贷率超过90%、连续资金出现净流出的设区市给予警示”。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处于高位运行,为有效管控个贷率过高状况,我市采取了相应措施,规定贷款额度核算最高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我市可贷额度40万。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等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缴存基数一经确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内保持不变。2021年6月,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80号)(2019年和2020年山东省未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其中梁山县为1550元,目前梁山水泊商场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今年6月依据省政府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如有疑问,可咨询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37—12329。
感谢您对济宁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济宁头条#【看到几个网友爆出的住房公积金,真的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看来好单位多的是,你一个月能有四五千的公积金吗?】
第一、首先爆照的是第一张图片,每月公积金5912元。
第二、随后,有一位济宁的网友表示第一张图不是济宁的,因为济宁的上限是四千多,自己的是4098.60元。
第三、最后一位网友也爆出了自己的公积金,一个1700多点,一个2200多点,合计四千左右。
像我们这种公积金比较低的就不好意思发了。你能领多少住房公积金?一起交流一下!
#济宁头条#【公司拒绝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吗?官方回应】
公司拒绝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违法行为,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这种不缴纳公积金的行为有什么强制措施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已受理住房公积金中心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04-01 14:10:05]回复如下:
您好!当单位存在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职工本人和单位协商无果时,职工可持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实存在不缴、少缴行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电话、上门、邮寄催缴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催缴。对于催缴无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启动行政执法流程,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流程一般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执法决定、送达、听证、执行、结案等步骤。职工投诉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中心将依法进行立案。对于单位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执法机构向单位下达《核查通知书》;单位逾期不提出异议又不办理补缴手续的,由执法机构下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与理解。
【济宁何时能够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济宁头条#】
济宁何时能够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已受理住房公积金中心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01-13 08:56:04]回复如下:
您好!您咨询的商转公业务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暂无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计划。
(二)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商转公”贷款并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支持方向。
如有商转公的业务政策变动,会第一时间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上进行公布,您也可以随时关注官网的最新动态。(网址: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如果有其他疑问,您可以拨打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济宁什么时候出台商品房商贷转公积金相关的惠民政策呢?#济宁头条#】
为了支持房地产的发展现在全国各地都已经实行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惠民政策,请问一下咱们济宁什么时候出台相关的惠民政策呢?烦请回复一下。谢谢!
已受理住房公积金中心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06-23 10:26:04]回复如下:
您好!您咨询的商转公业务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不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我市也暂无开展“商转公”贷款的计划。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商转公”贷款并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支持方向。
针对商贷购房职工,建议可通过所购住房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此外,在商贷结清前,每年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有效缓解贷款压力。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济宁头条#济宁什么时候可以商贷转组合贷问题
半年前购买了第二套房子,因公积金不满足条件,按商贷(农行)进行的按揭,现公积金已满足条件,是否可以转组合贷进行贷款?需要如何办理?
已受理住房公积金中心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09-30 16:55:35]回复如下:
您好!该问题已知悉,处理回复如下:当前,我市未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未开展主要原因:
一是上级没有明确规定。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商转公”贷款是指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用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业务,因此“商转公”并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支持方向。
二是个贷率高、不符合政策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鲁建金字【2017】7号)第六条规定:“为保障资金安全,防范各类资金风险,对个贷率超过90%、连续资金出现净流出的设区市给予警示”。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我市个贷率分别为100.25%、103.31%、104.22%、96.44%,个贷率一直排名全省第一,远远超过警示线。
二、省内地市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16地市中有10个未开展“商转公”业务,仅有6个地市实施“商转公”业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待个贷率降至警示线以下,中心将适时向市管委会、省公积金监管部门积极汇报、争取政策,研究出台更多惠民、利民公积金政策。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济宁头条#@济宁人 什么时间可以恢复商贷转公公积金?
近日,有网友提问:什么时间可以恢复商贷转公公积金?
并表示:2020年10月份在高新区购置房产一处,由于公积金不满足硬性指标,采用商贷的形式,高额的商业贷款,一家人为还房贷都要省吃俭用,现在在济宁的收入已经渐渐不能支撑房贷,车贷,装修贷,车位贷。在这样下去就得外出打工,无法在留下来建设我们的济宁,心力憔悴!
请问为什么不能商转公?何时可以商转公?要是商转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此,住房公积金中心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