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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房屋出租(余杭房屋出租信息网)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小区400多个车主同属一位业主!租金突涨引居民抗议

杭州某小区一业主买下400多个车位同时出租,近日宣布涨价却引发一众居民抗议?

据报道,杭州余杭清水湾山水苑小区的何先生,同时拥有该小区400多个车位的所有权,他甚至还在小区里面设立了一个车位出租办公室,自行收费管理。

据其他业主透露,此次大家集体抗议的原因是因为车位大幅度涨价,2019年的时候,地下停车位的价格是每月240元,可短短两年时间,租金就涨到了每月的450元…涨幅之大让人吃不消。

业主们质疑400多个车位的持有方何先生是明晃晃的垄断以及乱涨价, 目前车位租金已经超出周边小区一大截;而何先生则认为, 自己花了近5000万元买下这400多个车位,就算涨价也是合理合法的,双方僵持不下。

一人买下多个车位是否合规?这其中是否存在风险及隐患?车位的购买又是否应该限购?对此,你怎么看?

点赞+关注,楼市不迷路。

杭州余杭吴阿姨的女儿晚上回租住的小区,停车时停在了别人的车位上,早上一看,车头被一辆奔驰车堵得严严实实的,奔驰车主表示要么给300块钱,要么再堵半个月。(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周律师有话说)

吴阿姨及其女儿觉得很是委屈,因为车上是留有车主电话的,而他们却并未接到任何让她们移车的电话!而且当时是看了这个车位的,上面并没有注明车辆车牌号,所以就认为这个车位没有车是可以停的。

奔驰车主反驳道,上面的牌子明明确确地写着“私家车位”四个大字,就表明这个车位是被人买了的,至于上面不写车牌号,那是他的自由,因为他家车太多了,不知道要停哪辆,想停哪辆停哪辆,不用把车牌号写出来给别人看。

吴阿姨还因为这事求助了媒体,吴阿姨诉说的时候,比较委屈,认为那天晚上女儿是因为肚子疼,急急忙忙停了车就回家了,就临时停了一下,第二天10点左右女儿就想起来了,想下楼移车,却发现车已经被堵了。

吴阿姨是租住的房子,是有附赠的车位的,但距离比较远。所以女儿就经常停在别人的车位上。平时都没出什么事,结果这天车子就先是被一辆英菲尼迪的黑色车子堵住,后来又换成了奔驰。

吴阿姨与物业联系,也报了警,警方和物业都和奔驰车主联系,但奔驰车主对物业颇有意见,觉得物业收物业费的时候倒是很积极、干脆,这个车位明明他已经买了,却三番五次的被别人停,每次找物业,物业都和稀泥,让他颇为恼火,这次就想以这件事为由给物业和吴阿姨女儿一个教训,这300元就让他们一起分摊。

而且第二天他就出差了,根本不在家,并表示没有这300元,就不用回复了,半个月之后再说吧。

吴阿姨的女儿觉得就停了一晚上,30元就差不多了,300元要的太多了,吴阿姨也表示最多愿意承担100元,但物业这边表示不愿意承担任何费用。

有网友说,停一晚上,要300块钱,这不是敲诈勒索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般2000元以上才属于敲诈勒索,所以从数额上看肯定是构不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那奔驰车主,是不是应当被罚款或拘留呢?

“敲诈勒索”主观上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它想通过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

本案奔驰车主差这个300块钱吗?而且这个300块钱他表示也可以不要,那就再堵半个月。本案是吴阿姨的女儿有错在先,奔驰车主只是维权的方式及态度强硬了一点,所要数额也是基于对物业管理的不满,而出于让物业和吴阿姨女儿吸取教训的目的。

可以这么说吧,300块钱并不是目的。所以并不属于“敲诈勒索”!

现在遇到这种乱停车的除了找物业、报警、打12123,尽一切办法找到车主,联系车主,并与其协商挪车外,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而如果车主不配合,那么就极易引发矛盾,要么忍者,要么以暴制暴,而实践中这种“以暴制暴”特别容易出问题,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一般5000元以上就构成数额较大,在有的省份5万以上就构成数额巨大,而5000元对于车辆损失而说,真是太容易达成了,所以“小不忍则乱大谋”!

您遇到过这种堵车的糟心事吗?您对本案怎么看?

@周律师有话说 关注我,法源于生活!

【说法:租了违法建筑搞装修,楼塌了,谁的责任?】

 

2019年7月25日,老冯将其在村里的一幢两层自建房出租给小朱、小褚、小徐三人开办汽修厂使用,双方口头约定年租金为7万元。小朱向老冯支付了半年租金3.5万元,老冯依约将承租房屋交付给小朱使用,并同意小朱对房屋装修改造。

 

小朱雇佣了两名工人开始装修。没想到,才刚动工两天,该自建房在装修时突然发生坍塌,小朱和两名工人都受了伤。

 

事故发生后,小朱先后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诉至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老冯退还其房屋租金3.5万元;

 

老冯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33.8万余元。

 

被告老冯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辩称该自建房建设无质量问题,又称在建立租赁关系前小朱已验收了房屋质量,也明确知晓该房屋并无批建手续。他还强调,房屋倒塌系小朱对窗户等多处进行了搭建、改建及拆除所致,老冯对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

 

本院经审理认为

 

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老冯出租的自建房系未经审批建造,直至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都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因此双方之间达成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老冯应退还小朱房屋租金3.5万元。

 

二、关于对案涉房屋倒塌造成事故的责任分析

 

小朱等人租赁该自建房用于开办汽修厂,需要将原有的窗户改为可容小型车辆进出的门洞,出租前老冯对此均表示同意。老冯作为该自建房的建造人,对其建造结构、用料等理应知情,却在未对开门洞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会影响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检测评估的情况下,贸然同意小朱进行装修,根据其过错程度,酌情认定其承担40%的责任。

 

小朱明知其承租的该自建房未经合法审批建造,更应在装修施工时注意安全、合法施工,但小朱等人轻信老冯“该房屋安全”的说法,仅雇佣2名无相应资质的个人进行装修,既无施工图纸,又无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其过错程度,酌情认定其承担60%的责任。

 

房屋租赁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违法建筑出租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不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租赁房屋时,都应充分了解房屋的合法性及安全性,避免出租或承租违法建筑房屋。

 

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几点,

 

请知晓:

 

1 什么是违法建筑?

 

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三条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违法建筑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违法建筑。

 

若在生活中发现已经建设完成或者正在建设中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举报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在租赁居民自建房时,可以要求房东出示房屋批准建设证明,确保租赁房屋的合法性。

 

2就违法建筑所签订的租赁

 

合同效力如何?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同样不得出租的还有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以及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出租方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同时,一方有权向过错方主张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予以赔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因案涉租赁房屋暂未使用,故老冯应向小朱退还全部租金。

 

3因建筑物倒塌、塌陷所带来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实践中,建筑物的倒塌往往由多种原因所致,须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力来确定责任的归属及分担比例。本案中,倒塌建筑物系农村自建房,老冯作为房屋建造者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该房屋的倒塌可能是由装修行为及房屋质量共同导致,但因现场已经被清理而无法鉴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通过考量两种原因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所产生的作用力,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余杭法院

杭州余杭区的万景村,一个位于湿地和山地间的美丽乡村。

万景村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西北部,由原梧桐村和原和睦村合并而成,这里有原生态的和睦湿地,和近千年的古刹梧桐寺,是一个集湿地和山地的乡村,环境优美,空气清新。

万景村地处未来科技城的南部,距离绿汀路地铁站也不远,也有不少人选择租住在这里,万景村的不少自然村名字也很有意思,比如九曲湾、万家头、孙家后头等。

和睦湿地水网密布,河道纵横交错,作为西溪湿地的延伸,这里被称为未来科技城的“绿心”,荡中有岛,岛中有塘,原生态的环境也为不少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芦锥几顷界为田,一曲溪流一曲烟”说的便是和睦湿地。

“碧波龙舟行,绿水印万景”说的便是万景村。

#中秋挑战赛##杭州头条#

杭州老余杭城区的一片城中村,隐匿在小巷子里。

老余杭转盘以北,禹航路以西,有一片规模不大的城中村,一座座自建房紧密相连,来往的人并不多。这一片是属于余杭街道的宝塔社区,宝塔社区原为宝塔村,一共有18组,大部分村民已经入住了环境较好的宝塔星苑和月荷小区,而17组陈家门还保留着各式各样的自建房。

陈家门位于老余杭城区几乎中心的区域,虽然距离地铁较远,但周边店铺众多,生活便利,还是有不少在未来科技城工作的人们租住在这里。

文一西路的西延使宝林路以北的自建房区域迎来拆迁,陈家门区域未来也肯定有机会拆迁。

#头条创作挑战赛##杭州头条#

“如果早知道要申报纳税,我就不租了,我又不差钱。”浙江杭州,翟先生租了一套房子,没想到竟然因为一条短 信,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今年5月份的时候,翟先生在中介的介绍下租了刘先生的房子,这套房子有86平方米,月租金2800元钱,押一个月的房租当押金,然后每次付三个月房租。

住了几个月,感觉都还挺好的,8月份的时候,翟先生又支付了三个月的房租。

没想到的是,翟先生的女朋友和他说9月8日的时候收到了杭州房管局的短 信通知,说她之前申领公租房货币补贴的租赁合同已到期,需要尽快办理续签备案。

公租房货币补贴是杭州针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的一项补贴政策。

新就业大学生需要达到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七年,连续缴纳社保六个月,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等条件就可以申领了。

按照一人户36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24块钱的标准,每月可以补贴864块钱。

翟先生的女朋友是满足申领条件,她之前已经领了两年了。

申请资料上显示需要提供房东的产权证和身 份 证等信息,翟先生听王女士说了这个事情之后,就去找房东要相关的资料,没有想到的是房东刘先生完全不配合。

翟先生想着他们之前也租过几套房子,房东那边都是无条件的就提供了,非常配合,他想不明白刘先生为什么就不愿意配合自己办这个事情了。

翟先生和刘先生多次沟通都没有结果,翟先生只能是去寻求媒体的帮助。

记者上门之后,发现翟先生和刘先生都是90后,房东刘先生比翟先生还要小两岁。

刘先生觉得这就不是钱的问题,是原则问题。因为之前翟先生打电话给他的时候,说话非常不好听,还骂人,他就非常生气,在电话里和翟先生吵了起来。

刘先生说这套房子是父母的,自己也不差那点钱。

如果翟先生入住前和自己说需要弄申报 税 务什么的话,自己就不出租了。或者说自己当初承诺了,那肯定要按照租客的要求弄,但是当初自己并不知道这个事情。

对于刘先生的说法,翟先生非常不认同。

翟先生拿出租房合同,里面有一份租赁纳税及公 安备案告知书,其中有一条是纳税人应当依法向房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等,上面还有刘先生的签字。

翟先生将这一段念给了刘先生听,希望他能够看一下合同的相关内容。

刘先生觉得合同的事都就不是重 点,自己现在就是赌一口气,翟先生可以起 诉自己,反正自己有这个实力,又不差这点钱。

当着记者的面,翟先生希望的是能够和平解决问题。

翟先生还有剩余房租和押金,总共5600多块钱,他希望刘先生要么配合自己申请补贴,要么无责退租。

其实,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只是因为双方之前在协商的过程中都有火气,所以把事情闹成这样了。

按照刘先生的说法,翟先生应该在租房前提前讲清楚条件,但翟先生认为合同中约定了要依法纳税。

经过这次协商之后,双方都冷静了下来,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翟先生配合转租。 10月15号后,刘先生把押金和房租余款退给翟先生。

那么,刘先生出租房屋是否需要纳税呢?

答案是肯定需要纳税申报的,刘先生作为出租房屋的出租人,一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 二条第 一款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刘先生作为房东,他确实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房子要不要出租。但是,只要是出租了就需要依据纳税。

我认为事情之所以会闹成这样,双方都有责任。如果一开始双方都能心平气和地沟通,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

各位友友,你们觉得在这件事情中,谁的责任大一些?

#我要上 头条# #杭州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上午从杭州余杭驱车一个多小时,便来到西天目山景区,入住半山腰一家农家乐。这里的风景虽不能与黄山媲美,但周边乃至上海客人来个避暑、休闲、养生二日游,是个不错的选择。

老板本地人,朴实、勤劳,家庭经营,性价比高。一对父子连续5年夏天来这里度假,去大树王、冰川大峡谷等景区,儿子最爱就是玩水;还有几位常年租住的老人,也可自己买烧。

【判刑!杭州一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今日开庭】

4月30日,“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在杭州余杭区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谷女士因本人正在老家,没有出席庭审。

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郎某、何某因诽谤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20年7月,28岁未婚的谷女士在杭州自己租住的小区内取快递,被一旁的郎某拍了下来。

之后,郎某和自己的朋友何某两个人分别扮演女业主、快递小哥的角色进行暧昧对话,并把偷拍下的影像片段与这段对话进行剪辑,将谷女士塑造成一位结婚生子的有钱人并出轨快递小哥。

而这一切,谷女士却并不知情,直到一位北京的朋友将这段视频发送给她,谷女士才知道这件事。

随后,谷女士选择报警,郎某二人因此被警方行政拘留9日。

2020年12月,谷女士在网上发声,称自己因为这条视频被原公司劝退,人也患上了抑郁症,面试新工作屡屡受挫,已经“社会性死亡”。但造谣者结束拘留后却回归正常生活,并且丝毫没有悔意,也没有真心向她道歉。

于是,谷女士决定将二人告上法庭,让造谣者得到惩罚。

未来杭州缺房子吗?不缺

「十四五」期间,杭州要新增不少于8000万方的新房。这是《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到的目标。

这些新建住宅并不是在荒郊野外,在规划中,主城区的开发比例依然最高,一共要新增2000万方;萧山区和余杭区也是主力,要分别新增1600万方和1100万方……

 

确保商品房的供应量还不够,3万套的公租房、30万间的保障性租赁房、共有产权房、老小区改造以及安置房等等,杭州都会多管齐下。

#杭州头条##杭州楼市#

光绪年间,42岁的慈禧在接见近臣翁同龢时,听他说起了一桩离奇的“通奸案”,原本慈禧并不想管这事,但当她得知主角是个17岁的小寡妇时,立刻意识到此事另有深意,便立刻以皇帝之名下旨彻查!

“通奸案”女主名叫毕秀姑,是余杭人,肤白貌美,常穿白色上衣,绿色裤子,给人一种新鲜蔬果的娇嫩感,因此身边的人给她起了个“小白菜”的外号。

小白菜虽然长相出众,但因家世不好,早早地就嫁了一个身材矮小,家境相貌都偏差的豆腐小贩,名叫葛品连。

婚后葛品连带着小白菜和老母一起租住在一个单身男子家中,这个男子就是“通奸案”的男主角,名为杨乃武。

杨乃武是当地的举人,个人能力和社会地位都很出众,早年丧妻后,独自生活的杨乃武在葛品连住下他家院子后他们4人就住一起了。

或许是孤独久了,喜欢家的感觉;又或许是一人生活做饭比较麻烦,总之杨乃武经常和葛品连小白菜一起搭伙过日子。

杨乃武钱财名利丰厚,小白菜毕秀姑又貌美如花,这样的日子过多了,闲话就出来了,坊间纷纷传言说:杨乃武吃了小白菜。

在那个年代,民风民俗传统且封建,女子都以“三从四德”为生活标准,哪怕是在西方,女子也被要求行事作风要低调收敛,不要引起男子的注意,最好别和男性有往来交集,因此“通奸”在当时是大罪。

所以当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桃色传言越来越多时,杨乃武当机立断借口涨房租,逼他们搬离了他家。

杨乃武的本意是想和小白菜撇清关系,杜绝流言,以防不测,葛品连一家也明白他的意思,很快就换了地方住。

原以为这场风波会随着时间淡去,谁知有一天,葛品连突然死了,而葛品连的母亲却一口咬定是小白菜毒死了自己儿子,目的就是为了和杨乃武苟且。

对于小白菜来说“通奸”罪名就已经很大了,更别说是因通奸而谋杀亲夫了,所以小白菜自然不承认和杨乃武有私情,更不承认下毒。

可葛老太不相信她,报官之后余杭知县刘锡彤得知是“通奸案”,连忙带了三个衙役亲自去了现场查案验尸。

现场一查,葛品连有中毒的迹象,小白菜身为第一嫌疑人就被带回了大牢。尽管小白菜不认罪,但因外界的传言,知县还是认定了她通奸杀夫的事实。

经过一番酷刑后,小白菜只好确认:奸夫是杨乃武,毒也是他给的。

有了她的口供,杨乃武就成了共犯,同样被抓进了牢里,杨乃武同样不认罪,知县对此不满,但因他的举人身份,所以不敢对他用刑。

于是,只好开始查下毒来源,这一查可把知县吓一跳。

当时,知县一手查杨乃武买过砒霜的证据,一手查小白菜下过毒的食物,结果两样他都没查到。

然而,即使是这样,知县也没有想过是自己误判了,而是将案件上呈给了杭州知府陈鲁,请陈鲁上奏革了杨乃武的举人身份,再严审他。

陈鲁背景硬人脉广,很快就办好了。没了举人身份,一番酷刑过后,扛不住的杨乃武也只好画押认罪了,这下知县知府都欢喜了,判决二人速速赴黄泉。

就在这时,军机大臣翁同龢听说了这个案子,意识到其中有疑点,就告诉了慈禧。

慈禧听说是通奸案后本不想插手,但等她知道了事件起末后,先是可怜了小白菜和杨乃武在一番酷刑后屈打成招的遭遇,后又发觉南方衙门办事太过草率,就以皇帝的名义下旨重审此案。

当时有名的《申报》听说了这件离奇的“通奸案”后就全程跟踪报道,民间得知了案件始末后,发现小白菜和杨乃武的私情只有传言没有实证,而且也找不到他们二人下毒的证据,便认为他们并不像潘金莲和西门庆,此案有重大嫌疑,值得重审。

可惜,派遣重审的人是浙江的学政胡瑞澜,他和陈鲁等人是一体的,所以重审过后结果还是一样的。

坊间得知这个结果后,品出了衙门的作风,大家纷纷替杨乃武叫屈。

慈禧得知这个结果后,感受到了南方衙门官官相通的严重性,就把案件转交给了刑部,勒令必须严查,算是打了浙江衙门的脸。

刑部对这个案子很上心,直接去了当地取证,结果取证后发现了更荒唐的事,那就是葛品连并没有中过毒,而是验尸流程出了错才有的误判。

刑部想要翻案,却因忌惮浙江衙门而不敢公示结果,请示了慈禧后,慈禧想要清理南方衙门,又不敢赶尽杀绝,只好处理了涉事人员,判杨乃武和小白菜无罪释放。

因为这件事,杨乃武身体受损严重,小白菜则声名狼藉,二人都郁郁寡欢渡过了余生,而被罚的衙门人员则在时过境迁后重新被举荐再次进了衙门当差,或许这就是清朝衰败的原因吧。

即使真相大白,也无计于补,可能是因为问题并不出在“真相”本身。

杭州公租房补贴」申领全过程,超详细!

我最近成功申领了公租房补贴864,不拿白不拿,我把审理过程记录下来,方便各位同学查看~

必备条件

①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未超过7年

②去年社保基数累计不超过66068元(不是工资,是社保基数)且缴纳地必须是杭州主城区,不包括萧山余杭这些

③劳动合同必须是签署1年以上

④杭州无房或者人均居住面积小于50.55

⑤有租房租赁备案

⑥有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浙江省人才居住证如果你满足以上条件,抓进去看上方的流程!!!90%以上几率都能审核通过。

#杭州 #补贴 #杭州公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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