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甘肃会宁,一对夫妻在家中不断指责坐在床上的老母亲,据报道老人已经80多岁,男子在激动之处还动手殴打老人。目前,当地警方和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1、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已经80多岁,这对夫妇估计也有60多岁了,作为儿女本应好好孝顺老人,但没想到还动手殴打,性质太恶劣了,对此必须严惩!
2、《老年人权益保护法》14条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本案中,不论事发原因什么,这对夫妇不仅不赡养老人,还动手殴打,都违反了子女应当赡养老人的义务。
3、实际上,这对夫妇的行为不仅仅违反基本伦理道德,还涉嫌违法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已满60周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如果警方经过调查,这对夫妇经常这样殴打、辱骂甚至虐待老人,那么这对夫妇还可能涉嫌虐待被看护人职责罪。
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如果这对夫妇经常虐待老人,情节严重的话,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老人有遗产,这对夫妇是丧失继承权的。
最后,俗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老人已经80多岁了,作为子女,更应该多加照顾,让老人安度晚年,千万别到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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