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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银行停止进件,因为羊多,无法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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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不用关心谁谁谁说地产怎么怎么样,只须盯着一线和强二线限购何时松绑。
花了几百万买个房落不了户,欲哭无泪。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东莞的办公性质的公寓是无法落户、无法落户、无法落户,千万别被坑了。
最近松山湖翠龙湾一期、二期办公楼当住宅卖,业主联合投诉,落户不了,小孩上不了附近公立学校。商业办公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不是70年,民法典规定住宅用地可以自动续期,到期后是否要交出让金暂时未出台相关政策,非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合同上都写着到期后无偿收回政府,当然到期后收不收不一定。可从权益方面来说,跟住宅用地实在差的太远了。
政府的有关部门回复说,开发商虚假宣传,对于已经买了房的人来说,即使最后政府能够解决,就这奔波的心路历程也估计是受够了,何况商业用地本来就不是住宅,不可能给这地调整用途,估计这些业主有得奔波了,这也是很倒霉的事情。
避坑小妙招:一定要看清楚他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叫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特别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清楚里面会写房屋用途。另外去东莞市住建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看各类证件及备案价。
买房前多看查查这些资料,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是吧?
大家还有啥方法避坑,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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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官宣!东莞新房备案细则新政出台!】
刚刚,东莞出台楼市调控新政,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新房销售价格
全文内容如下:
一、坚持目标导向加强房价调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重点监测城市的标准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科学研判市场动态,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当房价出现较快上涨势头时,可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根据区域房价水平、供需情况等,设置差别化价格调整幅度,切实保持房价平稳可控。
二、积极引导企业科学合理定价
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首批首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应根据可售楼面地价、合理建安成本、合理销售管理成本、应交税费、合理利润等因素,合理制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并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 如经审核发现开发企业申报价格明显不合理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
经审核确认的新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作为该项目在本年内申请办理预(现)售批次的平均申报价格,开发企业可根据拟办预(现)售楼栋的情况自行定价,但须以幢(栋)为单位申报销售价格,同一批次不同幢(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10%(地面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的住宅同一批次不同幢(栋)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40%),同一幢(栋)单价最高与单价最低的住宅单价相差幅度不超过25%。
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首批首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其销售价格定价原则参照招拍挂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其中可售楼面地价按照不高于所在镇街(园区)上一年度挂牌出让住宅用地平均可售楼面地价的90%确定,上一年度无住宅用地挂牌出让的,参照房价水平相当的周边镇街(园区),按不高于其上一年度挂牌出让住宅用地平均可售楼面地价的90%确定。
三、从严控制在售项目价格涨幅
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办理过预(现)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后续批次住宅按以下办法申报销售价格:
该项目如按第二点的定价原则计算的控制价格低于现价,可按现价执行,如按第二点的定价原则计算的控制价格高于现价,则可比上一批申报均价上涨不超过5%且不得高于计算价格。
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降幅不限。
四、督促企业及时申请办理预售
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辖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巡查监督,如发现已达到预售条件不及时申请办理预售的,应立即发出提示函,督促开发企业尽快申请办理预售,并同时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函提示一个月后,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仍不提交预售申请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暂停办理该项目预售,并通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办理该项目在建工程抵押手续。开发企业需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承诺函,承诺该项目剩余住宅楼栋达到现房销售条件后申请办理现售。
五、加强商品住房明码标价监管
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实行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有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将加大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并加强联合惩戒。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9日
【东莞出台房价申报新规:新房售价较申报价下浮不超过15%】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9日发布《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进行销售,网签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房屋申报价格,且比申报价格下浮不超过15%(含)。(via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页链接
12月5日傍晚,市场突然传出消息称,到今年年底(12月31日)前,在东莞非主城区购买新房,首套或二套均无需东莞社保,可正常办理网签备案。“只是后期需要提交社保证明,因为后期办房产证需要用到社保证明。”此外,二手房并不在此次政策覆盖范围内。不过,到了5日晚间23时左右,市场又传出消息称上述政策“被叫停”。
根据今年2月东莞最新推出的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截至发稿,东莞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并没有对相关消息进行说明。根据网上流传出的新盘名单,记者致电了东莞万科未来之光等多个楼盘的销售经理,对方均答复没有听说过相关的政策调整。
不过,有销售经理告诉记者,东莞部分新盘可以采取“延期”政策,即开发商可以先给购房者保留房源,等购房者社保等条件符合后再进行网签。“年底房企为了回款,折扣和优惠力度会比较大,所以这个时候定下房源就可以享受到折扣等优惠。”有销售经理如是说,“很多期房都在一两年后交房,补全社保难度不大。”网页链接
0社保可正常网签?
今天无端端留传出这个消息,没有人知道真假,也没真实案例,但为了促进成交都这么宣传。
前车之鉴,年中东莞不是闹出一堆双社保的购房者,房管局不给办理房产证的事情?他们可是18-19年就已经网签了的。这还是有一定风险。
#房地产# #东莞#
东莞楼市限购要放松?入户买房无需社保了,这是今天东莞流传着的一条消息,要点如下:
1.认社保,也认个税。2.社保可累计缴纳。3.非户籍,首套,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二套4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4.非户籍的人才(本科,初级,技师),首套房,2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二套房,3年内累计缴纳 24个月。5.2022年5月至7月期间完成补缴。6.取消新入户购房“双半年”限制。
但目前东莞该消息,并没有文件流出,仅为文字形式流传,官网也并未公布,真实性有待进一步确认。
#东莞##买房#
东莞调控史无前例!2套以上直接停贷!全国联网查!被约谈后,下狠手整治楼市!本轮调控逻辑:打住一线,打停二线,打消强三线!稳楼市、稳预期、稳金融。调控力度坚决,因为90%的家庭资产都在房产里,绝对不能出现崩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