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房租协议(房屋协议需要公证吗)

近日天津,租客退租居然把房间的门和地板都拆走了!房东知道以后气炸了,租客有啥权利在退租的时候拆自己家里的东西?于是房东要求租客赔偿,但租客却理直气壮地说:我自己花钱装的,凭什么便宜你?要说委屈,我比你更委屈呢?

刘先生有套房子一直对外出租,上一个租客是一家餐厅的老 板,他租过去当员工宿舍,一直租了10几年都好好的,但是去年餐厅开不下去,就把房子退给了刘先生。

刘先生于是又把房子放出去租,很快一个开瑜伽馆的人跟他联系上了。对方看了房子以后,表示房子的大小和格局都不错,但遗憾的是房子被人住了这么多年,太破旧了,自己需要重新装修,问刘先生能不能同意?

刘先生看对方愿意花钱装修自己的房子也是很高兴,毕竟房子确实旧了,之前还是普通的水泥地,现在租客愿意给自己装木地板,以后租客就算不租了,自己也能用起来。(来源:天视都市)

考虑到租客装修要花不少钱,刘先生主动提出把房租从1800元每月降低到1200元。但他有一个要求,就是租客到时候退租,不能拆的装修不能动,比如地板、房间门、柜子之类的,不能动,只能带走瑜伽的器材。

租客看刘先生主动降租,觉得刘先生这人不错,于是很干脆地签了合同。然后租客就马上找人把老的5扇门给拆掉,并且把房间里的4张床和几个柜子也都统统搬走扔掉。

后来,租客花了好几万把房子改成了瑜伽馆,就开始对外营业了,生意也都还不错。可是不到一年,刘先生找到租客说,自己的儿子要结婚,所以自己要把房子拿回来给儿子当婚房。

听到刘先生这样说,租客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在7月20日提前搬走了。而刘先生得知他们搬走,就赶紧回来看看 房子有没有被破坏。结果发现门和地板被拆,房间的灯和吊扇也都被拆了,房子几乎成了毛胚!

看到这一幕,刘先生气不过,自己便宜把房子租给租客,就是为了不让他拆装修,而且自己还特地在合同上备注。现在租客没有信守承诺,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于是刘先生要求租客赔偿或者把拆掉的东西装回去。

可租客也感觉冤枉,他认为是刘先生先违约,自己拆掉东西是为了降低自己的损失!原来,当时租客提出自己出钱装修,但刘先生要把房子租给他至少3年!

刘先生当时拍着胸脯说,你放心租,我除了这套房子还有别的房子住,这房子几年内都不会用的。

可现在,刘先生出尔反尔,如果自己知道刘先生租给自己不到一年,那自己怎么可能会花钱装修这套房子呢?现在自己的投入打了水漂,自己没找刘先生要赔偿就不错了!

而且还有一点让租客很怀疑,他觉得刘先生就是想利用自己花钱装修!正常来说,儿子结婚肯定要重新装修房子,但现在刘先生却在意这些东西,这不是很奇怪吗?

但刘先生认为这就是租客违约,因为合同上写着租客搬出去要维持现状!而且他之前本来有简装,现在却变成毛胚,自己的损失该怎么办?

现在租客决定要告刘先生,刘先生很气愤,他觉得租客拆了他的家,还告他,能不能讲点道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租客搬走到底能不能拆走自己装修的东西?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租房协议中写明了装饰部分归承租人所有,那么承租人有权将其装修的部分拆除,但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到房屋的原有结构;

如果租房合同中无相关说明,房东有权阻止承租人拆除其装修的部分。只要不影响房屋的结构和使用,租客添加上去的,都可以拆除!

比如,租客后装的窗帘,灯泡,风扇,电视,床都可以搬走,合同约定对这些不够成限 制。但是现在租客拆掉的是地板和门,虽然不影响房屋的结构,但协议里有约定不能动装修,这就存在争议。

但是房东提前解约,也是存在过错的!

《租赁纠 纷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这里是房东提前解约,本身房东就要赔偿给租客装修的损失。而租客拿不到补偿,直接拆除自己装修的门和地板,也没有毛病。

其实,房东正确的做法应该提早跟租客说承担部分装修的钱,补偿租客的损失!不然说好租3年,现在1年不到就让人搬走,搁谁谁心里也不舒服。

刘先生拿着合同口口声声说租客不守约,他自己又何尝守约了呢?

那么,这件事情你支持谁呢?你觉得租客能拆走自己花钱装修的地板和房间门吗?

【财税应用:房租合同的纳税义务时间!】

案例:A公司和B公司2022年10月签订房租合同,租赁期限自实际交付之日起 24个月,自 2022 年12 月 1 日至 2024 年11月 30日止。总计租金 480万元人民币,月租金20万元人民币(包含 5 %增值税),2022年12 月 1 日交付房屋,租金按半年支付,先支付后使用。每一期的租金应在下一使用期开始一个月前支付完毕,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一、增值税

120/1.05*0.05=5.71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房产税

2022年房产税从价计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印花税

480/1.05*0.003=0.1371

【政策依据】

《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四、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对应确认收入为20/1.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合同没有签好。投资500万开KTV,一定要对后面的风险有充分的评估。其中,合同到期以后续签房租协议租金问题是很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续签,且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涨房租(战争、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等无法抗拒的原因)、如要涨房租涨多少?等等。别管房东在口头上讲的天花乱坠,用合同的形式规避风险,不可或缺。

张晓磊资深媒体人

男子投资500多万开KTV,但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竟然狮子大开口,把租金从26.5万每年涨到50万!这让男子气炸了,疫情之下生意本来就难做,还双倍涨租金,这不是落井下石吗?于是男子决定和房东鱼死网破!

房东李女士说,这几套门面房是父母年轻的时候房置办的产业,父母年纪大了以后,就把房子交给她打理。当时父母和崔总签订的合同是5年,每年租金265000元,自己一直觉得父母把房子租便宜了!而现在又过去了5年,周边的房价都有点上涨,她也在市场上了解了下,决定把每年的租金提高到50万!可她和崔总说了以后,崔总直接表示无法接受,说这太高了租不起,赚得还不够给租金的!李女士一开始没想到崔总会拒绝,因为她觉得崔总装修好了这么多钱,是不可能舍得搬走的,不然装修损失这么办?但崔总态度很坚决,李女士怕崔总真的会搬走又有点不舍,毕竟这5年崔总都是按时交租的!于是为了留住崔总,她主动退一步,把租金降到45万!但没想到崔总不但不领情,还一口回绝说不再续租!但他也不会搬走,因为他投资了500多万,搬走了里面装修损失怎么办?

李女士没想崔总会耍无赖,不交租金也不搬,这不是恶心人吗?而且租房合同到期了,自己有权利把租金提高,你能接受房子就再租给你,如果你不能接受,那你就搬走啊!怎么能占用我的房子不搬走呢? 但崔先生表示,自己只是觉得李女士开的价不合理,如果李女士给一个合理的市场价,他也还是愿意租的!现在把房租直接涨了快20万,跟抢钱有什么区别!更何况现在有疫情,别的房东都是主动降租,李女士还趁机涨价,这说不过去吧?而且崔先生还认为,李女士就是看准自己的KTV装修了几百万不舍得搬走,才故意把房租抬高,逼自己签约!但自己就算是亏了装修的钱,也不可能同意加租金,疫情生意都不好,自己能坚持下来已经很不容易!双方就此僵持!李女士看崔总不搬走,只能找来调解员帮忙!调解员联系上了崔先生,问崔先生为什么不搬走?

崔先生很激动地说,疫情这么严重,别的房东都主动降租,她还给我涨租,让我怎么接受!而且之前和李女士爸妈签合同都没涨,怎么到了李女士这里就这么狠心呢?现在是物价涨了还是房价涨了,要涨这么多的租金?所以自己不打算租了,但一个店这么大,不是说搬走就能搬走,希望李女士给自己按之前的房租价多续租几个月,等自己找到合适的地方再搬走!但是李女士觉得,崔先生按照以前的房租续租,就是想占这几个月房租的便宜,如果崔先生能按时搬走,自己给别人就能多租不少钱,所以拒绝了崔先生的提议,要求其立马搬走!此事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说,实体店基本都是死在房东手里,不接受反驳,因为我是亲历者!应该立法来保护租房者了!也有网友说,有些房东看租客生意好就想涨租!我房东看我早餐店生意好,说我每天收入1000多!可是看起来多,房租人工成本钱除了有多少嘛,我一家4个人经营一家店,能赚多少?但她就是要求涨租金,我直接搬走了!现在她家的店铺已经空了一年没租出去了!

还有网友说,这个房东心太黑了,现在疫情下做生意赚钱难,要将心比心,人家退租了,45万元也不见得能租出去,空关几月就白搭了!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李女士双倍涨租金是否合法呢?一般来说,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是不能乱涨价的!因为合同签了双方就要互相遵守!我国《民法典》第 119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如果上合同没有对此有特别的规定,房东是可以变更房租的!可是乱加租金,其实也是变相赶走租客!所以租客如果花大价钱装修,应该提早做好续租的条件约定! 2、那么,崔总装修了几百万,但合同到期后房东乱涨价该怎么防呢?崔总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在租房合同上约定续租的条款!比如约定自己有优先权租赁,或者约定后续租的价 格每年不能超过多少比例!如果之前有约定,崔总现在也不会这么被动,吃了哑巴亏!

 这件事情提醒大家,和房东签订合同,再也不要忘记约定续租的条件了!不然你的钱投入到店里,很可能会打了水漂!那么,你觉得是崔先生耍无赖还是李女士狠心呢?

主体合同规则义务电供入屋裝好电开始计算房租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进一步法律加暴光:合同规则义务是电工入门装电开始计算房租:惠东县吉隆供电所用个体户冻库条件申请三箱电立户时间,徐创违反法律合同规则义务。

房租租赁合同小窍门

1.经甲乙双方协议,租方不得在屋内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

2.因水管,暖气,热水管漏水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租方承担!

3.因室内电器实用不当,导致室内发生火情造成的损失,由租方承担!

4.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情,一律由租方承担!

广州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在乡里住4年了,享受了自由自在,无矩无束的生活。房租合同还有半年,不知还习惯城市生活不?

杭州,吕女士介绍说:“我们签的是半年一付的房租,每个月是20000元,半年一付的话是120000元,一次性付给了那个员工,结果中介公司却说只收到了三个月的钱”。

吕女士在杭州玉润钱潮府租了套房子,165平米,月租金2万元。

她反映,明明交了半年房租12万,中介公司却说只收到了三个月的钱。中介公司经理介绍,当时有个员工利用“阴阳合同”,截留多位租客的款项高达50多万。

吕女士说:“当时付钱的时候就想说,转给合同上那个账号但是他说他是那个店的店长,由他转交给财务,让我打给他个人,所以我就把120000元都打给他了。

这位员工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将要面临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然而最后公司出于人情考虑,选择了协商处理,让他写了一张欠条还有一个还款的方式。

这件事告诉我们,通过中介租房一定不要把钱打到私人账户,要么直接和财务对接让写下收据,要么就直接对公转账。#杭州头条#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087970/
1
上一篇馨园购物(畅馨园小区)
下一篇 房贷计算器2010(房贷计算器2022年最新版app)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