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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经济适用房(榆林市经济适用房在哪)

#榆林头条# 朝阳桥东面是有规划保障性住房?

咨询:想问一下,朝阳桥东面,是有规划榆林新的公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

回复:榆阳区住建局拟在开光桥南、朝阳桥北、肤施路西建设榆阳区流水沟公租房、安置房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约65.79亩,拟建地上建筑面积约12.2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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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头条# 【陕西榆林发放“居家监测健康服务包” 含抗原等】日前。记者从榆林市联防联控办获悉,为适应新冠病毒变异新特点和疫情防控新形势,遵循“健康监测、分类管理、有效救治”原则,科学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居家康复期间自我健康管理。榆林市联防联控办将为榆林市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免费发放“居家监测健康服务包”。据了解,此次健康服务包发放的对象为年龄在3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属以下情况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榆林头条# #榆林身边事# #榆林本地事# #陕西爆料#

#榆林头条# 榆林中心城区规划 2035 年常住人口 140 万,中心城区邻里中心、公共卫生间建设专项规划图

一、榆林中心城区邻里中心建设专项规划

1、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次规划对象为榆林中心城区核心区15个街道办以及下辖的92个社区以及周边扩展区,规划范围北以机场南快速、东以榆蓝高速、西以西绕城快速、南以南绕城快速-西沟北侧为界,框定中心城区范围362平方公里。规划2025年常住人口突破100万,2035年常住人口140万。

2、规划期限:2021-2035年。

3、规划目标

落实关于“建设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十四五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质,因地制宜统筹配置各项资源,科学合理打造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通过邻里中心建设专项规划,指导政府建设和规划审批,提升居民幸福感与获得感。

4、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要,在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均衡布局、满足便捷使用的同时引领全年龄段不同人群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问题导向:加强现状评估和居民意愿的调查,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了解居民的诉求。

系统治理:以系统思维整合社区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布局、有机衔接、时空统筹,合理安排功能,推进社会各类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复合共用。

因地制宜:注重地方上的文化性、地域性、民族性等元素,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

5、规划主要内容

确定邻中心和里中心的规划标准以及规划原则,提出用地以及资金的保障措施,最终给出榆林中心城区55个邻中心、227个里中心的建议性落点。(详见附件1、附件2)图片

图片

二、榆林中心城区公共卫生间建设专项规划

1、规划范围与规模

规划 2025 年常住人口突破 100 万,2035 年常住人口 140 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170 平方公里。北以机场南快速、东以榆蓝高速、西以西绕城快速、南以南绕城快速-西沟北侧为界共 362 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近期为 2021--2023 年,远期至 2035 年。

3、规划目标

近期(2021-2023 年),在中心城区已建、在建区域,实现公共厕所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达到步行 10-15 分钟一座公共厕所,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 3-5 座公共厕所的布局标准;完成二类及以上公共厕所比率大于 60%,三类以上公共厕所全覆盖要求,并形成一批示范型公共厕所;通过数量、布局和建设“三达标”,全面实现“厕所革命”决定性胜利。

规划远期(至 2035 年),伴随中心城区建设拓展逐步推进厕所建设。硬件方面实现中心城区“两覆盖”,即全区三类以上固定式公共厕所全覆盖,后建区域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全覆盖。软服务方面实现“智慧公共厕所、明亮公共厕所”“双要求”,建立起完善的公共厕所服务、管理和清洁维护体系。在全国卫生城市基础上,将榆林市建设成为全国公共厕所示范城市,全面实现“厕所名片”效应。

4、规划原则

总量合理,明确重点,完善城市公共厕所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范及标准;

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期实施的原则;

规划衔接,协调部门,确保建设项目落地;

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严控标准,节能环保。

5、规划主要内容

全面规划和设计各个片区公共厕所配置数量、建设标准以及新建改造规模;预测近远期各类公共厕所配置数量;提出近远期新建、改造公共厕所目标及要求;明确各责任单位近远期应建设的公共厕所数量和标准,估算公共厕所近远期建设投资规模;制定各个片区公共厕所的初步设计意向指引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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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头条# 林金榆小区经济适用房的房价为什么这么高?

网友咨询:为什么做为经济适用房的金榆小区,房价为什么这么高,一点都不经济?

回复:榆阳区金榆小区经济适用住房早在2014年就全部分配入住。价格由区物价局在调查的基础上,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然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

#榆林头条# 金榆小区保障性住房对外出租

反映:金榆小区经济适用保障性住房3号楼*单元对外出租。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经济适用房出租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广大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而没有房主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买权和居住权。

回复: 按照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对违规出租、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要求其尽快整改。我单位将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若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榆林头条#【你家能分几套房?】 关于榆阳区文化南路拓宽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一、房屋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

(一)房屋征收主体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负责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征收范围和基本情况

本项目征收范围东起文化南路、西至文化南路西侧第一条主巷道(其中人民西路至保宁西路段的西界为柳树巷,保宁西路至青山西路段的西界为明德巷,青山西路至柳营西路段的西界为隆业巷,柳营西路至榆阳西路段的西界为尚德名苑小区东围墙巷)、南起榆阳西路、北至人民西路,具体以征收界限图为准(详见附件1)。初步调查统计,共涉及643户(其中住宅502户、商业141户),总占地面积270.37亩,总建筑面积116209㎡(其中住宅80308㎡、商业35901㎡)。

三、签约搬迁期限

(一)协商签约期限

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共45日。

(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

自2022年5月9日起至2022年5月28日止,共20日。

(三)搬迁期限

自签订协议起20日内搬迁。

四、被征收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

被征收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其中一证的,按有权属证件对待予以补偿。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以权属证件登记为主,如被征收房屋证件登记性质、面积与实际不一致的,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确认。

六、补偿方式

本项目采取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期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七、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一)住宅房屋的补偿

1.住宅房屋采取房地分评(即土地和建筑分别评估作价)的方法,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7820元/㎡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建筑物、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2.土地使用权补偿以国有划拨土地补偿价格为基准,住宅房屋未办理任何权属证件的,下浮3%予以补偿。

3.住宅房屋自行改建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的,按照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建筑面积540元/㎡的标准,额外予以补偿。

4.住宅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的,凭已缴土地出让金票据补偿票据金额的50%。

八、房屋产权调换

(一)产权调换方式

本项目采取就地和就近期房两种产权调换方式,其中就地产权调换的房屋位于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地块,就近产权调换的房屋位于滨水西岸地块(即建安路以东)。

(二)产权调换比例

1.住宅房屋。按照征收补偿土地面积与安置住宅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以1∶1.15的比例进行调换。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装饰装修、搬迁、临时安置等采取货币补偿。

2.商业房屋。按照征收补偿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调换。具体调换比例见下表:

(三)产权调换户型和面积

被征收人原则上按照“就近靠上”的方式,以安置面积选定实际安置房屋的户型和面积。具体如下:

1.选定面积小于安置面积的,面积差额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评估价格结清差价。

2.选定面积大于安置面积的,差额在10㎡(包括10㎡)以内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评估价格结清差价;差额在10㎡至20㎡(包括20㎡)以内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评估价格上浮10%结清差价;差额在20㎡以上的部分,不予调整

(五)临时安置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安置面积给予临时安置费。选择就地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偿期限,自被征收人腾空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至最终产权调换房屋具备交付使用之日止。选择就近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偿期限为36个月。因被征收人原因逾期不接收安置房屋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具体按照以下标准补偿:

1.住宅房屋。按照20元/㎡·月的标准予以补偿。

2.商业房屋。一层按照50元/㎡·月,其它按照25元/㎡·月的标准予以补偿。

(六)产权调换房屋的室内外品质、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规划指标、销售价格等情况适时公示。

九、搬迁补偿

(一)搬迁费。按照补偿建筑面积2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予以补偿。搬迁涉及大型固定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回迁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再按照安置面积2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

十四、本方案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十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榆林市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方案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共31日。请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区征补中心。

地址:榆阳区人民政府后勤楼307室(榆林大道166号)

电话:0912—3648713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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