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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新西街南口(惠新西街南口附近租房)

#摄影##地铁##北京#现在的北京地铁站稀拉拉的人流,跟春节那几天差不多。

看看八九年前北京地铁站样子,真的是拥堵不堪。

这是惠新西街南口站,五号线换乘十号线的情景,有一位大妈裹挟在人流中,从下一层被推拥到上一层,她已经无法控制自己,只好闭着眼睛,听之任之了。

那个年代,住在天通苑回龙观沙河的北漂们,挤地铁都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了。

现在不仅北京,全国的地铁都清净了,可是北漂们打工仔的日子却更难了,他们多么希望地铁还想当年一样,哪怕挤一点,有钱挣,他们就不怕苦。

北京,吴某在南口地铁站卖菜,派出所带人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其用手铐铐走,缴获五个玉米,并拘留五天。吴某认为处罚过重,摆摊卖菜也被处罚导致法律不公,提起向区政府复议,但被复议维持。吴某遂起诉区公安局要求撤销处罚,赔礼道歉。(来源裁判文书网)

#法仪说法#

摆摊卖菜,没有问题,派出所对地区公共秩序进行维护管理也没有问题,为何两者一结合,就总是让人感到派出所的吴某卖菜行为拘留五天的处罚过当呢?

其实,这个案件中,吴某的行为确实是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虽然吴某只是卖菜,而且卖菜的数量也很少,但是他的卖菜行为选择的地方有问题。

吴某卖菜的新西街地铁附近是朝阳区政府确定的扰乱社会秩序整治的重点地区,人口往来密集。为了维护现场的秩序,附近专门设立了牌子警示“本地区为清理整治重点地区,严禁在本地区及周边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非法运营),如不听劝阻,继续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吴某在明知道地铁站附近属于重点整治地区,依然在附近实施了占道经营、向过往行人售卖蔬菜的行为,案发时人流量较大,直接影响惠新西街南口地铁站附近交通秩序,所以说吴某的卖菜行为对附近的交通秩序有影响时必然的,但是否能够达到“扰乱”的程度还是要仔细斟酌。

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扰乱车站等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警示牌子上可以看出,面对卖菜等占道经营的行为,首先考虑的是对其进行劝阻,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再有公安介入。本案中,派出所直接对吴某就进行5日的拘留,这种处罚决定似乎有些过当。

其实,对其进行警告等批评教育即可,法律的目的在于教育人,而不是惩罚人。当然,如果吴某属于惯犯或者已经严重阻碍交通秩序,那情形就不一样,必须接受处罚。

最终的判决结果,法院是驳回了吴某的起诉,也就是认为派出所的处罚没有问题,可能这就是大都市吧,预防的程度要高一些。

欢迎关注@王法仪 ,一起留下你对本案的看法。#北京头条# (图文无关,网图仅配文使用)

【乘客系统升级可实现无感进站】5月28日开始,北京地铁花庄站、鼓楼大街站、惠新西街南口站等64座地铁站启动健康码与乘车卡(码)同步校验测试工作,已经完成票务升级的APP乘车码和一卡通乘客可直接刷闸,进站时设备自动查验核酸结果,实现“无感进站”。如果没有升级的乘客,可以走人工通道,在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后进站乘车。北京交通部门提醒市民尽快完成一卡通实体卡、乘车码等相关系统的升级,乘车前提前确认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有效,以节约进站时间。

乘客系统升级可实现无感进站_YNET.com北青网

【北京64座地铁站启动健康码与乘车卡(码)同步校验测试 车站名单公布】5月28日开始,北京地铁花庄站、鼓楼大街站、惠新西街南口站等64座地铁站启动健康码与乘车卡(码)同步校验测试工作,已经完成票务升级的APP乘车码和一卡通乘客可直接刷闸,进站时设备自动查验核酸结果,实现“无感进站”。

如果没有升级的乘客,可以走人工通道,在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后进站乘车。北京交通部门提醒市民尽快完成一卡通实体卡、乘车码等相关系统的升级,乘车前提前确认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有效,以节约进站时间。

乘客完成系统升级后可实现“无感进站”

5月29日上午,在地铁14号线景泰站,工作人员正在询问乘客是否进行过一卡通系统升级,并引导完成升级的乘客走系统核验通道,没有升级过的乘客走人工服务通道。在“票务升级服务台”有工作人员值守,回答乘客咨询,帮助、指导乘客进行票务系统升级。

记者注意到,完成一卡通实体卡、乘车码等相关系统的升级的乘客进站乘车与此前几乎没有区别,无论是刷卡还是刷码,乘客均可以顺利刷闸进站。

如果是未完成升级的乘客在刷卡扫码通过闸机时,闸机设备将不会开启,并显示“未查询到健康码信息,请您尽快授权升级”,对于这样的乘客,工作人员会帮助乘客进行人工查验,并提醒乘客尽快完成升级绑定;对于核酸结果超出48小时有效期的乘客,闸机也会进行拦截提示“健康码异常”,工作人员会对这些乘客进行劝离。

京港地铁14号线站务经理陈蕾介绍,车站提前打印了升级步骤指南提供给着急出行的乘客,也根据升级经验指导乘客扫码升级。在客流高峰时段,车站还增派工作人员在出入口开展宣传和提示,帮助乘客快速进行票务升级。

此外,车站也走进周边的社区、街道,帮助不经常出行和年长的乘客进行票务升级,该举措也得到了社区工作者的支持。

64座地铁站启动健康码与乘车卡(码)同步校验测试

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专家张莉介绍,5月28日开始,北京将在本市封控区、管控区周边已开展人工核验健康码的重点车站,在检票设备上开展票务升级乘客体验测试,乘客提前确认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有效,已经完成票务升级的APP乘车码和一卡通乘客可直接刷闸,进站时设备自动查验核酸结果。

目前,地铁1号线八通线花庄、建国门、通州北苑,2号线鼓楼大街、建国门,5号线惠新西街南口、天坛东门、天通苑北等64座车站启动同步校验测试工作。

同时,公交乘车码升级服务工作已于5月19日零时起启动,市民可登录北京公交集团官网(www.bjbus.com)相关页面,按提示进行升级操作,登记完相关信息完成升级后,在刷卡和刷码乘车时可同时关联健康码。目前,北京14路、63路、84路、86路、345路(慢车)公交车已启动同步核验测试。

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办理各类系统升级

北京于5月18日正式启动地铁票务系统升级服务,乘客可通过“北京地铁票务系统升级服务”小程序对所持有的的地铁纪念票、一卡通实体卡及手机NFC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升级。

5月23日开始,使用亿通行APP、北京公交APP、一卡通APP、支付宝APP、银联云闪付APP、招商银行APP、北京轨道交通96123APP,以及与北京地铁互通的天津、广州、呼和浩特城市的地铁APP乘车码的乘客都会收到所使用APP的票务升级弹窗提示,乘客只一键授权即可关联健康信息。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运营服务总监朱莹介绍,需要办理升级的一卡通包括:一卡通实体卡、一卡通手机NFC、乘车码以及民政服务类卡片(民政服务类无须自己升级)。

市民可通过两个途径办理一卡通升级,一是用户可以下载“北京一卡通”APP,2是扫描在地铁、公交充值网点、北京一卡通营业厅等处张贴的“升级二维码”办理。升级步骤非常简单,关联要升级卡号、完善相关信息即可完成升级。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洋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黄亮

“地铁站口摆摊卖点菜怎么还构成了违反公共场所秩序罪呢?北京一男子在地铁口摆摊买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不服提起诉讼,法院确认行政处罚合法。(案例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法律有道

男子吴某带着一点玉米,来到在北京朝阳区惠新西街南口地铁站,摆摊售卖。巡逻途径此地的两名民警发现吴某及其他几名摊贩占道兜售,影响公共秩序,当场从吴某处查获玉米5根。

认为吴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玉米进行了证据先行保存,并口头传唤吴某等人至派出所配合调查。第二天吴某等人来到派出所,民警对几人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对于在地铁口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和行人通行的事实,吴某签字确认。

当天,吴某签署了《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告知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吴某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5日。

拘留期满,吴某不服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朝阳区政府复议决定,维持了去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吴某不服,将朝阳区公安局和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

吴某对于自己的诉求提出了一点:一是自己摆摊买点菜,够不上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二是自己占道摆摊,就算是违法,也应该由城管部门来管,而不是公安机关;三是一同占道摆摊的其他人处罚明显低于自己,显失公平。

公安局提出如下辩解意见:1、惠新西街地铁站周边为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扰乱社会秩序整治重点地段,附近专门设立有警示牌载明:“本地区为清理整治重点地区,严禁在本地区及周边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非法运营、趴活揽客、无照游商、散发小广告等),如不听劝阻,继续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2、吴某自己签字确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其他当事人笔录也证明了当时占道摆摊影响了公共秩序,足以证明违法事实。

3、在吴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的情况下,已经涉嫌治安违法。而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治安执法的有权机关。

朝阳区政府则辩称,自己具有行政复议权力,且行政复议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证据充分,复议决定合法有效,应驳回吴某的诉求请求。

法院根据双方辩论意见及提交的证据,采纳了公安机关及区政府的意见,认定吴某在地铁口占道摆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属实,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违法行为。

关于对吴某的处罚幅度,法院认为警示牌已经提醒了该地段为重点整治区,且事发时人流密集。公安机关根据特定区域和危害后果,处以五日拘留,并无不当;而朝阳区政府的复议也并无不当。据此,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事实上,从判决书看,公安机关的处罚是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和证据依据的。一般占道经营,都知道并不会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多数属于影响市容,由城管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处罚,多以罚款等为处罚结果。

一个行为要上升到治安违法,并且面临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拘留“处罚,则要求该违法行为具有相当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否则,一般不会轻易地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本案中,公安机关认定吴某行为构成治安违法的理由主要是两条:在特定整治区域、人流量较大。对此并没有对人流量大以及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进行举证,仅简单的因为在地铁站附近就直接认定对公共场所秩序的影响达到了治安的严重程度,说服力不足。

同时,公安机关认为:“警示牌”中所说“不听劝阻,继续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这里的警示牌就是代行了执法机关的“劝阻”行为。即不按照指示牌警示执行,就是不听劝阻,构成违法,可予以处理。

这种解释显然与法律上所说的”不听劝阻“的意义不一致。我们通常人所理解的不听劝阻,应当是在违法行为已经发生,执法人员劝阻下,再不听,才构成不听劝阻。而不是一个牌子代行”劝阻“职能,那还要那么多行政处罚前的责令限期改正做什么?

再者从执法处罚的必要性来看,只有当某种行为达到了严重的程度,才需要动用处罚的程序,特别是启动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程序。本案,并没有说明民警是第二次抓到吴某或者吴某有多么充分严重的违法事实。纵使涉嫌违法,也完全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条款作出处理决定。

依据5根玉米对当事人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这似乎有失执法本意。关键是本案没有披露同等违法不同处罚结果这一问题的解释,让本案的处理更显不合常理。对此,你怎么看呢?

关注我@法律有道一起析案说法。

#普法行动##2021城事#

【4日15时起#北京又一批地铁站出入口封闭#】据北京地铁消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2022年5月4日15时起至另有通知止,部分地铁车站采取出入口封闭措施停止进出站,其中涉及的换乘站可站内换乘。涉及出入口封闭的车站详情如下:

5号线

和平西桥 惠新西街北口 大屯路东站

6号线

草房 青年路 金台路 白石桥南 花园桥站

9号线

白堆子 白石桥南站

10号线

车道沟站

14号线

金台路站

15号线

大屯路东

16号线

甘家口站

房山线

阎村东站

燕房线

大石河东 星城 阎村 紫草坞 阎村东站

(北京日报客户端)

【#今日15时起北京部分地铁车站出入口封闭#】记者从北京地铁了解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2022年5月4日15时起至另有通知止 ,部分地铁车站采取出入口封闭措施停止进出站,其中涉及的换乘站可站内换乘。涉及出入口封闭的车站详情如下:

5号线:和平西桥、惠新西街北口、大屯路东站;

6号线:草房、青年路、金台路、白石桥南、花园桥站;

9号线:白堆子、白石桥南站;

10号线:车道沟站;

14号线:金台路站;

15号线:大屯路东;

16号线:甘家口站;

房山线:阎村东站;

燕房线:大石河东、星城、阎村、紫草坞、阎村东站。

请乘客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北京日报)

#警方回应男子猥亵干女儿被拘8天#法院:公共场所用性器官顶女性臀部 抚摸女性隐私部位 构成强制猥亵罪

在公共场所抚摸女性隐私部位,就构成强制猥亵罪。

抚摸中,被害人发觉后,侵害已经完成,被害人无法反抗。

法院认为,在公共场所用性器官接触女性,抚摸女性隐私部位,构成强制猥亵罪。

10月15日上午,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该案系上海轨道交通领域首例“咸猪手”入刑的案件。

2019年7月1日18时23分至18时34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列车车厢内,紧贴坐在被害人左侧,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触摸两名被害女子胸部等部位,其中一名被害人为未成年人。

静安法院表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春林刑事辩护#

北京发生的一起用性器官顶女性臀部案件,北京朝阳区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李华平有期徒刑一年。

北京法院法官认为:经查被告人虽未对被害人实施独立的暴力、胁迫的行为,但其在公共场所掏出性器官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行为已经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这种被害人事先不知情的性侵犯,在被告人性器官接触被害人身体时已经完成,被害人并不能反抗;本案中被告人用性器官直接接触被害人身体的行为,既具有暴力性也具有猥亵性;故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微博法律大讲堂#

法院:公共场所用性器官接触女性 是犯罪应判刑

2017年7月10日早上8点20分,北京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总队从事反扒的李警官和同事曹警官在北京地铁五号线北苑路北站(开往宋家庄方向)的站台上工作时,发现一名男子不断窥视等车女乘客,于是对其跟控。

李警官作证说,这名男子上车后,他和同事也一起上了这趟车,当列车驶过大屯路东站时,他看到这名男子紧贴在一名穿棕色上衣、黑色裙子的女乘客身后,将自己的生殖器掏出,顶女乘客的臀部。

据此前媒体报道,李警官说,这名男子眼神瞄着年轻女乘客,看着很不正常,他把身体贴上了一名女乘客,这名女乘客显然察觉到异常多次挪动,但因车厢拥挤未能摆脱,车行至惠新西街南口站时,借助上下车人流女乘客挪换位置,闪开身体的瞬间,李警官看到男子的下体裸露在外,之后他迅速将拉开的牛仔裤穿好。

被害女子事后也作证说,当天她从地铁五号线立水桥南站上车,站在开启的车门旁边,面向不开启的车门,8时20分列车行驶到大屯路东站时上来很多人,有一名男子站在自己身后用下身顶她的臀部,她侧身,但那名男子依然紧挨着自己继续顶,她回头看他,这个人居然下身还是紧贴着她的臀部不肯离开,之后她多次侧身躲避,但这个人仍不收敛,继续又顶又蹭。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杨华平采用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并实行数罪并罚。

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虽未对被害人实施独立的暴力、胁迫的行为,但其在公共场所掏出性器官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行为已经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这种被害人事先不知情的性侵犯,在被告人性器官接触被害人身体时已经完成,被害人并不能反抗;本案中被告人用性器官直接接触被害人身体的行为,既具有暴力性也具有猥亵性;故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杨华平有期徒刑1年;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杨华平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V光计划#

这个案件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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