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公租房可以插队,尽然很多人不知道?
深圳的公租房是分为市排名跟区排名,如果你转区的话,市排名不变,区排名是可以插队的。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假如你市排名是4.5万,南山区排名是2.5万,也就是说,你前面4.5万人中,有2.5万人在南山轮候,可能只有300人在龙岗轮候,那么你从南山区转到龙岗区,那么你的排名,在龙岗区就直接排300了,不用从新排队,如果龙岗区出了400套房源,那么你马上就可以选房。
转区插队的话,那么你就只能选择龙岗区的公租房了,不能选择南山区的公租房,了解了吗?#深圳# #深圳公租房#
#上海爆料# #上海公租房# 上海公租房平台新上了一个小区,二室价格上万,就问这价格合理吗???前几天看新闻说政府会增加公租房,如果是这价格,也没啥意思吧[捂脸]

被最信任的亲戚花钱买公租房的指标,如今被政府查出来要求清退怎么办?
大家好!最近遇到一件特别糟心的事,不知道该向谁倾诉,真的让人既气愤又无语。在2019年的一天,我老公她二姑打电话问我们要不要公租房,在当时我们根本不知道公租房是意思,他二姑告诉我们说:就是从政府手中便宜租出来,到时候可以自己住,也可以出租给别人,五年以后还可以便宜买。对于张家口的高房价来说,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于是我们两口子给了她三万元的好处费去给我们弄公租房的指标。
可是当我们去签合同的时候,人家告诉我们,我们的条件不符合,没有申请下来。但我老公他大爷家的闺女有一套不想要了,我们可以拿到她的公租房。我俩一想都是一家人,反正是租的房子,谁的名字都可以,我们就成了接盘侠。

但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出租的公租房被政府查收了,这让我一头雾水,我们申请的时候,她二姑说可以自己住可以出租的,怎么现在就查封了呢?于是,我赶紧跟她二姑打电话说明情况。谁知人家的回答,让我觉得非常气愤。
人家说政策变了,查封你就退房吧!只字未提钱的事。我这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被查封了,她却跟没事人一样。
看到的网友给我提一个意见,我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亲戚有必要给她留面子吗?[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
国家应该严管租赁市场,不允许个人出租房屋,全部由国家走公租房,怎么样?
多套房子可以允许自主,不允许出租,出租只能通过国家统一公租房!

然后再处理空置率,不过这种空置率不会长久!
个人房产空置了,就会在市场交易,实现房住不炒的真正含义!
国家公租房的租金价格由国家管控!
支持的点赞或转发,给国家提供政策参考!
公租房还没有入住。
我妹的小孩就在里面大哭。
我觉得一点都不吉利。
公租房的意思是租国家的房子。
不是自己买的。
再说小孩大病。
怎么有钱买房子,哎。
虽然房租少,但是物业管理费贵。
房屋质量差,还没住都快塌了[笑哭]
#西安头条# 也许我们不看横幅,单单就看这个会场,会觉得这是一场很重要的会议,是怎么也不会往房地产方面想的…
当我们看到“西安市公共租赁房分配”的字样,也许会瞬间有了想看看的欲望…

但是,你如果理解“公租房”的含义,同时理解“拥有摇号”资格后,会瞬间打退堂鼓,但同时也会有种吐槽的想法吧!更多的也是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去购买操作的想法吧!
据我所知,想要一个资格都得2万朝上走……
也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把潜规则爆出来了[思考]
#政府工作报告: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大城市尤其是一线和二线城市,是年轻人比较喜欢的地方,毕竟在这些城市能够找到性价比高的工作,但是要在一个城市立足吃住行是必须的,而住是首要问题,对一个刚刚毕业的小白来说,动则每平米几万的房价怎么能开销的起,这样唯一的方式就是租房了,但是租赁房屋会出现种种问题,这里面有房东的问题,也有租户的问题,总之这个矛盾长期以来存在着,也因为这点一些年轻人最终离开了。

今天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要规范长租房市场,意思很简单,年轻人在大城市拼搏,住房问题的矛盾已经很突出,后期一定要想办法化解,特别是对长租房市场存在的问题要着手解决,我估计既然报告中能够提出来,这个问题今年会有相应的措施出来。
其实对大城市来说,解决年轻人住房问题一定要多建政府主导的公租房,这样起到的作用是双重的,既解决了年轻人的住房,也很大程度上了稳定了预期,对房价的上涨会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会给工作环境带来极大的改变,人们未来因为住房而产生的焦虑感会大大的下降,如此对大城市房价的上涨预期将大大减弱,可谓是一举多得。 头条热榜
住有所居将成为现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明天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届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副部长围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住有所居有四个字,住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有是指有无的意思,所应该理解为合适,居指居住,应该还不是有房。猜测应该是扩大公租房相关保障,租住同权类型的新政策。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历史性的难题,希望真的能有所突破。六个钱包供房,钢筋水泥吞噬了生育率,吞噬了年轻人的激情,磨灭了创造力。创业不如买房,搞实体不如买房,炒股不如买房。
随着房地产以及相关行业建材,装修,物业,家电之类的产业占GDP比重越来越大。年轻人满脑子的念头都是尽快买房,谁会去尝试不确定的事情,996 007文化帮助一群人上了车,但是这健康吗?整个社会努力的终点难道就是买房吗?把钱给开发商,给银行,给地方政府?
真心希望这类趋势会扭转,但是作为一个创业者,一位资深韭菜,一位理工男。多年的清醒告诉我,我对短期内扭转房地产的支柱地位非常不乐观。因为根本没有第二个产业能替代。唯一的合理的模式就是慢慢引导水流到实体经济,这个度非常难以把握,毕竟就目前而言买房还是一件稳赚不赔的事情。

想要买房的朋友注意了!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施行,也就是明天开始,关于房产的法律规定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房子新增居住权,这个居住权是什么意思呢?
打个比方,比如说父辈承诺将房子借给亲戚住,结果过世后,子辈并不认可这种承诺依旧死皮赖脸的继续居住,这种的情况,可以说是非常多见的。还有比较极端的情况,有一些老人过世了,并没有将房屋过继给伴侣,结果导致自家的孩子将父母赶出房屋的情况,甚至将房子给卖了。那么如今确定了居住权的设立之后,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时只要名下有套房子,就可以找银行或者买家签一份保障居住权的合同,这样即使想要将房子卖出去,子女即便拿到了不动产证,也没有权利将其赶出,只要老人在世那么都需要保证他的居住权,也不得再次用于出租,所以也不必担心房子就此“落入他人之手”。直到老人离开这个世界后居住权消失,才能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再比如说,男女结婚,婚前财产为个人所有,要不要加名,往往带来诸多家庭矛盾。如今居住权的存在,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给另一方居住权,而不用让出所有权。 还有,公租房未来也可能会通过“居住权”加以确认,确保居住人利益。可见,居住权的应用场景是可以非常广泛的,包括婚姻财产约定、公租房、以房养老、子女继承纠纷、离婚房产归属等问题,都可以的得到有效的解决。除此之外,《民法典》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比如:1、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打破原来直系亲属的限制,侄子和外甥等也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2、单身人士收养异性孩子,年龄要相差40岁以上。3、跳广场舞扰民的,破坏了他人的“安宁权”,要承担责任。4、小区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无权收为己有。5、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等方式来要求业主交物业费。6、公共场合遛狗不牵绳子、不收拾狗大小便、半夜狗叫不管的,都属于违反社会道德,是侵权行为。《民法典》一共包含1260条法律法规,一些新的规定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影响,包括从出生、上学、恋爱、结婚、买房、买车、生儿育女、晚年生活、家庭财产等阶段面临的几乎所有可能出现的状况,被称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新晋家庭必备藏书。及时了解其中的变化和知识,能减少我们生活中很多不必要的损失。记不住没关系,人手一本《民法典》,平时翻一翻,有事也不慌,随时随地都有法律的依仗!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点击下方蓝色链接购买阅读 ↓ ↓ ↓

21年找我办理深圳户口转区的客户今天看她朋友圈发的图片好像是准备装修房子,我就好奇问了下是不是排到公租房了。
没想到她还记得我,说“是的,自从21年从南山转到光明之后,也就一年的时间排到了公租房,最近在装修房子过几天就可以搬进去了”。
还特意感谢了我,怪不好意思的。#发现深圳美好##很多朋友问我深圳户口转区怎么转?##深户##生活在深圳#
北京,刘家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三个妹妹瞒着大哥商量,将房子先过户给大姐保管,等以后再卖房分钱,然而,后来房子涨价了,大姐却将房子据为己有,不承认当年的约定了,这让妹妹无法接受。
那么,为什么三个妹妹商量好的平分,大姐为何要独吞呢?难道三人没有签订过协议吗?
我们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刘家父母一共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父亲所在的单位分给他一套公租房,一大家子生在在这里。
到了1990年4月19日,父亲去世了,房子的承租人不在了,就没人交房租了。
于是,单位的负责人就找到了刘家人,让再出一个承租人,好方便从工资里扣房租。
据刘家大姐说,因为母亲没有工作,大哥和其他妹妹都不是单位的职工,所以不符合条件承租,只有她是单位的职工,符合条件,所以就让她去承租。
1993年房改时,大姐又花了15000多,外加自己22年的工龄,将房子买成了产权房。
然而,根据当年的购房合同来看,房子并不是大姐承租的,而是由刘家母亲承租的,这是事实,大姐说的不对。
这时,大姐一家三口跟着母亲住在这套房子里,1994年,恰逢大姐在别处分了房子,而刘家大哥又想回来住,所以,大姐就和大哥达成了一个口头约定,大姐说,“你要是想住,你就给我8万块钱。”而大哥给了大姐4万5。

大姐的意思是,大哥花钱获得母亲房子的居住权。但大哥认为,他是刘家唯一的儿子,房子本就该由他继承,他花4万5,只是为了把房子从大姐手里买回来。
从这时开始,一直到2010年,刘家大哥从房子里搬走了,据刘家三姐妹说,大哥对母亲不好,也不来照顾母亲,这让母亲很难过,一直想见儿子却见不到。
接着,刘家三姐妹便瞒着大哥,开了一个小的家庭会议,约定将房子过户到其中一人名下,房子分成五份,四兄妹和母亲各一份,然后,谁赡养母亲,谁就拿走母亲的那一份。
最终,三姐妹决定先过户到大姐名下,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时,三姐妹带着母亲去的,工作人员建议她们走买卖的形式,别走赠与程序,这样比较快,于是,大姐就和母亲签订了一个购房合同,约定的房价为45万,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支付房款。
然而,大姐照顾了母亲3个月后,这时,双方说法不同。

两个妹妹指责大姐不愿意照顾母亲了,要求大家一起轮流照顾。而大姐指责是妹妹不同意她独自赡养,说是财产是大家的,大家一起赡养。
以上就是房子的归属经过,而刘家四兄妹的矛盾,就是在2018年最为尖锐,刘家大姐认为,房子是她买的,应该归她所有,而其他三人认为,房子是母亲的遗产,应该拿出来平均分配。
由于当年的协议全都是口头上约定的,并没有留下书面的协议,所以以上的内容均是双方陈述,并没有证据。
@爱生活的宝儿姐
调解员认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房子以登记为准, 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房子,如果刘家人想把登记在大姐名下的房子再拿出来,回归到母亲名下,作为遗产分配,就得拿出证据来。
显然,刘家大姐走的是正规程序,并非违法取得房产,至于大姐有没有将45万购房款交给母亲,都不重要了,因为母亲没有要,就相当于母亲放弃了,而在母亲去世后,其他子女也不能代位去替母亲主张,母亲已经放弃的权力。

所以,其他兄妹想起诉大姐,很大可能会败诉,显然,其他兄妹也明白这个道理,不过考虑到大姐是最大的获益者,最后的调解方案是,大姐给大哥20万,给两个妹妹每人5万,此事到此结束。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而刘家三姐妹,瞒着大哥把房子过户了,大哥不生气就怪了,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上海新房第一批次已经陆续开始认筹了,很多购房朋友因为是第一次买新房,对于新房认筹的问题不是很了解,为大家整理了上海新房认筹的一些常见问题,以问答的形式给大家讲解一下。内容来源:“上海买房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1、想要买的新房是小户型,但是开发商认筹金和资金证明比较高,可以借钱吗?是否影响房贷?
答:可以借钱,在办理银行贷款前把借的钱还回去就可以。(对于资金证明,大多数楼盘是不认理财产品,只认银行卡余额)。
2、还有一个月社保才具有购房资格,可以认购新房吗?
答:不可以,认购规则中明确规定,只有具有购房资格的人才能参与认购。
3、同一批次新房,可以认购多个楼盘吗?
答:不能,只能选择一个楼盘认购,楼盘认购后,资格会被锁定,等楼盘开盘后,锁定解除。
4、我有部分社保是外地转到上海的,能计算社保积分吗?
答:不计算,只计算在上海缴纳的部分。
5、和父母一起买房,社保积分能按照父母的来计算吗?
答:不能,18岁之后,你就是一个独立的家庭,你和父母一起买房,属于两个家庭,两个家庭买新房,社保积分是按照最低的一方计算。

6、房地联动价什么意思?
答:简单来说新房在上市交易的时候,项目的备案均价要按照房地联动价执行。
7、社保系数是怎么计算的?
答:上市面积乘以均价除以套数得出套均总价,以套均总价500万为基础,每上浮100万,社保系数增加0.01.
8、低积分是不是买不到新房?
答:不一定,开积分的不一定好,不开积分的也不一定差,楼盘是否开积分,要根据倒挂、配套、潜力、同期竞品、推售套数等多种情况决定的。
9、上海新房有学区吗?
答:为了防止开发商虚假宣传,上海新房是不承诺学校的,想要买新房,又考虑考虑好的学校,选择距离好学校近一点的楼盘,上海学校划分是就近分配。
10、信用卡有过逾期,可以纯公积金贷款吗?
答:纯公积金贷款是不查征信的,只要不是连续逾期6个月,总共逾期12个月,基本没啥问题,办理之前建议咨询一下贷款老师。

11、有的新房没有售楼处,想要认筹怎么办?
答:ZF为了避免开发商据客,新盘取证之后会在一个叫【网上房地产】的网站,公示认购时间以及认购地址。
12、购房人不在上海,父母可以帮忙参与选房和摇号吗?
答:不可以,要有委托公证书才行。
13、夫妻买房,一方是户籍,非户籍社保缴纳的比较多,积分是怎么算的?
答:以最高的一方计算,户籍方加上海户口分,非户籍加社保分,取双方最高分。
14、上海户口,夫妻有一方在婚前有贷款记录,离婚后,没有贷款记录的一方可以首房首贷吗?
答:可以,要看银行,不是所有的银行都能按照首套受理。
15、外地人单身,怎么解决限购?
答:找个上海户口结婚,或者找63个月满60个月社保或者税单的人结婚。
16、退休老人缴纳的协保部分算社保吗?

答:算的,要拉取社保缴纳证明,最好取黄浦区社保中心,其他区也可以,但是一般不给拉。
17、退休人员怎么查看社保缴纳月数?
答:去社保局拉取养老金核定表。
18、申请的公租房,会不会算名下有房,影响购房积分?
答:不影响,这个公租房是指以前的共有住房,后面通过其他方式买断了,可以转产权的那种。
19、新房认购比是什么意思?
答:上海ZF为了让刚需群体容易买房,推出了新房积分制和认购比的规则,比如100套房子认购比1.3,150人认筹,那么符合积分标准的130人可以入围,剩余的20人要等前面的130人选完房之后,才能选房(有遗留房源的情况下),开启积分制的楼盘摇号一般分为两场,入围的一场,没有入围的一场。
目前上海新房认购比分为:内环2.5,中环2,外环热门1.8,外环一般性楼盘1.3.

20、买完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取出来吗?
答:全款可以,贷款不能,贷款只能冲还公积金贷款,有月冲和年冲,月冲冲还月还款,年冲冲还本金(优先公积金本金)。
21、现在市场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
答:积分高选择倒挂高的新房,积分低资金充足选择选择二手房,积分低,资金不够,选择偏远新房。对于现在的二手房市场,我个人觉得,有资金还是可以上车,毕竟不像新房那么局限性。
22、博士可以加社保分吗?
答:可以,上海读博或者上海人外地读博,读博期间都计算社保分。
以上问题大家若是有不同看法可以在评论区指出,欢迎大家踊跃讨论。
【(五)关于房地产主题:线上论坛中的主要观点(2021.9)】3、低端保障轨上“住有所居”的供给问题
我有一个观察,在重庆那边,它的改革是配套的,到了它的住房制度方面,双轨制上它有一个量化的、非常清晰的政府意愿目标的宣布。黄奇帆在当市长的时候,明确说重庆辖区之内保障轨上的供给,要占到整个住房供给的40%,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60%的部分由市场供给,另外的40%这部分,在一般经验性比较上面,是明显高于中国其他中心城市区域的。那么很多其他地方碰到的不得已以六个钱包逼得年轻白领们去抢商品房轨道上比较低端的住房供给这种情况,在重庆就大大缓解了。40%这个部分,是我们说的长效机制的一个配套,它在整个供给里体现了这个份额,必然缓解市场轨上面供需对比之下那个供不应求的压力。那么更多的比较合适的,应该是更接近于国际经验里年轻白领走到了四十岁上下,或者平均年龄再高一点儿的情况下,他们的事业有成,再去考虑置换自己的房子或者出手买改善房这样,再进入我们严格定义的完全产权房、商品房市场——这个商品房市场上原来的那个供需之间的紧张状态,一定会由此得到一定缓和。

提供保障房这个事情,在土地出让金这个环节上,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因为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应该处理的,就是保障房和一般商品住宅的地皮大都是结合在一起拿的,在规划上,保障房跟一般商品住宅应该花插着建,就是打混在一起建——当然也得讲究错落有致,不能硬把低端的公租房跟高端的别墅组合在一起,但是跟一般的商品住宅组合在一起,是很有必要的,可以避免以后的很多社会问题。领导人有这个清晰的认识,参加座谈的时候,李克强总理也直接说出了这个话——“花插着建”是个老百姓的形象说法。如果是花插着建,开发商拿地皮的时候,他出手在土地批租环节竞争性拿地那个价位,总体来说还是竞争中的随行就市,只是在这方面,政府要给出一些应该是对事不对人的、谁拿到地以后谁都应该享受的那个政策配套,比如拿地皮后,里面要花插着建多少套保障房,政府匹配的是什么样的优惠条件。这可以使这个土地批租成交价格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还是总体来说按市场机制“价高者得”的运行。但是后来一些反映道价高者得太简单了,还得加上其他一些条件,如由综合打分决定中标,也是这样一个竞争。

深圳政府部门曾经有个表态,提出他们那里要把保障房抬高到占60%的供给量,我觉得它可能说高了,它的现实跟这差得太多,也看不出最近这一段时间它这方面有多大规模的实际安排和进展。
原则上还是得“一城一策”,现在说的重庆模式跟深圳表态的这种想象中的模式,总体来说是一个政府调动一定的支持力量一起建保障房。但在另外一些中小城镇,不一定非得新建这个保障房了,不一定这样“补砖头”了,政府的资源可以“补人头”。什么意思?比如嘉兴早就说那边了解的本市租房市场上有些房子它是没有租出去的,政府可以用补人头的方式,把房东可租的房子引导到那些应享受保障房待遇的社会成员头上去,补人头是补在这些保障对象的人头上,但钱并不经过他们的手,补助的钱是直接打给房东的——这是以财政早就有的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减少扭曲,精准管理,是很合理的一些配套。所以,住房供给到了保障轨上,除了补砖头之外,还有补人头这么一条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