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区疫情持续,临街商铺全部关门,好在还能在乐豆家便利店,嗦一碗泡面,且行且珍惜!
范先生在江西南昌花费了6千万购买了一排商铺,而他的房产却被物业私自将其出租!随后范先生拿到了房产证,要他们搬走!商家感觉被骗了,要向物业索赔!可现在,物业却让他们不要搬走,反而指责范先生是个骗子,说他手里的房产证是伪造的?
范先生常年在外经商,由于经营得当,所以也挣了一大笔钱。2年前,他回到家乡,一口气买了一排商铺,一来是为了升值,二来是为了到时候回家的时候,也是为了在家乡有个产业!不过,他买下这家店的时候,店里的生意还没做完,范先生就让物业公司把店面给退了!
范先生果然是心大,随后他并没有多问,因为他对物业的能力,还是很信任的。但两年之后,范老板决定回到家乡开一家大酒店,所以把自己的店面和自己的店面联系在一起。
但是当他走进自己的店铺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这里有不少店铺都在正常营业,甚至比他之前购买的还要多。自己让物业通知了店铺,让他们搬走,可现在一切都还在,这是什么情况?范先生询问了一下,得知他们都是从小区里物业那里租来的!
听说自己的店面被人私自出租,范先生气坏了,自己这两年的房租竟然一分钱都没有见到过!小区物业有何权力将其商铺出租?所以,范先生就让物业将房租退回给他,同时也拿出了房产证,告知商户们,限期搬走!
当他们发现,这家店是范先生的时候,所有人都在抱怨!疫情期间,生意不好做,房租都交了,店面都已经装修好了,要是让自己搬出去,那投资可就白费了,这损失谁来负责?
范先生说,我把房子收回来,这是我的合法权益,是物业擅自将我的店面租出去的!这件事,你可以找物业公司赔偿!
因此,这帮人就愤怒地去找了物业,要求他们把房租退给他们,然后再给他们补偿。但开发商的话,却让他们目瞪口呆!
物业说,不要搬走了,因为这里是公共建筑,属于物业,范先生的房产证是伪造的!面对这两个理由,商家们都不知道该相信哪一个了。
所以,有商家报警,想要找出真正的房东!警察到了之后,仔细的查了一下,发现范先生手里的房产证是真实的,并且还可以在房产管理局查到!然而,物业却矢口否认,这是他们公司的地皮,属于公共商业。
范先生也是一脸的懵逼,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位物业竟然会撒谎!不过,他也不想让那些入驻的商户们为难,更不希望他们把自己的店面给霸占了,所以才来找记者们帮忙!
那么,物业擅自将范先生的商铺出租,属于何种性质?
从民事上来说,范先生在没有得到范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商铺租给了他,这是一种没有权利处分的行为,范先生有权向他索赔!
从犯罪的角度来说,范先生是委托物业公司收回商铺的,但是,物业擅自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了别人,这是对别人的财物的侵犯,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就会被判有侵占罪。
依照《刑法》,将他人的财产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业主是否可以对业主进行赔偿?能不能把损失弥补回来!
物业欺骗了那些商户,说他们的商铺是他们公司的,这是假的。而且,与商家签订租约,收房租,这是一种欺诈!
根据《刑法》第224条: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想象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刑期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刑期或者想象期徒刑,并处罚想象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他们要双倍奉还!不但要退还范先生的房租,还要赔偿店铺的装修费用。若商户的租期未届满,则由业主将额外的租金返还至商户。
而且,公司的法人代表,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做了坏事,就要付出代价!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呢?
#南昌头条# #头号周刊#
龙湖天街刚火几天,万象城又来了,南昌市的购物中心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可惜南昌市的购物场所已分散化,不可能像以前中山路、胜利路商铺林立,市民一到节假日都往这里涌。很多新开的卖场能生存三年就算厉害,南昌市很多卖场服务员比顾客还多,倒闭早晚的事。
江西国控周劼:本人及父母名下6套房705㎡;2套商铺83㎡;购入总价846万,其中贷款253万!
评:6月南昌平均房价1.3万/㎡,近800㎡住房和商铺,价值超过千万,而且70%是全款,跑赢90%中国人;考公务员热度居高不下,其一、在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其二、收入高福利好;其三、收入稳定,不用担心失业、收入下降等问题。#我要上头条#
#周劼回应朋友圈炫富# 江西的调查出来了,感觉有点难以服众,在南昌有六套房子,两个商铺也是不得了,公务员收入能支撑吗?
红谷滩商圈现十万元一平商铺!
我想各位或多或少有了解到法拍房这个概念,由于起拍价格低,不限购等原因,深受部分人士的青睐。那么对于法拍商铺,前段时间,大江法拍发布一则红谷滩万达金街的商铺七折起拍的消息。
该商铺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滩万达广场A区3#商业楼-1122室,起拍价450万元;评估价642.58万元;保证金90万元;加价幅度4万元;建筑面积为80.08㎡;最终在4月5日通过近93次出价,最终成交价846万成交,在溢价的同时折合换算成交单价高达105644元。
当然,该商铺也有重大瑕疵提醒:1、该店面目前被案外人占用,占用人要求带租拍卖的申请经法院审查后已裁定驳回,但后续可能会有另行诉讼的风险。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自愿承担后续诉讼的风险。2、该店面与相邻的店面中间隔墙已拆除,两套店面目前由占用人整体使用,本次拍卖仅负责1122室房产证载明的80.08平米面积,不负责重新砌墙恢复店面原状。
从现场来看,拍卖价10W+元/㎡的商铺位于红谷滩万达金街内部靠近沙井路方位,还不是沿街性质的商铺,却达到如此惊人的拍卖单价,对于红谷滩金街创造的辉煌,在全国可以说都是少数!
江西南昌。范先生花了6000万元购买了几间商铺,之后出去外地,两年后回来发现商铺都经营着,经调查是物业公司私自出租,范先生质问物业公司,没有想到被反咬一口,该公司声称范先生的房产证是假的。
范先生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 ,两年前他所在地有好些店铺出售,而他考虑到不久的将来将会回本地发展,于是就购买了几间连着的店铺,一共花了6千万。
当时购买店铺的时候,已经有几家店家入住,于是他就要求物业公司帮忙协调,让这些店家撤出,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以及该公司答应帮忙让店家撤出 ,而范先生又常年不在南昌,一直都以为店铺是闲置的。
这一次,范先生回来想把这几家店铺合并做一个酒店,当到自己店铺查看时,没有想到都有店家经营着,这让范先生不解,于是询问才知道是被物业公司出租出去的,但是店铺是自己的,于是范先生就拿着产权证到店里要求他们搬离,并且下了通知。
而店家却表示他们已经交了租金,而且又对店铺进行了装修,这样直接撤离损失巨大,但是范先生也是很无奈,表示这与他无关,他只要收回自己的房子。而店家这边,物业公司却告诉他们不用搬离,告诉店家范先生的产权证是假的,这让店家不知道信谁,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报了警。
在警方的调查下,明确范先生是店铺所有人,这让租户左右为难。而物业公司竟然还狡辩称店铺是他们的公用商房,使用权在其公司,让范先生很无奈,既不想为难店家,又不能让物业公司损害自己的利益,于是求助。
那么,对于物业公司私自把范先生的店铺出租如何定性呢?
1.物业公司以店铺是其公司的公用房,声称使用权是他们公司的,而把店铺出租给租户,收取租金,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段,骗取对⽅当事⼈的财物,数额较⼤的⾏为。
《国刑法》第⼆百⼆⼗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当事⼈财物,数额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他⼈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能⼒,以先履⾏⼩额合同或者部分履⾏合同的⽅法,诱骗对⽅当事⼈继续签订和履⾏合同的;
(四)收受对⽅当事⼈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法骗取对⽅当事⼈财物的
按照规定,物业公司用欺骗的手段把店铺出租并和租户签订合同,已经犯了合同诈骗罪,具体量刑还要看该公司得到了多少利益。
2.该公司未经他人同意,私自把店铺出租以获得利益,损害了范先生的合法权益,范先生多次要求其让租户撤离,而物业仍然我行我素,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占公私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物业公司的做法,你怎么看?#南昌头条#
关注@雷霆看法,看经典案例分析,一起学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我没统计过南昌市到底有多少商业综合体,感觉走哪都能看到,什么轻奢、重奢,什么概念都搬出来了,反正只要把商铺一卖万事大吉,只要能忽悠你来买什么前景都敢说。但很多综合体彼此之间相隔太近,概念又相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有活得很滋润的,但更多的是苟延残喘。
周劼炫富,只女生可见。
周劼炫富已经成为热搜,其强大的官二代家族背景也被逐步揭秘,其明面上的财产也在调查中公布,在省会南昌6套房产,2套商铺,已经是普通人望尘莫及了。
为啥他的炫富家族不管呢,原来她的朋友圈只对女生可见,通过炫富抛出诱饵,坐等上钩。
#南昌头条# 网友爆料:江西南昌鹿鼎卖铺给业主,然后返租。合同期内,克扣租金。合同期满,不还商铺,也不给租金。业主公安报案侵占,法院上诉维权,司法调解,收效甚微。无奈文明要求收铺中……#媒体人周刊#
十一开业的华润万象城据说十分火爆,停车场要排队一个多小时才能等到车位,因此假期7天都不敢去凑热闹。今天下午去陪领导去逛了2个小时,负一楼小吃超市人最多,一楼大部分门面还没有商家入驻,二楼到四楼,除了优衣库、MUJI和几家餐馆外,大部分都门可罗雀。很可能就像王府井那样,热闹几个月之后就要凉凉。未来几年,还有广场的武商和朝阳中粮大悦城要陆续开业,南昌真容得下这么多商业中心?#南昌头条# #街拍中国# @严志刚YANSELF
新洪城大市场商铺小商户不干了!9月5日,江西洪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禁止新洪城大市场商铺营业时间擅自关门歇业的通告》。
看样子你是武汉人[握手]//@ASDZXC:哪儿都有,以前的中北路青鱼嘴、余家头,处处可见。//@梦里秀才:年轻时候在南昌,有一条街上的门面都是这样泛红的灯光,非常美丽,惹人心醉
徐璐演员花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