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了[祈祷],5月11日徐州到各县的客运恢复了。
随着睢宁“解封”,徐州“摘星”,公交地铁运营,中小学开始返校复课,徐州城市又恢复了热腾腾的烟火。
有消息传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从5月11日零时起徐州往返县城的客车开始恢复了!到时,大家可以坐大客车自由来徐州了!
有序恢复市内县际客运运营,
包括
城乡公交、
城际公交、
县际班线、
客运包车;
另外,继续暂停发往市域外的班线客运、
包车客运、
城际毗邻公交等业务;
出租汽车(含网约车)
不得驶出徐州市域。
还有,县际客运按照“有序恢复、防控为要”原则
陆续恢复运营。
恢复运营的线路详情,
由各相关运输企业、
汽车客运站及时向社会公告!
这说明在徐州进入公共场所不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的日子快结束了,县区返市区人员(除睢宁外)3十11管控措施已经拜拜了。#徐州头条#

徐州文明城市建设果然给力
今天公司有位同事老张的父亲去世,因为他老家在徐州,所以我们早上6点多就从单位出发。公司领导带队,有关部门派代表,我们部门就指定我去吊唁。
老张是徐州睢宁,紧靠着宿迁,根据他给我们的导航定位,过去单趟大概一个半小时。到了村子里,觉得和苏北普通农村也都差不多,家家都是二层三层的小楼。
到了老张家,发现他家门前全是电子花圈,上面还有LED屏,写着一些吊唁的慰问话语。老房子也很敞亮,前面两间一间厨房、一间卫生间,后面就是两层小楼,都是用瓷砖贴得好好的。
说来奇怪,他家办白事没有吹鼓手、没有烧纸,门口也没有一大堆的花圈,老张说徐州现在文明城市创建,农村也管理得很好。
第一不准吹拉弹唱,扰民;第二不准烧纸钱,污染环境;第三花圈全部使用租赁的电子花圈30元一天,少量的鲜花花圈,不使用纸质花圈;第四也是最大的改变,就是不收礼,不回礼,不宴请。

回来的时候,大家也觉得徐州真的将文明理念践行到底,白事简化,省钱省事省力。其实,老人在世时好好尽孝即可,以前白事的种种无非是做给别人看而已。
个人觉得,徐州文明城市创建值得点赞!
【#南京警方通报吉某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今天(30日),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月29日晚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件相关情况。
据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明杰通报:
2021年5月29日21时45分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秦淮区金銮巷有人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于21时49分到达第一现场开展现场调查和追缉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在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县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岁,暂住在本市秦淮区),随后吉某某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女,24岁,本市人)撞伤。随后,吉某某驾车在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男,本市人)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相碰擦,吉某某下车割伤自己的脖子,张某某等人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弃车离开。因白色标致牌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已无法行驶,吉某某即驾现场碰擦的黑色别克牌轿车沿中山东路往东快速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将两名路人周某某(女,27岁,本市人)、陈某某(女,25岁,本市人)撞伤。其所驾车辆失控撞至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即窜入停在现场的一辆宝马牌汽车,驾车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驶,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男,33岁,本市人)前来阻止,吉某某下车持刀将邱某某捅伤。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伤的受害群众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初步侦查,这是一起由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严格依法抓紧办案,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发生后,许多热心市民向警方报警并现场协助阻止犯罪,对热心群众的见义勇为行为我们表示敬佩和衷心感谢,南京的平安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呵护。南京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强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深化平安南京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央视)
【#南京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男子已被刑拘# 系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故意杀人】5月30日,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月29日晚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件相关情况。会上通报:2021年5月29日21时45分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秦淮区金銮巷有人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于21时49分到达第一现场开展现场调查和追缉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在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县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岁,暂住在本市秦淮区),随后吉某某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女,24岁,本市人)撞伤。
随后,吉某某驾车在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男,本市人)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相碰擦,吉某某下车割伤自己的脖子,张某某等人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弃车离开。因白色标致牌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已无法行驶,吉某某即驾现场碰擦的黑色别克牌轿车沿中山东路往东快速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将两名路人周某某(女,27岁,本市人)、陈某某(女,25岁,本市人)撞伤。其所驾车辆失控撞至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即窜入停在现场的一辆宝马牌汽车,驾车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驶,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男,33岁,本市人)前来阻止,吉某某下车持刀将邱某某捅伤。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伤的受害群众被送往医院救治。

截至目前,8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为轻微伤已于当晚出院外,还有7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包括中度伤1人,重伤2人,危重4人,目前生命体征均平稳。其中,网民关注的被刺伤的#南京胖哥#已接受急诊腹内探查修补手术;犯罪嫌疑人前妻,因全身多处碾压伤目前在ICU诊治;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做气管插管、接受颈部外伤手术,在ICU治疗。
经初步侦查,这是一起由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严格依法抓紧办案,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中国新闻网)
【#南京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更多详情#: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吉某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今天(30日),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月29日晚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件相关情况。
据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明杰通报:

2021年5月29日21时45分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秦淮区金銮巷有人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于21时49分到达第一现场开展现场调查和追缉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在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县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岁,暂住在本市秦淮区),随后吉某某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女,24岁,本市人)撞伤。随后,吉某某驾车在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男,本市人)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相碰擦,吉某某下车割伤自己的脖子,张某某等人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弃车离开。因白色标致牌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已无法行驶,吉某某即驾现场碰擦的黑色别克牌轿车沿中山东路往东快速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将两名路人周某某(女,27岁,本市人)、陈某某(女,25岁,本市人)撞伤。其所驾车辆失控撞至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即窜入停在现场的一辆宝马牌汽车,驾车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驶,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男,33岁,本市人)前来阻止,吉某某下车持刀将邱某某捅伤。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伤的受害群众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初步侦查,这是一起由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严格依法抓紧办案,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发生后,许多热心市民向警方报警并现场协助阻止犯罪,对热心群众的见义勇为行为我们表示敬佩和衷心感谢,南京的平安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呵护。南京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强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深化平安南京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央视)#南京见义勇为市民暂无生命危险#南京警方通报吉某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_新闻_央视网(cctv.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