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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二手房

【寻找消失的祖屋】2022年4月7日,年近六旬的宋某林来到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诉说着满腹的委屈,申请法律监督。原来,他凭一张上世纪50年代办理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寻根”,却发现记载的地址上已不是自家的老屋,先后将相关部门和“侵占人”诉至法院,又因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等原因被驳回。申请监督后,检察机关追根溯源展开调查,成功化解了这桩近十年的行政争议。寻找消失的祖屋

【寻找消失的祖屋】2022年4月7日,年近六旬的宋某林来到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诉说着满腹的委屈,申请法律监督。原来,他凭一张上世纪50年代办理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寻根”,却发现记载的地址上已不是自家的老屋,先后将相关部门和“侵占人”诉至法院,又因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等原因被驳回。申请监督后,检察机关追根溯源展开调查,成功化解了这桩近十年的行政争议。(正义网)寻找消失的祖屋

扬州宝应警方处理一男子从上海返回不报备还伪造证明文件案件。

5月11日,一男子,53岁,宝应县人,伪造相关证明文件,未经报备从上海乘车返回宝应,当地警方工作中发现后,立即对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已经受案调查。

当前,江苏本轮疫情持续好转,省内有序流动不用7+7,防疫成果来之不易。但上海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求我们继续配合防疫要求,在外返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要到时候因为自己而牵动一座城就迟了,这样的例子以前太多了。

一个远房亲戚,18年底,儿子要大学毕业,就在高价时在宝应县城买了套房,房价98万,贷款60万,月供4000多。2000年初,疫情下外贸行情不好,他失业了,在家闲置一年,为了还房贷,没有了稳定收入,已经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了,身边能借的人全都借遍了,日子过的是一地鸡毛。

没办法下,现在想着把房子卖掉还债,可房子挂房产中介那里3个多月了也没卖出去,中介建议他降价卖,他也不舍得。就这样举步维艰。

从他身上,我们不难看出,什么叫做买房要量力而行。加杠杠利用要承受的压力确实是大,不可小觑。现阶段下什么生意都难做,还动不动就裁员,收入不稳定,买房要三思。

#扬州每日菜价# 作为县城为数不多的大润发一宝应大润发开业快一年了,确实方便了周边居民的生活,也提升了城市形象。

晚饭过后又像往常一样,到大润发逛逛,顺便看看可以买点菜,省得天冷早上要买菜。

这里蔬菜肉类水产品齐全,产品看得还算新鮮,每斤新土豆1.69元,大白菜1.98元,圆白萝卜2.19元,胡萝卜2.58元,红芋2.58元,红薯2.88元,紫心山芋2.98元,山药2.98元,长白萝卜2.98元,莴笋3.98元,黄心菜3.98元,佛手瓜3.58元,毛芋头3.98元,蕃茄4.39元,西芹4.98元,毛豆4.98元,泡椒4.19元,香芋icon5.19元,圆茄子5.39元,西葫芦5.6元,芹菜5.98元,生菜5.98元,铁棍山药5.98元,香葱6.2元,豇豆6.99元,丝瓜6.98元,小白嘴山药6.98元,药芹6.98元,荔蒲芋头6.58元,樱桃蕃茄6.98元,夜开花6.98元,荷兰黄瓜7.15元,蒜黄7.55元,散花菜7.98元,红米苋8.98元,西兰花9.98元,水芹菜11.98元,刀豆10.9元,芦蒿10.89元,韭菜花13.98元。

鳊鱼9.8元,鲫鱼15.8元,黑鱼19.8元,大闸蟹(母2一2.2两)每只15.8元,(母2.2一2.2两)每只22.8元。基尾虾35元。鲈鱼20元。

水果种类也不少,脐橙4.98元,小密桔5.99元,中华红橙9.98元,国产红橙7.98元,夏黑葡萄9.98元,阳光玫瑰19.98元。

由于近二个月北方受到灾害天气影响,许多蔬菜品种产量下降,导致不少蔬菜价格较高。猪肉价格趋于稳定,将要腌咸肉,灌香肠的市民也松了一口气。水果价格没有太多变化,还算可以接受。

逛了一圈,买点回家。

“聊天吗?1毛钱的那种。”

2017年1月,26岁的李瑶第一次打开“约单”APP。看到琳琅满目的服务交易信息,她发布了一条“陪聊”商品介绍,开价“1毛钱/10分钟”。几乎在同时,一个叫“暴躁蚂蚁”的网友秒速接单:

“聊什么聊?懂不懂洁身自好?”

李瑶蒙住了。看着对话框里暴风般涌进的“贪慕虚荣”“玩弄感情”“不走正道”等字样,她那暴脾气,哪忍得住:“来虚拟世界刷存在感?看来你生活中就是个loser(失败者),我同情你。”

那边顿了半晌,又说:“你这种女孩来网上约单,就是为了撩汉吧?对得起你父母吗?”

“对不起,我没父母!我妈死了,至于我爸,我当他也死了!”李瑶狠狠敲下这句话。倔强的眸子里,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哀伤……

1991年,李瑶出生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爸爸李金鹏经营汽车配件生意,妈妈程芹是家庭主妇。原本这是个幸福的小家,直到李瑶读初二那年,程芹发现李金鹏出轨,李金鹏执意要离婚,并从家里搬了出去。几天后,刚烈的程芹竟然喝农药自杀了。

收拾遗物时,李瑶发现妈妈手机里有许多发给爸爸的短信,央求他回心转意。而爸爸只回了一条:“威胁没用,你要喝农药,就自己去死!”

李瑶恨透了李金鹏。李金鹏回来过几次,都被她关在了门外。此后,她搬去了农村的外公外婆家。听说,李金鹏也很快与新欢结婚,之后就没了消息。同在一个城市,李瑶只当自己爸爸“死”了。

没伞的孩子,只能拼命奔跑。2015年9月,她从大学毕业后,进入江都的一家宠物店工作,并搬回自己家住。2016年年底的一天,她下班回家,竟撞见了消失多年的李金鹏。年近五十的他明显苍老了许多。他说,他没别的意思,就想来看看她。李瑶有点心软,让他进屋坐了会儿。哪知第二天,李金鹏就拎来行李箱,说要跟她一起生活。

李金鹏一脸不由分说的“无赖相”,让李瑶很反感。她想赶李金鹏走,李金鹏却拿出写有他名字的房产证,坚决不挪窝。李瑶暗自打听,得知他是生意失败,被现任妻子扫地出门,才找了过来。她更加认定,自己是被李金鹏给赖上了。

李金鹏没有工作,主动做起了家务。可李瑶一点不高兴,不知道这日子何时是个尽头。那段时间,她莫名地疲惫不堪,早上起床总觉全身浮肿。直到2017年1月的这天,巨大的身心折磨让她快要原地爆炸。她打开手机,决定从网络上找点安慰。

“约单”上的女孩大都是整容脸,聊天费一要就大几百。李瑶不想赚钱,只要价1毛,意在找个人聊聊天。

不曾想,却碰到了一只神经的“暴躁蚂蚁”。李瑶索性“杠精”附体,跟对方死磕——

“你是被人抛弃了,想来报复社会么?可惜,上帝为你关上一道防盗门,还上了一把钛合金锁。”“真怂!有种你在现实中成个功,闪亮给人家看看,不然人家更加认定,她不要你是对的……”

说好的“陪聊女孩傻白甜”呢?这边,在“暴躁蚂蚁”看来,觉得李瑶比他还要暴躁。两人“对骂”了大约4毛钱功夫,难分胜负。“算了,你们这行的姑娘我惹不起!”他主动结束了聊天。

“暴躁蚂蚁”说这话,事出有因。他真名叫耿英杰,1990年出生于江苏省宝应县,2013年从大学毕业后,进入扬州一家地理绘图公司工作。工作3年后,才在微博“附近的人”上认识一个姑娘,谈起了恋爱。他死心塌地对女友,女友却在一周前提出分手,还在朋友圈晒出了闪瞎人眼的裸钻。在朋友的提醒下,他大神附体,“扒”出了女友所有ID,发现她最近常玩一款视频软件,并劈腿了一个在上面经常给她送礼物的油腻大叔。

耿英杰这才看清,生活中有一类女孩专门活跃在社交平台上,挑看上去有点经济实力的用户搭讪,找到更强大的金主后就果断换人。他气得要死。这天加班结束后,他随便下载了一款聊天应用,想狂骂一番这类女孩,泄泄愤。

好巧不巧,李瑶撞在了枪口上。

未完

最近发现很多小伙伴对公务员到底能不能做副业这个事情争议很大,今天就把这个问题掰开了揉碎了给大家说一下!

首先我必须很认真且很负责人的告诉大家公务员是可以做副业的,当然公务员必须选择合规合矩的副业,一般包括劳务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一、劳务性收入,指公务员从事讲学、咨询、审稿、写作、拍照、书画等劳动所得是合规合纪,我就知道很多遴选上岸部位的公务员在辅导机构兼职讲课,还有一些在从事写作,比如小桥老树的《侯卫东官场笔记》、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海岩的作品等等。

2016年安徽某副镇长因为开滴滴载客被举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但是2019年的时候,一困难公务员朋友在扬州市政府网站留言:您好,由于生活压力较大,咨询一下公务员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是否违纪?宝应县纪委公开回复:“公务员如因生活困难,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原则上不构成违反纪律,但因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同时,对确实困难公务员家庭,相关单位应给予关心慰问。”

所以说公务员送外卖也是合规副业,而且2018年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纪律处分条例》中指出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所以公务员从事与职权无关且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副业,是可以的!这也是我为什么鼓励所有体质内姐妹干自媒体的原因。

二、财产性收入。这个就是指股票、房产、基金等等。这也是我主要从事的副业和收益来源。我就认识很多年龄稍微大一点的同事,有很多套房产和商铺,工资就是个零花钱。

当然,现在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每年要填报个人事项说明,包括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房产、股票、保险等,以及通过劳务所得的收入。而且这个填报很严格,我认识的一个处长就是因为老婆买了基金自己不知道,没有填报被问责了,最后影响了晋升二巡。我听一些人说,这个填报要扩大到所有科级干部,但是目前还没执行,所以说各位还没到县处级的小伙伴,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的前提下是可以搞一点副业的,不过一定记着要低调、低调、再低调。

#扬州头条#4月29日,扬州宝应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从外地回来逃避地方检查管控的王某受案调查。

王某,男,50岁,从宿迁搭乘货车回宝,至G2高速夏集段,翻越高速公路护栏躲避疫情防控查验,被该镇防疫巡查人员发现,警方得知后等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处。

当下,上海疫情仍居高不下,我们扬州也查出无症状病例,真的希望我们在外回来的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当地防疫规定,主动向社区报备,不要到时因为一个人封了一座城,最后还要吃官司。

#扬州头条#公园里是什么,好像是黑天鹅,只见早上在公园散步的行人在议论着。待我走近一看,还真是六只黑天鹅在水中嬉戏。这是近日回老家在广州湖镇公园看到的一幕。

经与公园人员了解,原来这六只黑天鹅是镇里一位苏州客商来广洋湖镇投资带来的,这种驯化后的黑天鹅对生长环境要求极高。

黑天鹅能够在这里栖息,充分说明了广洋湖镇的生态很好。该地有几万亩的水面,种植,养殖一直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宝应县也是全国生态示范县,优美的生态环境不仅引来了客商投资,也让黑天鹅这种珍奇飞禽能够驻足繁衍。生态环境在可持续发展的今天真的是太重要了。

#扬州头条#这两天,在宝应县广洋湖镇传着这样一个佳话。退役军人冯月东拾到一万多元现金后,想都没想第一时间交到当地派出所,后通过钱包里的身份证件联系到失主,该镇东进村村民葛学仕。失主连表感谢,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着实让人感动。

用冯月东的话说,自己是退役军人,这是他应该做的。当时,他拾到钱后就教育也在现场的孩子以后拾到东西也要交给警察,丢东西的人一定是十分着急的。

真希望像冯月东这样的好人越来越多,社会鹭港的氛围越来越浓。

#女子千万豪宅被离婚18年的前夫变卖#

吉林的金女士,2001年在北京东环购买了一套三居室,一直由父母居住,自己则长期在日本打工赚钱。金女士和前夫2001年就协议离婚了,孩子由金女士抚养。2019年6月,金女士收到前夫的来信,前夫在信中告知金女士名下的房子被其给卖了。后因未按时交房,买房人将金女士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金女士因在国外,未收到法院传票也未参加庭审。法院缺席判决金女士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买房人交付房屋并配合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同时判决金女士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二百三十万元。

因受疫情影响,金女士直至2020年12月,才顺利回国。经金女士了解,前夫向金女士户籍地蛟河市公安机关冒名领取了金女士的二代身份证,其后又挂失补办了房产证,并出售了金女士的房屋。目前,金女士的前夫已经携款潜逃至美国。吉林省蛟河市公安局以金女士前夫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立案侦查。本案中,即便公安机关能够将金女士的前夫追逃回国,售房款也早已被其挥霍的差不多,金女士的损失追回的可能也非常渺茫。

在金女士本人不知情,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且也未收取房款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对金女士有效,金女士是否能否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能够证明买房人不完全具备上述情形的,金女士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有权追回房屋的。根据媒体报道的信息可以确认的是,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至于是否属于合理的价格也是可以认定的,唯一的不确定因素是买房人在购买房屋时是否善意。

  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尚不能得出买房人是否善意取得的结论。但是根据本人从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涉案判决书来看,本案至少有以下疑点:

一、买房人在起诉书列了两名被告,其中一名被告是金女士,另一名被告也姓金(以下简称第二被告)。正是第二被告作为金女士的代理人参与了相关合同的签订,并收取了售房款。这位姓金的第二被告是什么人,目前未见媒体报道?

二、作为买房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有没有和冒名的“金女士”见过面,有没有“金女士”给第二被告的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中有无委托代理人代收房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 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反之, 如果金女士从上述疑点中能够发现买房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过错的情形,则买房人就不能构成法律上的善意,金女士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撤销原一审判决,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买房人返还房屋。

虚惊一场,当天晚上十点之前全部解封了,学生在这之前就陆续由家长接回家。

昨天下午,扬州宝应全民核酸检测一管20人混采有异常,县指挥部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公安,医疗,社区随即到位,准确封控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终于解除警报。

现在的防疫成果来之不易,加之在沪人员陆续返乡,我们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来维护,外来返乡人员一点要早报备,遵守防疫规定,在宝人员也要积极配合,不隐瞒,只有这样,就是发现问题也会第一时间处理好。

#狗主人回应寻狗送北京房产#

近日,一则寻狗启事因承诺“送北京房产”,在网上引发热议。事后,张贴寻狗启事的当事人表示,“寻狗送房”系打印店印错了。目前狗狗已经找回,送回狗狗的爱心人士并未要求回报。

以下撇开本起事件的相关事实,仅从法律角度分析寻物启事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寻物启事承诺的报酬是否必须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的规定,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因此,张贴寻物启事的行为应当属于悬赏广告,与拾得人之间形成悬赏合同关系,在拾得人送还遗失物时应当按照寻物启事中承诺的悬赏内容履行给付义务。如果张贴寻物启事的当事人拒绝履行承诺的,则构成违约,拾得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张贴寻物启事的当事人事后表示承诺内容错误的能否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因此,寻物启事中承诺的内容在公告张贴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在拾得人送还遗失物时才表示承诺内容错误的,显然不能成立。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该条之规定也要求作出承诺的一方如需撤回承诺的,应当在原来的承诺被相对人知晓前或者同事告知承诺的相对人,也不承认事后否认的效力。

本案中,张贴寻狗启事的当事人如果确实因打印店打印错误而导致意思表示错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意思表示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反之意思表示错误的行为应当无效,则张贴寻狗启事的当事人在提供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不按照启事的内容履行。关于实施问题在此无法准确判断,但是作为第三人在未经审查的情况下即将公告张贴出去,至少是存在一定的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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