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应不应该取消# 物业公司是继房管所后的再生品,只要有房管局,那物业只是代替了房管所,那么,有比较就有进步,只要经历过房管所的人都能辨别的出现在的物业公司的不好了,当然,好的物业公司也有,只是少之又少,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如果出现现在物业圈养式的服务管理由居委会实施统一计划也未必不可,甚至会更能做好,物业公司就是个外包服务队,但,物业公司把自己看大了,叫占着茅坑不拉屎,不做实事并还拼命想赚业主的钱,不成体统,既然可以自己外包还不如取消物业公司,让业委会在居委会的管理带领下自行来调配外包服务公司的并且可以省下一笔不小的费用了同时象被保安欺负的事件也会少很多了,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建议,我是建立在长期经历后得出的想法,我是一位已经到了耄耋之年的老人了并且有过多次跟物业打交道的经验了也是用数据来说话的,所以,我坚决支持取消物业公司的,可以讨论,大家的意见才是最后的结论,听大家的。
中国管理海洋事务的叫“海事局”,负责涉外事务的“外事局”,那么房产管理机构为什么不叫“房事局?”
昨天还遇到一个自称山东房管局的人,动不动就说:他们房管局的人担负着国家的使命和命运,比其他单位的地位高很多,典型的官场现形记。//@糖贝贝:说我大西安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