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解约系列之一】自如,作为排名第一名的长租公寓,房东不续租了。但自如退起房来磨磨唧唧,协商一个多月还是要强行违约,而且违约金还是自说自话,根本不能协商,让随便去找维权,强势的很嚣张的很。
正常租房到期不搬,会有2倍的违约金,这是上海很多中介采用的租房合同样本,但是自如却坚称不按时交房,依然只需要支付和平时一样的租金,而且全国都一样,不知道这合不合理?
一违约就要10多天又没人住,自如有钱交这违约金,不如按期交房减少支出。
不痛快交房、不听房东关于违约金的诉求、还要强行违约、被以各种理由不给钥匙密码不让进屋贴春联、过年还不能让他们不痛快,这样的自如,也算是开了眼界,难道是大公司病?
#上海身边事##上海爆料#
西班牙非盈利好消息
经历过西班牙上海领馆对租房合同的挑刺后,我们在最近递交材料的客户里,已经不提供租房合同了,上海领馆的中国收件员工只说如果签证官说通知我们客人要补再补,广州领区中国收件员工也是如此说法,所以是否意味着以后三个领馆都可以不提供租房合同呢?目前不好说,期待我们这批客户后续反馈。
没感觉上海人大度,10年前在上海租房合同一年,租期还有一个月过点,拼了老命打电话要我搬走,后天搬了房租也没退,我就苏州的还说我是乡下人,现在想想之前真是太年轻了,换了现在试试
#上海头条# #上海身边事# #我要上头条。# #租房#
男子投资500多万开KTV,但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竟然狮子大开口,把租金从26.5万每年涨到50万!
租房子尤其是住经营性的房子肯定是要按照合同办事的,要不然签合同干什么呢?既然一开始签了五年的合同就要考虑到合同完成以后后面的问题无非是继续续约或者是无法续约,那就要考虑搬走,这都是你作为一个经营者应该考虑到的风险。
疫情期间,进馆应该适当的考虑经营户的问题,但是房东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还有很多房东是为了投资带了一大笔钱,每个月要还银行的贷款,本来想能够投资房产挣一点钱。没想到现在房租收不到还要按月交银行的贷款银行的贷款可没有因为疫情的到来,哎,每个月减免多少房租,大不了就是还交房租贷款不算违约而已。
这个KTV老板的做法绝对是不地道的以前,跟房东的父母签约价格肯定在当地是比较低的,只是老年人心地比较善良,也许当年投资的时候房产价格并不高,但是这几年房地产价格飞涨成本不能按照当年的成本来计算的,只能说,投资房地产的眼光比较好,现在升职了年纪大了,觉得能挣一点钱就不错了,因此开的房租比较低,5年七月完成了现在的房东根据这位的市场价格提出,目前的租金也没有任何不妥,至于说500,000房租谈到成本里面,也就是每个月四万多块钱买。哎,这个老板仅仅装修就花了5,000,000即使按照十年成就算的话,他每年的成本也要500,000了,他就是根本不把房东的利益放在心上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至于说KTV生意不好做,那是你自己选择的行业不好,如果你有这个5,000,000当年选择投资房地产,不是现在也可以像这个房东一样做收房租了吗?只不过你这个老板认为KTV的行业利润巨额钱,五年,不知道赚了多少钱,也没有主动给房东提出来,加房租现在生意不好了,就反过来说房租不能提高了,而且采取的方法绝对是不地道的,既然投资5,000,000装修,就应该在装修前主动的和房东谈一个长期的租约,这样才能保证你的投资装修可以维持下去,不然的话你到最后半年当中头5,000,000装修,那么房东必须要以原价租给你了,这种绝对是没有契约的精神。也许是做他们这一行的人根本就没有七月的精神。
#上海头条# 上海居住证就是一道门槛,筛选掉大批人,因为合租二房东是不会去办的。
有能力整租的薪资一般不低,有些城市办居住证只要租房合同就行了,不需要房东,说白了上海的居住证就是一个筛选器。你怎么看呢?[微笑][比心]
现实中,上海似乎没有房东会主动配合办理居住证!有人打了12345投诉,协调解决!还有咨询律师告房东!
主要原因是现在租房都是一年一签,房东房客都不熟悉,办了之后有些还会要求拖家带口的办,至于有什么风险谁都说不清楚,口口相传的都是涉及读书资格,纳入收入补税!
此外,租房合同到期了,居住证还继续保留,这种时间不匹配,让房东自然就不会协助!
如果居住证随租赁合同时间,那么给未婚大学生办理就配合多了#上海头条#
#上海爆料# #上海头条#
上海一小区新规违法:租户停车算外来车辆,不得在小区过夜,需要过夜必须向居委会申请,按时收费,每天封顶80元,小区业主每月才150元。
很显然这是由居委会介入制订的规定,这种以解决停车难为名,侵犯租户权利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租户可以跟房东商量向法院起诉。
因为租客付出租金租下房子后,事实上秉承了房东的基本权利,就是自己的家,与业主享有同等责任和义务,当然也应该享受权利。
最现实的问题是,小区突然颁布新规,租客认为划不来退租,算租客违反合同还是房东违反合同?租房子时有没有停车位是租客首先考虑的问题,也就是租房合同的要件之一,居委会和小区的规定轮不到算不可抗力。
现租客退租,按小区这种规定,房东的房子想再租出去估计基本上不太可能,租客停不起车,无处可停车的房子谁愿意租。房东的巨大损失谁付?没有法律规定房子出租后在小区的权利随之消失吧?
连学位都实行租售同权,何况是停车?任何规定首先应该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不应带歧视的条款,这与世界都市上海不符。你觉得呢?
上海午后热得一般居民躲太阳吹空调,唯有外地人热衷买上海房四处打听看房源。今天同一门洞三楼房东卖房,早上8点到中午15点前后来了6波看房人。
同居室几个打工妹羡慕上海居民有房太值钱,有房太好卖!有人会说你们租住的房,房东不卖嘛?我告诉你,我们租的房子是单位和上海居民签的5年租房合同,78个居住面积大二室一厅房简单装修,每月租金3800元。
感觉上海每月租房太贵了,一月租金3800元,放在我们四线小地方,它值商品房一平面积呀!
(图片现场实拍)
我和男友交往半年左右,明年准备订婚,我在上海租房,他是土著,有房,因为租房合同到期,男友让我搬到他家去住,虽然我们平时大多数时间也在一起,但真的让我搬过去一起住,还是有点犹豫。
我不是上海人,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上海工作,男友是上海人,有一套和父母同小区的独立婚房,我们工作的地方离得很近,可以说是顺路的。现在住的这套房已经住了三年,下个月就要到期了,最近上海房租涨的太厉害,房东通知我也会涨价,幅度还不小,但是我咬咬牙也可以承受,但是以后压力势必不小,也存不下什么钱了,外面也看了不少的房子,也都不顺心,男朋友看我辛苦的很,提议让我住他家,以后还能一起上班。
我有点心动,毕竟不用付房租可以省下不少钱,说实话,当初和男友在一起也是因为他有独立的婚房,同时追我的男生有好几个,收入也比男友高,可惜没有房子是硬伤,最后选择了男友,有点扯远了,虽然住男友家可以省下房租,不过毕竟我们还没结婚,我怕他父母有想法,而且他父母一开始也是不接受我这个外地女生的,我不想让他们觉得我是一个喜欢占便宜的人,但是男友信誓旦旦的保证,父母那边他会搞定。
虽然恋爱时间不长,但是两个人感情也算不错,只要一有时间就会黏在一起,有时候在我这,有时候在他家,但真的要堂而皇之的住在一起,我还是有点纠结,想听听大家意见。
【老k有话说】:
千万不要因小失大,省下了房租,失去了尊严,上海的老人本来就对外地女生有看法,我是上海人,我有发言权,你这么做会让他们看不起的,以后就算结婚了,也不一定会有好日子过,现在这种情况肯定还是要继续租房的,房租高的话,可以让男友适当赞助点,你们感情这么好,这点要求他肯定不会拒绝,要么就尽快完婚,早日名正言顺生活在一起,记住,上海公婆不好相处,一定要注意细节。
关注我,每天为大家分享精彩情感故事!
2005年,上海小夫妻120万卖掉了自己刚买不久的房子,转而在静安寺边上租了一套房子居住。
2001年年初,小李和女朋友来到魔都工作,最开始两人租住在近外环线边的小区,虽然距离市中心比较远,但是好在小区环境优美安静。当然,对于刚到上海的小夫妻来说,最主要还是租金便宜,三房一厅100多平米毛坯房子,租价只要900块。
小夫妻住了一年,租住的小区新楼盘开盘,小李一看房子单价也只要3000多一平,他们看好的三房一厅的房型大概需要40万左右。当时那会首付只需要2成,双方商量了一下,父母也帮衬了一些,就首付10万,贷款15年买下了房子。
小夫妻满心期待,终于2003年快到年底拿到了新房。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两人开始精心地安排装修。装修材料都是下班之后精心挑选,瓷砖都要一块一块的看,和装修城老板不厌其烦的砍价。精打细算之下,夫妻俩仅仅花了8万块就完成了房子的装修。自己亲力亲为之下,两人也对这套房子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不得不说,小夫妻俩是幸运的,时间来到了2004年,刚刚入住房子不久,上海的房价迎来了直线式的上涨。他们所在的小区,当初单价3000多买的房子,如今轻轻松松迈过了万元大关。
但是房价的上涨没有让小李太高兴,反而让他陷入了沉思。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动了买房子的心思。之所以想卖房,小李也不是一时冲动,他有自己的盘算:
他认为虽然当时房子的行情是快速地上涨,但即便是自己的房子涨到300万甚至更多,如果房子是自己住,那涨多少都和自己没有关系。他们的房子虽然环境装修都不错,但是通勤上班每天要大概花费3个多小时。与其这样,还不如把房子卖掉,一方面手上拿到现金可以去做投资,另一方面在市中心租房子可以节省时间成本,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小李越想越激动,他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非常明智,但眼下卖房子最大的阻碍就是如何说服老婆?
要把刚买不久,又倾注大量精力装修的新房卖掉,老婆肯定一万个不同意。
怎么办?小李也只有硬着头皮试探着问问老婆的反应。结果当然是老婆的强烈反对。老婆的反对理由也很充分:
1.小夫妻俩好不容易有个安稳的栖身之所,自己的房子才有生活的安全感。
2.我们的房子是自住不是投资,房价无论是涨是跌,无论是赚钱还是赔钱,都无需关心。
3.租房她也能接受,但是小李如何能保证给她一个安稳的生活?
一番沟通之下,小李在老婆这里吃了闭门羹,不过这种情况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为了能说服老婆,小李觉得必须要拿出更充分的理论依据。于是他对当时的二手房的租售价格做了非常详尽的调查后,开始测算给老婆看。
如果选择把自己的房子卖出,以当时的市场价大概120万成交,即便是把银行贷款还清需要23万,他们手上还能剩下97万左右。97万如果做投资,就按照最保守的定期存款利息算:5年期存款年收益大概3.6%,这样每年的利息是34920元,5年就是17万。再加上提前还清贷款还能少付利息21万。这一来一回可就是将近40万的收益了。那5年后总资产120-23+17+14-21=107万。
如果房子不卖,继续还贷,小李算了一下5年还贷需要14万多,5年后还会欠银行本金15万多。如果房价还是120万,那5年后的总资产就是120-14-15=91万元。
做完测算之后,眼看着老婆有些松动了,小李趁热打铁,继续做SWOT风险分析:
如果选择把房子卖出:
优势:1.卖了房,手上有现金可以做投资吃利息
2.租房在市区住,节省通勤时间和金钱成本
3.租房在市区住,生活便利,生活品质更高
劣势: 租房对比自己的房子,没有家的感觉。
机会:手中有了现金,可以选择投资的机会比较多。
威胁:无
当然小李也做了房价的风险分析:
如果这5年内房价下跌,如果不出售选择继续还贷,那就意味着自己的资产大大缩水。如果选择卖房,手头上就有了现金,可以选择做投资或者一次性付清买房。如果房价继续上涨,要达到总资产107万,房价涨幅就要15%,小李判断涨幅不会这么大。当然如果房价涨了,租金也会涨,小李认为这个风险可以规避掉,那就是可以和房东签订一份5年期的租房合同。
经过小李一系列的分析,老婆不仅被说动了,卖房的积极性反而更高了。两人把房子在房产中介挂牌后,还担心会不会没有人接盘。当然最终的结果是,房子出售了,他们最终靠卖房净赚66万,也如愿在市中心的静安寺租了一套很漂亮的房子。
小李当时在网上也分享自己的看法:他建议如果2003年以前买的房子,年轻的朋友应该把房子及时卖了,租个市中心的房子又省时间又方便。他也建议老人们也应该把房子卖掉,与其住在老破小,不如换成现金,租个好房子安享晚年!
#上海头条# #上海身边事#
上海青浦,女子准备把二层楼租出去,让她感觉诧异的是,她贴出去的招租广告,总会被一个陌生男子偷偷撕掉,男子成为她的租客,她却掉进他挖的26万的坑里。
48岁的朱翠芳一头银发,满面沧桑,看上去像七老八十的老太太,这源于三年前的一场变故。
因为工作原因,朱翠芳搬离上海郊区,用多年的积蓄,在市里买了套房,郊区空置下来的二层楼房,她就挂在了中介,为了尽快租出去,她也打印小广告四处张贴,却奇怪的发现,广告总是被撕掉。
几天后,一个叫祁选斌的55岁男子打来电话,对她的房子有意向,约定时间看了房。
祁选斌对朱翠芳的房子很满意,无意间说漏了嘴,原来广告是被他撕的,他为人干脆爽快,也没有使劲压价,朱翠芳也没多想,两人以每年16000元的价格,签订了租房合同。
每次,房租还没到期,祁选斌就提前缴纳,从不用朱翠芳催缴,见了面也是客客气气,从没有任何矛盾。
因为出于信任,也为了省事,后来,房东和租客干脆连租房合同都免了,只写一份租金收据。
朱翠芳租着房子,拿着租金,租客也不难缠,她一度认为祁选斌夫妻是难得一遇的大好人。
可她万万没想到,她眼里的好人,已经炮制了一个罪恶的圈套,朱翠芳已经不知不觉入了套。
随着物价飞涨,房租也水涨船高,朱翠芳和祁选斌的房租,也由以前的16000元,陆续涨到32000元。
朱翠芳早就通过中介了解到,自己这套二层楼,现在的市场行情是,一年40000万租金都很好租,她觉得租客夫妻人挺好,一直抹不开提出涨房租,可自己不涨又太亏了,于是,她去跟祁选斌夫妻商量涨房租的事。
祁选斌听说一下子又涨了八千,没当场表态,说夫妻俩考虑一下再给她答复。
可她没等到祁选斌的答复,等来的却是一张法院传票。
祁选起诉书里说,朱翠芳收到过自己提前支付的16万房租,而且还欠了他10万元,共计26万,要求朱翠芳归还“欠下”的26万元欠款和利息。
简直是胡说八道,朱翠芳一夜之间,从房东变成债务人,而租客变债主,出租房子没挣到租金,反欠租客26万,真是无稽之谈。
朱翠芳怎么可能去给租户借钱?租户又怎么可能提前支付五年16万租金?可让朱翠芳瞠目结舌的是,祁选斌出示了一张欠条,上面不但有自己的手机号码,还有签名。
朱翠芳去找祁选斌理论,却被他们夫妻打的鼻青脸肿。
法院开庭了,祁选斌出示的欠条显示,他不但提前支付五年房租共计16万,还借给朱翠芳10万元,每个月百分之二的利息,协议下面,有朱翠芳的亲笔签名和电话。
经过辨认笔迹,朱翠芳承认字迹确实是自己的,可她非常肯定,她没有打过这张欠条,她也懵了,不知道欠条是怎么回事?
朱翠芳怀疑祁选斌是模仿自己笔迹,要求做笔迹鉴定。
但笔迹鉴定结果,让朱翠芳目瞪口呆,签名和电话号码确实出自她的手没错。
证据确凿,朱翠芳败诉,需要偿还10万本金以及利息,而更让朱翠芳无法接受的是,接下来的5年时间里,祁选斌白住她的房子,不需要花一分钱。
朱翠芳蒙受不白之冤,咽不下这口气,她去法院起诉祁选斌伪造协议。
祁选斌应诉,并且,带来他的妹夫,和他麻将馆的熟客顾女士,来给他出庭作证。
两个证人的证词,将朱翠芳被推进深渊,没了翻身的机会,她百口莫辩,悲痛欲绝。
她又提出用测谎戳穿祁选斌的谎言,结果让朱翠芳绝望了,测谎显示,祁选斌的可信度高于朱翠芳,说谎的那个人更有可能是朱翠芳。
朱翠芳再次败诉了,法院判决祁选斌搬出朱翠芳的房子,朱翠芳要归还26万加利息,不但如此,朱翠芳还有5万多元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朱翠芳不甘心,拒不执行,结果就是,她被当成老赖,卡上资金被冻结,房子面临被拍卖的下场。
急火攻心的朱翠芳,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夜白头,损失惨重,名誉扫地,她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几度轻生。
可如果死了,就没有沉冤昭雪那一天了,她决定死都不怕,还怕洗刷冤屈,她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她不断上诉,功夫不负有心人,转机来了。
祁选斌万万没想到,万无一失的计划,会败在两个证人身上,他请来的两个证人,纯属多此一举,画蛇添足,而且,给睿智的法官提供了翻案的契机。
一般来说,人们对已经发生过,但和自己没有切身利益的事情不会记得太清楚。
但两个证人就仿佛事先预演过一样,说出的话没有任何破绽,没有破绽往往就是破绽,这个不寻常的地方,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法官当机立断,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即把证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很快,两个证人供认不讳,他们在祁选斌的授意下,做了伪证。
也就是说,祁选斌出具的协议是假的,那么,朱翠芳留在上面的签名为什么会是真的呢?
原来,一次朱翠芳收房租时,祁选斌让她在一张白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说有事方便联系,朱翠芳不知是计,便写了,谁知道祁选斌利用朱翠芳的签字,把这张纸伪造成协议。
祁选斌因涉嫌诈骗和伪造证据被法庭判刑,他将面临3-10年的有期徒刑。
#上海头条# #上海身边事#
租房必须看房产证
今天听朋友说,他的一个朋友贪便宜租房,两房押一付三才一万元。结果住了2星期就被真房东赶走,白白损失一万。
这就是所谓二房东的诈骗,这人租房快到期后,或短租房东的房子,然后造一份假长租合同,再租给那些贪便宜的租房客。上海每年上当的人不少,都是贪图小利所致。
避免租房被骗其实很简单的,签租房合同之前,必须要看房东的房产证,仔细核对房东身份证、实际房屋的地址、实际房型与房产证描述是否一致,就这么简单。
贪小便宜吃大亏是千古名言,因为贪小失大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最新消息,检测复测研判结束前,上海各区域继续封控管理。原定四月五号浦西解封果然泡汤了,可是我的租房合同就要到期了,房东还在犹豫要不要续约。[流泪][流泪][流泪]要是房东不租给我了我该咋办哪?[泪奔][泪奔][泪奔][泪奔][泪奔]真的要带着我的小花小草住小区的亭子里吗
上海又一大型长租公寓疑似爆雷:
去年至今,全国已经多家大型长租公寓爆雷,导致房客损失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的房租,还要面对房东上门讨房。
房客到底应该注意些什么才能避免租房导致的损失呢?
请参考 #鸡蛋君视角# :
1. 不要因为便宜,就选择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租;因为目前市场上正规的付款方式是付三押一,有的是付一压一,更安全;
2. 找正规中介公司签租房合同,三方签字,一式三份;合同条款看仔细,尤其违约责任都看清楚;出了问题可以找中介协调;
3. 在某些APP上直接联系上房东,直接签合同时一定要检查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并且身份证要拍照留底;直签合同模板一定要网络上搜索一下,了解清楚违约责任;
4. 如果确实喜欢长租公寓青年公寓的房子,那么签合同时一定付三押一或付一压一;
5. 尽量避免和二房东签合同,如果有,一定坚持付三押一或付一压一。
年底疫情原因,很多房客在上海过年,祝福大家过一个安静祥和的春节。
欢迎关注@鸡蛋君楼市视角 ,了解更多#买房# #选房# 相关知识。
#微头条日签# #上海头条# #租房#
坐标上海。最近在卖房,其中一套房子正在出租。昨天我接到委托卖房的中介电话,讲她犯错了,发朋友圈卖房让租客看到了。因为当时房子出租也是这个中介操办的,所以她和租客互加了微信。
其实让租客看到我在卖房倒也没啥,本来租房合同差两个月就到期了。租客对我的房子很满意,说合同到期她肯定想续租。后来我让中介安慰租客,说现在只是把房子挂牌,真正成交没那么快。另外假如买房人自己不住,租客完全可以续租的。
租客这才放了心,因为租客在租我房子之前遇到过无良房东,租期内卖房还不给违约金…
无良房东确实很可恶!
“二房东”违约后霸占房屋仅仅是民事违约?法院判刑一年半!近日,上海市普陀区,男子蒋某以欺骗手段获得房屋整租权后,私自添加隔断并将房屋群租,在房东发现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后,他以拒不退房、怂恿群租客继续租住、要求免租等手段霸占房屋。普陀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对被告人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案情的发展始末:
① 2019年8月,朱女士通过中介结识租客蒋某,蒋某提出整租房屋用于自家居住,朱女士见他人不错,当天就与之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里明确写明“不得群租、分租,不得隔断”。
② 2020年6月,朱女士被小区物业告知,其房屋已被群租,房屋内隔断在被联合执法强拆数次后,依旧被蒋某重新搭建,再出租。
③ 朱女士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而蒋某居然怂恿群租客继续租住以此对抗。朱女士只好更换房屋门锁收回房屋。此时,房屋已面目全非,家里原本的家具全都没有了踪影,水电煤等费用也拖欠好久,地板因违章隔断基本修复不了。朱女士遂报警,案发。
④ 另查明,2015年4月,蒋某还以同样的手段欺骗租借季先生房屋,拒不退还,不仅造成季先生房屋损坏,而且致使季先生因收回房屋损失1万元;2018年,蒋某以相同手段霸占房东梁女士的房屋,导致其损失3个月房租2万余元。
本案中,普陀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此刻的蒋某可能还在想,我租住他人的房屋,有违约行为,也只是民事纠纷而已,法院判我败诉、判我归还不就完了吗?怎么还惹上了“寻衅滋事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2013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结合法条、司法解释,要成立本罪,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一、主体要件,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主体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三、行为要件,具有“强拿硬要”、“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的具体行为;
四、情节要件,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可见根据刑法第293条第三款的规定,“强拿硬要”、“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本罪。也即是: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二、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三、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三者有其一,均可构成本罪。
首先,蒋某在普陀区已经营“二房东”业务多年,想必已是成年人应该是没有争议的,符合本罪成立的主体要件。其次,蒋某采取的手段均是通过欺骗房东,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不仅将房屋整改为“群租房”转租。而且在房东发现并通知其解除合同通知后仍然拒不退出租赁房屋,仍继续将房屋转租给别人用来对抗原房东,主观上具有故意、任意占用原房东房屋的行为;再次,蒋某在改装出租房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地造成了租赁房屋财产损失、损坏,累计数额有“数万元”之多,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要件。
综上,蒋某故意“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他人公私财物,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褥羊毛”还是要分得清界限才行,蒋某本人在案发前应该也是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被以“犯罪”的形式追究刑事责任,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案列素材来源于澎湃新闻)
我在头条帮忙驻马店站发布了一条战疫帮忙 *求助:我弟一人在上海(20岁),现在转阴了,回租房子的地方不让回,要求要租房合同,他是合租的,室友也在隔离,现在是没地方住,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头条帮忙
鞋匠在沦陷的上海,租房七年,相安无事。抗战胜利后,却有一个军人,拿着9年前的租房合同,霸占了房子。鞋匠无奈登报纸求助:生活停顿,损失甚巨,全家数口,势将待毙。
【旧闻来源】
《联合日报晚刊》1946年7月1日《军人持枪强占民房 皮匠全家诉苦无门》
编者先生:
我是做皮鞋过活的,八一三战事爆发之后,北四川路店面作坊均被倭奴占居,侥幸逃出了全家性命,为了生活计,于民国二十九年在南市蓬莱路普育里三号租赁房屋一幢,租住至今七年之久,相安无事。
本年四月一日重订契约,继续租赁,突于五月二十七日,忽来武装军人三名,内有一人,自称战前房客,“驻防南市三十二军主任卢卓人者”,声势汹汹,逼令出让。当时我家回称,余以合法手续,向首善堂经租处租赁,卢君既是战前房客,应向业主交涉。
不料卢君不问皂白,自动将我家内皮革生财家具等,抛弃楼下,任意毁坏,自由粉饰全幢加以占居,并令余须将全部房屋限于即日迁出,迫不及待。当我向其理论,竟以武器相向。
因见卢君不可以理喻,即向就近警察分局报告,但不受理,故于翌日向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队报告,该队因卢卓人执有民国二十五年之合同,并非强占,谕令可向法院起诉,或向房委会申请。
查卢君在民国二十五年所订之合同,业已逾期九年,既非永久契约,况战事爆发后,即未继续缴付房租,则彼所持契约,有无租赁权利亦或成问题。即有纠葛,亦应迳向业主办理交涉,岂有以武装身份,在这青天白日旗帜之下,拿威胁手段。
且我素以手工度日,自卢君占房后,生活停顿,损失甚巨,全家数口,势将待毙。素仰贵报义仗执言,恳借一角,并求社会人士,主持公道,不胜感祷。
南市蓬莱路普育里三号居民范志善谨上
#打卡挑战局##打开眼界#
@旧闻社:抗战八年,多少家破人亡,这个军人的一纸租房合同,却保管得安然无恙!而且战后,还要用这个废合同,把现在的租户赶出去,不管人全家死活!
看起来,那一纸过期合同,是他强占民房的合理凭证,而其实,更是他卑鄙小人的罪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