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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产权(房改房产权证多久能拿到)

北京,赵先生和妻子都是二婚,而赵先生在二婚之前,有两套房子,不过都是公租房。

后来,他和妻子共同生活的19年的时间里,他利用自己和妻子的工龄,将这两套房子都买断后,变成了产权房,不过房子一直都在赵先生名下。

赵先生也一直以为,这两套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后来在2004年的时候,因为报销暖气费的原因,就把其中一套房子放在了妻子名下。

接着到了2019年,赵先生想把父母留给他的那套房子给卖了,妻子也同意了,于是,妻子就去找了房产中介,将房子挂牌出售。

很快就有人愿意购买这套房子,双方谈定的价格为538万,不过,因为卖房子,需要满五唯一,买房人就能省下3万元,于是,房屋中介的经理给出了个主意,让赵先生和妻子离婚,把房子过户到妻子名下,这样房子就是唯一了。

起初,赵先生不同意,但是妻子同意,所以赵先生也就同意了,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书写了离婚协议,协议的大致内容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婚后无子女。

3,双方婚后财产分割,赵先生名下的房子归赵先生所有,妻子名下的房子归妻子所有。

后来,妻子把房子卖了,拿到钱之后,又花400多万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在妻子名下,由于是婚前购买,自然是妻子的个人财产。

这时,赵先生的女儿知道了赵先生卖房和离婚这件事,本来很安静的家里,顿时像是炸开了锅一样,闹得很厉害。

而赵先生就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房本上,而且还得复婚。本来,妻子已经同意了,不过,妻子要求赵先生的女儿不能再就房子跟她闹,赵先生同意了。

可是等赵先生准备和妻子复婚时,却发现已经离家出走了,而这时,赵先生再想去找妻子,已经找不到了,因为妻子拒绝和他沟通。

在女儿的劝说下,赵先生逐渐地理清了思路,他认为,和他共同生活19年的妻子欺骗了他,骗了他一套价值500多万的房子,所以,他找到律师咨询,想问问怎么能把房子要回来,而律师是这么说的。

1,赵先生一直在说,他有两套房子,他愿意给妻子一套房子,可是从他的所有话中听出来的,他根本就不想给,难道妻子跟了赵先生19年,就得空手而来,空手而走吗?

2,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房的,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享受住房福利待遇的对象应是夫妻双方,而不是售房单位的职工一方。这种住房的产权应属夫妻双方共有,夫妻任何一方对这种房改房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妻子和赵先生结婚之前,两套房子均是公租房,后来,用夫妻两人的工龄买断后,成了产权房,那么,这两套房子就是赵先生夫妻俩的夫妻共同财产。

并非赵先生所认为的他的个人财产。

3,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立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赵先生和妻子领取离婚证的那一刻起,条件就已经成立了,这份离婚协议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从来没有假离婚这么一个说法,既然离婚协议上已经约定了房子一人一套,那么,赵先生没有任何权力要求撤回协议约定。

最后,我还是想劝说赵先生,你没有把妻子当作妻子,这是导致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最主要的原因,而你却不自知。

尽管知道有人囤房炒房,但是关于上海有人一次性抛售同一小区93套房产的消息还是令我惊叹不已!

我国城市最早采用公租房制度,我93年参加工作时还是这样,那时只要结婚就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很便宜,40平左右每月不到10元。

96年后单位自己建房,产权属于单位,根据职工条件分房,个人有居住权,但是没有所有权,分了新房后要把旧房子交给单位重新分配。

2000年左右开始推出商品房,原来的单位住房也进行改革变成商品房,俗称房改房,从那之后房产完全变成了商品,最终发展到现在的情形。

但是房产商品化之后,由于经济能力的差异,房产分配方法违背了“房子是用来住的”属性,有人囤房炒房,有人穷其一生也买不到一套房。

这很显然是有问题的,只要是一个公民,应当保障其最基本的住房权利,就像让他吃饭穿衣一样,哪怕只有5平方,哪怕让他住的远一点,哪怕让他交一点钱,否则就是保障不到位。

上海某地一次性抛售93套房,据说和房产税试点有关系,一旦房产税开征,拥有多套住房的人需要大量交税,房价也会降低,囤房炒房将得不偿失。

这样看来,房产税还是很有必要的,只要能释放房源,只要能降低房价,就是好政策。

#头条创作挑战赛# 这些年来,上世纪60年代的生人们,已经开始进入了退休高峰期了。作为与中国大陆上世纪三年自然灾害相与交集的一代人,并与中国改革开放几乎同步并行的一代人,这些人的经历,可谓是极富戏剧性,也堪称是极其幸运的一代人。

作为其中的一员,我就来说一说自身亲历过的一些时代印记和印象。

首先的一个印记便是时代所赋予的半个农民经历。为什么会说是半个农民呢?因为这其间我不仅仅有放牛牧羊的经过,也有跟班农活的垦荒耕地插秧,乃至于还有过砍柴劈草采药摆摊的历练,烧火作饭乃至于拾粪及恶作剧的打打闹闹,不仅仅让自己感受到了与饥饿抗争的年代感,更是品味了许多地道的烟火气,也让身心在年少时便接续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地气。而之后,又遇到了恢复高考年代的特别际遇,也便挤上了那道众多学子争挤而过的独木挢,从一个道地的农民变身为吃国家粮的居民了。

第二个印记则是国家统包统配的就业机会。当时,无论是大中专生,还是本科生研究生什么的,一毕业也就同步就业了,当时根本就没有什么失业的概念。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全体毕业生都由国家统包统配,每一个人手上端着的是一只金饭碗或铁饭碗。毕业季一到,毕业生人手一张毕业生分配报到单奔赴单位的场面,可是那一时代所记录下来的特殊名信片!而其时,毕业生刚开始工作时的月工资并不高,也不过就是个几十元。不过当时的人民币币值真的很大很值钱,其现实购买力的比值也很强。记得当时国家对于水上专业学生们二十多元的伙食补贴,用于购买食堂的菜品,那伙食可是相当地丰盛。而这,或也说明了当时国家对于蓝色海洋及其海洋的经济开发那是相当地重视了。且当然,能够分配到商船上工作,可是大多数人优先争取的方向。因为当时的船员海员工资及其待遇,相比较于其他行业来说真的很优厚,况且当时就已经可以优先接触并享受到一些如大三件的进口免税商品,这种待遇着实让许多人为之艳羡!也正因如此,虽则要忍受聚少离多和行船走马三分险的现实问题,但当时的许多姑娘对于嫁给船员海员还是心往向之的。这些,与时下的现实境遇,可以说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第三个印记,则是得以享受福利房的事情了。当时的福利分房,虽则条件极其严苛,特别是要求夫妻双方的户口必须同在一个地方,不可两地分居而导致户藉分离,且福利分房时也是按照不同的职务级别进行次序选择和分配的,但这种福利却是实实在在的享受。无论面积大小,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人起码当时都有房子住,且也不用交上价格不菲的房租和物业费。于是,有的人从一房一厅而二房一厅而三房两厅,乃至于分到更为宽敞的住房,其住房面积也在不断地随着职务的升迁而渐次改变,及至于最后迎来了房改房的对应套改时代,在补交了一些土地契税之类的款项后便成为个人拥有的完全产权房了。而相比较于当今每平方米动辙好几万元甚至于上两位数量级的商品房房价,房改时每一平方米不用千元的房价,这种福利对比那可是非常地实在了。当然,相比较于后来的学区房价格,有的分到老城区的老破小房子的同事,又怎么会想到自己当时一不小心便捡到了一套现在炙手可热的宝贝学区房呢?!可见国人讲的"有心插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俗语,实在应验得很呀。

反观时下商品住房高企的房价,以及当下年轻人同事至多能够补助的每平方米1500元的购房补贴,折算一下足够买个1到2平方米的岛内住房,再想一想这一代为数不少的月光一族,仔细计算一下房奴生活状况下的那种承压重量,又怎么能够期望被债务缠身的心灵不被扭曲呢?!那种亟待获得财务"自由"的冲动和渴望,恐怕又会让不少当代人再次体会到被逐利资本所奴役的困境,以及现代"奴隶"在商品社会中的举步维艰吧!再想一想近当代那些经济危机的出现,又有哪一些和房价的崩跌没有关联呢?!而于月光族们而言,其低下的购买力又怎么能够支撑住那些高昂的物价呢?!如此的资本逐利和过度异化,恐怕会产生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危机,在现在看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当时享有福利房的那一代,也就是能够拥有最后一批房改房的这一些60年代之前的人们,起码可以免除自己身为房奴的债务重压啊!

还有一个最为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大多数的上世纪60年代生人,大多或再也不必为会不会遇见延迟退休的划线时间而再去思考打算今后的人生安排了吧。并且,大多数人相对丰裕的退休金(包括不少地方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金),也足够这些退休人员的生活所需了。虽则,这其中还有不少人仍然也要尽其所能力所能及地帮衬下一代,但毕竟自己身上的压力在过去的时代来说,真的还不算太大。

时光荏苒,岁月流苏。年不假与,云烟过眼。海天依旧,江河奔流。花可解语,事无两难。真假难辨,是非多方。只有自然,执于自然!

今天终于把母亲的房产证办下来了 ,母亲的房产是房改房 ,97年就办下一个房产证,不过注明产权个人只占70%,单位占30% 。当时房产证名字就是我母亲的名字,因为我父亲在房改前82年就去世了 。没想到今年办百分之百产权证的时候,房产交易中心以产权不明确由非要公证,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老母亲气得不行,这本来就是我的房子,怎么还要证明房子是我自己的,房产证上不是写着吗 。但是房产交易中心就是不予办理 ,说套改表上有我父亲的名字(虽然注明已去世 ) 。晕!我于是又给在外地亲人和在联系 ,让他们返回来做公证 ,终于在重阳节把房产证办下来了 。我现在想弄明白 ,国家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啊,房改房办理之前一方早已经去世,产权归谁呢 ?

#我的买房经历# #武汉头条# #宜昌头条#

我买了一套房,买得很早(1993年)。我记得那是在国务院第二次房改工作会议之后。

当时人们并不热心买房,《三峡晚报》还开辟了专题谈论:房改之后是租房合算,还是买房合算?

我那时住在当阳城区,是所在单位的福利房,一套建筑面积有108平米,以70%的产权买下来,只需要七千多元,我记得我是靠前在原单位缴了购房款。

几年之后,房改房又有了新的要求,购房人要将剩下的30%产权也出资购买。我按照规定又补缴了三千多元钱。

我的住房问题在房改中是较为轻松地解决了。我记得那次买房我虽然花去了二十三年积蓄的一大半资金,但是没有借钱,没有负债。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消息:

清雅苑,金沙学府,云水苑小区经济适用房,系省直单位专项用房,根据省直单位专项用房配售办法,交旧房换购新房的,产权性质定性为房改房,已可上市交易;无房直接购买的,产权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住房,暂不能上市交易。定性为经济适用住房的省直专项用房的上市交易问题,省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当中。

我们名下的是央产房,不能上市,但孩子面临结婚又缺首付。现在是朋友介绍了人要买我们的房子,给的价格是周边公房的八折价格,全款,我们觉得合理。对方不着急过户,只要十年内能允许过户就行。那请问这种形式对我们来说有没有风险,需要规避什么?按中介来说八折是市场标准,请问有这种标准吗?

回答:

1.这也谈不上标准吧,只是买回迁房和保障房福利房的一种惯例。也就是还不能正常交易的,一般都是八折。但这自己商量,没明确的标准。

2.这对你们来说没什么风险,对买家来说风险不小。这种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那如果将来房子涨价了,你们可以拿这当借口解除合同,把钱和利息退给对方就行。法院是必须支持解除的,是否会判决给些补偿就看法官了。

没什么可规避的,主动权在你们。估计你们是公务员或央企的,那买房的就认为你们不会反悔呗,都是有社会身份的人。

3.总之愿意卖就卖,将来觉得不合适了再商量,毕竟对方顶多是在形式上取得使用权而已,产权并没变更,是否过户的主动权在你们手里。

仅供参考。

如有问题,请点击头像,加关注后“私信”即可。

【#广州拟规定职工违规持有房改房应当实物返售#】广州市住建局日前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解决房改后续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职工违反房改政策规定先后购买两套或以上公有住房(即房改房),若第一次购买的公有住房已达本人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住房面积标准下限,应当实物返售违规购买的公有住房,原产权单位无息返还原购房款。(新快报记者王彤)新快报轻报纸

职场打拼40年(30)

我放弃了即将提任当副行长的机会,义无反顾申请调回老家,朋友,同事,同学,亲戚,都很惊讶,想不通我为什么放弃高管高薪的大好前程,而甘愿回老家当一名默默无闻的一般职员!

当然,也有懂我的:老孙这是想通透了,看开了!

是啊,一旦看开了,想通了,什么高管,什么高薪,也就不那么纠结了!也就无所谓了!

调回老家后,我就是一名普通员工,曾经的过往曾经的辉煌全部成了过去式,一切从头开始,一切从零开始。

我调入的老家支行,行长是州分行空降下来的,副行长是原来的总会计,与我同龄,也是与我同一批提拨的,因为她一参加工作就在银行,所以提拨时顺利通过了人民银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直接任副行长,而我,因为是从组织部调过来的,属于半路出家,就没有通过人民银行的任职资格审查,只能任行长助理。

我和她都是老熟人了,虽然她是副行长我是行长助理,但去州上开会时我们经常在一起,甚至还在同一宿舍,晚上一起逛街一起玩扑克,一直都没有什么过节,一直都相处融洽。

她的脚小,穿33码的鞋子,我的脚也小,也是穿33码的鞋子。33码的鞋子不好买,有时我碰到了,买我的一双也会帮她买一双,有时她碰到了,也会帮我买一双。虽然我们不是那种可以交心谈心说心里话的好朋友,但互相之间相处还算可以,还算友好,互不相厌。

但不知为什么,从我一调到老家,在她的手下工作,她便看我各种不顺眼,各种刁难,用胡传魁的话说:这小刁,一点面子也不讲。各种场合让我难堪,各种话语尖酸刻薄!

州分行的文件通知,让我6月25日前去报到。

于是,我拿着所有手续,比规定的时间提前几天去报到。因为儿子6月24日小学升初中考试,我想等儿子考试结束一起搬家。

原行长已调走,新行长尚未到任,副行长暂时主持工作。

我去向她报到时,告诉她:我儿子6月24日小学升初中考试,先来报个到,待儿子考完试再一起搬家回来!

她严肃地说:不行,州分行的文件是25号以前报到,你必须在25号这天来上班!

态度严肃,掷地有声,不容讨价还价!

好吧,既然如此,我也懒得多说,回到家里把情况对家人说清楚,二弟说:姐你赶快回去收拾,过两天我找车来帮你搬家!

于是,第二天我就回来收拾东西,老公也请假随我一起回来收拾东西。

谢绝了请我吃饭的同事同学和朋友,紧紧张张,匆匆忙忙收拾家里,该搬走的该丢弃的分门别类收拾好,将上班穿的工作服专门放在一个大纸箱里作了标记,因为一上班必须穿统一服装。

2000年6月24日,天不亮,二弟媳打电话通知:他们已经出发了,来了一辆军用货车(二弟退伍后分在武装部,他借了武装部的军用货车)帮我搬家。

于是,我和老公,还有老公的大哥,姑姐姑姐夫,我的闺蜜小羽,我们就把东西从三楼家里搬到一楼,车子一到就抓紧上到车上,儿子已经骑着自行车去学校参加升学考试,我告诉他:考完试就去姑妈家吃饭,饭后休息一下就去参加下午的考试,不要过来了,装好车我们就走了,你过来也见不到我们了。

看着儿子骑着车渐行渐远的身影,酸酸的感觉涌上心头。

中午饭是在半路吃的,我同学夫妻俩在乡镇开饭店,我打电话告诉她,让她准备我们的午饭,我们一到就吃饭,吃了饭就走。

一路风尘仆仆,到了家里,爸爸妈妈都等在我们的新房子里,一起帮着我们搬运,收拾。

儿子打来电话,他说上午考完试他还是骑车先回去了一趟,家已经搬完了,空空荡荡的,然后才去姑妈家吃饭。

我们住的是工行的房改房,开始房改时拥有60%的产权,后来向全部产权过渡又补了钱,拥有100%的产权,当时工行的住房不允许对外转让,只能退回行里,行里如数退还购房款,不计利息也不计升值。所以,搬完东西后,钥匙就交给了办公室主任。

后来,我们委托在一中当老师的同学帮我儿子办转学手续,转学手续上,儿子的考试成绩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那时,满分是100分。

本末倒置。现在很多物业把自己当主人把业主当租户。尤其是老旧小区搞个栏杆就开始收费。

九十年代房改房,大家买公房的积极性真的那么高吗?九十年代不实行万元户了,但是几万元也不是小钱,我爷爷是离休干部身份,买公房交了2万多元,之前交租金是36元一个月。

如果工龄不够,交5万元甚至10万买70年产权?算算5万元能交多少年房租了,这个房租可是稳定不涨的。

而且当时商品房刚施行,价格偏高,大部分工薪阶层是买不起的,所以有关部门和主流媒体的言论都是控房价(图2)。

还有最关键的原因,大部分购买公房的合同,都注明了优先回购权……如果之后想卖,公司优先回购,我理解可能是给新员工?这条我家卖房的时候没用上,公司已经无力回购了[捂脸]但也需要公司出具不回购证明。

当时只有先富起来的那部分热衷于买房,其他人也没富裕钱。我姨是学校老师,垡头翠城馨园建的时候,给了学校指标,老师可以购买,买的人寥寥无几,后来谁能想到收益那么高……

至于这位网友提到的眼光问题,现在回头看,1999年宣武拆迁,要一套房,还是要15万,结论很明确,问题放到当时,结论明确吗?2040年北京房价多少?谁能给个准信?网上还不是天天为了房价到底涨还是跌,吵得不可开交。

现在看,我觉得应该买比特币,实际上大部分人买的P2P[流泪]

老旧小区产权单位和房改房业主才是主人。

金帝

本末倒置。现在很多物业把自己当主人把业主当租户。尤其是老旧小区搞个栏杆就开始收费。

你还是应多了解一下情况吧。我认为这个不是开发商对外售楼部卖的房子。这个应该是房改房1998年房改的,业主只是买了房子的建筑面积(看自己的房产证吧就知道了),而外面的公共面积是产权单位的,属于(国有资产)。

法制民生眼BRTV旗下账号

物业表示,自己拥有小区的产权,停车管理收费合理合法丨向前一步

03:01

大连市区内,像这种老破小有很多。并不是所有的大连人都把这些老破小租赁出去当了出租房。

有很多老人仍旧是蜗居在此!如何改善居住环境就成了现阶段急于攻破的难题。

据了解,这些楼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单位的房改房。一栋楼里有四个单元,每个单元的产权单位居然还不同,有二建公司的,有自行车厂的,有大连锁具厂的………现在大部分单位基本都不存在了。

提个和计划建议,咱也别修旧如旧外墙保温刷油了,这预制板房真不值得修了。直接推倒重盖吧!现在一梯三户,重建后学万达华府,咱也盖成高层,也搞个一梯14户,估计两个楼就解决了坐地户的问题。剩下的你就卖吧,肯定疯抢,根本不用雇网红给你宣传[呲牙]#大连头条#

#东营头条# #东营# #东营身边事# 12月21日,东营留言办就胜利油田职工的房子补办不动产证的求助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2020年启动的为胜利油田职工房子办理不动产证的工作,对广大油田职工来说是一个大福音、大好事,先给咱东营市的领导点赞!!我想针对两个问题进行求助:

问题一 房改房暂停办证:胜利油田的房子有两类,1类是房改房,2类是自建商品房;现在第一类的房改房,不动产证不知什么原因停下来了,我问我们油田这边的管理房产的,说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出证的就出了,还没出证的现在暂停了。这个消息听到后,让人感到心凉,希望咱们的好政策能执行到底。

问题二 第二套房改房什么时候有办证的政策:当前对第1类房改房政策是:只给第一套房改房办证。希望第二套房改房也能尽快出台办理不动产证的政策。因为像我当时买的房子,就是用的同学的第二套房改房名额买的,房子还是同学的名字。像这种情况油田不在少数。因此真心盼望针对第二套房改房能出台办证的政策,否则这个房子住了这么多年,还是别人的名字,以后孩子上学、产权归属,都是未知数、存在不尽的麻烦事。

这两个问题,希望领导能看到,能帮着督促把这个好政策落实到。希望有回复,翘首为盼!谢谢!!

东营留言办理回复:

您好,经转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因近期在油田相关单位申请不动产登记所提交职工房改购房资料审核中发现,部分购房资格界定不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依据有关房改政策办理不动产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与胜利油田相关部门对接,督促其尽快确定有关职工购房资格材料,加快推进油田职工房改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规定,职工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每个职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和享受一次。按照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政策要求,油田职工住房不动产登记时,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办理一套政策性住房的不动产权证,第二套同性质住房无法办理。目前胜利油田正在依据相关遗留问题研究第二套房改住房处理办法,待明确相关办理办法后,将迅速落实。感谢您的留言。!

三供一业房改房小区的公共区域收益归属问题

阳***      2021-10-13 14:46     

小区经过三供一业移交后,目前存在三种情况,一部分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一部分为职工集资建房(购房合同约定为购买的是建筑面积,包含土地使用权),剩余的都是房改房出售给了职工。

现在业主想要利用公共区域收益弥补小区维修基金,但是接收单位以“产权全部归属单位,小区产权属集体所有,用地性质属国用土地,故不涉及公共收益问题”为由,把公共区域收益侵占了。我们认为这不符合《民法典》对共有部分的规定,恳请领导及相关部门给出权威性的解释!便于我们业主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西安头条#回复XA_未央区

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初步了解,根据市剥离办发《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属地区县(开发区)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32号),渭滨社区各直管小区(西核公司各家属小区)物业管理分由2个物业公司实施。其中渭滨小区A、B、C、D区,西安核工业干休所移交西安未央团鑫建设有限公司渭滨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西核高层小区、西核公司东区家属院移交华衡物业进行管理。 因小区年代较长,加之部分移交手续及资料较为复杂,区街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对接西核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明确。同时,区街相关部门将主动与您对接沟通,对有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如您关于此问题有任何疑问,也可直接联系我区住建部门及谭家街道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6263303,86619777。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曹宝利 联系方式:86263303,8661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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