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获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近330万元。12月14日,湖南吉首“初二学生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一案当事人小蒋的祖父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2019年,小蒋学校厕所遭到15人群殴,用随身携带弹簧刀,乱砍,砍伤了3人。一审法院判决小蒋无罪,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检查院抗诉说,小蒋本可以求助老师,同学。不属于正当防卫。被羁押336天,后来还是无罪释放。
十几岁的少年,正处于上学,被羁押了将近一年,心理上蒙上很大的阴影。在向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小蒋提到,多年诉讼缠身,最终扼杀了这名少年希望以求学用知识改变命运的人生愿望,人生轨迹因此被彻底改变。
孩子的一生已经被改变了,无论赔偿多少钱,也难以弥补这些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