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杨永见义勇为救下落水女孩,并婉拒女孩家人的谢金,没想到2年后,杨永却把女孩一家告上法庭,索要26万赔偿金。
“有人落水了!”刚刚卖完货的杨永骑车回家时,突然听到这一声惊呼,湖边围了不少人,怀着好奇心的他,也凑上前去。
只见湖中一小女孩在拼命挣扎着,腊月间河水温度非常低,岸上的人群都只是着急观望,无一人下水施救。
眼看女孩越来越往下沉,性命危在旦夕,杨永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勇敢地跳下水去,冰冷的河水瞬间刺激着杨永的每一根神经。
但他不敢多犹豫,拼尽全力地朝女孩游去,抓住的瞬间,他立即将她托起,让她不再往下沉。
“快游过来,往低处游过来!”岸上许多人在呼喊着,杨永也很想马上上岸,但由于下水时未脱棉衣,此时衣服中充盈着水分,加上还拖着女孩,游动起来无比的艰难。
终于在他不懈地努力下,他拖着女孩到达了岸边,他用尽全身力气将女孩托起,支撑着她往上面走,但由于河岸淤泥湿滑,刚把女孩推上去,又重重地滑落了下来。
几经周折,女孩才得以上岸,家人急忙将女孩送往了医院,此时只剩下杨永一人在水中,人群也渐渐散去。
杨永爬上岸,带着一身的泥水,骑车回到了家中,推开房门,妻子看到丈夫这副模样,大惊问道:“你这是怎么搞的?掉泥水里面去啦!”
杨永便将自己救人的事情告诉了妻子,妻子说道:“你救人当然是好事,但是若你回不来,我和孩子怎么办呢,这么危险的事以后不要干了。”杨永应声答应着。
后面被救女孩的家属通过电台发出启示,找到了杨永。这时杨永才知道女孩姓黄,当天是被肇事者陈某骑车撞入河中的。
当即,女孩的父母就拿出了酬谢金想要感谢他,但被杨永婉言拒绝了,这也让女孩家人非常感动。杨永也因此被授予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荣誉称号,获得5000元的奖金。
本来事情发展到这地步,也算是皆大欢喜了,但往往天不遂人愿。
之后的日子,杨永总会感到全身酸软并伴随着发烧的症状,起初,他并没有过多在意,认为只是平常的感冒,便买了点感冒药,吃完便作罢了。
随着时间的拉长,这种症状越来越严重了,后期杨永关节方面越来越疼痛难忍,于是,他和妻子急忙去往医院查看。这一查,就如一个晴天霹雳一般砸在了杨永的头上,诊断结果为:“麻痹症”。
麻痹症在医学上也称之为“不死的癌症”,会导致身体器官逐渐衰退,特别是运动神经系统的衰退。
此病症也使杨永丧失了劳动能力,加上治病需要的医药费,无疑是给本就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
此时,杨永觉得自己的病应该是因为在寒冷的冬季下水救小女孩导致的,已经走投无路的他,只好找到女孩一家,希望对方可以帮助自己,找到肇事者陈某,赔偿自己一定的医药费用。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女孩家里人并不想帮这个忙,因为他们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便不想再和对方纠缠不休了。
之后他又去求过他们很多次,但女孩家人一概拒绝,最后直接将他拒之门外,他彻底心凉了,决定将女孩和肇事者一同告上了法庭。
2000年底,此案件正式开庭,杨永提出要求对方赔付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26万元。
此事一经报道,瞬间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都纷纷指责杨永刻薄,故意卖惨等等很难听的话,一瞬间曾经的大英雄沦为了别人口中的“小人”。
这让杨永非常痛苦,最后法院在经过认真审理后,还是驳回了杨永26万元赔偿金的诉求,最后判决女孩一家赔偿杨永2500元,肇事者赔偿3800元的医疗费用及交通伙食费。
杨永对于此判决结果不认同,之后又陆陆续续地提起了多次上诉,因为他的病会持续要钱,所以导致这官司年年都得打。
本是为了救人,却不曾想为自己余生带来如此多的麻烦,杨永是否也为他当时的决定而后悔呢?
作者:子兮
参考资料:《因救人伤病缠身,救人英雄三告被救少女》石家庄日报 2006年1月11日
#头条创作挑战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