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资本左右的人不多了
一山一水一座城8#一个敢说真话的房产人 #买房避坑指南#徐州房产 #同城房产 #抖音房产 @DOU+小助手
00:06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观点:被上诉人徐州市政府未给上诉人颁发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本案中,上诉人所购房屋占用土地系划拨取得,作为受让方其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方可依法申请办理出让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诉人以其购买房屋为商品房、购房款中已包含土地出让金、申请已于一审前提交为由,要求两被上诉人为其颁发出让性质国有土地使用证,该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上诉人的行政赔偿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案中,被上诉人未给上诉人颁发出让性质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不违法,上诉人所主张两被上诉人未颁发出让性质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其购买房屋存在市场价值、落户、入学等损失,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上诉人的行政赔偿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6)苏行终122号
关注@常凤江律师,分享更多的法律知识。
#徐州头条#徐州东区某热门楼盘,被投诉了!
徐州楼市发布消息:5月12日,多位市民拨打徐报融媒投诉热线,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景珑樾东方项目好楼层基本内定、定存无法解冻、捆绑车位销售、中介倒卖房号等多项问题。接到投诉后,徐报融媒记者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同时来到合景珑樾东方售楼处。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经开区住建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合景珑樾东方依法依规销售房屋,在开盘时不捆绑车位、销售公正公平、车位明码标价、抖音上发布的买卖房号内容,要追究发布者责任。
果然,走过最远的路还是他们的套路!

徐州通报“限房价、限地价”情况!
6月17日上午,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发布会,通报了我市限房价、限地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
为落实好中央“房住不炒”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工作部署,我市在住宅用地“双限”出让方面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住宅用地采取“双限”方式出让。市区住宅用地在出让时全部设定商品住房最高销售均价(毛坯)和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限地价、限房价,让利于民。
批量供地、防止炒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本年度市区住宅用地集中供应不多于4次,每次供地规模不少于1000亩,第一批次集中供应住宅用地20宗1327亩已上网挂牌出让并接受意向竞买人报名申请,预计6月26日全部完成交易。
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供给。今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较去年实际供应量增长33.2%,单独供给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不少于住宅用地计划的10%,主要满足产业发展、人才招引的住房刚性需求,建成后租赁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解决新市民群体住房需求。#徐州头条# #徐州#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徐州发布《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4月7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多部门,发布《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徐州头条# #徐州#
小区物业费如何收取?长期不住的房屋怎么收费?官方的回复是:
3月11日上午,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永星一行走进徐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
市民提问:小区物业费如何收取?长期不住的房屋怎么收费?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处聂小元回复:
普通住宅业委会成立之前叫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不带电梯是0.6元每平方,可以上浮20%,也可以下浮,下浮不限。电梯是1.3元每平方,上浮的比例也是20%。但是如果业委会成立以后,业委会经过业主大会授权,和物业公司进行一个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的价格。从2020年的1月1日开始,长期不住超过6个月的,要向物业公司报备,物业费是打7折。#徐州头条# #徐州#

#徐州头条#官方发布,徐州新房、二手房一起上涨!
2月17日由徐州市住建局、市资规局联合举办的徐州市土地项目专题推介会上,徐州市住建局通报了徐州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据了解,1月以来,徐州主城区商品房市场出现回升,批售面积同比上升47.46%,销售面积环比上升2.44%,销售金额环比上升5.14%,全市商品房批售、销售分别位居全省第1位和第3位;二手房交易止跌回升,市区二手住房交易面积环比上升5.36%,外来购房者持续增多,市民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愿望进一步增加。
#徐州头条#业主无奈!又一批楼盘被爆......
1、业主担心荣盛城六期存在烂尾风险
据业主反映:荣盛城六期位于新淮海路与杏山子大道交汇处,与2022年1月至今到现在仍未开工,存在烂尾风险,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无果。

官方就此事已给予答复: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您留言反映的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徐州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2023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在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力争如期向业主交合格房。
建设单位表示,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现场约6-8人正在进行少量的找补收尾工作,近期将完成。目前正在与装修单位进行界面移交,计划在本轮疫情结束后,装修班组进场进行全面装修施工。在排除疫情、大气管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业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2、中昂博观资金运作出现困难
据业主反映:我是潘安湖中昂博观府的业主,花光了所有的血汗钱买了该房,最近才了解到房子去年年底就已停工,很可能出现烂尾。

官方就此事给予答复
大吴街道就您留言反映的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的留言后,我街道工作人员再次会同区住建局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并了解情况。建设单位表示,因受整体大环境影响,该项目资金运作暂时出现困难,后续工程推进不力,导致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目前,门窗、燃气、供暖等施工单位已进场复工,争取尽快全面正常复工,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3、十里花溪供水受到影响
据业主反映:十里花溪小区的泵被泵厂拆走,说开发商欠钱,直接停水。
官方就此事给予答复
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您留言反映的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贾汪区十里花溪三期已在住建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关于水泵被厂家拆走造成停水影响居民生活的事件,目前问题已解决,小区已正常供水 。

4、润景新苑大门没有门头
有业主反应:润景新苑东大门没有门头,5号楼没有车棚,充电桩。
官方就此事给予答复
经了解,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就您留言反映的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1、关于你反映东大门门头事项: 经我公司工作人员对接工程部,目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方案正在设计中,预计两个月施工完成。
2、关于你反映5号楼没有车棚、充电桩事项: 经我公司工作人员对接润景新苑物业部负责人,5号楼车棚充电桩正在选址,最迟7月底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近日,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了新城区塘坊二期B、D两地块定销房的规划公示。
据规划显示,塘坊二期B、D两地块规划建设定销房共1822套。其中:B地块建设9栋楼共1058套,D地块建设7栋楼共764套。总建筑面积达28万平方米。D地块将配套建设一所规模为12班的幼儿园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两地块定销房建成后,全部房产由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回购,定向用于安置棚户区改造搬迁户。回购价格为定销房综合平均回购价为6400元/㎡。配套地下室以实际面积为准,回购价格为1200元/㎡。地库按车位个数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40000元/个。
#徐州头条#这里400多户房屋开裂......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板反映,丰县滨河蓝庭小区质量问题四百多户房屋开裂的问题,官方给予答复。
网友:
1.2021年上房后开始陆续发现房屋开裂情况,打12345后,县房屋质检站过来看了后搪塞找开发商修就不了了之。
2.开发商一直拖延不去找出开裂问题的本质原因,也不拿出具体方案。
3.2022年整个小区出现了四百多户墙体开裂的情况,小区围墙坍塌,硬化停车位下沉,很明显的质量问题。
4.开发商拖了快两年还是不提开裂原因,只嘴上忽悠说修,实际想拖延到两年的保质期过了就不管不问了。

5.期间开发商实验的修了一户业主开裂房屋,不久后该业主家墙面开裂的情况更严重。
6.已经出现了外墙开裂往屋内渗水的情况,也有业主屋顶出现了裂缝,也有地板砖出现了裂缝。
7.我们找开发商解决,开发商以不在当地,有其他事拒绝过来解决房屋开裂情况。
8.我们打12345,还是县质量检测站给同样之前的忽悠督促开发商维修来回复我们。
9.我们都是血汗钱买的房子,结果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我们要求要我们自己房子检验合格报告的各种数据,开发商和县房屋质量检测站用同样想要自己去房管局档案室提的忽悠理由搪塞我们。
10.希望领导能尽快督促处理.再过两个月就到了房屋墙体质保期。我代表我们小区几百户开裂房屋业主拜托您了,不到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尽量不给政府和领导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官方回复:

您好!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您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墙面开裂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目前分析原因:墙面出现的裂纹为不同墙体的结合处受环境影响出现的粉刷层收缩裂纹,不影响房屋的结构结构安全。对于墙面出现的裂纹,我局已组织建设单位制定了具体处理方案,该方案已经在10月通过业主代表在滨河蓝庭业主群上发布。目前因业主担心房屋结构安全问题,我局工作人员11月22日下午组织建设单位与业主商议,通过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房屋的结构进行检测来划分责任。目前正在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
2.关于围墙倾斜问题。经核实,围墙倾斜是由于该小区的围墙外城市改造时改变了原来的地形,造成围墙内外的地坪高差悬殊,围墙内绿化土壤高,侧压力大,致使围墙倾斜。目前建设单位已经对倾斜的围墙推倒并采取相关的加强措施重新修建,现已恢复正常。

3.关于车位塌陷问题。经了解部分车位塌陷是由于车位位于小区的雨水收集池的正上方,由于绿化覆盖的土层较厚,长期雨水的冲刷致使土层下沉,对于下沉的车位。建设单位已在上月针对现场的实际状况采取加固措施修复完毕,现已恢复原样。
4.关于建设单位维修了一户开裂房屋,不久后该业主家墙面出现了开裂更严重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经了解,图纸上标注抹灰层应采用水泥砂浆,因建设单位考虑石灰砂浆空鼓率低,所以在不同基材交界处,采用了石灰砂浆替代了原抹灰层。现证实该维修方案效果不佳,建设单位已不再采用该维修方案。目前我局已责令建设单位,积极承担房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维修责任,并督促该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对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徐州市刘先生诉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1年4月15日14:30,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8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徐州市XX县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政府因XX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房屋。
2017年5月XX日,XX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对XX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确定了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XX县沛城街道办事处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因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严重偏低等原因,委托人未能与政府就补偿事项达成一致补偿协议。
2017年7月份,在县国资办、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示、组织下,金拓公司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委托人的房屋拆除,委托人屋内物品、附属物损毁殆尽。上述强拆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县征收办系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故其实施上述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委托人以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被告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确认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2019年9月XX日,委托人向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递交了《行政赔偿申请书》,其于2019年11月XX日对委托人作出的《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
委托人认为,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已经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该违法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委托人向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赔偿后,其应当依法给予委托人公平合理的赔偿。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缺乏事实依据、适用法律错误,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1月XX日对委托人作出的《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并判令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付委托人赔偿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裁定,委托人不服一审裁定,遂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徐州头条##江苏# “全面取消”房产中介?各地在行动,央媒发声,江苏徐州也开展了为期3年的房产中介整治行动!这一行业何去何从?
明明自己可以去看房,为啥还要去找中介多花一份中介费呢?在许多购房用户的心里,都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但事实上,找中介也不是傻,找中介买卖房也有不少好处,比如可以节省时间,自己去买房要去找房源,去交流,讲价都非常耗时,工薪族为了买卖房还要请假等。
本来是好事情,但市面上出现了不少“黑中介”,坑骗了不少购房者,引起人们对中介行业充满了偏见,甚至有很多人呼吁直接取消房产中介行业!

为此,2021年8月份,全国在行动!徐州市住建局、徐州市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出手!
开展了为期3年的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希望中介规范以后,房地产行业也能趋于平稳发展,对于每一位百姓都是件好事。
#徐州头条#持续漏水!徐州一豪宅,上房五年,业主很难!
据昨天的徐视政风热线栏目,徐州庆云桥市中心的——华润凯旋门小区6号楼业主:上房五年来,房屋持续漏水,多次维修未彻底解决。
徐州市住建执法监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张沁回复会调查核实。下线后,执法人员联系了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反映人家中了解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小区于2016年12月份竣工验收通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渗漏保修期为5年,但保修期间渗漏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执法人员已要求开发公司、施工总包单位继续履行房屋质量保修义务。开发公司承诺尽快联系施工总包单位,拿出解决方案。

近日,徐州市住建局等部门召开了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及纾困解难工作会,提出了下调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放松限售、延续人才购房补贴、降低土拍保证金等多项措施。
另外,赣州市于5月1日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到60万,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同日,建行赣州市分行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5.2%,二套房利率下调至5.35%;购房者年龄放宽至70周岁;首付比例调至国家政策规定最低比例。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中央政治局会议最新定调,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一城一策框架下,核心一、二线城市调控政策或将适度解绑,弱二线及三四线城市将加速跟进放松调控,并推出救市政策组合拳,以刺激居民购房消费。网页链接
交了17万,徐州宝妈同意潘安湖生态小镇开发商扣留1点7万!

我叫WM(化名),一个没有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宝妈。2021年3月下旬,我向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寄出题为《徐州恒大潘安湖生态小镇的开发商欺负弱女子》的控诉信,目的让潘安湖生态小镇(昕棠观澜府)开发商能够尽快退还我所交的17万余元的房款(含2.2万元定金)。
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本没有为我调解,于2021年3月30日签发了一份文号为“徐贾市监终(2021)第3号”的《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完全采信了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徐州恒大潘安湖生态小镇客户WM购房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多处颠倒黑白,丝毫不讲人情,公然说谎,践踏了道德的底线,把“诚信”和“同情”这四个字抛到了脑后!
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给我的《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只有3页纸,其中两页是引用开发商的“情况说明”,而我寄给该局的控诉信中,没有引用任何内容。另外,“经组织调解”应该是我和开发商、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方坐在一起,事实上,该局根本没有给我这个“抛头露面”的机会。

按照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所写的“故项目无法为客户武敏退还所交楼款17718元”,这就意味着,我所交的钱是177118元,减去17718元,应该退还159400元!
我考虑再三,答应被潘安湖生态小镇的开发商扣除17718元作为违约金,就打电话给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该局工作人员居然替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说话,主动揽错,说是他们漏写了一个1,应该是开发商“无法为客户武敏退还所交楼款177118元”(我有电话录音为证)。此前,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答应可以退一半,怎么到了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这儿“组织调解”,就成了一分钱不退呢?我不承认,这是乌龙 。
可以说,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袒护开发商,维护的是开发商的利益,调解不力,对我这个弱女子毫无同情心!
雪藏18年!徐州市中心这个232米高楼还能建成吗?

#徐州头条#
据中铁十九局官网消息: 6月20日上午,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北京会见了中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长等一行。双方就徐州中枢街项目进行深入交流,并签署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该项目最早在2004就已启动,根据当年的规划这里包含一座四层的购物中心,一座232米高的综合酒店、酒店式公寓及办公功能的综合楼等。
那么这栋高楼还有希望建成吗?
江苏省徐州市某房产开发公司偷税被稽查,被税局追缴税款和罚款2300万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纳税人名称 徐州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3203***6444
注册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淮***
案件性质 偷税案件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467.35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650.49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17.84万元的行政处理,罚款233.6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公布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注:以上内容为摘录
快讯,徐州市新购商品房补贴合同价款的1%。7月18日市财政局住建局联合发文,即日起至今年底前购买商品房(面积低于144平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给予补贴。这是徐州市今年降息降首付后的又一重磅刺激政策。面对房屋销售严重下滑,土拍市场多次流拍,住房市场低迷。#徐州头条#
#徐州头条#奇怪!徐州这里拆迁,有33套房子没人要了!
近日,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街道办事处在新生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过程中无法联系到部分房屋(接近有33套房屋)的权利人或厉害关系人,目前就此发出了权利申报公告!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期满后仍无人申报权利的,按无主物依法处理。
#徐州头条#吃相太难看,都得吐出来!徐州部分楼盘要还债了!屡屡遭业主维权!
前两年的徐州房地产市场是卖房市场,又是验资,又是装修包,甚至捆绑销售。这段时间,部分楼盘遇到买房人的强力维权,开始“闹”了!
退车位,退装修包,要是不把这些不合理行为补偿来,那就别卖房子了。合法维权、举报,够喝一壶的。
出来混,早晚要还的。#徐州本地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