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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权证(房权证写一个人的名字好还是写夫妻二个名字好)

惊呆了

2021年

新房

被迫拍卖

房产证

都没有办

房产证没转名,拿着有什么用呢?落在别人眼里就是房产证都在你手里了就应该是要你养老

“这是什么神仙婆婆,这样的婆婆谁不想要呢”近日北京,女子跟前夫离婚十多年了,被前婆婆叫到家中,把房产证赠与她,一番话让人听了泪目!

视频中这位阿姨说到:儿媳妇,这个房产证赠予你,我相信你,你心地善良,待人厚道,虽然你和我儿子现在不是一家人了,但是我有孙子,我得把房子留给你们,我心里才能心安!

这位阿姨的一番话说得很诚恳,让人不得不猜想她的儿子应该让她很失望吧!

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儿媳妇和婆婆都是明白人,儿媳妇应该也是一位温和善良贤惠的人!

这位阿姨做出这样的决定,压力也应该很大,毕竟要是自己的儿子不理解自己,也是不好受的,说明阿姨也是位明事理的人!

她没有觉得自己的儿子与儿媳妇离婚了,儿媳妇就不是自己家的人了,能做出这种举动,说明在她心里永远都认这个儿媳妇的!

而现实中很多家庭认为,夫妻离了婚就跟这个家没有什么关系了的,有孩子的可能还好,至少孩子是两个人的期盼,如果没有孩子,离婚之后可能有很多是在不往来了的!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女子离婚十多年后被前婆婆赠房产证#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女子离婚十余年前婆婆赠其房产证,一番话让人泪目:交给你我安心

一女子被她前婆婆叫到家中,随后拿出一个物件让她泪流不止,视频中,老人拿着一本房产证递给前儿媳,女子再三推迟,但是老人坚持要给。

据女子透露,她已经离婚十多年了,而且现在已经二婚,但是和前婆婆相处得非常好,儿子和女子离婚的事一直是老人的一个心病,虽然有儿子和女儿,但老人还是愿意交给女子。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头条创作挑战赛#

辽宁,女子用99万买了一套房子暂登记在外甥的名下。可没想到的是,外甥补办了房产证偷偷将房子卖掉,女子知道后一气之下将外甥诉至法院,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

事情发生在2011年,女子王某在某小区买了两套房,其中一套登记了自己名下,另外一套登记在外甥毕某的名下,涉案房屋面积为142.04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99万元。

房子虽然登记下毕某名下,但是房子的实际出资人和支付装修费用都是王某,待房子装修好后,王某就将房子租了出去,由王某收取房租。而所有的购房资料,包括房产证,都在王某手里。

可令王某没有想到的是,毕某偷偷补办了房产证,将租客赶了出去,并以120万的价钱卖给了李某,李寿美和刘某某去办理过户的时候,出了问题。

王某事后找到了外甥,但是两人之间并不是什么血缘关系,再加上房子被侄子卖掉了,王某便将侄子和李某告上了法庭,之后王某申请了查封了涉案房屋,导致房子过户失败。

@俊哥看法

庭审中,毕某还称,王某是在捏造事实,企图以不法的方式将登记自己名下的房子拿走请求法院追究李女士的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文件而产生的,在该法律文件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本案中,王某是实际出资人,但涉案房产在不动产登记时,实际上是登记在毕某名下的,毕某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是合法的。

王某支付涉案房产的价格,仅是涉及到涉案房产买卖期间所购房款的资金来源问题,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属于债权性质。其对涉案房产的付款,不会造成该房产在合法注册后发生的法律效果的灭失。

毕某不管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人,还是实际权利人,他和李某就该房屋的出售行为所签订的合同都应当有效。

也就是说,尽管王某支付了购房款,但该房产的所有权归侄子毕某所有,毕某拥有出售该房产的权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转让的不动。

也就是说,合同生效后,如果抵押人将抵押的财产转让,对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

本案中,李某买的房屋,属于善意第三人,他在购买房屋之前,并不知道王某是实际出资人。

王某的诉求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为了保障买卖的稳定与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李某的占有、使用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审法庭判决该房屋属于李某,并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求。王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有网友表示,这位女士心真大,竟然将房子登记到外甥名下,这不是明摆着被坑吗?

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看法。

#普法行动##辽宁#

北京,前婆婆叫女子到家中说有重要的东西给她,女子去了之后,前婆婆拿出一本房产证对她说:“儿媳妇,这个房产证我相信你。”

女子很吃惊又很感动地问,这合适吗?

前婆婆说,我叫你管,因为我知道你这个人心地善良,待人又厚道,虽然你和我儿子不是一家人,但是我有孙子,我把这个(房产证)留给你们,我心里才能心安。

看着婆婆满脸地真诚,女子不知如何是好,她哽咽的说,我拿着不合适。

据女子说,她离婚已经十多年了,而且现在二婚,不过,一直和前婆婆相处的非常好,平时也经常去探望老人。

老人身体不好,这件事一直是她的一个心病,虽然,她有儿子和两个女儿,但还是想把房子交给她,前婆婆还表示知道女子心眼实在,别人她都不相信,所以就想要把房产证要给女子。

不过,女子一直在犹豫,“不知道要不要接受?”

老人的一番话可以看的出来是真的想把房产证给女子,虽然女子和儿子离婚十多年但和前婆婆感情处的不错,所以,前婆婆是想把房产证给女子和孙子,其实,老人真正的用意可能是想把房子留给孙子,交给儿媳也是十足的信任。

不过,女子不知道该不该收下前婆婆的这番心意,毕竟老人还有儿子和两个女儿,一旦产生分歧可能会后患无穷,如果对方想争房产,那么这个房子也会给女子带来一些麻烦。

如果女子拒绝不收的话,又怕寒了老人的心,因为老人把房产证交给女子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是想把房子留给孙子。

那么,房屋可以赠与儿媳妇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父母的房子有权选择赠与给儿媳妇。

所以,老人可以将房子赠与前儿媳,可以协议约定。

那么,你们觉得女子该收下前婆婆的房产证么?

#北京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没听说过改密码要“房产证”[捂脸]知道普通存款排队,大客户来了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优先办理!有时候在银行还遇到推销保险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坑里[捂脸]

超超很有钱

男子去银行改密码,被告知需要房产证,银行:不提供不办

02:25

如何开一家爆款民宿

怎么开一家民宿,相信很多朋友们遇到过这种类似的问题,那么对于这类问题如何解决呢?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个人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到旅馆所属的工商所报审旅馆的名称

❷消防大队对旅馆的审批主要包括两方面,前期的建筑审核和装修完毕后的验收

❸卫生许可证审批,拿到工商部门的名称审核后,就可到辖区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

❹环保审批,选址完毕,先到环保局分局办理登记手续,环保部门根据登记的内容进行实地审核

❺领取工商营业许可证,消防、卫生和环保三个部门的审批工作完成后,就可以去领取工商营业许可证了

房产证要不要加儿媳妇的名字?

房产证要不要加儿媳妇的名字对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一个难题。[思考]

当下的房价并不便宜,买房对大多数家庭来说都不是一件小事。很多父母辛苦一辈子也只能攒出一个大城市首付,如果女方只是拎包入住,那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对男方家庭来说确实需要考虑。[尬笑]

假如女方是出于对二人婚姻破败,需要保障这一点来要求的话,那么在买房时女方也应该出一部分钱,这样对彼此都是一份交代。男方买房这种习俗只是传统观念留下来的,并不受什么法律保护。假如男方全款买了房,那么对方是有决定权是否添加你。[泣不成声]

在结婚前面对金钱时,夫妻也需明算账的。[机智]#情感##婚姻#

中国好婆婆。12月7日,北京,一女子被前婆婆叫到家中,之后前婆婆拿出了一本房产证,说的话更是让她感动流泪,前婆婆说知道她善良厚道,虽然和儿子已经不是一家人,可是有孙子,她得把这个房产证给她,这样她才心安。

人心换人心,这个婆婆真的善良又豁达,有多少人可以做到这个婆婆这样?估计全中国都很少找到这样一个。

人家卖之前就跟你说没有储藏间,不存在欺骗,而且人家房产证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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