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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店铺出租(长沙商铺出租58同城)

我在头条帮忙长沙站发布了一条物业服务维权求助:大家好!我们公司租了长沙万博汇里面一套写字楼办公,租期一年,因疫情原因,公司经营有压力,故想更换办公场地,我们4.5万押金不要,只需把自己个人物品搬离出来,但出租方不准搬离,需要我们支付,在押金不要的情况下,再支付四个月违约金10来万,物业公司还违规锁货拉拉车主的车,故请头条帮忙。现在营商环境不好的情况,经营有压力,还强行这种霸王条款,哪个还敢来租万博汇写字楼办公!特请帮忙!求助人联系电话18673130810@头条帮忙 @潇湘晨报 @帮女郎一帮到底

还是长沙开放,出租女仆都产业化了,标注除了过夜,服务的还挺全面的。

令人唏嘘!长沙某小区临街铺月租低至0.3元/㎡·天仍无人问津!

如照:长沙某小区内一门面上方贴着一块横幅,写着“门面优质招租,租金低至9元/㎡·月”。

 

安置小区过去一直是上班族眼里的“香饽饽”,租金不贵,小区的商业又能满足日常的生活需求,唯一的缺点就是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差了点。随着城市开发建设和交通、商业配套的完善,现在的租客,特别是年轻人更喜欢选择舒适性更高的公寓或次新高层住宅区,逃离“老旧破”已经成为大部分年轻租客的优选。

 

租房群体的流失导致消费需求锐减,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商铺经营的衰落,安置小区内的一些店铺不得不关门歇业,门面转租更是无人“接盘”。如果不是位置非常好,这些门面哪怕用来做车库都会被人嫌弃,唯一的命运难道就是永远被空置?

 

其实,当前长沙的商业迭代与自淘汰已经非常普遍,诸多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商铺都已经陷入了困境。原设计商业配置过量、管理落后、消费人口流失,这类安置小区里的商铺遭遇“关门潮”也是必然之事,只是有些依赖商铺存活的家庭又会是什么境况呢?

长沙西长街改造基本完工啦!今天来现场实拍,发现店铺已进入招租阶段了,估计很忧就可以开门营业了,这么好的地段开业后人气估计会超越太平街,万达这样商业综合体引流,你们认为西长街前景怎么样,欢迎大家评论区来讨论

#长沙甲级写字楼空置率继续下行#【去年长沙甲级写字楼租金87.9元/月/㎡,搬迁是成交的主要驱动力】2021年,长沙甲级写字楼市场租赁成交活跃促进空置率继续下行,搬迁仍是全年租赁成交的主要驱动力。戴德梁行数据显示,去年,长沙甲级写字楼市场总存量维持在256.5万平方米,核心商务区整体空置率较2020年末下降8.1个百分点至37.1%。租金方面,同比小幅上涨1.3%至每月每平方米87.9元。(全媒体记者 卜岚)去年长沙甲级写字楼租金87.9元/月/㎡,搬迁是成交的主要驱动力 - 三湘都市报

长沙大王山这个正在出租的房子应该起个名叫红楼,房主向女士现在正以年租36000的租金价格对外出租。据说距离洋湖也就10多分钟车程,对于长沙城里人来说这个房子如果租下来可以做成一个庄园,占地有900平米,建筑面积有500多平米。这样的房子闲置了多可惜。#农村租房上美丽新乡村网##农村房子出租上美丽新乡村网##农村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以美丽新乡村网下载#

这心也太黑了吧!在湖南长沙,陈女士和房东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房东提出一年涨租2万,陈女士不同意,房东就断水断电,甚至趁她不在,进店把她投资90万的店给砸了,然后租给别人,当女子质问房东时,房东说:“你去告我呀“,

陈女士打算投资一家水果店,当时便到处找店铺,很快看中了一个人流量不错的位置,在沿街转角的位置,经过一番考察之后,就跟房东商量着想租店面。

房东开价比较高,租金要150000元一年,而且要求一次性签订10年的合同。陈女士也正有长期经营的打算,但是觉得租金太贵了,便与房东讨价还价,蕞后确定前面3年的租金144000元。

然后,从第四年开始,每年每月递增500元,也就是说第四年每月12500元。当时这租金比周围的贵,但陈女士觉得地段好,贵就贵点,咬牙把店铺租下来。

因为有十年合同,陈女士放心投入装修,前前后后大约花了90余万元,迅速把店开了起来。

前三年生意还不错,陈女士本以为好日子即将开始,因为在这期间,周围的店铺租金都涨了不少,陈女士因为写了10年的合同,前面3年租金没涨,她还有点庆幸。但万万想到,3年租期还没满,房东就提出涨租。每年从144000涨到164000元。

听到这话,陈女士瞬间就懵了,觉得自己明明跟房东签了10年的合同,每一年的租金明明白白地写在上面,合同白纸黑字,双方也签名了,现在涨价这份合同签了有啥用呢?于是回绝了房东。

谁料,房东的做法,让女子特别的气愤,为了涨租,无所不用其极找陈女士的麻烦,比如,不通知他们水电费的信息,或者断水断电的方式,来逼迫陈女士就范。

又因临近过年,陈女士准备归家过年,对于房东的行为,就想等年后再同 房东沟通理论。

结果陈女士从老家回来一看,直接崩溃了,90多万装修的水果店一 夜之间变废墟,更离谱的是,有个人跟她,自己已经把店铺租了下来,要进场装修!这换谁都得气得昏厥,辛辛苦苦赚的钱却是一场空。

这操作直接把陈女士气哭,于是打电话找房东理论,却被指责不交水电费,还违反合同将店铺转给第三人经营,所以有权解除合同。

听完房东的话,陈女士懵了,陈女士表示每月的水电费都有按时交,房东从不抄单给她,只能等到物业催收单才补交,但从未逾期?更没有把房子租给别人。

这时的房东却拒绝沟通,甚至嚣张的说:“不要纠缠,有本事去法 院告我”,说完挂断电话。从此陈女士三番五次打电话都被拒绝了。

陈小姐无奈之下,只好向有关部门求助,希望能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素材来源:湖南都市)

1.那么从这件事,房东私自砸坏陈女士的店铺,有没有违法呢?

店铺出租出去后,房租的使用权已经转移,就算房东拥有店面的所有权,也没有权利擅自进入该店铺,更没有权利动店铺里面的东西。

所以,像房东私自砸坏店铺,搬空里面东西的行为显然违法。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他人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的刑期、拘役或者罚金。一般来说,故意毁坏私有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

2.房东能不能单方面涨租呢?

根据《民法典》第 119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所以,陈女士在和房东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房东不能单方面提高租金,更不能以此为由把租赁合同给解除,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还需对陈女士进行赔偿。

3.合同期内房东有权对出租房进行断电断水吗?

房东作为出租人,应该根据合同内容来行驶断水断电的权利,如果合同内有明确规定房东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可以断水断电,那么断水断电之前必 须通知承租人。如果把停水停电作为逼使承租人交纳房屋租金的手段,是违法的。

所以陈女士在没有违反任何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房东这样做显然是不合理,陈女士可以与房东协商沟通,在协商无果后,陈女士可以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来维护自己。

4.租房时,在合同期内,房东要涨价怎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出租人要涨租金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涨租金的,承租人应该履行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如果协商不行。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 民法 院起 诉。

所以陈女士可以和房东商量,看能不能不要涨租,毕竟这店面的租金是比较高的。或者一次性不能涨的太多,这样或者可以避免这件事的发生

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都都觉得这事房东做的确实不地道,既然签合同,那就要按照合同办事。

确实房东的做法不仅仅是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更重要的是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蕞起码的准则。

以后谁还敢跟她租房子呢?

这事不知你怎么看呢,租房合同内,应不应该随着周围的租金提高而提高或者降低来降低?欢迎在留言区留言。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要上头条#

长沙最能打的奶茶店茶颜悦色临时闭店七八十家。

这种临街商业、综合体生意,人气是关键,大家都不出来逛,生意就只能黄。

茶颜生意算好的,其他品牌的奶茶店更不好过,便利店、粉店、包子店、服装店,很多也是艰难度日。

房租、人工,是街边店铺的两大成本,随便找个小区,去看看门面出租、转让的广告,就知道实体店生意如何,小老板日子怎么样。

小生意难做,不只是我们如此,美国也一样。一个人口几千的小城镇,本来有杂货铺、药店、加油站,看起来欣欣向荣。结果,沃尔玛一开,死神跟着来,所有店铺都得倒闭,原来的小老板哭晕在厕所。

沃尔玛赚的钱都回流总部,导致当地越来越贫困,所以很多红脖子痛恨大公司,希望回到自给自足的社区经济。

个体户被大公司打败,低效被高效打败,这是无法避免的。

如果开不了大公司,对个人而言,就只能打造自己的独特性,让自己无法被取代。如果是可以批量复制的生意,就不要轻启,你干不过拿了投资的连锁公司。

花200多万买的小区门面租金才7000多一月,门面商铺投资真心还不如去银行理财!

多年前在长沙雨花区沙湾路上,花200多万买了个123平方的小区临街门面,当时买的是最后一个,还特意找朋友打了折,美滋滋以为占了便宜。

由于第一次投资门面没有经验,后面出租一直不顺利,才发现这个门面有个致命缺点:

就是门脸太窄,属于前面窄后面宽的L型。虽然面积比较大有100多平,但租金一直租不起价。

最开始是租给隔壁车行,车行属于扩大经营使用,空门面租金8000元/月,一年多后车行生意不好提前退租了。

闲置招租了几个月,出租给开了个米粉快餐店,老板自己做了中档装修,前后租了3年多,租金从最初7800元/月到退租才递增到8800元/月,前年年底疫情前由于生意不好也提前退租了。

空门面由于租金不理想又闲置了几个月,最后只好低价租给了做米粉快餐店的老板,疫情原因租金低到7500元/月,早几天又听租户老板说生意不好,可能年会要提前退租了,看来餐饮业的日子确实难熬啊。

哎,真的是一声叹息,满肚子伤心泪啊。为了这个门面操碎了心,早知道拿这点钱随便买个银行理财,既省心还收益高得多啊,哪里会有这么多麻烦和操心事。

门面空置租不出去着急还要交物业费,租出去租金低还时刻担心退租,现在门面投资真的就是个烫手山芋,根本没有早些年不想事的待遇了,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以前人人想买门面做招租婆,现在有门面的业主都是满腹心酸泪。

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实体经济会更加艰难生意难做,门面商铺也跟随只会越来越鸡肋,出手预计也有难度,奉劝大家投资门面一点要慎重,没有把握的千万不能随便再买门面商铺了!

大家对于长沙市的门面有啥看法,都来聊聊,也给我出出主意。

#长沙头条# #长沙身边事# #投资理财#

昔日的长沙火车站商圈人流如织,大小商铺林立,繁华似景!

网络购物的出现,长沙高铁站的诞生,这里的人流减少了,商铺也空了。而一场疫情的发生,生意红火的米粉饭店都难以生存,关门歇业,转让出租。笔者真不忍心将把拍摄的图片上传!

原址改造的火车站广场面貌一新,大大增添了省会艳丽的风彩!但愿疫情过后,这里的商圈能重新焕发生机!!!

带了*号的城市(长沙)

3月出租率124%

4月上旬出租率仅仅只能做到98.87% ,均价近200

拜师学艺去明天!

“有本事你就去告我啊!”湖南长沙,一女子以每年144000元的价 格与房东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可是还没有到期,房东就要强行涨租金,每年再涨20000元,被她拒绝了。没想到房东很嚣张,直接来了一拨野蛮操作,气得她向法 院提起了诉讼。

陈小姐是做水果生意的。她相中了房东刘先生的门面房。双方谈妥,每年144000元的房租,签了10年的合同。陈小姐一次性付了10年的房租。她又花90多万元进行了装修。

起初,生意不怎么好,好不容易,生意慢慢有了起色。虽然每天都是起早贪黑,累得腰酸背痛,但是她很欣慰。陈小姐以为收益会越来越好。没想到,生活中的事情往往出人意料。

这天,刘先生联系陈小姐,告诉她,要涨房租了,每个月涨20000元,要她尽快一次性转给他。陈小姐觉得租期还有好几年才到,这是房东违约,也没有多想,就直接回绝了。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刘先生为了尽快赶走她,开始了一系列野蛮的操作。

他先是给陈小姐的门店断水断电,给她的生意带来麻烦。陈小姐也没有往心里去,继续与他沟通,继续经营自己的水果店。

等回老家过完春节回来,她来到门店一看呆住了!

水果店里,所有的东西被搬空了,装修全部被砸毁了,90多万装修的房子,一 夜之间变成了废墟,真是血本无归啊,陈小姐崩溃了!

原来,房东趁陈小姐回家过年的空隙,请了搬 家 公 司,搬空了所有的东西,又请人砸毁了装修,就是想逼陈小姐同意涨房租或逼走她。因为他的房子不愁没有人租,真是太过分了!

陈小姐眼看自己辛苦赚的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她气得几乎昏厥了。冷静下来,她联系了记者,帮自己讨个说法。

陈小姐与房东的矛盾,究竟是不是因为涨房租引起的呢?

记者联系了刘先生。对于记者的疑问,刘先生没有正面回答。他只说是陈小姐欠了水电费,违了约。显然,这个理由很没有说服力和可信度了。因为没有按时交水电费,就砸人家的店铺,显然不合情合理。

陈小姐当场反驳房东的说法。她告诉记者,只有房东把水电费的单子发给她,她才会把钱转给房东。房东没有发给她单子,她就没有交,况且她这个月还在用,不可能去交下个月的水电费吧?

陈小姐当着记者的面,拨通房东的电话,诚恳地希望与他见面协商,说清楚自己到底哪里违约了,该怎么办。但是房东竟然嚣张地说,你要是不服,你可以去法 院告我啊!

眼看与房东无法沟通,她与记者来到高峰社区,希望得到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可是社区的一位领导李先生却说:这件事在社区已经协调过几次了,却没有结果。有一次双方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吓得房东不敢来了。

还有一次,李先生打电话让刘先生过来协商解决此事,刘先生让李先生保证他的人身安 全才行。但是李先生觉得自己不是派出所,无法保证。所以刘先生就不敢露面来处理了。

陈小姐依旧保持良好的态度,她表示希望与刘先生和平解决此事,获得他的赔偿。李先生也说,他们也一直联系刘先生,但是他就是不肯出面。

蕞后,陈小姐表示,她要起 诉刘先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损失得到赔偿。小编也衷心希望她能为自己讨回公道。

@清新小柠檬wf

陈小姐与房东签了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27年才到期。现在房东要违约,给她涨房租,逼她搬家。

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了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 578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可见,刘先生作为房东,在与陈小姐签的合同期内违约了,他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刘先生用野蛮的做法,逼陈小姐走,砸毁她花了90多万的装修,已经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了。

《刑法》第 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 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 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及 其恶劣的;等等。

损坏私人财物涉及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损坏公私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了。何况他损坏了90多万元呢?这下子他跑不了了。

作为房东,如果想方便自己涨房租,可以与租户一年一签约。不能失去诚信,揣着小人的心思,表现出流 氓的做派,蕞终害人害己,让自己后悔一辈子。

遇到如此没有契约精神还蛮横的房东,你会怎么办呢?

#头条创作挑战赛# #人生百态# #

注水沙感觉自己天下第一//@浪子走中国:湖南长沙,高桥火焰社区,一直以为这里是长沙最大的城中村,这里的房子都是90年代建的,空中错综复杂的电线,生活气息很浓,小宾馆,出租房,按摩店多如牛毛,居住的都是外来打工人群,我每次来长沙都会在这里住宾馆,因为这里的消费低,小宾馆的性价比高,这里跟很多城市的城中村没什么区别,但很多长沙的朋友都不认为这是城中村,说居住在这里的都是百万千万富翁,说实话我真不敢相信,因为这里的房子普遍环境不好,隔音差,楼梯里面很暗,还容易撞到头,难道是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吗?如果我理解没问题的话,我觉得这里的房东才是千万富翁,千万富翁是不可能住这里的,我看到的最多的都是外来的打工人群

浪子走中国优质旅游领域创作者

湖南长沙,高桥火焰社区,一直以为这里是长沙最大的城中村,这里的房子都是90年代建的,空中错综复杂的电线,生活气息很浓,小宾馆,出租房,按摩店多如牛毛,居住的都是外来打工人群,我每次来长沙都会在这里住宾馆,因为这里的消费低,小宾馆的性价比高,这里跟很多城市的城中村没什么区别,但很多长沙的朋友都不认为这是城中村,说居住在这里的都是百万千万富翁,说实话我真不敢相信,因为这里的房子普遍环境不好,隔音差,楼梯里面很暗,还容易撞到头,难道是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吗?如果我理解没问题的话,我觉得这里的房东才是千万富翁,千万富翁是不可能住这里的,我看到的最多的都是外来的打工人群

湖南长沙,陈女士租房开水果店,装修好的店却被房东砸了。陈女士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10年每年租金14.4万元。陈女士只用了三年。房东说她一年加2万元房租。陈女士不同意,但让她没想到的是,房东居然把她花90万装修的店铺砸了。

2017年,陈女士与房东签订了十年的租赁合同。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年租金14.4万元。往年陈女士一直按时交房租,但今年房东突然告诉陈女士要涨2万元房租。

陈女士刚花了90万装修,钱还没赚回来。这时候涨房租无非是在伤口上撒盐,陈女士自然不会同意。

然而楼主却以此报复。起初,断水断电。见陈女士忍了,房东随后开车堵门,让他们没生意做了。

后来陈女士回老家过年,回来看到自己的水果店一片狼藉,直接傻了。店里的柜子和货架都不知道她在哪里,她让房东不要理她,只留下一句“法庭上见。”

这让陈女士很崩溃。就算房东是甲方,她也得遵守合同。看到陈女士不满意,房东还特意打印了解除合同通知书。

取消的原因首先是水电费。房东要求陈女士这个月底交下个月的水电费。谁会同意这个不合理的要求?哪个楼主没有拿着水电费清单要钱?第一次听说租房要预付水电费。

擅自转租第三方,用父母给的钱装修也叫转租第三方吗?陈女士以人格担保,水果店的经营者只有她自己。

最后,如果不按时交房租,陈女士怒不可遏。他们转给房东的房租是合同上写的14.4万元,房东却说房租涨了2万元,要交16.4万元房租。陈女士自始至终不同意涨房租。为什么房价涨就涨?

不仅房东拆了自己90万装修好的店,陈女士还赔了钱。现在,房东已经表示违约了。既然房东这么不配合,陈女士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起诉?面对这个问题,陈女士说,她还是想继续做水果生意,不想把关系搞得那么僵。

由于陈女士要求房东不要动,只能由社区出面协调,于是调解员陪同陈女士来到社区服务中心。没想到工作人员看到陈女士就很头疼,因为之前社区已经就此事做了多次调解,最后只能以泪洗面收场。

从此小区就打电话协调房东说她不露面了。所有的损失都要陈女士自己承担吗?对此,陈女士表示将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视频上传到网上后,

有网友说:这个楼主太黑心了,简直是抢劫。合同日期未到之前把房子转租给他人是违法的,完全是一种死耗子摸不着冷的态度,不要脸。

也有网友说:现在做生意不好做,租金大商,都是給房东赚钱。房东不好,眼红了,我也碰到过这种房东,我不过房租低装修低,就没去告房东了

还有网友说:我都是房东老板,从来不把金钱放为重要,一直都是大公无私的态度,和气生财,这样的房东早晚要一无所有的。

房东有没有权利擅自进入出租的店铺?店铺出租出去后,房东以收取房租的方式,让渡了自己房屋的使用权。在此期间,承租人是有权利合法使用该店铺的。

未经承租人同意,即使是房东,也没有权利擅自进入该店铺。房东私自进入店铺,并砸坏陈女士的装修搬空陈女士的东西,显然是违法的。那么该行为也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如果涉及合同或经济纠纷的,警方一般不予刑事立案。所以,遇到此类案件,租户维权的确很困难。

房东借故违约,能成立吗?有租赁合同在,交多少钱租金,每年递增多少房租,都是有合同约定的。房东当方面涨租金,显然是违约的。陈女士当然有权补交超出合同部分的租金。

至于逾期交水电费的问题,据陈女士陈述,都是按期交的,不可能这个月交小个月的。至于分包的问题,要看具体合同约定,父母来帮做生意,算不上分包。按照报道的内容来看,房东明显属于恶意违约。而据评论区一位知情人士称,此前房主也曾霸道违约,可能是尝到甜头了。

陈女士该如何维权?社区只能协调解决。但房主始终不配合,问题很难解决。陈女士一是可以刑事报案,通过刑事来压着房主调解。二是起诉解决,这样子生意也做不下去了。那就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主赔偿装修损失和经营损失吧。从现有证据看,房主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承担赔偿责任是必须的。对于这种人,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给他狠狠的上一课,让他知道疼。

这件事说起来房东确实做得不地道,既然签了合同,那就要按照合同办事。如果在合同里面写了房租每年递增,那没得说,如果合同里面写了房租在10年的时间不变,那就应该按照合同来,这样单方面的违约并且还砸了人家的装修,再霸道的把店转给第三方,完全就是不地道的做法,就算是上了法院,也是输理的一方。

即使房东有必须要涨房租的理由,也需要和租客好好协商。而不是通过断电堵路,甚至破坏陈女士的个人财物,以达到目的。这样未免让租客太过寒心。

对此大家怎么看?陈女士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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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关注和点赞!#长沙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湖南长沙,李先生与一名美女主播签订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两个月后,女子却要提前退租,遭到房东拒绝,并要扣下4800元的押金,女子一气之下给家电灌水,房东见状委屈直呼:我被女子的美貌欺骗了。

李先生刚买了一套新房准备招租,一天,中介给李先生推荐了一位漂亮女子,李先生看对方衣着整洁,眉清目秀,心想对方肯定是个爱干净的人,感觉把房子租给她也很放心。

刚好女子看完房也觉得很满意,双方一拍即合,当场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每月4800的房租,付二压一。

女子当即缴纳三个月的租金后,立即搬进租房,在这个期间内,两人相安无事地度过一个月,因女子是做主播,平时需要在屋内做些拍摄事宜,李先生认为只要女子好好交租,做好租客本身就行。

可是,事情往往没那么顺利,两个月后,女子迟迟没有转账给李先生。一开始,李先生认为对方可能经济上出现困难,于是打算推迟一周后再索要,可是见女子仍没有续租的动作,无奈的李先生只好上门讨 说法。

等到上门询问时,女子却表示要提前退租。由于两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是一年,现在女子只租两个月就不租,这已经属于违规行为,按照租赁合同,李先生就没有退还女子的押金。

对此,女子表示没有意见。但是到了月底,女子却始终没有要搬走的意思,甚至希望李先生多让她多住几天。

李先生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租期已经到了,女子又不续租,哪有继续赖着不走的道理?更何况,女子违约在先,还是提前退租。

李先生表示自己还要重新把房子挂在中介重新招租,若是有人上门看 房,而女子还不搬走的话,那房子也就没办法租出去了。

随后,李先生联系中介,强行要求女子尽快清理行李后搬离租房。

面对翻脸无情的房东,女子认为对方有些不可理喻,于是决定进行报复。

当天,李先生来验收房子,谁知,打开门的一瞬间,李先生就被吓傻眼了!刚出租时,房屋一片干净整洁,家具完好无损。两个月后,房屋充满臭鸡蛋味,厨房的餐桌,水池都是垃圾,冰箱上更是洒满鸡蛋液。

更让李先生气愤的是,电视机和空调都被人灌了水,洗衣机和卧室空调的电线被人全部给剪断了。

李先生随即拨通女子电话,没想到电话已被对方拉黑,即使换了妻子的电话,对方仍是不接。

李先生无法相信,这么一位漂亮爱干净的女子竟会干出这么离谱的事情,随后找来记者将此事曝光,要求女子做出相应的赔偿。

当记者了解事情的情况后,随即问李先生,女子为何会有这种报复性行为?李先生推脱自己不知情,而中介却道出了实情,因女子要提前退租,李先生不给退还押金,而当女子提出想多呆一星期的要求,被李先生拒绝并要求女子强行搬走。

也许是因为女子心生不满,就对租房内的家电进行破坏以发泄不满的情绪。

对此,李先生表示他是按照租赁合同办事,对方违约在先,自己扣除押金完全是合情合理。不续租还想继续多住几天,哪有这等好事,自己根本没错。

现在李先生要求对方赔偿损坏家电造成的损失。也希望记者曝光后,女子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主动联系他,协商沟通赔偿相应的损失。否则,他将走法律途径进行维 权。

就这件事来说,李先生已与女子签订租赁合同,女子理应正确使用原本提供的完好家电。可事实上,女子不仅没有合理使用家电,而且还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给电视机,空调灌水,这样的行为明显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从法律上来讲,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一般会有两种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而到底适用哪种处罚,就要看女子所损毁的财物价钱,是否达到5000元以上。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尚且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损害财物价钱的多少,是需要经过鉴定后,按市场均 价来判断的。

若损失达到了5000元以上的,女子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的刑事处罚。若损失未达到5000元的,可视情节轻重,处5~10日,或10~15日的治安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居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合同期限是一年。是因为女子提前退租,这就属于违约行为,那么李先生不退押金合理吗?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李先生是可以扣下女子的押金,并要求女子赔偿损坏家电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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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一人出价!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白芙塘一栋4层楼,降价51万没人要!

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白芙塘101号房屋,房屋用途:住宅,产权面积341.18平方米,产权证实际层数为三层,房屋实勘为四层,第四层为房主自行加盖,不在产权面积范围内。房屋内部已改造成多个单间进行出租,一楼为两个门面,二楼为四室一厨一卫,三楼为五室三卫,加盖层为四室两卫。

评估价143万元,起拍价92万,相当于64折,每平方2千6,1559人围观,47人设置提醒,却无一人报名,无一人出价. 这是什么原因呢?

#长沙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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