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给员工开了一份购房《收入证明》,没想到员工却拿来告单位,虚假的收入证明不能随便开,因为HR少写一句话,公司赔168000元!
事情是这样的,老刘买房办理按揭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就让公司HR帮忙开证明。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月工资为6000。但是银行说老刘的收入证明不能低于12000,才能满足老刘的贷款要求。 于是老刘找到公司,提出虚开高收入的请求,按月薪13000来开证明,公司考虑到员工买房贷款的紧迫性,开个证明既能满足员工的生活需求,又能增加员工的稳定性,也爽快的同意了。 贷款下来没多久老刘就辞职了,并以公司长期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工资。提供的证据就是公司当初开具的收入证明。 直到被人告,公司才发现原来给老刘开具的收入证明中没有加上【此证明只作为员工购房贷款专用,不做其他用途】,因为一句话,公司赔了168000。 先来看看公司赔偿的168000是怎么回事。 首先,公司给老刘开具了一张13000元的收入证明,要求公司按6000元/月的标准支付差额工资。 其次,老刘入职两年,共计24个月。公司需支付168000元。 所以,公司开具各类证明一定要按实际情况来,特别是涉及到金钱的,不能出于好心为员工而出具不符合实际的证明,否则最终的结果就是败诉。
信用卡逾期,去银行办理征信,银行要社区开据这120天居家隔离无收入证明,社区不给开,银行要这证明才能取消不良征信,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流泪]
疫工补客服给我打电话,确认了我的信息,要我提交社区出具的封控期间无收入证明,但是社区包户干部说这个证明没有文件怎么开?我很郁闷,为什么有些惠民政策到基层执行起来这么难!疫情期间封城封村封小区封入户门怎么执行的那么到位!一个政策出台,要有好几个部门配合,其中有一个环节衔接不上就执行不下去!就好比网上天天发的这个区长那个书记在群众当中的激情演说所谓的减免物业费,停车费,暖气费的时候,老百姓高举双手欢呼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