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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房屋出租(营口房屋出租最新信息)

“自己的房子居然要不回来。”在辽宁营口,一男子将自己的房子出租,一年到期后,对方却拒不搬走,也不交房租。没办法,男子到法院起诉,但法院却判男子败诉……

男子廖先生赚了点钱,就想着买套房子作为资产,租出去了还能赚点钱。于是,在2019年12月时,他以11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29平方米的二手房,房子原主人是刘某,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子按照相关程序过户到了廖先生名下。

按合同约定,刘某得在一个月内搬家腾房,可是快到一个月时,刘某提出,想租下这套房子给自己近70岁的母亲居住。

廖先生本来买房的目的也是为了出租赚钱,他想着租谁不是租,于是双方商议后,廖先生就以每年12000的价格将房子租给了刘某。

转眼一年租约到期了,可刘某却不知所踪,只有他的母亲一直在房内居住,廖先生想收回房子,但看到刘老太太一个人居住,不忍心赶她走,就没有提房租到期的事。

到了2021年10月份左右,廖先生的妻子得知房子被别人白住一年后,两人为这事发生了争吵。

就这样,廖先生来到刘老太太这里,想要刘老太搬走,可刘老太却揣着明白装糊涂,直言房子是自己的,还将廖先生赶走。

廖先生看着自己明明是好心,却被刘老太这样对待,一气之下,将刘老太告上法院。廖先生想着房子是自己的,打官司就是走个过场,所以也没请律师,自己带着房本和租赁合同就去了,可没想到居然直接败诉。

原来,一年到期后,刘某应该主动返回房子,可刘某不见人,房子只有他母亲居住,廖先生好心办坏事,不忍心提起房子到期,要回房子的话,相当于他默认了租房合同继续,而且期限就转为了不定期。

@国芬的读书旅行时光

想想这廖先生遇到这种事确实挺闹心的,本是善良同情刘老太,却不想惹上这样的事情,要想拿回房子,还得再受一方周折。

在这小编要提醒大家,在把自己的房子出租的时候,到期一定要及时要回,否则转为不定期后,要想要回就麻烦了。

对于这件事情,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我要上微头条# #辽宁头条#

@国芬的读书旅行时光 欢迎关注!

#营口头条#《【关注】致广大市民及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一封信》#营口# #营口身边事#

广大市民及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朋友们: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老边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从2022年5月25日19时起,站前区所有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管理,老边区分级分区分类有序调整管控措施。主城区公共交通(含公交车、出租车)继续暂停运营,后续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呼吁广大市民及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根据站前区、老边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出租汽车行业务必严格遵守停运规定,不得擅自从事营运活动,待政府发布恢复营运通知后方可复工。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立即注册使用“营畅通”通行码,复工后必须持“营畅通”码方可从事营运。

二、停运期间,各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应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密切关注属地关于全民核酸检测的安排,主动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各县区核酸采样点具体位置可通过“营畅通”微信小程序查询,未按要求进行最近一次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在恢复营运后不得继续从事营运活动。

三、停运期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检查,对违规上路及从事营运活动的出租汽车进行严厉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四、停运期间,请广大市民暂时不要乘坐出租汽车出行,如发现有出租汽车违规从事营运活动,可拨打12328进行举报与投诉。

最后,请广大市民及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珍惜共同创造的这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让我们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携手守护美丽家园!

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5月25日

#营口身边事# #营口头条# #我的家乡在营口# #营口# 1月14日,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就网约车[已回复]

根据营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其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区域为申请地辖区,请问取得营口市的网约车证的车辆经营区域是哪里?

根据国家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起始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指合规网约车)对网约车平台处以罚款而不是司机。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对网约车司机的处罚规定。

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与

《辽宁省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发生矛盾的时候执行哪个法规?上位法和下位法。

回复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营口市网约出租汽车的辖区为包含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的主城区范围。出租汽车驾驶员如异地营运,根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八)项,将被给予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地方性法规根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应当优先使用,因此在辽宁省范围内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优先适用《辽宁客运省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我在头条帮忙营口站发布了一条经济财产纠纷求助:租赁万达广场的商铺,因为疫情原因两次封闭,第一次3月15日至4月1日,第二次5月5日至今还未解封。全市静态管理,商场响应政府政策关闭,但是营口万达回应租金及物业费方面没有任何补偿,由业主自行承担,请问这样合理吗?是否有解决办法@头条帮忙 @辽沈帮帮帮

今日在辽宁营口市,发生了一件 扼腕唏嘘 的事!  营口市老边区迎宾路的房屋,第一次拍卖降价84万起拍,但还是没人理会,已经流拍!降价有几十万,为什么流拍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我们来看一看此房的具体情况:位于  营口市老边区迎宾路11甲号-甲17号

的房屋,总建筑面积:177.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层数1-2/4层朝向南,目前该房未腾空,经营婚纱店。

 

      评估价为120万,起拍价为84万,打7折起拍,吸引了1513人次围观,4人设置提醒,1人报名,最终却没有人出价,比较惋惜遗憾!

 

 

特别提醒:

1、标的无抵押租赁,该房屋无钥匙,未腾空。

2、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由相应纳税主体分别承担。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另外还有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有懂的朋友告诉我!#营口##营口头条##营口身边事#

“难道说,我的房子,因为承租人跑了,他又租给了别人,我就不能收回自己的房子,任由他人无期限的占有使用吗?”

辽宁营口,廖某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现在要不回来了,打官司法院竟然判自己败诉。对此,廖某发出了灵魂拷问。(来源: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2月18日宣判)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9年12月18日,廖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1万元的价格购买刘鹏一处29平方米的房屋,并以现金方式付了全款,然后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廖某取得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双方约定刘某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该房屋交付给廖某,并保证房屋交付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2019年12月22日,卖家刘某考虑到自己和68岁的老母亲暂时没找到地方住,就和廖某商量,能不能把房子返租给自己一年。

廖某同意了,然后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12个月,租期至2020年12月22日止,租金1000元/月,一次性付清所有租金。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后来刘某不知所踪了,房子就一直是刘某的母亲在居住。一年合同到期后,刘某母亲还住在那里,廖某也没提出要赶对方走,毕竟刘某找不到了,把对方一个老太太赶走也不太好。

2021年10月15日,想着之前明明说好的1年,现在都住了快2年了,廖某坐不住了,就去找刘某母亲要求对方把房子腾出来给自己。结果被刘某母亲赶了出来。

于是廖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刘某母亲搬离房屋,归还属于自己的房子。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廖某和刘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为有效。在双方约定的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后,刘某继续占有使用房屋,廖某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因此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

按照双方原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未到期,廖某提出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现廖某要求刘某母亲搬离房屋,实际是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但其并未提供终止合同书,因此双方的租赁合同仍有效。

在租赁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廖某要求刘某母亲搬离该房屋,没有依据。于是法院判决:驳回廖某的起诉。

然后廖某就发出了本文开头的灵魂拷问:难道说,我的房子,因为承租人跑了,有其他第三人继续占有使用,我就不能收回自己的房子,任由他人无期限的占有使用吗?是不是只要刘某躲着我不出现,我的房子就成了他的房子了,就永远无法收回了?

廖某整理了3点意见,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1、房屋的承租人是刘某,不是刘某母亲,刘某母亲都不是承租人,她继续占有房屋当然不属于法院说的“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进而形成不定期合同的情形,她就是违规占有房屋,没有和我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

2、我起诉的要求不是解除租赁合同,我起诉的要求是刘某的母亲搬离属于我的房屋,她没租我的房子却住着我的房子,难道法院支持这种行为么?

3、法院明知道刘某找不着了,还要让我和刘某签订终止合同书才能解除租赁关系,如果刘某永远不出现,这房子是不是永远就拿不回来?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本案中,双方租赁合同于2020年12月22日到期,因合同签订一方刘某不知所踪,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故其母亲作为合同租赁方的承继人继续履行该合同,即租赁使用该房屋。而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刘某母亲继续占有使用房屋,廖某对此并未提出反对,因此可以认定其双方形成了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双方原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需要双方签订终止合同书,现廖某提前解除不定期合同,需按约定签订终止合同书。

现廖某未提供终止合同书,据此,二审法院驳回了廖某的起诉。

这案子对廖某来说就是个悲剧,但也只能怪自己当初签订租赁合同太草率。买房涉及租房的类似案例非常多,这里再跟大家说两点要紧的原则:

1、买卖不破租赁。根据《民法典》第725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这一条非常厉害,举个例子,你跟我买房子,我把房子卖给你,但是卖给你之前,我已经把房子租给了我朋友,并且约定租期10年。那好了,就算你买了我的房子,我跟我朋友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你还没办法把他赶走。这条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但目前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了。

2、房屋租赁期要书面约定,合同怎么解除要慎重。根据《民法典》第707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如果没约定随时可以解除,如果约定了那就要遵从约定。所以千万不要像本案中的廖某这样,约定解除合同要签什么终止合同书。

最后,你认为法院这样判决对么?

#营口头条#熊岳:社区通知

紧急呼吁:各位业主

就目前丹东和海城疫情比较严峻,昨天有从丹东过来在咱们小区居住的,没有向社区报备,被大数据查出来,已经集中隔离了,请大家,尤其是做日租房的,如本人或亲属,房子出租等居住的人员4月10日以后有丹东和海城旅居史,或者路过的,务必第一时间联系网格员或拨打社区电话进行信息报备。每栋楼社区已经贴通知了,

如果瞒报漏报,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小区刚刚解封,大家一定要保护好来之不易的成果疫情无情,人有情,清大家监督,发现有丹东和海城来的人员,马上举报,边防派出所电话0417 7016766

#营口抗疫日记# 营口0新增,4月5日0-24时,营口再次0新增!4月6日0-24时。真的为我们大营口感到高兴,鲅鱼圈的家人们再坚持几天,很快就会迎来你们解封的消息了。

今天零时起主城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公共交通已经恢复,出租汽车实行每日0至24时单双号交替运营。

为了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实现域外入(返)营人员源头管控、精准防控,4月6日开始,域外入(返)营人员需要提前24小时扫描二维码报备。

#大连头条# 大连人请教一个问题

病例从兰州飞大连,出机场打车,坐高铁,去的营口鲅鱼圈,目前出租司机在哪里?他的家人呢?关键是去营口鲅鱼圈高铁,一个车厢的人呢?

病例从营口鲅鱼圈回大连机场,下高铁,坐的去机场的大巴!高铁整个车厢的人呢?机场大巴的人?

到了机场,吃的赛百味,喝的星巴克,这些服务人员,虽然应该都打疫苗了,但是也都应该管控起来吧!

大连经不起折腾了,大家说呢。

谁五一去了营口鲅鱼圈,一定要去绿色通道测核酸,做肺部ct!

#沈阳都市旅游圈# 洗海澡泡温泉海滨休闲行 营口盖州白沙湾 亲子体验游:

眼下已进入初秋,正值学生假期,沈阳距离大海最近的营口鲅鱼圈和白沙湾成为热门的出行选择,现将自己四夜五天的自驾旅游体验与大家分享:

一、 交通出行,可选择铁路和自驾游等多种方式

1、铁路出行:从沈阳北站/沈阳站发车,到鲅鱼圈/熊岳城站,有G、T、K和绿皮列车,座别有软席、软座、硬座和卧铺之别,全天有近百列不同类别供选择。

沈阳北站/沈阳站到鲅鱼圈站/熊岳城,G二等座107.5元/104.5元,用时90分钟左右;T/K硬座37.5元/32.5元,硬卧83.5/78.5元,车程在3-4小时之内,24小时运行。

从鲅鱼圈站/熊岳城站到白沙湾海滨距离13/19公里,打车20元左右。

2、自驾游(七座及以下车辆):从沈阳出发,可选择沈大高速、高速+国道+省道+滨海大道等。高速公路从沈阳北李官驶入,营口熊岳西站驶出,全程238公里,优惠后通行费为92.15元。途中经过井泉、甘泉和西海三个服务区,用时约3小时。

二、 美食住宿

营口鲅鱼圈不仅是我省著名的海滨度假城,而且还是辽宁四大温泉之城,以贯穿南北的高速公路为界,路东是温泉,路西为海滨。

温泉是集食宿于一身的休闲体验地,而沿滨海公路两侧从高档宾馆、快捷酒店和农家乐等,价位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可在线搜索,预订酒店或农家乐,路旁常有持牌迎客者主动联系食宿,视消费能力来选择。

三、 洗海澡和赶海

鲅鱼圈海滨是成熟的度假景区,无门票,小车停车费(8小时)10元/台,鲅鱼圈站接送客停车费为2元/台。白沙湾海滨正进行沙滩改造施工,预计本周内完工,是一处原生态海滨,尤其是潮中嬉水,干潮赶海最受亲子游的欢迎。

路旁有专门出售和出租帐篷、遮阳伞、防潮垫、游泳圈、折叠凳、遮阳帽、儿童水枪等摊点;有专门针对赶海的专用工具,从袋装盐、齿爬、小铁锹、镐头、水桶和手套等,可谓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每到夜晚降临,海滨和农家院燃放礼花、鞭炮和放孔明灯等,成为重温城市除夕禁放后年味的体验地。

每天的潮涨潮落随时间和风力而变化,其中农历初一和十五是大潮,也是干潮赶海最佳时,具体潮汐时间可在线搜索作为参考。其中在海滩上寻找吐泡的蛏子、锥螺和蚬子,成为人气最旺的活动。

四、 农家乐与时令水果

沿滨海公路两侧就是果园和路旁水果出售摊点,目前地产主要水果的桃(多品种)、葡萄、香瓜和西瓜等,先尝后买,价位从10元1-3斤不等,视品种而定。

五、 核酸检测

在高速公路进出口和火车站进出站需提供辽事通72小时内绿码,自驾还要出示通行大数据行程绿码。如果在鲅鱼圈停留超过72小时,可以在线搜索“鲅鱼圈核酸检测点”共有六处,其中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距离最近,个人单做收费16元/次。

六、 特别提示

如果到仙人岛自驾游,不仅路窄路面碎石凸凹不平,而且收费20元/台,进入大门后除了龙王庙和狐仙洞外,不能下海,是最没有可游的景点,收费比其它景区高出一倍,是否存在乱收费需要主管部门查证和处理!@今日头条 @辽视第一时间 @辽沈晚报 @北斗融媒 @营口新闻 @貌美如花小老太太

失望呀,今日在天津,发生了一件无人接盘的事儿!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01号惠嘉公寓有一套629万的房,首次被拍卖,降价63万起拍,还是无人理会,已经流拍了!

我们来看一看此房的具体情况: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01号惠嘉公寓某幢某室,土地性质为划拨,建筑面积为165.8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所在层数为21层,总层数为24层,户型为4室2厅2卫,朝向南北,建成于2001年,目前该房有租赁。

评估价为629万,起拍价为566万,相当于打9折起拍,吸引了3836人次围观,69人设置提醒,最终却无1人出价,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有懂的朋友告诉我!#天津头条# #天津# #天津身边事#

【说好的“巨额酬劳”,等来的却是冰冷的手铐】

只需办个对公账号

就能轻松赚到50万元!

近日,荆州男子胡某就遇到了这种“好事”。他觉得“机会”难得,立马远赴千里将事情办妥,结果还没等到巨额“酬劳”,就被戴上了冰冷手铐!

真实案例

10月19日,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女士报警。对方称接到返还网上报考教师资格证相关款项的电话,她信以为真,根据指示进行操作,结果被骗6万元。

接到报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追踪涉案资金,警方发现李女士被骗的6万元转入男子胡某的一个对公账户内。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该账户涉及全国范围内电信诈骗案件的支付结算金额高达100余万元。民警认为,胡某有重大涉嫌帮信犯罪作案嫌疑,将其列为网上逃犯组织全线追抓。

10月27日,根据调查掌握的线索,民警迅速赶赴荆州洪湖,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一举将嫌疑人胡某抓获并押解回谷城。审查中,胡某对其涉嫌帮信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胡某

“2021年,我在洪湖走亲戚时认识了一个老乡吴某。对方透露自己在外地做生意,混的风生水起。想着以后可以跟随吴某一起赚钱,我便记下他的电话。今年9月,我突然接到吴某打来的电话。他说自己在外地有一笔生意,需要我帮忙到辽宁营口用自己的信息注册一家公司,办理对公账户,然后把卡交给他,事成后给我50万元报酬。”

面对巨额“报酬”的诱惑,胡某心中一阵窃喜,爽快答应下来,随即起程赶往1800公里外的辽宁省营口市。他按照要求办好对公账户等手续将卡交给了对方。当天,胡某获得2000元报酬,之后便回到老家,日日等着吴某承诺的50万元到账。

可是,还没等到高额“报酬”,警察就找上门了。在审讯过程中,他才知道吴某利用他的对公账户为电诈犯罪团伙洗钱,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目前,胡某因涉嫌帮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第七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面临的法律后果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凡是涉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实施惩戒措施,即五年内暂停银行卡非柜台业务,停止手机卡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 ;不构成惩戒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会同主管部门、社区、单位等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责令其认识错误,真诚悔过,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诈骗承诺书》。

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还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外 ,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银行卡(账户)、电话卡是电诈犯罪分子作案必备工具,大家要认清此类犯罪的危害,时刻提高警惕,不要贪图所谓的“高额报酬”,千万别做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销毁。

素材来源|襄阳市公安局

来源: 湖北省反诈中心

辽宁的疫情啥时候能结束呀,感觉沈阳刚消停下去,营口和丹东就又不行了,五一本来要去朝阳参加婚礼的,结果单位一句不能出市,泡汤了,好不容易休息几天,放个小长假,家也回不了,哪也不能去,就躺在出租房里刷剧看小说了,这疫情啥时候是个头呀

【辽宁将探索建设大连自贸港!推动环渤海自贸区联盟】探索建立东北亚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大连-营口”组合港体系!#政策“船达”#

3月2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辽宁自贸区运行4年多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大范围释放改革开放红利,推动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赋予了大连建立东北亚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探索自贸港,推动“大连—营口”组合港体系建设等重要任务。

方案提出,建立促进航运开放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允许依法获得授权的境外船舶检验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开展法定检验;探索建立大连东北亚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船舶登记、船舶管理、船员管理、船舶交易、船舶保险等服务功能;依托大连商品交易所,推进航运期货等期货品种研发上市,探索干散货物流指数等衍生品交易;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

方案明确,探索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在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方案提出,打造面向东北亚的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大连—营口”组合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由辽宁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在辽宁省注册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的沿海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船舶营业运输证》的配发、换发、补发、注销等管理事项;积极争取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审批权,推动相关服务业发展。

方案还提出推动辽宁与京津冀、山东、黑龙江成立环渤海自贸试验区联盟;推动智能制造和数字产业在装备制造、汽车产业、钢铁及深加工等领域的拓展应用;支持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或项目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和跨境资产转让业务等内容。

辽宁行政区划/车牌分布图——

加强各城市地理分布概念

对于强化城市印象还是有所裨益。

一.东南西北中方位分布

1.辽东:铁岭/抚顺/本溪/丹东

2.辽南:大连/营口/盘锦

3.辽西:锦州/葫芦岛/朝阳/阜新

4.辽中:沈阳/辽阳/鞍山

二.沿海群/内陆群/辽河流域群

1.沿海: 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

2.内陆:

朝阳/阜新/沈阳/辽阳/鞍山/本溪/抚顺/铁岭

3.沿河群——

3.1西辽河:铁岭/沈阳/盘锦

3.2爱河:抚顺/本溪/丹东

营口鲅鱼圈不愉快的二三事!

从鲅鱼圈客运站到范屯,出租车打表显示金额是15块钱,而出租车司机却说20块钱,原因在于他返回去途中拉不到客人。

第二次乘坐出租车,打表显示13块钱,我付了13块钱,司机却说金额不对,原因是我上车的时候没有提前和他说价。

乘坐公交在新客运站到范屯,车上写着票价两元,而司机却说出了圈,到圈外就是四块。

乘坐公交,出租,有司机居然不戴口罩,开车期间拨打电话,抽烟的行为居然还存在。

鲅鱼圈在全国来说也算是比较有名的城市,来往的人也不少,而出租车和公交车恰恰最能代表一个城市的文明,然而司机不按规定收费,至少让像我这样的外地人感觉到害怕,内心深处也不愿意再来鲅鱼圈。

一个城市的文明和繁荣,不是说城里的绿化有多美,也不是高楼建了多少,而是要提高全民素质。#微头条日签# #我要上头条#

1903年7月31日,刑部大堂8个狱卒手拿特制的大木棍,准备对被慈禧下令处死的记者沈荩行刑。沈荩面对狱卒,大声说道:“快些了事!”于是,8名狱卒轮流捶打沈荩的四肢和背部,时间长达4个小时之久。

 

沈荩被打得血肉横飞,“骨已如粉”,其状惨不忍睹,但沈荩自始至终“未出一声”。

 

这时堂司以为沈荩已死,下令停止捶打。不想这时沈荩用微弱的声音说道:“何以还不死,速用绳绞我”。见沈荩还没有死,堂司又下令“以绳勒其颈,而始气绝”。牺牲时年仅31岁。

 

一个记者,为何受如此特殊对待的刑法,为何让慈禧不惜下懿旨“斩立决”。后因惧怕行刑会影响自己的生辰“庆典”,改为发布懿旨:“着即日立毙杖。

而他被处死的罪状,清政府却始终无法给出一个理由,以致引起了公愤。

 

沈荩,祖籍江苏吴县,随其祖到湖南,寄籍善化(今长沙县)。戊戌变法时,与谭嗣同、唐才常等相交,认为湖南要实行革新,非有一番破坏不能奏效。变法失败后,东渡日本留学。

 

1900年春天,在日本留学的沈荩偷偷返回上海。此时,戊戌六君子已死,维新变法的失败也成定局。

 

沈荩对清政府已彻底失望,逐渐从维新派走向激进的革命派。他找到旧时的好友唐才常,共同创立“正气会”,组建“自立军”,组织多次反清活动。

1900年8月9日,自立军在鄂、皖、湘、赣等地同时如期起兵,但得不到后路响应,无援而溃。

 

唐才常等领 袖为湖广总督张之洞所捕处死,沈荩也被朝廷通缉,开始流亡于上海、天津、北京之间。

 

在天津,沈荩利用自己在日本留学和懂得日语的优先,受聘为“报馆访事”,同时兼任一家日本报纸的通讯员,开始以记者的公开身份为掩护,继续从事反清活动。

 

1903年,沈荩从满清贵族口中得知中俄两国要签订密约的消息后,为阻止满清政府的卖国行为,决心在签约之前把密约内容昭示天下,让全国人民认清清政府的丑恶嘴脸。

 

经过多方努力,沈荩最终通过政务处大臣王文韶之子搞到了《中俄密约》草稿的原文。沈荩迅速将《中俄密约》草稿寄给了天津英文版的《新闻西报》。

 

《新闻西报》收到后当即原文刊登。随后,国内外各大新闻媒体纷纷转载,日本新闻界还专门为此出了一期号外。

 

《中俄密约》的内容公之于众后,国内外舆论一片哗然。全国人民群情激愤,纷纷斥责清政府的卖国行径。

 

在国内外强大舆论的压力下,清政府不得不放弃签订《中俄密约》的计划。

 

由此,沈荩成了清政府的心头刺,眼中钉。

满清政府立即派人全力查找密约泄露原因。由于受到叛徒出卖,1903年7月19日晚上,沈荩在北京寓所里被捕。

沈荩被捕后,清政府安排人连日审讯,同时上奏朝廷,认定沈荩属于“会匪头目”,加上沈荩本就是通缉之人,而自立军起义时提出的“光绪帝复辟”和“逆后当权”等诸多“狂悖”言论,是慈禧太后决不能容忍的。

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沈荩从被捕到处死仅仅20天,他的罪状都没有公布。

可以说,沈荩是中国近代第一位殉职的新闻记者,这是用生命说真话的湖南汉子。

沈荩以记者的正义,在签约之前把它昭示天下,用媒体的力量,迫使清政府卖国条约无法签订,维护了国家利益。

处死沈荩后,《国民日日报》发表《沈荩死刑之暗昧》,哀叹“生命之至贱者未有如中国人者也”。

在那个积贫积弱、人命至贱的年代,总有那么一批人,为维护国家利益,为民请命,抛头颅,洒热血。

致敬那些为中华之崛起而奋勇牺牲的烈士们!

 

注:

《中俄密约》——“俄政府有要求满政 府之密约七条,如下:

(一)清国不可将东三省之地卖与或租赁于列国。

(二)沿营口至北京之电线铁路,俄国可于其旁另自架设别线。

(三)不论何事,清国于北清苟有建设,不得佣雇他国人。

(四)营口海关税务,当使中俄银行管理,税关长必用俄国人,且令税关兼理检疫事务。

(五)东三省地除营口外,不得开放为通商市场。

(六)蒙古之行政组织不得有所变更。

(七)拳匪乱事以前,俄国所得之权利,不得有所损害。

我有个客户15年前就全家躺平,现在生活的不错,去年儿子上大学了。

在06年的时候,这个客户的父亲突发脑出血,半身不遂,母亲身体也不好,他又要照顾父母,又要照顾生意,当时他儿子才三岁妻子全心照顾孩子,就这样生意走了下坡路,他索性不干了,处理的库存收山了。

他把在大连市内的两处房产出租了,当时一套租1500,一套租1800,他就带着存款和房租,全家去了他媳妇的家乡营口农村。

听说一年1000元租了个农家小院,山清水秀,自己种菜,喂鸡养猪,自给自足也花不了多少钱,也顺便给父亲母亲养身体,说来也奇怪,他父亲到了农村,慢慢能自己走路了,母亲身体也有好转,她也就索性长居下来,后来他儿子就在镇上读的书,去年考了大学,他们全家在乡下生活,全靠房租和以前的存款,以及父母的退休金,生活过的不错,有吃有喝花钱不愁,他们只是偶尔回大连收个房租,其他时间都在乡村生活,现在父母仍健在,夫妻感情也很甜蜜………

其实远离城市的喧嚣,生活一样会过得很美,只是很多人要求的太多,不想放弃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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