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头条# 渭南又成立一个新单位!在渭南西一路的一个城中村内,看到新挂牌的杜桥派出所城中村警务管理服务中心牌子。两个小牌子分别为: 杜桥派出所第二警区中心警务区和五里铺村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新单位将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综合治理,采集出租房屋租赁信息并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是城中村的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机构。并对不履行申报登记或拒不配合相关部门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人员,将进行管控处罚。#陕西爆料#
#渭南头条#渭南申请公租房的注意!这两个小区开始入住啦!渭南临渭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如下:
东入口5号楼各住户:
东入口5号楼各住户,临渭区房地产管理所已于2021年10月19日开始办理5号楼入住手续,截止目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各住户,限11月20日前尽快到临渭区房地产管理所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
东府景园B6号楼各住户:
东府景园B6号楼各住户,临渭区房地产管理所已于2021年8月10日开始办理B6号楼入住手续,截止目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各住户,限11月20日前尽快到临渭区房地产管理所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陕西爆料#
有一年在百合网认识一个渭南女孩,她在西安某茶楼上班。加了好友有半年多吧,偶尔聊一下。有一天她问我是不是出租房子,想来借住几天。因为她和合租的妹妹吵架了,要搬出来住。
那时我刚装修了房子,自己住次卧,想把主卧租出去。但单身女孩子都觉得不方便,男人来住,我又怕弄脏,毕竟以后要做婚房的。所以几个月了,一直没租出去。她可能是看到我在朋友圈发了出租房子信息,才联系到我。
听她说的挺可怜的,我就答应了她,从东郊跑到高新去接她。她个子不高,穿着一件长大衣,满面泪痕。
到我家后,她住我主卧,我告诉她,我妹偶尔会来住。她倒不介意,我妹后来来时,两个人一起住。她对我妹很亲热,一口一个姐。
到我家第二天,她给我转了一千块钱,说是房租。我说你刚来,也不知道能住几天,说不定明天就搬走了,也没收她的钱,又返还给她。
我妹一星期回来不了一次,大部分时间是我和她在屋里。她也不注意细节,有时早上起来梳妆打扮,就穿个吊带短裙,搞得我都不敢抬头看她。
我妹有时问我:我不在的时候,你俩没有在一起啊?
我说她只是来借宿的,不是女朋友。
不过,因为她的穿着过于随便,后来我只得提醒她:你晚上睡觉记得把门反锁了。
那女孩只是说:哦,知道了。
就这样住了一个月,她后来说在高新找了店铺,准备开茶叶店,就从我家搬走了,我还帮她把行李搬到楼下。
从始至终没收她一分钱,她走了也没联系过我。一年后,我问她:后来咋不说话了?
她说:做生意,忙。再者就算你帮过我,我就得经常问候你啊?你是不是在提醒我要对你感恩戴德?
我心想,又没找你要钱,聊个天也不行啊?
我妹知道后,也说这女娃太没良心了吧?
我后来再没理。不觉中已过了两年了,最近那女孩又联系我,问我文章写得怎样?说他弟弟大学毕业了,没找到工作,看能不能教他写东西。
我直接拒绝,并拉黑了!
这种圆滑、世故,只会利用别人的女孩我挺反感的。
按照正常的租赁合同,如果中介公司违约,房东可以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腾房。但本案中被告刘某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中介公司全权处理案涉房屋,双方已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这是房东和中介公司的一种信任关系,一旦信任关系破裂,有关法律后果需要房东独自承担。
#渭南头条# 渭南一市民身上发生的事!有市民留言: 2014年提交申请了一套公租房,2016年获得分配了莲居城8号楼的一套租住权,直到2019年10底其他人均已入住,可是8号楼迟迟没有交房。想请问啥时候能交房?
区住建局作了如下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区住建局核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您于2016年分配到莲居城小区8号楼,因我区承担的保障房建设任务量大,项目建设资金紧张,导致包括莲居城8号楼、11号楼等楼栋未能交付使用,目前区住建局正在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施工及交房进度,预计明年第三季度交房。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区住建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人民网)#陕西爆料#
陕西渭南#本地人本地事# 今天在朝阳路与西四路交叉口西北角,发现有人睡在原来工行营业的场所外面,工行已搬走,只剩空房出租了,所以没有人管这里。
用褥子铺在地上睡觉,呼噜声很大,旁边还有一辆山地自行车,右后侧挂着一个放东西的篮子,杂七杂八放了不少东西,不清楚是出来旅游的骑手,还是流浪超人。
我对这些人打心底是佩服的,醒来就走,累了就睡,潇潇洒洒走一回。从佩服到向往,我以前也想过这样的生活,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自己没有这个勇气和胆量。
白天还好对付,到晚上不知道怎么睡的。嗯,没钱瞎转啥啊!
我的想法是:不如安安心心的待家里,自己做些自己想吃的东西,实在无聊打打球,跑跑步啥的?
俗话说好出门不如懒在家,待着也是一种幸福。
我是@元丰大叔 条友们怎么看呢?我说的对吗?欢迎评论@元丰大叔 ,一起谝闲传。
#以案说法# 【贩卖自己的个人信息、出售出租自己的微信账号,违法不?】
今日在陕西渭南市,发生了一件 十分不解 的事!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信达世纪城的房屋,第一次拍卖降价112万起拍,但是没人理会,已经流拍!降价不少,为什么还是无人问津流拍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我们来瞧一瞧此房的具体情况:位于 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信达世纪城C1号楼2单元20701室地产,建筑面积190.06平方米,所在楼层7层,共15层,3室1厅2卫,朝向南北,目前该房已经腾空,没租赁。
评估价为112万,起拍价为112万,不打折起拍,吸引了3078人次围观,18人设置提醒,最终却没有人出价,比较惋惜遗憾!
特别提醒:
1、该房没有租赁,有抵押,没有腾空。
2、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房屋面积大固然居住起来体验感好,但也有不要的地方,这套房屋虽然单价不高,但面积大,最终导致起拍价过高,最终导致流拍。以前自住没啥问题,但人都有不测风云的时候,谁都不愿意拿房屋出来拍卖,希望做事情多考虑后果,免得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大家认为下次拍卖会有人关注吗?
另外还有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有懂的朋友告诉我!#渭南##渭南头条#
【一帮信“工具人”被合阳警方抓获】近日,@合阳公安 刑侦大队民警经过细致摸排、缜密侦查,在某酒店成功抓获一因“帮信”被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民警提示: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相关支付账号,切勿出租或借给他人,更不能出售,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更甚招来牢狱之灾。 (来源:合阳公安 编辑:王倩)
#渭南头条#追踪韩城出租新动向,原来有个小目标。
昨天打不到车,步行有点过,双腿发困,今晚没有散步。刷刷抖音,发现了出租身影。
1,有人调查"是否支持共享单车退出韩城市场。"不知是不是出租车罢工目标,没有见到官方消息。如果真能将单车赶出韩城,这绝对不是小目标,是大新闻。
2,城内街道见不到出租身影,有人见出租集体向南,猜测可能去合阳发展,合阳人知道人?看样子有大事。
3,关注其他出行方式。发现花小猪,高德皆可以,正在研究。
我们有出行需求的人原来是弱势群体,不知还有什么出行方式可选?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渭南市某印务有限公司诉渭南XX区建设局施工许可一案,将于2021年4月13日9:00,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210室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渭南市合法租赁土地从事经营活动。
2019年X月,陕西XX建设有限公司因“XX项目二期”项目施工,将委托人公司通往红星村的南北道路北段入口处安装铁门并加锁,造成毗邻的委托人公司员工和车辆通行不便。在施工过程中,陕西XX建设有限公司的重型施工车辆多次压毁该道路,委托人公司的下水管道被施工毁坏,导致委托人公司的生产生活污水无法顺利排出,该施工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11月XX日,委托人通过信息公开获悉渭南XX区建设局于2019年X月底对陕西XX建设有限公司作出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了其在毗邻委托人公司的地段实施的上述施工行为。
起诉认为,渭南XX区建设局作出上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陕西XX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的行政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本诉,请求撤销渭南XX区建设局向陕西XX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出差渭南,由于自己的疏忽,将文件遗落出租车上。发现后赶紧联系车行,前后十几分钟,司机就送了过来。感谢渭南迎宾出租公司的服务,急乘客所急,为乘客着想,不计报酬,热心服务!
感谢迎宾出租车公司!!!!
渭南一小区近20年物业用房被要求限期搬离。
在绿景园小区物业楼下贴着《限期搬离通知书》,绿景园业主知悉后,无比愤慨。
此绿小区建于2004年,至已有近20年。当初,价格高于周边小区而购买,没想到居然有违建房屋。
10多年后,物业服务房竟然被要求限期搬离拆除。直接受害人是绿景园小区全体业主,这么多年物业服务用房是租赁性质、手续不全,小区究竟还有多少场所也是这种性质不得而知。
大家怎么看#渭南头条#
#渭南头条# 原东风电影院拆迁房何时建 [已回复]
您好,领导!请问下原东风电影院家属楼拆迁楼什么时候继续建,至今为止,已经8年了,仍然是原来建的两三层,本来是为孩子上学买的,现在过去8年,孩子也上小学了,房子还没盖好,家庭困难,也没法买其他房,只能租住附近民房,很多人都求助无门,望能够得到解决!
回复
渭南市临渭区政府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留言反映的“原东风电影院拆迁房何时建”问题,渭南市委、市政府已责成临渭区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12月、2012年12月,市电影公司、区东风电影院分别与渭南市摩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署了开发协议。2013年5月,区经发局立项, 2013年7月9日,渭南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渭南联谊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了批复(渭规委发〔2013〕29号),区东风电影院、市电影公司与渭南市摩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发项目属于联谊小区二期项目。
该项目占地12.41亩(其中区东风电影院5.334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2680㎡(含地下室12640米),预计总投资3亿元。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相继完成对营业楼及家属区北楼12户房屋的拆除、南楼7户的搬迁。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商业部分地基已经完成,商住楼实施了支护桩、测试桩和地基坑开挖。由于资金短缺,实际投资人多次变更,通过努力,市规划局用地建设许可证已审批。其他相关手续等待审批 。
根据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有关规定,2018年1月完成了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审批,并交纳了国有土地出让金,4月初与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月15日契税、印花税两项已交纳。2019年时值体制改革,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了由市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推动此项工作。经过和开发公司多次协商达成一致,2021年5月缴纳了土地过户需缴纳的各项税、费,6月完成土地过户。现立项审核已通过,已报建设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手续,待规划手续办理后尽快开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您可咨询临渭区人民街道办南塘社区(电话:0913-203697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渭南头条# 渭南一店发生的事!渭南市区一店里招聘人员发生意外不幸。年纪轻轻实在可惜!小伙子在渭南刚找个份工作上班不久,一天下班回宿舍休息,第二天早上再也没起来。
都到了上班时间,还没有见人。电话打了没人接,老板亲自去租住的宿舍查看,发现已经不幸身亡。家人知道后赶到,在店门面闹事让赔偿。
上班时无异常,睡了一觉发生不幸,可能源于自身原因。这个或许不属于工伤范围,但家属要求赔偿,经过一番谈判,店里给了一定数额的钱,这事才了解!对此大家怎么看?#陕西爆料#
#渭南头条#突然想起一个人雷锋。
那年的今天,我去湖南坐出租,师傅没有收钱,告诉我这个地方叫雷锋镇,这一天坐车不收钱。
今天我坐出租,师傅说不给你打表了,收五元。打表要六元。我同意。途中又拼了两个人,我理解。
但是,我怀念韩城出租城内一律五元的日子,看着街边灰尘满面的共享单车,我又迈开双腿,环保真好。
【一间出租房里安装了168部固定电话】王某在出租房内安装168部固定电话,在明知上线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按照上线指示继续将168个固定电话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致使全国各地多人被诈骗共计600余万元,王某获利1.8万余元。8月10日,经湖北省江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检察日报)一间出租房里安装了168部固定电话
【公安部交管局:#新增110个城市启用电子驾驶证# 包括陕西渭南、延安和汉中三市 】自今年10月20日起,驾驶证电子化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新增110个城市第二批推广应用,110个推广应用城市将自10月20日至26日错峰上线电子驾驶证申领功能。第二批#电子驾驶证推广应用城市上线时间#↓↓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可以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