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头条#我做个保安也要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目前,昆明的地铁、公交、出租、网约车……都不需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了,而我们公司却还要求每天在工作群上传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真的有些想不通。
辞职不干,又没有收入,干,每天要去做核酸,昨天跑了好多地方都没有免费核酸检测点,只好做了个收费的混检,一个月就要一百多元的核酸检测费,工资才两千多元,我真的太难了!
一觉醒来,昆明船房村入口已经不能进入了,从地图(图二)中所示的确如此,来往车辆,行人一定要绕行,同时注意好防护!
[灵光一闪]昆明的船房村,是昆明城区里很大的一片区域,这里的房子一般比较老旧,住着不少老昆明和外地租住的朋友,很多小餐饮,市场,旅馆,超市开在其中,很有生活气息,平常我也比较喜欢在里面吃海稍鱼,逛逛市场。
今天一觉醒来,在二环南路骑行的时候,看到船房新村的路口已经不能进入了,同时聚集了一些排队的人群,据悉,住在里面的朋友反应,今天这里早早的就已经不能出去了,具体情况还未知晓,等待进一步通知,所以大家要耐心等待!
目前昆明也是多个地方出现情况,包括融城优郡,方舟大厦,海伦堡中央广场,西坝南社区等地点,那么你还知道哪些地方呢?欢迎分享,大家好注意防护,戴口罩,少聚集走动,希望一切早早恢复正常[祈祷][作揖]
【乘坐昆明出租车的乘客注意啦!9月30日起,打车每公里将多花6毛!】
今天,昆明开了个“通报会”,主题是关于出租汽车行业运价调整。换句话说,昆明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即将执行新运价,正式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要知道,昆明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从1997年以来,25年未作调整,此次调整将成为昆明出租汽车行业难得一见的“大动作”。
怎么调整呢?
大致来说,主要包括起步价、车公里租价适当上调;基价里程缩短;燃油附加费取消;夜间用车收费加收幅度以及过路桥梁费不变。同时明确包车收费,增加了节假日收费、网上租车(叫车)服务、计费规则、动态调整等内容。另外,等候费和空驶费也做了相应调整。
调整后,如果按照10、20、30公里运距理论测算,与调整前相比,昆明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新运价总额将分别上升4.6元(夜间6.12元)、7.6元(夜间9.72元)、14.04元(夜间16.32元)。驾驶员收入将上涨约18%-19%。
至于乘客,按照理论测算,调整后每公里将多支付约0.6元。#昆明##昆明身边事##打车##叫车##昆明出租车#
#昆明头条# 五华区这个小区楼栋被封,希望不要影响到昆八中
11月11日北市区的荷塘月色小区17栋1单元涉疫进入临时封控状态,现在正在进行首次核酸采样。
这个小区与昆明知名中学昆八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昆八中高中要上晚自习,因宿舍不够,多数同学只能走读,家长们就近租房陪读,有些就租住在这个荷塘月色小区里,这次荷塘月色小区有楼栋涉疫封控,希望不要影响到孩子们上学。
文山小城市上车费七元,好几年了
昆明信息港昆明信息港旗下官方账号今起昆明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正式执行新运价
【昆明住建局发文整治中介乱象 剑指黑中介、假房源、乱收费】
长期以来,昆明房地产中介市场“黑中介”、“假房源”、“乱收费”等乱象频出,备受诟病,以往昆明市也曾出台过相关文件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近日,昆明市住建部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规范。
该《通知》明确,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需实名登记,确保发布的房源真实、及时撤除过期房源,不得与开发商串通捂盘惜售,价外加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帮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发放“首付贷”等违规金融产品等。
同时,要逐步建立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体系,违规严重的中介机构可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经纪服务。
这份《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介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发布房源明确标识房源核验码
《通知》规定,中介机构需提供本机构所有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信息,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中介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对于虚假房源管理方面,住建部门会对房屋产权人完善登记信息的经纪机构提供房源核验服务,发放房源核验码,经纪机构在发布的房源信息中明确标识房源核验码,确保房源真实。
自助网签点不再受理代理合同网签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代理时,签订合同时须由经实名认证的从业人员负责,在昆明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昆明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相关业务系统上完成网上签约备案,各房产交易服务大厅设置的自助网签点不再受理通过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网签。
不得提供"首付贷"等违规金融产品 帮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
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住建部门完善登记信息的经纪机构合作及提供金融服务。中介机构提供住房及商业贷款代办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与此同时,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骗取税收优惠。
已售房源信息2个工作日内撤除
中介机构发布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也要在2个工作日内在各渠道上撤除。
不得与开发商串通捂盘惜售 价外加价
在代理新房时,中介机构不得与开发商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价外加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以团购费、活动费等名义违规收取费用;不得聘用或指派未办理实名登记的人员,以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或其他方式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不得将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再次进行分销、转包;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或租赁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违规严重者列入黑名单 禁止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
除了以上规定外,昆明市住建局还将联合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部门,逐渐建立昆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体系,建立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失信行为警示制度。
对于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经纪服务。
对严重失信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经纪机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违规严重可取消网上签约资格。而对诚信守信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列入"红名单",在办理房源核验、合同网签等业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
今年我太难了,在昆明50多间房在出租,年前是供不应求,现在是大量空置,市场怎么一下子就转换了,都来不及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