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头条#汉中2022年4月热门二手房排名前300的小区中,房价最高的达到了10233元/㎡,最低价格为3821元/㎡,最大跌幅的小区达到了6.67%。
数据来源于网络,价格仅供参考!
小区名称,区域,所属板块,挂牌价格(元/㎡),涨幅
新天汉时代滨江,汉台,莲湖路,10233,-1.89%
首席壹号,汉台,莲湖路,9919,持平
龙岗一品小区,南郑,南郑大道,9343,持平
滨江公园壹号,汉台,莲湖路,9227,-3.11%
碧桂园阅江府,汉台,莲湖路,9184,-0.25%
圣桦龙湾半岛,汉台,莲湖路,9170,0.28%
吾悦公馆,汉台,莲湖路,9054,3.49%
滨江新荣府,汉台,莲湖路,9015,持平
玫瑰庄园,汉台,莲湖路,8952,0.49%
汉水名城芳菲园,汉台,莲湖路,8861,持平
恒大帝景,汉台,莲湖路,8813,0.03%
水韵江南,南郑,南郑大道,8787,持平
汉府公馆,汉台,莲湖路,8650,持平
中交滨江国际,汉台,莲湖路,8433,0.26%
大华尚府,南郑,南郑大道,8324,2.03%
山河原著,汉台,莲湖路,8324,持平
缙颐缇香郡,南郑,南郑大道,8176,-2.57%
蓝城春风江南,汉台,莲湖路,8166,持平
新城吾悦广场,汉台,莲湖路,8019,持平
金泰滨江花城,汉台,莲湖路,7955,-0.20%
汉上生活圈 今天去汉台区某小区看房,房产经纪人一路上说这个户型很好小区也很好,反正就是各种好你不买就要吃大亏,结果到这个小区看见房子的时候我和房产经纪人都傻眼了,这个门我们应该怎么上去呢?#汉中头条# #本地达人计划#
#汉中# #汉中头条# #汉中身边事# 4月6日,汉中市住建局就交房五年无法办理房产证,血汗钱要打水漂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位于汉中市汉台区博望路天泽滨江丽苑于2016年五月左右交房,由天泽房产公司开发,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所签购房合同也是自己打印的版本。打12345反应,最后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五年了马上房屋契税要涨价了,多的钱谁出。我是大学毕业,找工作来的汉中,在这里没有亲戚朋友,买房的钱是父母的血汗钱和自己贷的款,而且天泽老板成了老赖,只求不要让血汗钱打了水漂。请问:啥时候能为小区二百多户人家,解决办理房产证问题。
汉中市住建局回复:
网友你好!
经我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江丽苑项目位于汉台区龙亭路西侧,博望路北侧,由天泽公司开发。因土地价款未及时缴清,在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中被认定为违法占地。该项目虽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但由于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不符合办理房屋首次登记要求,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二、调查处理情况
按照2020年5月26日汉中市处理商品房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汉中市处理商品房办证第一批遗留问题的方案》(汉市处遗办发〔2020)2号)精神,已形成如下解决方案:一是鉴于天泽公司非法占用的约24.6亩土地己缴纳了16.4万元罚款,查处违法占地时的地上建筑物(主要是临时工棚)已拆除,目前房屋已建成并销售入住,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购房者利益,对原处罚决定的“没收地上建筑物”一款不予追究。二是企业补充完善有关资料后,市自然资源局补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补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补充完成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目前,天泽公司正在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情况已电话向你告知。
感谢你的留言!
评价:
很满意
解决程度:3 分办理态度:5 分办理速度:5 分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特别是在各网络平台的公示。
虽然通过贵部门的回复,小区居民才知道开始施工近十年的小区,我们的安乐窝竟然是违章建筑。
虽然贵部门回复中提到无法承诺能够解决问题的时间,但2020年5月开会研究决定为第一批解决的房产证问题的小区,希望能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中给予解决。!
#汉中头条# #汉中# #我的家乡在汉中# #汉中身边事# #我眼中的汉中#3月8日,汉中市汉台区政府办公室就开发商物业联合压榨业主[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汉江新城东方物业长期以来以门禁作要挟限制网师苑业主进出家门!作为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嚣张跋扈,阻挠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反映的房屋漏水问题长期不解决!物业收费不透明,水费、垃圾处理费高于政府部门公布的标准!业主电瓶车停车充电难,每月还要收取电瓶车停车费!机动车车位租赁费用更是高达6000元每年,远高于当地市场平均水平!业主们苦不堪言,长期受开发商跟物业的压迫!盼能有领导替业主做主!
回复
汉台区政府办公室
网友你好!
区政府高度重视你反映问题,立即安排区住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机动车停车费高,只卖不租;非机动车停车困难问题。经核查,汉江新城小区由中辉地产建设,小区车位产权属该公司所有。区住建局已联合中山街办事处与中辉房产及东方物业沟通,对小区未出售、使用的地下停车位,暂时按照360元/月、4000元/年(包含车位租赁费及管理费)进行租赁,缓解小区业主停车难问题。待汉江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车位租金问题;同时要求东方物业尽快会同小区业主代表制定解决方案,缓解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充电难问题。经复核,汉江新城车位租金已于2022年1月中旬起降至4000元/年;对于非机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物业公司已与业主代表沟通并现场勘查,正在进行新建停车位及充电桩选址。
二、关于物业收费不透明,水费、垃圾处理费高于政府部门公布的标准的问题。经核查,汉江新城物业管理为东方物业,物业费收费标准按照前期物业合同备案约定价格收取,存在公共设施水电公摊费用每年有变化的情况。区住建局已督促东方物业立即在小区公示栏内公示本年度公摊收费明细,并要求据实公摊,每年定期公示费用明细,接受业主监督。经复核,物业公司已按要求将费用明细进行公示。对于水费、垃圾处理费高于政府部门公布的标准问题,经查,汉江新城网师苑小区水费价格为3.2元/吨,垃圾处理费价格为8元/月/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调查处理。
三、关于物业公司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对业主反映房屋漏水问题长期不解决问题。经核查,不存在物业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的问题。小区成立业委会应由业主代表向属地街道办申请,房屋漏水问题可以通过申请大修基金解决。区住建局已督促东方物业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尽快申请大修基金。经复核,汉江新城成立小区业委会申请资料已提交中山街办事处,目前正在审核中。
四、关于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限制门禁自由出入,停水停电的问题。经核查,因汉江新城小区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东方物业采取门禁卡限制业主进出、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区住建局已约谈该物业公司,责令东方物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进出自由及停水停电;对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应采取协商形式解决,如未协商一致的,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区住建局已要求东方物业改进管理模式,确保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经复核,东方物业公司已改进管理模式,已不再通过停水、停电及限制居民门禁自由出入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感谢你的留言!!
#汉中头条# #汉中# #我的家乡在汉中# #汉中身边事# #我眼中的汉中#4月29日,汉中市汉台区政府办公室就汉中金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回复]
举报1:汉水名城芳菲苑金泰公司门口违规占地 2:紫薇公馆南门外的收费停车位侵占市政红线,未经审批违规收费 3:新天汉生活广场沿街违规设置收费停车位,侵占劳动西路道路市政红线,未经审批设置收费停车位 4:投诉兴元路道路路沿绿化带未按设计施工 5:金泰公司门口绿化违规占地,侵占公共用地,在人行道设置进出道闸 6:举报紫薇公馆那个新天汉公司的写字楼顶楼修建两层违建
回复
汉台区政府办公室
网友你好!
经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联合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汉水名城芳菲苑金泰公司门口违规占地”问题
经查,你反映的是汉水名城芳菲苑金泰公司门口设置的人行道停车场。该停车场属于《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中的临时停车场(在使用期间如遇城市建设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拆除的,应无条件自行拆除),由汉中市金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于2022年2月22日经区城管局按行政许可审批(汉区城管复字〔2022〕10号),有效期为1年(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审批停车泊位数83个。
二、关于“紫薇公馆南门外的收费停车位侵占市政红线,未经审批违规收费”问题
经查,此问题已整改到位。汉台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已于2021年10月依据《陕西省城市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汉市城管办发〔2021〕12号)相关规定,向设置方“汉中市金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期该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并退让出车位压占的道路红线。
三、关于“新天汉生活广场沿街违规设置收费停车位,侵占劳动西路道路市政红线,未经审批设置收费停车位”问题
经查,新天汉生活广场停车场由2个停车场组成,一个是广场人行道停车场,另一个是广场内停车场。广场人行道停车场是区城管局按行政许可依据《汉中市人行道停车位管理规定》(汉市城管发〔2021〕134号)《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审批的专用性停车场(共计24个停车泊位),期限1年(从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0日止),仅供申请单位自行管理使用,不对外开放,不收费。广场内停车场是2017年12月由原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规划的商业车位,不占用公共资源,符合经营类停车场相关要求。
因地形限制,新天汉生活广场的2个停车场共用同一进出口,造成了广场人行道专用停车场存在误收费现象。区城市管理局于4月20日对申请单位新天汉生活广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汉台城责停通字〔2022〕第QR21017号),要求5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新天汉生活广场停车场已取消收费系统,待整改完成后方启用广场内停车场经营;广场人行道专用停车场的24个停车泊位,到期后区城管局将收回改造为公共停车泊位,面向市民开放。
四、关于“兴元路道路路沿绿化带未按设计施工”问题
经查,你反映问题属实。目前,施工方正在按规划要求进行整改,预计5月底完成。
五、关于“金泰公司门口绿化违规占地,侵占公共用地,在人行道设置进出道闸”问题
经查,你反映问题属实,区城管局已责令整改。目前,汉中市金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设置施工围挡,正在对违规占地绿化部分及道闸进行清除,恢复设置为人行通道。
六、关于“紫薇公馆新天汉公司写字楼顶楼修建两层违建”问题
经查,紫薇公馆新天汉写字楼规划审批为4层,现修建5层。3月31日,汉台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向汉中市金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发《调查(询问)通知书》和《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5月底前自行整改并恢复原貌,逾期未整改到位,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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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汉中这个地方的房子这三年以来价格又上去了,特别是新建的房子,12年以后的房子包括毛坯房,每个平方上涨了2000元左右。有些炒房的朋友还是挣了一些钱。
不可否认我们身边的一些朋友在汉中地区的各县区,特别是在汉中市的汉台区拥有第2套房,甚至第3套房第4套房第5套房。过去曾经靠炒房子赚的钱相当于干一辈子工作,挣的钱比干一辈子工作挣的钱可能还要多。但是这个时代肯定过去了,因为国家政策已经出来了,明确的说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昨天晚上汉中市的一个朋友说,他想在汉台区买一套房子,目前的价格大约是6000元一个平方,放在那个地方不动5年以后可能会涨价,10年以后装修一下可能会卖出更多的价钱,也许相当于他好多年上班的收入,我说你这是白日做梦吧,现在形势已经变了,建议你不要炒房了,你看现在还有几个汉中的朋友在找房子呀,好多房子都空空荡荡的,就是因为那是炒作的房子啊,不是刚需的房子啊。
如果没有人炒房子了,房子的价格就比较接近于实际了,普通老百姓的房产刚需就会得到满足,这是一个大好事情。
国家的政策调整特别到位,感谢国家的好政策,及时抑制了那些炒房子的投机者,让房子回归理性的市场价格,让更多的底层人能够买起房子让我们的社会更安宁,让我们的生活更幸福,让我们的压力更小。
亲爱的朋友,您为买房贷款了吗?您为买房发愁了吗?您现在还在租房子生活吗?您是不是炒房子了?您觉得拥有好多套房子很幸福吗?您也可以谈一谈自己的感想,谢谢您交流,祝愿大家都能够拥有良好的住宿条件,感谢政府的好政策。#汉中头条#
1月7日,汉中市住建局、城管局、税务局,汉台区政府办公室就新天汉时代滨江开发商违规收取代办费等问题[已回复]#汉中# #汉中头条# #我的家乡在汉中# #汉中身边事# #我眼中的汉中#
1、汉时代滨江小区交房时开发商违规收取房产证代办费、产权登记费、他项权证费;并在业主交房时违规收取大修基金,甚至向部分业主收取契税。按照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整治违规代收办证相关税费的通知》(汉住建发〔2021〕68号);汉中市联合整治违规代收办证相关税费工作小组办公室文件,开发商违规收取的代办费应予以退还给业主,违规收取的大修基金应向住宅专项维修管理部门进行缴存并向业主提供票据或将资金退还,违规收取的契税应进行缴纳或者退还给业主。截止目前,开发商任然没有履行文件上述文件内容,不退还代办费,不缴纳大修基金,不缴纳代收契税。仅仅是哪位业主去投诉才予以缴纳退还,不投诉不予缴纳,开发商甚至以“领导不同意退”、“我们不知道”“谁说的找谁去退”种种理由借口搪塞业主,拒绝履行文件相关要求。 2、新天汉时代滨江小区违建永久性围墙与规划不符问题。按照汉市建规审字〔2018〕54号规划公示与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6日将调整后的规划公示,新天汉时代滨江小区内部无围墙,现状却存在大量围墙,如7号楼一楼、8号楼一楼、9号楼一楼、10号楼一楼、11号楼一楼、12号楼一楼、13号楼一楼、15号楼一楼设置围墙;5号楼一楼;6号楼(售楼部)一楼东西两侧;21号楼一楼;22号楼一楼26号楼一楼等等;小区商业在在小区内部设置围墙。开发商以建设未完工为理由设置永久性围墙,但绝大多数砌筑围墙区域并不存在施工情况,修建围墙只为侵占公摊面积。开发商违反规划在小区内随意设置围墙随意侵占圈占小区公共用地,侵害全体业主共有利益。 3、新天汉时代滨江小区地下车库违规修建柴房。1号楼下违建10间柴房;2号楼下违建3间柴房;3号楼下违建27间柴房;5号楼下违建23间柴房;7号楼下违建5间柴房;8号楼下违建1间柴房;13号楼下违建4间柴房;17号楼下违建12间柴房;15号楼下违建2间柴房;16号楼下违建23间柴房;18号楼下违建19间柴房;19号楼下违建25间柴房;20号楼下违建21间柴房;21号楼下违建8间柴房,仍有部分违建存在遗漏,现统计到违建183间。开发商违反规划在小区地下车库内随意违建修建柴房,侵占小区公共用地,侵害全体业主共有利益。
市住建局、城管局、税务局,汉台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一、关于反映开发商违规收取房产证代办费、产权登记费、他项权证费问题。经查,新天汉时代滨江小区共有84户业主(包含你户)与开发公司签订《委托书》,约定每户缴纳500元代办费、90元登记费和80元他项产权证工本费,委托开发公司代为办理相关证件。经市住建局、城管局协调,对于不愿继续履行代办协议的业主,只需向开发公司提交代办费、登记费和他项权证费缴费发票和自行办理产权证承诺书以及预留的本人银行卡卡号等资料,就可以退还所交费用。目前,你户未向开发公司提交退费相关资料。
二、关于反映违规收取大修基金问题。缴纳大修基金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前提条件之一。前期,你与开发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开发公司代办不动产权证书,开发公司按约定代收大修基金。经市住建局协调,对于不愿意继续代办的业主,可持大修基金缴费收据等相关资料前往开发公司退费。目前,你户未向开发公司提交退费相关资料。
三、关于反映违规收取契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陕西省契税实施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是契税的法定代收代缴义务人,且税务机关也从未委托开发企业代征契税。2021年4月,汉中市税务局会同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整治违规代收办证相关税费的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对已代收的契税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无法在该时限申报缴纳的应退还给购房者本人。8月14日,经汉中市税务局实地核查,时代滨江小区开发公司共代收84户业主契税,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56户,还有28户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经约谈,开发公司承诺将逐户协商,愿意代办的,提交购房合同、购房产生的发票或收据、房屋实测报告等资料后,由开发公司进行申报缴纳;自行缴纳的,提供缴费收据等资料后开发公司将全额退还。11月28日,实地核查发现,28户业主中,已申报缴纳或退款25户,剩余3户业主(包含你户)未向开发公司提出退费申请,也未提供契税申报资料。开发公司退费联系电话:18992621831。
四、关于反映该小区违建永久性围墙与规划不符问题。汉台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向汉中金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发《调查(询问)通知书》(汉台城调(询)通字〔2021〕第QJ22029号……。
位于汉台区望江路的广厦东方明珠小区交房至今七八年了一直未向全体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业主多次投诉却是屡招敷衍了事,投诉无门,当初开发商卖的时候无证俱全,现在如今变成违规建设,开发商是 陕西广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多处小区至今无法办证,这是说明什么问题?
市长信箱:回复时间:2017-12-13 16:18:21
市长信箱:回复时间:2018-12-29 14:11:51
市长信箱:2019-09-16回复
市长信箱:2017-12-8回复
市长信箱:回复时间:2019-01-16 08:57:20
市长信箱:回复时间:2019-01-25 15:18:53
市长信箱:回复时间:2022-05-26 17:41:50
“辛辛苦苦攒钱买了房子,十多年下来却办不下属于自己的房产证。目前由汉中市政府成立的汉中市处理商品房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在介入处理中,处理了这么多年我想请问还需要多少时间处理?处理到了什么进度了?是不是政府监管不利导致开发商违规建房出售,
现答复如下: 1、你购买东方明珠小区的房屋至今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原因是:该项目开发企业至今未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小区除3、4号楼以外楼栋的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即:项目小区开发商对已出售的房屋办理首次登记后,购房业主才能办理相应不动产权证书。 2、该项目小区目前存在主要问题为:项目存在违反城建规划修建行为。汉中市处理商品房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已将该项目小区问题纳入处遗范围,并印发了解决方案,明确由政府对违建部分进行处罚,并补缴相关税费后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开发企业、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按照处遗方案推进处理工作,完善各类手续。 最后,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爆料# #汉中头条# 汉中市汉台区明珠北苑小区开发商欺骗业主!
【网友反映】:2015年购买了该小区有预售证的一间营业房,房产证办理出来后才知道土地性质是划拨用地,购买时开发商并未告知,业主被欺骗!
2018年,经小区业主多次维权后,开发商免费给住宅房办理了换证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更改用地性质为出让用地),营业房换证却停滞至今。
找开发商多次,开发商说可以给换证,但营业房换证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住房的土地出让金费率不同,需要和相关部门开会研究让等候通知。
去不动产交易中心窗口咨询多次,窗口人员说开发商未交土地出让金,让我们去找开发商。
就这样互相推脱,等来等去,3年已过,还是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汉中头条# #汉中# #我的家乡在汉中# #汉中身边事# #我眼中的汉中#6月14日,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就汉中市建昌卡斯迪亚小区逾期8年不予办理房产证[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
您好,我是汉中市汉台区建昌卡斯迪亚(现更名为海韵晶城小区)19号楼的一名业主,2013年购房至今,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当时开发商要求把契税和大修基金交了后才给钥匙收房,当时也没有多想就交到开发商那里,但是收房至今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沟通多次也没有结果,让退契税和大修基金开发商声称没钱退不了让在等等。
回复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网友你好!
卡斯迪亚(现更名为海韵晶城小区)项目位于朝阳北路东侧、供电大道北侧,由汉中市泽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占地85722.22平方米,共计24栋楼,该项目前期“五证”齐全,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经查,海韵晶城小区19号楼共计住宅165户,其中38户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遵循申请登记原则。截至目前,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收到你户或开发企业的登记申请,建议你持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资料清单可登录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针对汉中市泽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住宅维修资金、契税的问题,市住建局已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将该企业评定为四级(差)信用企业。开发企业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不履行的,市住建局将积极引导并协助购房人通过司法渠道依法主张合法权益。
感谢你的留言!!
#汉中头条# 今天路过汉台区梁州路,看到广厦·东方明珠小区后面的工地上有不少工程设备正在施工,机器声轰鸣不断,于是我把车停在路边,在铁皮围挡外面参观了正在施工的这个工地。
圈这块地皮的老板和修建广厦·东方明珠的老板是同一个人,先修好广厦·东方明珠小区后,才着手收购这块地皮,圈好土地后,把售楼部也建好了,并给待建的项目取好了名字,叫做“广厦·凤栖梧桐”。
可能是圈地老板资金链出了问题吧,这个叫做广厦·凤栖梧桐的项目一放就是三四年没有动工修建。直到2020年,这个项目终于开始动工了,只不过在路口的售楼部却被拆除了,拆除了以前的售楼部,项目被换成了城中安置区,听说以前的房产老板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经营,他圈的土地被汉台区政府收购了。
但是政府接手后这里也是修修停停,又过去几年了,目前还在地坪下面施工呢。
现在天气逐渐变冷,工地上的工人很少,只有几台工程设备在施工,而挖的楼房基础,还是一片狼藉,深深的地基里面,摆放着一些编织好的钢筋网。
看这情形,这个楼盘到建好,可能还要很漫长的时间哦!#汉中头条#
【拆迁户必看!2022年这5种房屋拆迁时无补偿,提前知晓,不吃亏!】#拆迁补偿#
“拆一次,富三代”,拆迁对于很多人而言,是梦想的落地,也是美好生活的开始!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拆迁户都能有一个圆满的结果。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因不熟悉拆迁政策等原因,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甚至无家可归!
对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拆迁的最新干货,拆迁户提前知晓,不吃亏哦!
此前,被拆迁人遇到拆迁时,若想获得拆迁补偿或者多获得拆迁补偿,需要提供房产证等手续,房屋证件越齐全,拆迁补偿越好拿;反之,拆迁户所得到的拆迁补偿就会大打折扣!
不过,进入2022年以来,没房产证的房子遇到拆迁也可获得补偿,但以下这5种房子除外:(一)占用公共用地建设的房屋;
(二)没有获得批准,私自建设的房屋;
(三)占用农田耕地建设的房屋;
(四)改变土地性质建设的房屋;
(五)擅自改建加建的房屋。#补偿#
#汉中# #汉中头条# #汉中身边事# #我眼中的汉中# 8月20日,陕西省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就反映新天汉·时代滨江小区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汉中市金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金泰公司)开发销售的新天汉·时代滨江小区楼盘,存在虚假销售,造假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数量、侵占业主公共绿地,私自改变南侧大门为商业会所,小区内部修建违建实体围墙、修建违建实体房屋、违规收取代办费,违规代收大修基金契税、违规占用市政道路红线修建停车位、未经审批违规收取停车费等情况,我小区业主特此整理相关材料,向政府相关职能及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恳请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能够为我们主持公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天汉时代滨江全体业主将不胜感激。
陕西省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回复:
网友你好!
经5部门联合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违规变更南门用途问题。该项目北地块在南侧临明珠路设置了人行及消防出入口,开发商将该区域暂作为销售中心使用。市自然资源局将在后期验收时责成开发公司按照规划审批图纸恢复人行出入口。
二、关于反映22号楼底商铺私自变更住宅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6日将调整后的规划在现场和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中明确了调整的两部分内容:1. 将原设置在小区内部的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调整至临街商业内,并在临街设置独立出入口;2. 将南地块西侧临规划路的商业裙房由原批准的地上2层调整为地上1-3层,面积不增加。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27日下达了《关于新天汉时代滨江项目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南地块临街商业调整方案的审定通知》。
三、关于反映随意占用公共绿地,侵害业主利益问题。待项目全部竣工后,市自然资源局将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项目进行“多测合一”联合测绘,如绿地率或者其他规划设计指标不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将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直到符合为止。
四、关于反映未按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要求履行问题。汉中金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兴元路以西、西新街以北区域共取得四块土地,新天汉时代滨江项目为西关正街以北两块土地,西关正街以南为即将建设的新天汉时代滨江二期项目。该项目在审批时,金泰公司向原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承诺幼儿园和市场将在二期用地中一并进行配建。现申报的二期项目设计方案中设置了幼儿园和市场,其规模均按两期总规模进行了配建设计。
五、关于反映停车位设置问题。该项目规划中小区内地面上未规划机动车停车位,临城市道路退让道路红线部分规划了商业临时车位,住宅配套机动车位全部设置在地下车库;小区内地面上规划有非机动停车位,项目审批前规划总平面图在现场和汉中城乡规划网上均有公示。
六、关于反映违规收取代办费问题。根据该项目其他业主提供证据资料,市住建局已于8月8日就强制收取房屋不动产权证代办费问题线索函告市城管局,市城管局正在调查处理,后期向你回复。
七、关于反映违规收取大修基金问题。市住建局于7月6日对开发商进行了约谈,要求将已代收的维修资金立即缴存至维修资金监管账户或退还购房人。目前开发商已停止违规代收维修资金行为,若你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整改到位问题,可向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进行投诉。
八、关于反映违规收取契税问题。汉中市税务局于8月14日对开发商进行了约谈,要求开发商立即自查前期代收契税情况,对已代收并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契税要向业主公示;对已代收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契税要限期退还业主。经查,截至8月14日,尚有28户业主契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开发商承诺安排专人逐户全额退还,联系电话:0916-8180339。
九、关于反映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红线问题。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向新天汉物业公司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新天汉公司立即拆除停车场道闸设施。现道闸设施已拆除。
十、关于反映修建样板间问题。汉台区城管局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汉中金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该公司承诺两周内对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届时如未拆除,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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