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服务热线# 关于保利茉莉公馆物业管理的问题
来信内容:
以下问题希望沈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为盼。针对保利茉莉公馆2期园区2019年度物业服务弃管问题,我园区90户业主于2020年11月30日和2020年12月22日向项目物业公司以及沈阳保利地产公司领导提交了联名诉求书,直到现在业主仍然没有得到保利有关部门的正式回应,换来的确是物业公司对业主门卡电梯权限的制裁,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的做法已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涉嫌违规,同时对我们业主的伤害也是巨大的。 凡事必有因果,业主们不交2020年度物业服务费是有原因的,业主们并非不想交物业费,只是暂时未缴费。因为我们对去年保利公司项目的工作成绩和态度感到十分失望,我们期待保利公司有关部门能够派人来调查核实,和我们业主进行协商谈判,对整个事件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交代。不希望事件最终发展到走司法诉讼,因为像这种明睁眼漏、简单的逻辑责任关系问题都要打官司,我们认为是对国家司法机构、保利公司以及业主的一种资源浪费。上述问题希望沈阳市相关管理部门出面协调解决,要求保利公司履行其义务,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受理单位: 市房产局/沈阳市房产局 回复时间: 2021年01月25
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关于“物业管理问题”的投诉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您反映保利茉莉公馆2期物业管理问题。
二、处理情况。1、关于业主与开发公司纠纷问题。经和平区房产局调查,2019年,保利茉莉公馆部分楼宇地下室漏水,因其处于保修期内,物业企业将情况通知开发企业后,由开发公司于当年11月进行了维修。此后,业主与开发企业仍存在纠纷。根据《过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的规定,关于业主与开发公司纠纷问题,建议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2、关于限制业主出行的问题。经和平区房产局调查,因保利茉莉公馆电梯卡与物业费收费属一套系统,在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系统自动取消电梯卡授权,因此物业企业需对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临时授权方可使用。和平区房产局已责成保利物业立即调整系统,不得以业主欠费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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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保利茉莉公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