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奇怪的,温州人到外地奋斗的时候和他们一样,也租出租房
在温州,你这条件,租住你这的,都是混的较差的。
天津房天下北京人不愿找外地媳妇?大妈直言:事儿忒多 #结婚 #北京
00:1944岁男子“包养”18岁女子,最后付5万冥币!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真的是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奇葩事。据媒体报道,浙江温州,有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出租屋遭遇盜窃了,存的5万元现金也不翼而飞!报警女子姓吴,无业,18岁,吴某称,当天晚上她带上一名刘姓老板去过她的出租屋,之后就发现自己的钱没了。
派出所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很快就找到了44岁
的刘某,并声称自己根本没有偷钱。原来,刘某和吴某是偶然认识的,刘某见吴某容貌好,声音甜美,于是起了色心,他主动示意并对吴某提出包养吴某,每月给吴某5万元包养费,吴某欣然接受!
就在当晚,梦想发财的吴某就将刘某带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双方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其实,刘某本身没有钱,也不是什么大款。翻云覆雨后刘某把装着冥币的塑料袋子放到了抽屉里,碍于情面,吴某也未当年查看,等着将刘某送走后,吴某回到出租屋打开塑料袋,吴某傻眼了,原来5万元竟然是冥币!
那么,男子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第一,女子可以要求男子给她5万元吗?《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无效。男子刘某要“包养”女子吴某,给吴某5万元的承诺是不道德,违反善良风俗,所以是无效的。女子也无法要求刘某支付5万元。
第二,刘某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在本案中,刘某和吴某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强奸罪。那么男子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罪?法律规定,诈骗罪保护的是合法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案件中的“包养费”是非法债务,法律不保护,因此刘某也不构成诈骗罪。
第三,男子的行为是嫖娼吗?嫖婚需要双方有性和金钱的交易。但在这个案例中,男子从始至终没有支付“嫖资”的意愿,但是如果假借“包养”之名行嫖娼之实,也是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对其进行处罚的!
对此,你怎么看?
#媒体人周刊#
温州一小区出租房被要求多交两次物业费!
我是出租户的话,我要交双费,你管我出租也好,还是我买房也好,大家都是人,现在这个钱没有交的话,然后被强制的给挂了两次水,所以说这个业务到底是哪个部门监管,最后是不是要规范化,这个很重要。
我们全体业主已经通过了,不管临床都是出租的军事装备,很简单的道理,中路也报了两次检查,都检查过了,都说不通,业委会没有权利要求复工,教他阅读两倍的物业费,业委会无权对住户进行赚钱的。#我要上 头条#
老杜的生活条件不错,房子听说也有好几套,最近有网友晒出了老杜的豪宅,老杜不但有个三层的商铺,出租给了商户。
在开封的温州步行街也有一套房子,听说目前空置着,就是空着也不愿意给威威,实在太抠了,但是也没阿磊的份哦。
好政策,感谢国家,感谢党[鼓掌][鼓掌]
大风大浪与时俱进#温州头条# 温州的老人们好消息来了:11月20日,由温州市民政局打造的“幸福颐养超市”正式上线。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幸福颐养超市”,通过该平台的“颐养超市”“颐养食堂”等功能,一站式解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温州头条#现在经济下行,房子难卖,温州房价貌似已经到谷底,各个地方都出头松绑政策,而长沙这次的方法,真是又拉又打,只要房子出租就可以不记套数,但是出租时间为十年,还在政府报备,这样既松绑房地产,更加对租房释放了善意,这样又打又拉的政策,温州人怎么想不到,看来温州的高手还是不够多。
无一人出价,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一套260万住宅,降至182万拍卖,仍旧无人接手,再次流拍了!
房子位于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八仙楼小区6幢6号室不动产 ,建筑面积76.87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性质:住宅用地;租赁情况:无,1室一厅一厨一卫一衣帽间,1室、卫生间朝南,客厅朝西、厨房朝北。
评估价 : 2600000,起拍价 : 1820000,折合每平米27458元,共有15人设置提醒,2152 次围观,最终却无1人报名,这是什么原因呢?这价格还得降吗?#房价# #浙江新鲜事#
(原)与网友“三叔”的交流:
(三叔)我在温州呆过,亲眼目睹从9万跌到4万的鹿城广场,我租住的小区从3.2万一路降到2万之下 。
17-8年,杭州已涨一波,我还是极度看好,道理很简单,和上海、台北比起来,杭州新房价格还是便宜,低价是王道,发展是硬核,杭州人口都在涌入,实际体会也是如此,经历过11-16年金融风波,经济处在健康的时代。
(本作者)温州跌,杭州涨,其中的原因说得很透彻了,没有永远下跌和永远上涨的房价,杭州的房处处在上升的通道,如果不是实行严格的限价限购政策,那么杭州房价上升的走势会表现得更为明显,每个城区和地段的房价波动会有所不同,新杭州人普遍看好未来科技城的新经济和房产市场。温州毕竟不能与新一线城市的杭州比拼城市资源,温州2、3万的房价基本合理,杭州房价达到温州的两倍也算正常。
#温州#
无一人出价,浙江温州市鹿城区254万的房子,降价到205万,还是没有人要。
#2020杭州第一届云房展#
这个房子坐落于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站场3号地块金州大厦504室房屋。建筑面积:159.57平方米,用途:住宅,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简装修,无租赁。周边配套:周边配套设施较便利,交通出行较优
看图片,这个房子应该是很不错的。里面的装修比较简单,但是家里收拾的比较整洁,卧室里面也干净 。
起拍价:2050381.7元,保证金: 30000元,增幅价:8000元。300人设置提醒,32590次围观,没有一人出价,这是什么原因?#房价#
偷看女人洗澡被发现,从18楼坠亡,家属起诉索赔,被驳回。
事情发生在温州某出租屋,该房间被隔成七个小间后出租,二房东将卫生间隔成两间,一间供情侣陈某和熊丽独用,另一件供其他人共用。
事发当日,李某在隔壁卫生间偷看熊丽洗澡。熊丽喊来陈某后,两人一起去敲李某的房门,伴有谩骂之语,但李某不开门,也不回应,连房东来了也开不了门。陈某只好报警,就在警察叫李某开门期间,李某从18楼坠亡。#男子偷看女室友洗澡被发现坠楼身亡#
要让一个人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需要满足四个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
陈某和熊丽去敲李某的房门,属于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之后的正常反应,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种违法行为。至于两人谩骂李某,在当时的情况下,李某既不回应也不开门,正在气头上的两人有谩骂之语,也属人之常情,虽然行为不当,但尚不构成违法。
即便认为陈某和熊丽谩骂李某属于违法行为,也还要看陈某和熊丽对李某坠亡的发生是否具有过错。
对陈某和熊丽来说,虽然熊丽洗澡被李某偷看,但也不至于因此产生要将李某置之死地的想法,他们也不希望坠亡事故的发生,也无法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李某坠楼身亡,所以,他们在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不存在侵权责任意义上的过错。
当然了,敲门和谩骂行为与李某的坠楼之间亦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在一般人看来,敲门和谩骂,是不会造成一个人坠楼的,所以不存在因果关系。
综合以上分析可见,陈某和熊丽对李某坠楼死亡一事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除了起诉陈某和熊丽之外,李某的家属还起诉了房东,房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道理和前面说的是一样的,房东之所以叫人拿钥匙来开李某的房门,是为了帮解决陈某和熊丽与李某之间的争议,并不是为了非法闯入其住处,并没有违法行为,不能因此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有人说,房东将大房子隔成多间出租,这种做法只不过是违反了有关部门对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但是一码归一码,将房屋隔断出租的行为与李某坠亡之间亦不存在因果关系,不需因此承担侵权责任。
房东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呢?
如果其出租的房屋本身存在安全、质量问题,造成李某坠亡的话,那就需要因此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在本案中,家属亦无证据表明存在该等事实,所以,法院最终也驳回了李某家属对房东的诉讼请求。
#温州头条##温州#
近日,浙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终审判决引起热议。
原来,闵梅承租了温州市某小区1802室的房屋,割成七间房间,出租给他人。其中一间出租给李明、一间给李明的哥哥,一间出租给情侣陈光、熊丽。几人交往并不频繁。
1802室本来只有一间卫生间,后来被一面2米高的墙分割成二间,墙体上方是漏空的。如此,这两间卫生间一间由情侣陈光、熊丽专用,另一间由承租人共用。
2019年7月20日凌晨,熊丽在卫生间洗澡时,怀疑有人在隔壁卫生间偷看,便大声喊来陈光。陈光出门,恰好看到发现李明从卫生间跑回其房间,还迅速将门反锁。陈光怀疑,就是李明偷看!
随即夫妻二人便找李明进行理论,但无论如何其也不开房门,联系房东处理也无果,最终陈光选择报警,在警察出警的过程中,李明坠楼身亡。
首先这是一起悲剧,李明年纪轻轻就失去了生命,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和妻子、孩子,一家人自此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
如果经过调查确实存在李明偷看熊丽洗澡的行为,其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接受了处罚,从内心彻底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仍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只要知错就改,会得到大家的认可。
具体坠楼的详细情况尚不了解,也有可能属于自身感觉面子过不去而选择轻生,但针对其死亡行为,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与陈光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陈光不承担责任。
从报道情况来看,陈光的报警行为属于合法行为,目的是为了解决之前的纠纷,所以,再无过错的情况下亦不担责。
针对此事,你怎么看?
#孙冬华律师#
#温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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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将毛坯房出租 10年后变精装# 我家在安徽池州市中心的一套70平米小房子,2007年起,就租给一个温州生意人老曹。房租一年一万元,直到他退两年前退租,我们都没有涨过一分钱的房租。
老曹在南门某批发市场做生意。住进来的时候,他的两个儿女似乎还未成年,退租的时候,都是拖家带口走的。那房子是我2000年买的婚房,老曹一家在那里住的年数比我家长多了。说到对那套房子的记忆,老曹一家肯定更深刻。
我把房子租给他们的时候,房子里有一些简单家具。有一套老式的实木沙发,很厚实,很笨重。老曹直接搬到他店里去用,茶几也被他搬到店里去做了餐桌。我家里崭新的餐桌被他烫破了桌面,配套的木椅子有两把直接散架了。
退租时,老曹倒是把这些家具都搬回来了。那么笨重那么结实的单人沙发居然也能散架。让我难受的是,老曹直接用粗大的铁钉固定,钉了好多根,以至于漆面都砸坏了,连维修的价值都没了。我虽然很难过,但是转念一想,十多年了,东西总会用坏的。
于是我们一声不吭,退了老曹1000元押金,老曹装在外墙上的旧空调,我也折旧买下来。当我们回到老屋的时候,里面的水电煤气几乎都没法用了,我们立即换新,连抽水马桶都换了一遍。
我一边清理老曹留下的残局,一边想,这么肮脏龌龊的环境,老曹是怎么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难道仅仅因为房子不是他的,他就可以不维护?难道仅仅因为家具不是他的,他就可以随意糟蹋?这十多年间,我没有进过他住的房子,有事都到他店里。看见他把我的家具搬到他店里用,我们也没有说话。我们相信老曹。
房东好,租客也好,才算两好。遇到好房东,不容易;遇到好租客,也很难。对老曹,无论他好不好,毕竟十多年来,他能按时交租。人这一辈子有多少个十年呢?租住在我家房子里的这十来年,一定是老曹一生最黄金的时段。但愿他在这里留下过美好的回忆。#池州头条# #温州头条#
近日在浙江温州市,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浙江省温州龙港市咸园村的房屋,第一次被拍卖,降价拍卖42万起拍,一共89次出价就成功拍出了!法拍房为什么这么抢手呢?我们一起来聊聊
我们来看一看此房屋的具体情况:位于浙江省温州龙港市咸园村251号不动产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94.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1.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所在层数为1和2层,共2层,目前该房未腾空。
评估价为42万,起拍价为42万,不打折起拍,吸引了3人报名,128人次围观,6698人设置提醒,经过89次出价竞拍,最终该房屋以60万的价格成交!没想到居然能比起拍价高了18万成交!
重要说明:
1、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无租赁,无抵押,没腾空,承诺腾空,不限购。
3、交房宽限期两个月左右。
算下来约6382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拍下了这套房。大家觉得这个房子划不划算呢?说说你们的看法!#温州##温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