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买卖协议书范本(蔬菜买卖协议书范本)

Word购销合同,转让协议,居住证明,电动车买卖协议模板#Word##合同#

【货物买卖合同(购销合同)范本】货物买卖合同的关键点:

1、货物交付及验收环节,尽量约定清楚。对于卖方而言,给买方的验收期不可能无限期,逾期视为质量合格。而质量是否合格经常成为买卖合同纠纷的争议点。

2、送达方式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尤其微信、邮箱等,聊天记录经常是关键证据。

3、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买卖合同有很大区别,尽量找有经验的律师定制,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卖合同#

南宁将无烂尾房!新版购房合同发布!重点保护购买人的合法权益!

南宁新版购房合同将于4月15日起,启用2022版《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旧版合同停止使用。

那么新版合同有啥不同?

①首页新增“特别告知”。内容包括约定缴纳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等,此外首付款应通过住建部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生成的缴款单进行缴存。

②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贷款方式付款的,应要求按揭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预收款专用账户,不得转入其他账户。合同还要求将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预售监管账户相关信息写入合同之中,避免开发商拆东墙补西墙。

③30天内网签备案。签订合同30天之内,开发商要办理网签备案,并将合同网签备案告知购房者,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

④新增办证时限。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天内,为业主代办不动产证或提供相关材料给业主自行办理,费用业主自行承担。此外,新版合同还细化了交付标准等内容。不难看出,新版购房合同从方方面面保障业主权益,开发商钻漏洞的空间小了。

那么,开发商会不会私下修改合同条例呢?这个大可放心。南宁各大楼盘的合同,统一使用住建局的合同模板。

开发商仅能够针对自身项目的条例做相关的约定,住建局模板原则性的条例基本无法修改,因此购房者大可不必担心开发商会私自修改购房合同。

不过,购房者在购房时还是要仔细阅读合同的相关条款,不要轻信置业顾问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里的条款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南宁房产# #南宁楼市# #南宁楼市热点#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开通了合同示范文本库,搜索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然后在首布中部的服务那里就能看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举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但美中不足的是里面的大量文本还是之前的老模板,没有及时更新。以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例,该文本还是以《合同法》为依据制定的,明显是还没有及时更新。万事开头难,相信很快就会更新了。

#900万买房学位户口却被卖方占用#

940万高价买房,最终学位户口却被卖方占用?近日,福建厦门的杨先生就吃了这样一个哑巴亏。去年4月,经中介介绍,杨先生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为940万元,定金150万元。但由于该房屋上存在违建,因此交易受到限制。双方约定,先由杨先生支付20万元定金,待限制解除后再支付剩余130万定金。

 

但是,就在第二天,有消息称该房子所在片区可能被划入厦门某重点小学的学区,随后该消息得到证实。杨先生担心这个消息会影响交易,但陈某表示不会反悔交易。最终,房子在8月中旬解除限制。就在杨先生要办理贷款的前夕,中介告知他陈某已于6月将自己和儿子的户口迁入该房屋,并且使用了该重点小学的学位。

 

双方的矛盾由此产生,杨先生认为陈某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占用重点小学学位,构成违约;但陈某认为他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向杨先生表示过,如果学区确定,自家孩子要使用该学区,而且这个房屋的成交价也不是按照学区房来定的。

 

双方各执一词,杨先生随即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降低交易金额为860万,另外赔偿40万元违约金。但最终,由于鉴定机构不能评估“学位占用”的具体损失,法院最终酌情判决陈某赔偿杨先生30多万元的违约金。

 

律师建议:除了预售房,现在市场上的二手房买卖主要是通过中介促成的,而中介使用的都是固定的合同模板,这些模板往往只涉及房屋买卖的一般情形。如果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购房(例如学区、落户等),一定要在签合同前注意以下三点:

1、了解房屋现状,包括是否有政策限制、学位是否被占用、卖方的户口是否在待出售的房屋上;

2、合同中添加对应的违约条款,例如“卖方应当于X日内配合买方办理落户,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当返还定金,并按照合同金额的X%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最后,买房动辄百万千万的开销,对大多数人而言都是一项重大决策,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形下,最好请律师帮忙过目、修改购房合同,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房产315】230万买的联排别墅变叠拼,一购房人在张家口遭遇奇葩购房经历![熊吉][熊吉][熊吉]

 

2018年,购房人于先生在张家口怀来县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联排别墅一套,并交纳了购房款23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于2020年底交房。但到了2020年7月,于先生突然接到开发商电话,说于先生购买的联排别墅改成了叠拼别墅,于先生如果选择继续购买叠拼别墅的话,需要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如果选择不买了,也可以申请退款。

 

由于叠拼别墅和联排别墅的舒适性及私密性差距太大,于先生最后决定放弃购买,在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内,到售楼处申请退款。结果在签署退款协议的时候,开发商表示退款周期为六十个工作日,于先生表示时间太长不能接受,但对方财务人员告知“协议模板不能更改,但应该可以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最终于先生签署了该退款协议。在与销售员的微信沟通中,对方再次确认三十个工作日可以退款到账。但一个月后,于先生未收到退款,开发商表示只能按照协议注明日期退款。终于,于先生将开发商投诉。

 

经调查,开发商拖延退款行为属实。协议中的联排别墅未能通过年度建设审核,无法实现协议房型买卖合同。双方同意终止购房合同并退款。但受疫情影响,商品房交易量下降,开发商流动资金受限,退款拖延。最终经多次沟通,开发商承诺,分4笔退还。在截止日,张家口市消保委回访于先生,其购房款已全数到账。

 

在购房的过程中出现的奇葩事情确实不少,但是说联排别墅变叠拼别墅的事情好像还是头一次遇到,真难为于先生了,也更难为开发商了,规划怎么就没通过呢。

 

关于于先生的购房经历,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关注一下@张家口房地产观察 ,了解更多房产资讯和楼市信息,还有最新房价哟[耶][耶][耶]

#房产# #我要上头条# #张家口头条#

网络查控申请书(模板)

案号:(2020)粤0112民初xx号

申请人:广州A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某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某某 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广州B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

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某 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并在裁定保全数额xxxxxxx元范围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20)粤0112民初xx号,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xxxxxxx元财产,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及被申请人名下两个银行账户信息。

因申请人并不清楚提供的两个银行账户内存款是否能够足额保全,也无法查询到被申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不当处分财产而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的规定,恳请贵院依职权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并在裁定保全数额xxxxxxx元范围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以上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看了这个案例,还有人敢说“房屋租赁合同不重要”吗?

关于房屋租赁的那些事儿,一直以来是百姓关注的热点。大家可能遇到或听说过租房过程中引发的纠纷,但应该没有遇到过如此复杂的案例。同时,难免今后自己或身边的朋友可能遇到更为复杂的房屋租赁纠纷……

今日头条

在该事件中,房东和租客对租期的理解出现巨大分歧,双方协商未果最终闹上了法庭。更要命的是,由于房东已将房子出售且已过户,如不能赶在约定日期之前交房,就得向买家赔付近七十万元的违约金。

结合本案,划重点!

第一,正是由于出租人在租约没到期的情况下和第三方签署了买卖合同,才导致了上述赔偿风险。本案中,虽然后面续租没有正式书面协议,但有双方微信且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了租金,所以也已经达成了续租的合意。

第二,如果出租人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通知承租方,和承租方达成包括放弃优先购买权、退租、收房等方面的正式协议,就可以避免目前这样被动的局面。甚至,如果当时承租方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话,还可能被再要求房东承担这部分的赔偿责任。

第三,是不是租客就没有风险了?非也!租客同样在租房过程中承担巨大的风险,比如2020年出现的包租公司跑路事件,租客同样受损!

因此,一份相对完善、公正的房屋租赁合同,于人于己,对房东对租客都是一件利好事情。

【2021年版】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附:使用说明、注意事项)今日头条

【创新工作方式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审管办法官以原告主动撤诉的方式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据法律规定,普通程序撤诉案件应当退还50%案件受理费。因原告在外地,承办法官为当事人节约往返的诉讼成本,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微信向原告释明了退费所需材料并发送了退费材料模板,让当事人将材料邮寄至法院后,及时将材料送至财务室办理退费。此举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缩短了办理时间,切实回应了当事人司法便利的新期待。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审管办审判团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全力落实司法责任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股权方案

股权分配及合伙协议  员工入股/股权激励协议  股权转让方案及协议  增资扩股方案及协议  投资/入股分红协议 事业合伙人及业绩合同  股权代持/隐名股东协议  股权变更方案及协议   股权融资方案及协议各类型公司章程范本  股权退出方案及协议 员工入股方案及协议  股权众筹方案及协议  股权收购方案及协议 股权结构设计及改革方案 股权质押方案及协议  股权认购方案及协议  其他股权方案

二、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国际组织 卫生和社会工作

三、销售运营 

销售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考核与激励  销售合同及协议  经销&加盟&代理 营销合作方案 运营管理制度 门店经营管理  电商运营方案  客户服务制度  会员卡制度流程&章程 品牌管理 营销策划方案活动策划方案 广告策划方案 其他销售运营

四、人力资源

绩效考核制度 薪酬激励制度 福利方案 招聘制度 面试话术及题库 员工手册 岗位职责书

入职培训 组织架构 团队建设 员工关怀 人员晋升及淘汰 背景调查 人力报表

人才评估及管理制度 人力预算 年终奖攻略 企业文化 胜任力与任职资格 人力资源规划 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法规 企业公文写作 其他人力资源制度

五、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报销制度  财务管理表格工具大全 财务部门组织架构 工作职责与目标分解 全面预算管理全套资料  财务成本管理  税务筹划  财产管理制度  经营计划与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审批制度 帐款管理制度  财务控制与稽核审计制度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财务分析报告 其他财务制度

六、研发管理

研发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流程制度 研发人员考核与激励 研发质量管理

七、采购生产

采购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部门组织与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部门考核与激励 设备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 标准作业指导书 物料管理制度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其他采购生产制度

八、投资融资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报告 招商加盟策划书 新三板公开转让说明书 产业园区规划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策划  其他投资融资

九、IPO/上市

尽职调查 并购重组 定向增发 对赌协议 非公开发行规则 公司市值管理 公司债 股东大会

股权激励 股权质押 关联交易 借壳上市 优先股 信息披露 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其他IPO/上市

十、公司合同

公司治理 技术合同 广告合同 运输合同 居间合同 赠与合同 买卖合同 服务合同

委托合同 加工承揽 劳动人事 知识产权 租赁买卖 抵押担保 婚姻家庭 工程-建设-技术

合伙合作合同 房地产合同 互联网合同 投资合同 借贷融资 证券合同 保险合同 品牌推广

物流-服务-咨询 行业示例文本 旅游行业 常用模板

十一、其他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流程管理制度 物流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 其他管理

滨州:签认购协议后发现不能贷款,也不给退定金,房产销售被质疑不规范

近日,滨州市民刘女士投稿称,今年的3月份在位于滨州高新区的建大中央华府小区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交了认购定金1万元(转账给销售人员),次日该小区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李某某让其到银行打征信,按照工作人员说的程序把材料给了销售人员,后被告知无法贷款,按照签订的协议,如果不能办理按揭手续,需要选择一次性支付房款,但是刘女士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刘女士以无法贷款要求开发商退款,开发商不给退,刘女士认为此事是。

6月份销售人员告知刘女士无法贷款,不退定金。

拨打12345热线,7月份回复:建议和开发商协商。

去售楼处协商,开发商依旧不退定金。

数次协商后,称看这定金是在销售人员手中还是在建大集团。后告知钱打到建大集团所以不给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为签订协议后让提交征信,导致不能贷款。是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还是当事一方的原因呢?

在此提醒市民朋友,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交定金时一定要谨慎,开发商多为利己的模板协议,每一条都要认真阅读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核实。而开发商销售人员也不要为了业绩头脑发热忘记核对好购房者的征信情况再签订认购协议书。希望相关部门也能加强房地产销售乱象的整治,完善、规范销售流程,防止这种乱象的不断发生。

注:滨州高新区建大中央华府小区开发商为山东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料显示是滨州建大集团(全称山东新建大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看滨州发布

领秀枫景小区业委会历时2年多成立不下来!市长,你好:我是领秀枫景业主,两三年前第一任业委会到期停工后,选举新业委会,历时2年多现还是诸多理业无法成立,导致小区电梯坏了,收益等都无法落实,只想问下一个小区业委会就比人大会还难吗,现在提倡为人民服务好多手续都能一站式服务很快办好,我们一个业委会就无数次为难推托,不知该怎么形容我们的心情了,希望领导能帮帮我们,附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发给业主的信息。

回复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石桥铺街道办事处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岭秀枫景业委会历时2年成立不下来的问题。石桥铺街道办事处对该问题高度重视,经石桥铺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石小路社区工作人员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岭秀枫景业委会成立的前期筹备工作,我街道和石小路社区一直积极地与岭秀枫景小区筹备组和业委会候选人进行沟通,并将召开业主大会所需准备的文件模板、物资清单等资料都交给他们,让他们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就您文中提及的户数和面积的计算问题,我街道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业主人数和总人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的规定,先前已经对筹备组进行了详细地提醒,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届业委会选举能够顺利成功。接到投诉后,我街道工作人员已经再次与筹备组和候选人进行了有效沟通,筹备组也将对岭秀枫景小区选举的总户数及总面积进行重新核算。

2020年初因疫情影响,岭秀枫景小区筹备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本着为小区居民健康安全着想,向街道提交了情况说明,要求暂缓业委会成立工作,待疫情结束后立即恢复相关工作。虽然他们提交了情况说明,但是整体工作一直都在推进当中。筹备组工作人员都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出于一份责任,一份公心,一份对小区的热爱,不辞辛苦,忙前忙后,就算成立业委会工作推进比较慢,也希望广大业主能够理解和包容,同时我街道也将一如既往地指导和监督成立本届业委会。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重庆头条#

“开发商违约,最高只赔业主1%?”重庆渝北,男子周某很看好养老行业,认为这是未来的方向,于是找了两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了一家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团”下156套公寓,准备用来修康养中心,万万没想到,刚付钱不久,楼盘就烂尾了。

 

涉案楼盘的位置很好,距离火车站不远,到机场也只要十几分钟的时间,周边住宅建面均价在1.5万元,而周某买的公寓,建面价在5000余元,前景广阔,他们买的公寓算下来,平均每套在27万左右,总价4200多万元。

 

周某是做生意的,风险意识很强,他怕买到烂尾楼,等房子封顶后,才东拼西借凑了4200余万购房款,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周某以为很稳,房子都封顶了,能出什么事情?

 

谁曾想到,周某计划书都做好,正准备大干一番,却收到消息,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停工了,周某希望只是短暂的停工,但结果证明,周某错了,楼盘自从停工后,一直处于烂尾状态,至今未复工。

 

目前,周某想起诉开发商,但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由开发商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业主已付房价款的1%。”

 

【@蚂蚁说法 】

 

1、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我们签的合同中,一般会写这么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实践中,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但开发商已经把补充协议玩出了新花样。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采用的是政府公布的模板,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基本上能平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会利用其强势地位,让消费者同时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这份补充协议里面,会有很多免除或者减轻开发商责任,加重购房者义务的条款,这样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2、民法典496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有网友表示,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购房者义务,自然是无效的!

 

注意,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中,开头一般会有这样的约定,“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出卖人特提示买受人认真阅读本补充协议。”

 

也就是说,开发商已经在补充协议开头,进行了提示。

除此之外,补充协议结尾也有标黑的字体,“买受人理解、接受可能减轻或者免除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责任条款的阅读,确认本合同补充条款,非格式条款。”

 

虽然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进行了提示,但笔者认为,补充协议无效,因为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的提示,无法改变补充协议是格式条款的实质!

 

综上所述,周某和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由开发商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业主已付房价款的1%”属于格式条款,周某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要求开发商足额支付违约金!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

头条热榜​#头条创作挑战赛##奇案大侦探第一季##3人花4200万团156套公寓后被停工#

最近几年,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那有些人就喜欢通过网购的方式购买宠物,但网购宠物有局限性,有时候买家秀和卖家秀会相差很远,因此引发的纠纷也有不少。

在广西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情,一个商家因出售有明显健康问题的宠物猫,被判返还钱款。

小黄在2021年6月份的时候在某网络平台以2万元的价格向商家购买了一只蓝金渐层宠物猫,约定“包证书、疫苗驱虫,非重大疾病或小猫夭折定金不退”。交付5000元定金后,小黄曾要求和商家提供买卖合同,商家表示他们没有合同模板,但是可将定金回执作为凭证。

在接到小猫以后,小黄发现这只小猫先天折尾,并且患有猫支原体结膜炎、外耳炎及睑炎等多种疾病,为了给小猫看病还有买处方粮,小黄一共花费了5700.8元。

因为小黄没有支付尾款和运费也没有退回小猫,商家就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小黄支付尾款及运费,并赔偿证据保全费等相应经济损失。

对此,小黄提起了反诉,他认为商家出售存在健康问题的宠物猫已构成违约,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同意退还涉案宠物猫,但商家需向其退还买猫的定金并承担治疗费及退猫产生的运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黄向商家购买宠物猫,支付了定金,商家向其发货,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商家作为出卖人应遵守诚信原则,保证向小黄交付的宠物猫处于健康状态,并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经动物医院诊断,小猫存在明显健康问题,且商家未举证证明涉案宠物猫在交付前为健康状态,主张病历及体检对象不是涉案宠物猫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小黄在收到宠物猫当日即对其进行体检,并第一时间向商家提出猫的健康状况存在问题的异议,及时履行了检验并通知出卖人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在达成合意时不存在小黄主观明知涉案宠物猫存在健康问题或者双方特别约定免除商家的瑕疵担保责任之情形。因此,小黄主张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法院依法支持。

因此,小黄主张商家向其返还5000元定金并承担涉案宠物猫治疗费用57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

而关于小猫的返还问题,法院认为小猫身体病弱,不适合再次颠簸运输、对外销售,且考虑到小黄在调解过程中明确表示了愿意继续饲养的实际情况,基于人文关怀,法院依法作出由小黄继续饲养小猫的判决。

通过网络方式购买宠物,有时候不能直观全面地了解宠物品相、健康状况、免疫情况等问题,买卖双方也容易忽视对权责承担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导致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难以依法维权。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大家如需购买宠物,应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信誉良好的店铺;商家在出售宠物时,除了依法经营,更应自觉遵守公平交易、诚实信用原则,遵守与消费者的约定。#律师来帮忙# #普法行动# #男子网购宠物猫不符约定要求退一赔三#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071101/
1
上一篇楼盘介绍ppt模板(楼盘讲解ppt)
下一篇 奥林春天(澳林春天二手房)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