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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合适)

同事今天在办公室吐槽,

她们家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

结婚前只知道男方家里有房子,

结婚后因为要还贷,

这才知道,

房产证是公公名字。

同事很气愤,

瞬间不想还贷款,

觉得老公家在和她玩心眼,

自己还要和老公一起还贷,

到头来房子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她凭啥要还贷?

况且公公家还有个大姑姐,

将来这房子归谁都不一定,

自己岂不是成了冤大头,,,

我一下就想起网上那个故事,

男方掏空积蓄买房,

最终女方父母搬过来住,

男方父母来了只能住宾馆。

难道同事的父母

也是为了防止这种事情?

这种事情真是不好说,

都有道理,

但是也都没道理。

大家来评评理,

婚前房产证,到底写谁名?

“房产证”已成空壳?房屋产权70年后到期归谁?国家给出“答复”

如果说当今什么东西是大家最看重的,那一定非房子莫属了。房子不仅是我们用于居住的地方,也是很多人娶妻、给孩子提供教育、为自己谋求福利的商品。

甚至不夸张的说很多人为了房子拼搏一生,也有很多人因为房子毁了一生,比如那些用了全家辛苦钱买下烂尾房的人,他们半生的心血可能都葬送于此,房子对大家的重要性,既现实又令人感到悲哀。

能够证明房子属于自己的唯一凭证就是房产证,但现在却有消息称房产证以后将成为一张废纸,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究竟归谁?如今此消息已经得到国家的统一回复。

众所周知房子产权是有期限的,现如今这些商品房的产权期限都是70年,很多人对这个房产期限并不了解,误以为70年以后房子就要被收回不属于自己了。

如果真是这样,确实足够令人心疼,毕竟很多人为了买房子已经付出太多。按理说这种生活必需品考虑到成本不会卖的太便宜,但也不至于过贵,有很多地方的房产收入比已经高达40,这也意味着人们要努力40年不吃不喝的攒钱才能用自己的收入买得起当地的房子,可人生又有几个40年呢?

房价的攀升让越来越多的百姓深感无力,他们为了买房只能申请贷款,虽然房子到手了,自己也住进去了,但每个月两个人的薪资基本上除了还房贷加日常生活之初就不剩什么了,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几十年。

既然如此大费周章买下房子,那么如果房屋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房子若是被收回,岂不是意味着自己几十年的努力都白费了。这其实就源于大家对房屋产权期限的误解,房屋产权期限70年并不是指大家只能拥有房子70年,这个房屋产权更确切的说法叫作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按照我国国家制度,我们所使用的土地的所有权掌握在国家手中,我们拥有的仅是使用权,农民们可以使用耕地进行耕种,房地产商可以使用土地建房出售,而百姓买房也附带了土地使用的费用,但这个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他与房子的使用期限无关。

我们居住的房子都是开发商同国家进行交易,在交易之后他们才能允许盖房出售,进而才能与百姓达成交易,而早在2015年时国内对于房产证就已经做出了改革,自那时开始房产证就已经成了一纸空壳,无法证明什么。

按照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法规来看,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不动产权的判决结果都不会出现改变,等到房子70年的产权期到期后,若是还有继续居住的打算,则需要支付一部分延期费用,但大家也不用担心这个费用会过高,通常来说延期费用最高上限为1万元,最低仅有15.6元。

所以即便我们房子70年的产权期限到了,若是还想继续拥有房子的不动产权,只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这笔延期费用即可。

既然现在房产证已经无法起到实际作用了,接下来什么证件才能证明我们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呢?

为此相关人士解答,真正能够证明我们对房屋所拥有使用权的是不动产权证书,这其中不仅记录了我们购房日期和截止日期,而且还记录了购房价格等重要信息,若是以后自己有将房产出手的打算,有这份证明材料也会让双方的交易变得更加透明。

同样在我们购买二手房时,也可以将不动产权证作为自己考考虑房产的一大证明材料。在购买二手房时,我们可以要求房东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如果对方拿不出来这项证明,即便房子再好、价格再便宜都不要考虑,在此前就有人曾上过这样的当。

小王计划买一处二手房,当时他刚好看到了小张发布的信息,该房子不管是地点、房型、面积还是价格都颇令人满意,至少要比同小区其他房子价格低30%,这也让小王深感兴奋。

当时对方解释称是因为自己急于出国才低价贱卖,小王也轻信了这番说辞,但对方却找借口表示现阶段拿不出不动产权证,房子就找一位有缘人出售,小王考虑到房子价格和其他方面这么合算,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与对方签订合同就支付了房款。

结语

但后来房屋的主人找上来时小王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原来之前与他交易的小张根本就不是房子的主人,所以他拿不出来不动产权证明很正常,而这也提醒大家,在购置二手房时要特别注意要对方提供各种证明,同样不动产权证书也是业主持有房子的有力证明。

自己出钱建的房子,房产证上却写着别人的名字!雷明的故事的视频

自己出钱建的房子,房产证却写的是别人的名字

雷明的故事

房产证不管写谁的名字,都不再起决定性作用?4点“新规”需知晓

对夫妻双方来说,财产归属于谁是一件不重要的事情,但同时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这和夫妻双方的感情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若是夫妻两人的婚姻关系并未出现问题,无论财产归属于谁都不会产生争端。若是两人的夫妻关系出现了问题,财产属于谁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夫妻财产中,房子算大头,以前一对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为了房子应该归谁这个问题往往会产生矛盾,闹上法庭的夫妻也不胜枚举。针对这个问题,目前国家颁布了新的规定,无论房产证上写哪一方的名字,都不再起最重要的作用,想要明白房子究竟归属于谁,主要在于这四点。

我国的现状就是男女双方要结婚的话,房子是必要的经济基础。如果连一套房子都没有的话,这对夫妻基本上无法结婚。正因为有了房产,假设将来两人的感情出现问题的话,房产如何划分这一直以来都是男女双方所在意的重点。

当初在结婚的时候,双方父母或者是男子为保障自己对妻子的感情,很多时候都会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似乎这就能见证二人的感情一定能够稳定。可实际上却无法达到这个效果,无论刚结婚时,两人有多么甜蜜,一旦离婚的时候,即便房产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他们依旧会为了这份财产而争夺不休。

再加上目前房产上写谁的名字,已经不再起关键作用。国家为解决这些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产生的争端,才颁布四项新的规定。这四项新规定对房产的划分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无论是结了婚,感情出现问题的夫妻,还是没结婚,对财产这一点非常在意的单身男女,都不妨了解一下这四项新规定,这决定了未来的房产划分。

此前,我国一直实施的是婚姻法,相关的婚姻法因为出现问题被取缔之后,最新实施的法律就是民法典,这份法典对夫妻关系以及财产的划分都有全新的规定。如果将来一对夫妻真的因为感情出现问题,走到离婚的边缘。需要进行财产划分的时候,就要按照民法典最新发布的这四条新的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分析,最终决定房产应该归谁。

首先就是夫妻双方要来划分财产,那么就要确定好这份财产究竟应该属于谁?四项新规定,也就是从四个全新的角度来确定。

第一种情况是两个人在结婚之前,这套房子就已经购买了,并且房子是丈夫或者妻子,其中一人,花费全款购买。那么就算是后来添加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进行财产划分,这套房子仍旧是由全款购买。由婚前付全款的人享有这套房子,即使是后来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也不能进行财产划分。

第二种情况则是夫妻双方结婚后所居住的房子是由父母赠送所得,如果这套房子是由丈夫的父母所购买,赠与两人居住,那么这套房子即便是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进行财产划分的时候,也会划分给丈夫,因为这是丈夫的父母所购买的。如果这套房子是女方父母所购买的,并且赠与夫妻双方,那么这套房子就归女方,简而言之,谁的父母花钱买的就归谁。

第三种情况是结婚之前丈夫或者妻子交了首付款,在结婚之后,两人共同偿还房贷。那么,这套房子在两人离婚的时候就会按照比例进行划分,比如说丈夫交的首付款和偿还一半的房贷,那么丈夫分房子时能够获得的钱就要更多,妻子只偿还房贷,就只能分其中一部分。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这套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购买。房贷首付以及房贷是二者一起的,那么在两人结婚之后,这套房子就应该平分。如果其中一方想要房子,就要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就需要将房子进行售卖,所得财产一人一半。

总而言之,根据这四种情况发布的新规定一出台之后,不少人都非常认可,这样的改动认为这样的改动是有意义的,谁的房子就属于谁。

结语

其实每一对夫妻在结婚的时候,都想的是能够长长久久,并不是想着以后如何划分财产,只是在相处的过程之中,二人的感情生变,无法再维持婚姻关系,才要离婚分财产。毕竟是曾经真挚在一起相爱过的人,即便是要划分财产也要以和平的方式,没必要闹得头破血流。

公婆买的房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一人姓名那么就应认定公婆是给儿子一人的房产这才符合人性。

周兵律师法律行业从业者

婚后公婆给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郑州 #律师 #法律咨询 #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DOU+小助手@抖音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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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为何尽量别写夫妻两人的名字,以前不懂,现在了解也不晚

现在的年轻人需要面对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是结婚生子。在目前的社会当中,想要结婚,房子车子是不可或缺的,甚至可以说婚姻和房子是深度捆绑在一起的。对即将结婚的小夫妻来说,房产证上究竟写谁的名字,这也是值得考虑的。

以前为证明两夫妻的感情深厚,他们会写上彼此的名字,但这样的方式似乎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在有一部分人建议这并不可取。他们针对这个问题还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大众不妨了解一下,如果以前不明白其中原因,现在来了解其中的门道,其实也不晚。所以这中间究竟有怎样的缘由呢?

1、房产证究竟写谁的名字?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之所以选择结婚,最终还是希望能够和彼此共同度过往后余生,两人在婚姻当中,感情如果好的话,无论房产证上是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影响都不大。毕竟对他们来说,未来这套房子还是要传给孩子的。

但两人的夫妻关系处得不好的话,中间会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走到离婚边缘,房子上写谁的名字这件事情就大有门道。因为大多数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会因为财产,尤其是房产方面闹得不可开交。

谁也不知道,未来的夫妻生活究竟会怎样,是能够相濡以沫,还是半途分手?因此,对财产的分配还是应该多在意。夫妻在结婚之前就应该为房子的署名问题进行商讨,此时的商讨对未来婚姻关系的稳定其实也有着一定的作用。现在为何有不少的内行人都认为房产证上最好是写一个人的名字,不写两个人的名字呢?

2、为何会有这样的看法?

首先就是前文所说的财产分配问题,毕竟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够一直在一起,一旦二者的感情出现问题,需要离婚的时候,往往就会因为财产而产生分歧。即便是现在的感情再好,分财产的时候还是会撕破脸皮,没有办法保证自己未来一定不会离婚,现在就没有必要因为一时的感情好,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这套房子是女方一个人购买的,房产证上最好是写女方的名字,若是男方一个人购买的,就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当然如果男女双方各出资一半,那么写两个人的名字。

假设只有其中一人出资,但要写两个人的名字,此时就一定要考虑清楚,这段婚姻究竟能够持续多久?未来是否会因为财产分配闹矛盾?如果现在因为感情好,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将来离婚的时候后悔,不想将房产的一半分给另一个人也是不行的。所以这些都需要事先考虑好。

或许应该活得现实一点,婚姻是浓情蜜意,但生活里面的都是柴米油盐,在日常生活当中两个人的感情很难一辈子都不出现问题,保持适当的理智是必要的。

其次就是目前有房产限购以及贷款的限制。在一些夫妻组成的家庭里面,他们经济条件较好的话,可能就不止购买一套房,甚至有着购买第二套以及第三套房子的想法。

此时就要考虑到首套房的问题,第一套房子只写丈夫的名字,丈夫就是首套房。如果写了两人的名字,两人的首套房资格都用掉了。有买多套房子的想法,可以第一套写丈夫的名字,第二套写妻子的名字,这样都能够享受相应的优惠。

贷款方面的限制则是假如这对夫妻利用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套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等到他们将来还想利用贷款的方式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需要承担的首付金额会进一步提高,所以还不如就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当然,也有一部分网友比较清醒,他们认为,按照现在的房价,自己一努力大半辈子能够买一套房都已经是非常好运的一件事,压根没有想过第二套以及第三套房,所以在他们眼里,无论是写谁的名字都没有关系。

结语

大众要考虑到一个问题,也就是目前我国关于房产的划分方面进行政策变动,国家最新的民法典规定,房产证上无论是写谁的名字,都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实际上,要看这套房子究竟是由谁花钱购买的。即便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但是由丈夫一个人花钱购买的,离婚的时候,妻子依旧无法获得房子的财产。所以现在结婚的时候,即便是房子写了自己的名字,大众也要认真考虑一下,确定出资人的问题。

儿子快要结婚了,给他买了一套房子,148平方,怕他们结了婚有负担,索性付了全款。又买了一辆车宝马.彩礼拿了18万8.买了三金,心想,这下该顺利结婚了吧,谁知道,亲家母提出要把房产证写她女儿的名字,我听了很反感,我们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给他们买房买车,房子是媳妇的,我们是啥也落不着,媳妇不高兴把我们赶出去,我们也束手无策。我说写我的名字,以后还不是你们的吗?她妈说,那要离婚了呢?你们说这婚还能接吗?

还有还没有结婚,就要房产证写上名字,婚后不和公婆一起住,或者只和自己的父母住,毒害了一代人

房产证全称叫做“房屋产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唯一合法凭证。

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那么意味着这个人拥有房子的完整使用权,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上写的谁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于是,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长期以来都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甚至很多夫妻因此事闹得非常不愉快。

房产证上的署名,让很多女性特别纠结,在很多女性心里,房产证上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段婚姻才正式加了一层保护罩,不仅代表男方一家对自己的认可和尊重,还能让自己在经济上有了安全感。

而对一部分男性来说,房子可能是婚前购买,甚至还是自己父母用一辈子积蓄帮自己购买的,那么这房子所有权就该是自己的,女方什么都没有付出却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这不是空手套白狼吗?

要知道一旦在房产证上写了夫妻俩的名字,那就意味着离婚时,对方能分走一半的房子。这个问题我想90%的男性在心里都反复思索过。

一位在房产局工作的朋友告诉我:聪明的夫妻不会在房产证上写上夫妻俩人的名字,但绝大部分夫妻俩都想不到这一点,到关键时刻后悔不已。

房产证上同时写下夫妻俩的名字,其实是一个很不明智的做法,背后有很大的猫腻。

1、不利于婚姻和睦。

或许很多人都认为只有房产证上写上了双方的名字,那么两人的爱情才能稳固,才真正属于一家人了,但实则真的在房产证上同时写上名字反而不利于婚姻和睦。

人都是有私心的,特别是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不论是哪一方出资购买的,当另一方什么都没有付出,就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上,换谁心里能舒服?有很多夫妻在去房产局加名没多久就发生了各种矛盾,最简单的就是:当夫妻因琐事发生争吵时,一方可能会说:你给我走,这房子是我花钱买的!此时另一方势必理直气壮反骂道:没门儿!房产证上也有我的名字。

长久以往,原本幸福的婚姻就因为这套房子在无尽的猜忌和计较中变得支离破碎。

2、不利于二次购房。

根据我国购房的相关政策,购买首套房的首付一般是房价的3成,要是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房屋面积小于90平米,则只需首付20%,如果是购买第二套房,那么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房价的60%。

所以如果房产证上同时写上了夫妻俩的名字,无论是双方打算购买第二套房子,还是因为夫妻破碎因离婚再购买房子,都无法在享受首套房子的购买政策,都必须按照第二套购房政策,算下来需要花更多的钱,非常不划算。

3、不利于以后卖房。

在房屋交易流程中有两个点很关键,一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卖房时需要夫妻共同到场签字;一个是如果只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房产,卖房时只需要房主一人签字,也就是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如果有两个,那签订合同时就必须两人同时到场,合同上也需要两个人的名字。

所以一旦夫妻俩产生了矛盾或者夫妻两人因工作繁忙和其他原因无法同时到场,那么就无法顺利签合同,所以在后期卖房时,夫妻同时到场这个规定就显得特别麻烦。

4、离婚后涉及财产分割,会产生更多矛盾。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法院在审判时会根据房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前还是之后、购房款的来源、离婚时是否取得房产证等多个方面来判断这个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做出判决。

本来夫妻离婚时因财产分割就会牵扯出很多矛盾,特别是房产、车产更是说不清楚。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了房子,并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名字,这种情况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离婚时女方分走他一半的房产,男方心里肯定觉得不公平或者心有怨气,换言之如果是女方出全款购买的,那肯定心里也会怨气满满。

2018年时丹江口市公安局均州路派出所接到了报警,辖区内一出租房外有人打群架,后来经民警调查发现,打架双方是一对离婚夫妻的亲属,双方因为房产多次发生冲突,生活中因房产打到派出所的夫妻不计其数,毕竟房产证上都有自己的名字,彼此都认为房子属于自己的。

所以,很多业内人士甚至房产局的专业人士都不建议大家在房产证上写夫妻俩的名字,毕竟未来如何谁都无法预估,如果夫妻感情和睦,房产证上写谁并不重要,但要是夫妻感情不和睦,加上了两人的名字,只会无形中增加很多矛盾。

对于买房的时候房本上要不要写夫妻双方的姓名这件事,你怎么看?你买房的时候,房本上写你爱人的名字了吗?#所见所得,都很科学##房产#

房产证不管写谁的名字,都不再起“决定性”作用?4点新规要了解

 

在很多家庭的总资产当中,房子都占到了大头,毕竟房价一直处在高位,一套房子的总价值通常都过了百万。有很多情侣在结婚之前,会购买婚房,这是以后共同生活的居所,也是最重要的家庭资产。有一些人就十分在意房产证上究竟写谁的名字,因为一旦婚姻关系破裂,两人要分道扬镳,这就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而房产证上的名字将会影响财产分割比例。

但最近有一些人在讨论,相关部门已经推出了新规,在夫妻离婚时,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再对财产分割起到决定性作用,以后全部按照这四点新规来进行处理,大家一定要提前了解。

财产分割成为问题

在这个生活节奏加快的时代中,有很多人对待婚姻的观念出现了转变,闪婚闪离的大有人在,人们似乎进入到了快餐式的恋爱时代。根据相关统计来看,在2019年的时候,选择离婚的夫妻高达400多万对,在这个数据公布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不少人开始进行反思,婚姻究竟是否存在稳定性?有很多人认为,现在的年轻人在对待婚姻的时候,并不够严肃谨慎,反而非常情绪化,只会根据自己的内心来做决定。在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除了在感情上感到十分疲惫之外,也会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

有很多人都觉得,夫妻二人的结婚时间越久,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会越痛苦,因为财产分割将不再是简单的事情,两人拥有很多共同财产,很难分清归属权。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又对政策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调整,特别是房产分割问题,以后将会变得更加简单,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不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以后要按照这四个新规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四个新规

举个例子,小明和小美结婚多年,后来婚姻关系破裂,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在进行房产分割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看。第一种情况就是,小明和小美在结婚之前,小明全款购买了婚房,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就算在结婚之后,小明将小美的名字添加到了房产证上,那么这套房子在进行分割时,仍然属于小明。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小美全额出资进行装修,在两人离婚的时候,小美仍然没有房产分割权。

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当中非常常见,就算在结婚之后,为了表示对爱情的忠贞,一方将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也无法在房产分割时影响到这套房子的归属权,特别是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这只能算作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是,小明在买房的时候,资金不够充裕,没有全款买房,只支付了首付,但在结婚之后,小明和小美一起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仍然属于小明,但小明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给小美支付一定的补偿,需要分清两人共同还贷的部分,将房屋的增值情况和还贷总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小美没有办法提供共同还贷的证据,并且也没有提供房屋增值的相关证明,那么小美相当于自己放弃了房产分割的权利,而小明就可以顺利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

第三种情况是,小明和小美在结婚之后,因为经济比较拮据,所以并没有购买房产,此时小明的父母心疼两人,出资买了一套房产,让两人共同居住,那么在小明和小美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不能进行分割。根据相关规定来看,这套房子是父母赠与给小明的,并不是赠与给夫妻双方,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小美无权进行分割。

但如果是小明和小美的父母共同出钱来买的房子,那么就必须在离婚时按照共有财产来分割,财产分割的比例按照父母当时出资的比例来进行计算。除此之外,如果双方父母在出资的时候,就已经进行了约定,以后要进行平等分割,又或者是其他比例分割,那就按照约定来进行。

最后一种情况,在小明和小美结婚之前,小明的父母就已经准备好了婚房,并且写上了小明的名字,在结婚之后,才把小美的名字添加上去,就算如此,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小美也无法获得分割权。只要小明拿出证据证明这是自己父母婚前出资给自己购买的,那么这套房子最终属于出资的父母。但如果父母只支付了首付,贷款是由小美和小明共同偿还的,那就必须按照房屋增值情况来进行分割,而这套房子仍然属于支付首付款的父母。

结语:在相关部门颁布新规之后,房产出资人的权益能够得到进一步保障。在这样的政策之下,夫妻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来经营好一个家庭,不能要求其中一方一直付出,只有互相扶持的家庭,才能走得更加长远。

父亲把房产证写在他自己的名下是不对的,小儿子岀钱又岀力,小儿子的名字写上。小儿子的那份他自己留。你的那份你份一份。

房子70年满期后归谁?政策一锤定音,专家:尽量别写夫妻名字

就那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来看,有不少人对于楼市并非保持着较高的热衷程度,如果不是刚需买房者,有很多人都在不断地观望。除了购买房子之外,对于那些已经持有房子的人可能也在担忧两个方面,分别是要不要把伴侣的名字写上去,又或者是房子70年满期之后该归谁所有呢?

就在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国家已经给予了明确的“答案”,并且专家也给出了建议,那就是尽量别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

千万不要小瞧了一个房产证的威力,对于不少人来说,结婚的时候如果能够把自己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在无形中就拥有了一份安全感。房产证拥有两个颜色,分别是一个红色的看起来比较大的本子,而另一个就是绿色的本子。

这个红色的本子代表的就是房屋的产权归你所有,拿着红本也就可以进行自由的贸易。但是拿着绿色本子也就意味着仅仅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已。只有这一类房产证的人,大多数所拥有的房屋都是安置房源或者是福利房,没有办法进行一系列的交易。糖若上市交易的话,就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又或者是达到了设定的门槛。

在买房的时候有关于房产证的办理也是相当重要的,就像有的人已经购买房子很长时间了,但是却没有办法拿到房产证,这和开发商的联系是密不可分的。最明智的一个做法就是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前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如果是临时使用证,又或者是存在相应的抵押,也就意味着没有办法办下来房产证。

当然了,也会出现假房产证等一系列情况,如果在第三页的附记栏里面出现了分摊面积,又或者是产权来源等一系列字眼,也就意味着这个房产证是真的。但是如果是空白的,也就意味着很有可能是一个假的房产证。

当房地产的市场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动,以及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之后,有关于房屋持有的凭证,就之前也发生了改动。就像一对夫妻在买房子的时候是共同承担,这一笔房子费用的也就意味着房产证上完全可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而这套房子也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同时也有很多人愿意这样做,毕竟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份保障。

然而有专家就表示没有必要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去,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写上了两个人的名字之后就意味着双方都需要承担房贷,不管谁支付这一笔债务,两个人都是“房奴一族”。在后续如果想要再去购买房子,就没有办法享受到首套房子购买时的优惠,甚至在贷款的时候还会存在一系列的阻碍。

就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之下,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表示房产证上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没有办法,对于房产分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果这一套房子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哪怕在结婚的时候已经把伴侣的名字加了上去,但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这一套房子也不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共同去偿还了房贷,也就意味着可以针对于偿还房贷的这一部分按比例向对方进行补偿,至于补偿的金额是多少,还是需要双方进行一系列的商议,如果双方协议未果,就可以去法院立诉状,让相关的工作人员予以调解。

就拿房产证的主要功能来看,就是为了能够确保登记活动的安全,也就意味着在交易过程中,借助于房产证发挥出来的作用的确是微乎其微的。

在2015年3月1日就已经开始实行《不动产登记条例》了,虽然有一个5年的过渡期,也就意味着在2017年5月份的时候,各个市县对于“房产证”的办法都已经按下了停止键,在这之后所办理的房产证也只不过是一个“不动产证”。虽然换了一个称呼,但是拥有的效力是没有更改的。

同样也有很多人疑惑房子的70年期限到底指的是什么呢?是不是70年之后,就没有办法居住在现有的房屋里?其实这70年指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的年限是70年,而不是房子的本身使用时间。在这一片土地上所建造出来的房屋已经属于个人的财产,具有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永久性的。

同样这个70年的使用时间,也是从开发商拿到地的这一天开始计算的。就像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在修建房屋的时候,中途出现了问题,还存在着停歇,可能买到房子的人,拥有的使用年限会更短一些,就像50年或者是60年左右。

结语

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住宅用地的时间满了之后,可以采用自动续期的方法继续去使用。在续费的过程中,最高的费用不能够超过5位数,但是最低的费用,也不能低于每平方米15.6元。并且在期满之前的一年时间里面,就需要提出相应的续期申请。

今天中午,

十岁的女儿突然问我,

咱们的房子都是哥哥的,

房本上也写着他的名字吗?

这是上高中的儿子告诉她的。

我连连否定,

说房子都是爸爸妈妈的,

也写着爸爸妈妈的名字,

你不用担心。

女儿的回答却很霸气,

我不稀罕这些房子,

将来嫁个有钱人,

住人家的房子去。

哈哈哈,

小小的年龄,

心思可不少[捂脸][捂脸][捂脸]

现在的政策也不好,谁贷款,房产证上只能写贷款人名字,有的老人出了大半的钱,不能加名字。

独舟追踪

儿子儿媳合伙骗走母亲养老钱,榨干后赶出家门,母亲无奈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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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感情好,谁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有能力,有本事。

房产证不管写谁的名字,都不再起决定性作用?4点“新规”需知晓

引言

房子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我们对于房子的重视程度延续了我们对家的依恋。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房子的价值在家庭资产中占比是非常大的,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如今房子在我们的家庭总资产中占比高达70%,因此很多人对于房子的归属问题也是十分重视的。

在以往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房子究竟归谁主要是根据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名字来确定的,即便是在法院宣判的时候也是以房产证为主要判断依据。

因此人们对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十分在意的。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法律制度的日益健全,对于房子的归属问题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如今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房子的归属问题不取决于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其中有四点是判断房子归属权的重要依据,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男方购买房产,因为成家立业的根本就是首先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在这一方面男方的责任更大一些。有了房子就如同是拿到了婚姻的入场券,有了谈婚论嫁的资格,这种观念在我们国家短期之内并不会得到彻底地改变。

而在结婚的时候,由于房子的价值相对来说比较高,会有女方或者是女方家属提出,要将女方的姓名添加到房产证上。

因为按照以往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为房产的共同持有人,那么即便后期婚姻失败,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女方有权利拿走一半的房产。

这也是为了确保婚姻的稳定性,以及考察男方对于女方的感情,如果能够在巨额家庭资产上与女方共同掌管,那么这段婚姻给人的感觉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可靠的。

也正是因为法律在房产归属问题上比较简单粗暴的判断方式,给很多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很多图谋不轨的人打着结婚的幌子骗人房产,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除此之外,这种在房产证上添加双方姓名的做法,也给感情破裂的婚姻带来了更多的纠纷,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婚姻失败,而分手之时又因为房产争夺而加深矛盾最终反目成仇,无形之中增加了社会矛盾,违背鹭港发展的基本国策。

所以在最新的民法典中,对于旧的婚姻法进行了更改,其中就房产归属问题做出了很大的变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第一种情况就是房子是夫妻双方中的一人,完全在婚前通过全款的方式购买所得,这种情况中即便是夫妻双方离婚房子的归属权也是比较清晰的,也就是谁买的房子就归谁,别人是无权进行分割的。

而第二种情况就是如今比较常见的父母赠与方式获得的婚房。

由于房价不断攀升,很多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购买婚房可能性并不大,父母出于对孩子的考虑,会利用自己的积蓄给子女购买房产,当作年轻人的婚房,而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未来的婚姻过程中,双方感情破裂结束婚姻关系,那么房子归购买者父母,即便是添加上对方的名字也是无济于事的。

第三种情况就是如今比较常见的贷款买房的情况,毕竟房子的总价是比较高昂的,想要全款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便是父母拿出积蓄来,有时候也只能勉强凑够首付。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选择支付首付,然后年轻夫妇在结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婚姻关系破裂,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很大概率属于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当然得到房子的所有权也是需要向对方做出补偿的,毕竟在还贷过程中对方也是有所付出的。

第四种情况就是如今并不常见的裸婚,结婚的时候没有购买房产,夫妻双方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结婚之后共同购买房产,共同偿还贷款。

这种情况下虽然夫妻共同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但是未来依然充满变数,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建议夫妻双方就房产归属问题进行协商。

毕竟双方对于家庭的付出大家都心知肚明,通常情况下能够协商成功,如果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般是对房产进行平均分割。

小结

这是民法典里对于婚姻法的有关改动,大家一定要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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